秦明生的臉色黑的嚇人,他以前在很多單位都做過,打白條什麽的也打過不少,但是從來沒有像這次一樣,別人因為打白條直接把他告上了法院!
開什麽國際玩笑,什麽時候簽單的白條還要自己出錢了!
為什麽十八大之後,八項規定里有一項就是公款吃喝旅遊,國家對這方面進行嚴查,主要是有些地方的人太過分了。
祁同偉是想把村裡的狗也變成警犬,而有些人則是頓頓都得在飯店,只要吃飯就必定簽單打白條。
不管能不能付,反正他肯定是要吃的,飯店要錢你找單位去,和我沒關係,
我都不在那幹了你找我幹嘛。
旅遊就不用說了。
普通人理解不了秦明生的心情,在他們看來你自己吃的自己不結帳,現在人家把你告了你生什麽氣。
但是,在秦明生看來這就是對方不懂規矩,在挑自己!
這種錢你居然和我要?
關鍵是,這踏馬都過去多少年了,我都退休了啊,你又把以前的這些破事拿出來,還踏馬上了法院!
「這個路建設,我看他是坐牢沒坐夠!」秦明生黑著臉說道。
身邊的兒子同樣皺起眉頭道:「爸,到底怎麽回事啊?你先不要生氣。」
秦明生將起訴狀遞了過去道:「你自己看,就是這個路建設,當初開飯店的,那會我在那個什麽單位的時候離他那飯店近,就經常去吃飯。」
「後面我都調走了,還來找我要錢,就真的有毛病一樣,都跟他說了那是單位的消費,結果就來找我要,後面還去舉報我呢,完了被抓進去了。」
「之後很多年都沒事,結果現在我都退休了,你看這,又把這個事給弄了出來,而且這次還上了法院,這人我真的是罵都不想罵他了。」
寧堂縣本來就是小縣城,這種小縣城人不多,一般情況下沒人會去法院,能去法院的都是那種撕破臉的情況。
所以現在被人告了,秦明生更是不爽,他要是不做點什麽,臉都要丟光了。
以後遇到朋友,人家甚至還拿這件事出來笑話他,簽單的錢現在居然被人追著要,哪個領導混的和他一樣背啊。
「我等會就打電話找個朋友問問,還起訴,也就我現在退休了,沒退休之前他敢起訴,我早收拾他了———」!
秦明生依舊在那裡憤憤不平地說道。
身邊的兒子拿過起訴狀看了幾眼,突然開口道:「爸你先別說那些,你看這個,對看這個訴訟代理人的位置,這個人叫唐方鏡看到了沒!」
秦明生有點奇怪道:「看到了啊,咋了,唐方鏡怎麽了?」
這下輪到兒子懵逼了:「爸你不知道這個人?」
「我不知道啊,這人很有名嗎?」秦明生一臉疑惑道,
他退休後的生活很規律,而且平時喜歡打麻將,不太喜歡抱著手機刷,所以他還真就沒聽說過老唐。
事實上別看老唐現在那麽有名,但是國家這麽大,沒聽說過他的人確實也不少。
一些不喜歡上網不喜歡刷短影片的老人,還真可能沒聽說過他這個人。
或者可能以前看到過這個名字,但後面很快就忘了。
兒子趕忙道:「爸,這個唐方鏡可是最近幾年網上最有名的網紅律師,特別的厲害——
秦明生聞言不屑道:「網紅律師有什麽厲害的,我還怕他不成,這明擺著就是簽單的條子,不管按什麽規矩算都不應該我來出錢。」
「不然以前那麽多簽單的呢————.」
兒子有點無奈道:「爸你聽我說完,這個唐方鏡厲害,是因為他特別敢拼命知道嗎,他為了做案子能不要命!『
「爸你別不信,這人以前為了做爛尾樓的案子,甚至被泥頭車給撞了,僥倖沒死———
「你可千萬別搞其他的,退都退了。」
「這人瘋子吧,他賺幾個錢啊那麽拼命,現在不是我的問題,你自己看看這上面對方要多少錢!」秦明生沒好氣地說道。
一方面他心裡的「規矩」讓他沒辦法接受對方找他要以前的這些餐費,另一方面,這些錢的數量確實不少。
足足二十多萬,而且你要知道,當年到現在已經過去多長時間了,單單是路建設坐牢到現在都已經十幾年了。
老唐算這種錢肯定是一分都不能少,該給你算的利息必須要有,單單二十萬,按照銀行利率計算,十幾年的利息都有七八萬了。
餐費和利息加起來,近三十萬!
這筆錢不是什麽小數目,至少秦明生是肯定不想拿出來。
兒子看了那個錢數也愣住了,有點無語道:「這人是不是窮瘋了啊,張嘴就敢要這麽多?算了這麽多的利息?」
這就算對方是唐方鏡,那他們這邊也得想辦法,錢太多了。
最主要的是,秦明生現在已經退休了,退休後就靠著退休工資活著,這可不是以前,這麽多錢想拿也不好拿出來。
「我記得你不是說你有個朋友是律師嗎,去問問對方能怎麽辦。」秦明生猶豫之後還是說道。
「我再去找個法院的朋友問問,這都什麽破事啊。』
秦明生父子倆開始行動了,而在另一邊,原本的單位這裡,同樣收到了法院寄過來的材料。
「十多年前的帳?不是這都怎麽回事?」單位領導張發良一臉懵逼道。
他今天早上剛剛來到辦公室,結果下面就把法院的傳票拿了過來,簡直莫名其妙,要知道,他剛剛調任過來才幾個月。
一邊的工作人員道:「領導,我剛剛問了一下老范,這應該是老以前那個秦明生簽的單子,一直給不了,完了拖著拖著,後面都沒人記著了。』
「不知道為什麽,這個飯店老闆又突然起訴了。』」
老范就是單位里的老人,已經快退休的那種了。
張發良皺著眉頭道:「多少年的事了,這和我有什麽關係,以前怎麽處理的啊?」
當領導最麻煩的就是前任的事,因為人家就認準了你們單位,所以處理起來最麻煩了。
而現在,這已經不是前任的事了,這是前前前前不知道多少前的前任搞出來的問題,對方估計早都退休了。
所以,為什麽很多領導提到歷史遺留問題都會煩,就是這個原因了。
工作人員又道:「以前具體怎麽樣老范也不清楚,好像剛開始還認這筆帳的,但是後面您也知道,這種單子都不好走帳,所以慢慢的就不認了,誰簽的單子找誰去。」
張發良點點頭,這個他倒是知道,寧堂縣這種地方,縣裡財政很吃緊,但很多人也都知道,有句順口溜,叫什麽「富有富吃,窮有窮吃」。
其實人家發達的省份這方面還算可以,那口飯說實話也不是那麽稀罕,相反,越是窮的地方,這方面的風氣越差·—
錢給不了,財政也不可能專門給撥款,於是就讓各單位自己想辦法解決,反正錢肯定給不了你們。
然後就是路建設遇到的情況,踢皮球。
新上來的領導不認舊帳,調走的領導認為我都已經調走了你還找我幹嘛,時間的力量真的很強大,拖著拖著,很多人就自認倒霉了。
事實上十八大之後,有的人腦瓜子靈,看到這種情況,又把白條拿了出來要錢,還真要到了,畢竟那種情況下誰也不敢頂風。
路建設這種就是腦子不太靈的,坐了次牢再也不敢搞這些了,乖乖的下苦賺錢,如果不是他几子,估計這輩子也不可能再提起這個事。
「而且,這個起訴我們不是被告,是什麽第三人————」工作人員又道:「而且最關鍵的一點,這次對方請的律師,是京州的那個唐方鏡。」
這才是最關鍵的,如果只是一個普通訴訟,讓領導知道一下就行了。
但涉及到了唐方鏡,那就不一樣了,雖然對方只是一個律師,但是,對方以前的戰績太過於彪悍了。
正如蕭文政說的那樣,遇到唐方鏡來,大家就趕緊把他要辦的事辦完,然後趕緊送走,惹不起我們躲得起。
大家都是岸上走的,誰願意和這麽一個瘋子拼命。
張發良想了一會兒開口道:「那位唐律師也是告對方的,那你去找人準備應訴,就一個原則,我們不認這個帳,這個帳和我們單位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說得罪人---一個退休多少年的人,平時肯定給面子,這個時候了誰還管你。
兩邊都開始緊鑼密鼓地準備,秦明生的兒子也請自己的律師朋友吃飯,順便問問情況。
「你爸因為這個被起訴了,對方的律師還是唐方鏡?」飯桌上,律師田俊發有點異道:「這情況倒是很不常見啊。」
「對啊,我爸在家都煩的不行,當了那麽多年領導,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事,你說單位招待花的錢,憑什麽要我爸自己來出啊,對不對。」秦凱旭很是無奈道。
田俊發放下酒杯,仔細想了想才道:「這個事說真的,很難辦。」」
「啊?難辦?」秦凱旭抬頭看著田俊發道。
田俊發點點頭:「因為以前從來沒有因為這些白條而直接起訴簽單人的案例,這些帳,正常來說本單位是認的,哪怕就是說給不上,那也會認。」
「所以,只要那個單位現在能認,那也好辦,不過我聽你剛剛說的,之前單位就有踢皮球的情況是吧?」
秦凱旭點點頭:「是啊,那些新上去的,眼看著我爸退了,一個個的就不把我爸當回事了,想怎麽來就怎麽來。」」
「所以啊,這就比較難辦了,要證明你爸當初這些簽單都是單位的招待,證據特別不好找,我們只能試著用其他地方的情況來佐證一下,但這肯定不夠。」
說白了,簽字就是領導手一動的事,按照「規矩」,這都是預設為單位的消費,都要走單位的帳。
但潛規則為什麽只能是潛規則而不能是明規則,就因為潛規則放在明面上是會出事的,所以它只能是潛規則。
哪怕遵守的人再多,那也只是潛規則,
你不能和法院說,大家都知道這個規矩,只要領導簽字都預設是單位消費的,你覺得法官能信嗎?
都是本地的那還好點,但是唐方鏡在旁邊虎視,你敢信,他就敢搞你!
所以就不好辦了,白條上都是你的簽字,你說這算誰的,筆跡監定都確認是你了,你還否認是吧?
私下裡怎麽說都行,但是上了法院,那是必須要分出個一二三來。
這就是司法途徑的威力!
「所以,你讓咱叔試試看能不能找以前單位的人幫忙作證一下-———」
田俊發也是各種想辦法,這種案子自己又不可能有什麽事,輸給唐方鏡那很正常,但要是僥倖把唐方鏡贏了·.·-那可以拿出去吹一輩子的好嘛!
秦凱旭點點頭,怎麽會有這麽麻煩的事呢。
兩邊都很緊張,反倒是老唐這邊很悠閒。
別看是小縣城,你還別說,這糾紛是真的多。
街上隨便轉了幾圈,就找到了好幾個糾紛,但老唐都不太感興趣,而且那些人也都沒有去法院的想法。
至於案子,說實話,輸贏都無所謂。
法院判這筆債應該是單位欠款,不應該找個人,那好,那就是單位的債。
那好了,接下來就讓秦明生好好解釋一下,怎麽就能在任期時間內吃了這麽多的,要知道,本金餐費都二十萬多。
你們當初吃了什麽,招待了多少人啊,怎麽就能花了這麽多錢,那可是十幾年前的二十萬!
直接舉報公款吃喝就行,沒有任何問題。
老唐前世就有過,當時有段時間很多公款吃喝吃垮店,店老闆費盡心思各種要錢,甚至還出現過拉橫幅要錢的情況。
以至於紀委都專門發過文章,這種問題不單單要還款,還要追究那些人的責任。
如果案件勝訴了,對方承認說就是自己吃的喝的,那也行。
那咱們就該說道說道了,既然你自己很清楚是你自己吃的喝的,那為什麽當初路建設找你多次要錢,你說這是單位消費呢?
這可不是路建設瞎說,畢竟這筆錢不少,他要錢的時候也找過律師,以前的律師最起碼知道,要錢這種事得留下痕跡,
明明自己吃喝了,卻用單位消費做藉口,以至於很長時間內,路建設一直都去找單位要錢。
就相當於兩人簽買賣合同,人家給你把食物都提供了,結果你卻不給錢,還在那裡各種騙對方說是給公司買的,讓去找公司要錢。
這是什麽,心狠一點都可以往合同詐騙上面靠了!
所以,輸贏真的無所謂,刑法那麽多罪名呢,總有一款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