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聽著手機中的聲音有點發愣,或者說她都沒想到唐方鏡會這麽直接打電話過來。
她還在想之前王文燕說的「開聊」是什麽意思呢。
而且,這個王文燕感覺變了很多,之前的時候,她各種哀求公司這邊,基本上可以說公司讓她幹嘛就幹嘛,只要能給出具諒解書。
結果她這邊都主動說給諒解書了,對方居然沒有半點反應,反倒是直接掛了讓唐方鏡打過來,這變化太大讓陳靜有點沒反應過來。
不過這畢竟是大名鼎鼎的唐方鏡,她肯定不能就這麽愣著不說話,所以很快陳靜笑道:「是唐方鏡唐律師吧?」」
電話這邊,騰達辦公室內,老唐兩隻腳擱在辦公桌上很是悠閒道:「是我,
所以陳總,到底是打算怎麽開聊啊?」
陳靜再次笑道:「唐律師,發生那樣的事其實我們公司也不想看到,畢竟蘭保勝也曾經是公司的員工。」」
「現在既然是您這邊接了案子,那我覺得我們還是要保持溝通比較好,畢竟我們也不是說就想讓蘭保勝坐牢,只是當時那個情況———-對吧,沒辦法了。」
陳靜在這裡扯東扯西的說著,但核心意思只有一個,那就是要和老唐保持溝通,有什麽事大家都早點說,不要鬧成誤會—·
蘭保勝是蘭保勝,唐方鏡是唐方鏡,這是給你唐方鏡面子。
老唐靜靜地聽完,隨即道:「陳總,你的意思是說,你們公司並不是想著讓蘭保勝坐牢?是這個意思吧?」
陳靜眉頭皺起,但還是說道:「是這個意思,不過唐律師,我們不只是這個意思,還有—————」
她也不知道對面這姓唐的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她已經一再強調,要特別保持和唐方鏡的溝通,可這人好像根本沒聽到一樣。
於是陳靜不打算這麽下去了,她想把話說的更明白點。
然而老唐不給這個機會。
「陳總啊,我唐方鏡走南闖北也算是見過不少不要臉的人了,但是像你這麽不要臉的人,還真的沒幾個。」
「你這睜著眼睛說瞎話的本事,確實挺不錯啊。
陳靜聽著手機中的話人都傻了,不是這唐方鏡怎麽回事,踏馬的有病吧!
大家都是體面人,好好的打電話溝通,結果就這麽直接開噴了?
而且還是用這麽難聽的話,什麽叫「像你這麽不要臉的人還真的沒幾個」!
陳靜好歲也是這麽大公司的人事總監,平日裡管著很多人,像是這種貼臉被開大的情況確實沒遇到過。
也因此,老唐的話音落下,她這邊就有點紅溫了。
「不是,唐律師,你這是什麽意思?我是代表公司以很大的誠意想和你溝通的,但你這樣子是不是有點太不禮貌了。」陳靜強行壓著火氣,依舊用那種很溫柔的語氣說道。
辦公室內的老唐直接笑出了聲:「我什麽意思?我就是字面意思啊,我就是在罵你不要臉啊,這都聽不懂還當什麽領導。」
「至於禮貌這個東西,我的禮貌只會給人謝謝。』」
他可不會管其他的,該噴就噴,看不慣就要噴,什麽狗屁領導,他唐方鏡可從來不怕這些。
陳靜就算再怎麽不想招惹老唐,也被這幾次三番的羞辱弄得忍不住了。
這和涵養什麽的沒關係,單純就是老唐噴人太過於熟練。
尤其是他說話時候的那種語氣,聽了就讓人忍不住暴怒!
禮貌只會給人,這意思不就是說她陳靜不是人嘛!
「唐方鏡,踏馬的你有病啊,我招你惹你了讓你這麽罵我?」陳靜對著手機大道。
老唐聞言大笑道:「矣呦急了,這下終於暴露出本來面目了吧,我還真就有病,前段時間剛剛更新了證明,重度精神分裂加肝癌全身轉移。」
「另外,知道你們想問什麽,我就這麽說吧,你們可以開始這個遊戲,但是,想什麽時候停,那得我來決定!」
儘管只是輕飄飄的一句話,但陳靜這邊卻感覺額頭有冷汗冒出。
「瘋子,踏馬的瘋子—————·
「這種事實就不用多陳述了,先這樣吧陳總,時間還早呢,咱們慢慢來!」
嘟嘟嘟!
聽著手機中的忙音,陳靜臉色極其不好看,她以前確實聽說過唐方鏡很不好打交道,但是現在看看,那豈止是不好打交道,那人簡直就是瘋子加變態!
你踏馬的就是個律師而已,你至於這樣嗎?
那個王文燕能給你多少律師費啊讓你這麽玩命,真的是草了!
當然陳靜並不知道,以前被老唐送進去的很多人都是這個想法,姓唐的就像是腦子有坑一樣。
對方的意思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這個案子一定要好好弄,而且看以前的影片就知道,案子翻過來才是第一步。
想了想之後陳靜還是來到了董事長辦公室,將之前的情況告訴了鄭立民。
「所以,那個唐方鏡真的這麽說?」鄭立民皺著眉頭道:「你沒告訴他諒解書的事嗎?」」
陳靜無奈道:「鄭總,還諒解書呢,人家根本沒提這些,人家都說了,這個遊戲什麽時候結束得他說了算,這意思很清楚了。』』
鄭立民眉頭都成了一個「川」字:「這姓唐的-——-他有病,好吧確實有病!
不是,他這人難道就沒個怕的嗎?
「我們公司在京州的情況他不知道?他就願意為了一個普通人和我們公司結仇?精神分裂給他弄得腦子都分裂了嗎?」
鄭立民是真的想吐槽,但是卻又不知道怎麽開始。
陳靜搖搖頭苦笑道:「鄭總,如果說別人也就罷了,唐方鏡,那是真的不怕,林城那次,還有隔壁天延市的,他要是怕的話就不會那麽做了。」
老唐不怕,為什麽不怕,因為不怕。
反正就是那個態度,你要有本事就弄死我,其他層面基本上不可能了,畢竟他經過了多次的瀕死之後,早已經建立了強大的壁壘。
這不是哪個媒體哪個人說句話就能搞臭的。
所以只有物理意義上的消滅,但老唐最不怕的就是物理消滅了。
鄭立民極其煩躁道:「所以我們現在拿那個唐方鏡沒辦法?我還不信了!」
不過現在也只是說說而已,他也沒什麽好辦法,背景這種東西,大部分情況下是讓人看的。
陳靜搖搖頭道:「鄭總,我們先不要著急,他唐方鏡也只是一個人而已,咱們的案子證據那麽充分,他翻案都不可能,更不用說後面了。」
「就算他能翻,那我們也沒必要怕他,也沒做什麽違法的事,他總不能直接給我們安個罪名吧。
卻是陳靜剛剛想了想,感覺他們好像被唐方鏡的名字嚇得有點六神無主了,
這現在什麽都沒發生呢。
鄭立民點點頭,好像確實是這樣,那就暫時先不管,反正也沒辦法。
騰達辦公室內,老唐放下手機,隨即喊道:「青青,給我收拾下東西,我要去趟檢察院。」
案子已經移交了,那就可以閱卷,他現在的事很多。
首先要給蘭保勝做無罪辯護,其次,京州市二百多家法律諮詢公司還等著他寵幸呢。
潘有雲覺得他應該不會這麽變態,但老唐就是要證明,我是你們永遠猜不透的男人。
依舊是孤身一人,老唐就這麽拎著包來到了光明區檢察院。
這地方他也算熟悉了,之前已經和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預約好了,這都是必須要有的。
老唐開始閱卷了,他仔細翻閱著卷宗,系統面板早已經將內容全部記下,很快他就發現了一些有趣的東西。
蘭保勝的幾次談話都被錄音了,這和他之前的猜測一模一樣,可以說那家市政綠化公司就是要把蘭保勝送進去的。
很多人都以為,私下裡的錄音是不能被當做證據採納的,這個想法根源是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也被稱為「毒樹之果」理論,也就是說有毒的樹上長出來的果子,那無論這果子有沒有毒,都不能吃。
當然這是其他國家的要求,而在我們國家,對於私下裡的錄音是否會被採納為證據,其實並不是一刀切的手段。
真的說起來,寫一篇五千字的論文都很輕鬆,實務中具體是否會被採納,並不是簡單說偷拍偷錄就一定不會被當做證據很多人對於這方面的知識都是從網上搜到的,或者是透過電視劇電影來了解的。
兩個人坐那裡談話,一個人說「剛剛我們的談話都錄音了,你等著坐牢吧」,另一個人說,「你剛才是偷拍的,證據無效」。
實務中從來不會這麽簡單,還是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所以要想弄清楚,你就不要去看網上各種莫名其妙的話,你應該直接去找這方面的法律規定,看法這些很主觀,但法律就是法律!
民事的先不說,那個更複雜,就先說刑事的。
錄音錄影屬於刑事中的視聽資料,《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九條有這方面的規定。
視聽資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一)系篡改、偽造或者無法確定真偽的:
(二)製作、取得的時間、地點、方式等有疑問,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
同樣,《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也規定了,收集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兩個規定都沒有提到說,「只要沒有經過對方同意視聽資料就會無效」這個話。
相反都是在說,就算違反法定程序收集證據,只要能做出合理解釋的,就可以被當做證據。
那具體怎麽樣的解釋才叫合理解釋—----那就得看法院的認定了,這就是實務為什麽那麽複雜的原因。
而一般認為,沒有經過對方充許偷錄,因為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而無效,但實際上,隱私權的外延並沒有很多人想像的那麽廣。
公共場合,比如咖啡廳等地方偷錄的錄音,如果偷錄者自己也參與談話了,
被作為證據採納的可能性很高!
具體到本案中,錄音的地方是在公司辦公室,而且陳靜和鄭立民都參與談話了,所以老唐能看到,至少公訴機關這邊,錄音是被當成證據了。
而除了錄音之外,更致命的一個證據是蘭保勝第三次上門時候拿了五萬塊的那個收據!
之前老唐就覺得這個收據肯定有問題,現在閱捲髮現了,那個收據上寫著:
金額:五萬元。
事由:撤銷對元和市政綠化有限責任公司的舉報。
收款人:蘭保勝。
其中蘭保勝三個字是手寫簽名。
把整個卷宗翻閱之後老唐也是搖頭了,虧那個陳靜還好意思說公司也不想讓蘭保勝坐牢—-你這分明就是故意做局要把人送進去的。
從前面的承諾書,再到三份錄音,蘭保勝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不過老唐還是想搖頭,這局做的還是有點糙。
或者說有點太刻意太著急了,就想透過各種方法,讓蘭保勝承認拿錢是為了撤銷舉報。
老唐閉上眼睛,系統面板上開始不斷浮現模擬的辯護,這個案子他已經想到了很多的辯護思路。
而就在此時,身邊一個聲音響起:「唐律師,這是閱卷完了在這睡會?」
老唐睜開眼扭頭看去,發現是案子的檢察官。
檢察官叫夏光玲,今年三十三歲,光明區檢察院現在大部分的檢察官都是女的。
雖然老唐名聲大,但他作為辯護律師參與訴訟後,便和檢察官天然站在了對立面,所以這會兒他來閱卷,夏光玲並沒有什麽好臉色。
老唐聞言站起來笑道:「剛剛閱卷完稍微休息一下,我這身體不太好———.」」
夏光玲沒有繼續糾結這個問題,而是盯著面前的唐方鏡道:「所以唐律師是打算給這個案子做無罪辯護?」
這是她之前見蘭保勝的時候知道的,老唐要做無罪辯護肯定要和當事人說清楚,認罪認罰是對方的自由,但無罪辯護也是老唐的自由。
夏光玲在知道這個情況後很不舒服,在她看來這個案子證據確鑿,而且大部分是物證和視聽資料證據,這樣的證據是極其紮實的。
現在的情況,檢察院已經批捕了,她這邊還需要認罪認罰率的考核,結果那個嫌疑人怎麽都不肯認罪認罰,掛在嘴裡的話就是:唐律師要做無罪辯護。
真的是神煩這種。
老唐聞言點點頭道:「是,我認為蘭保勝是無罪的。」
「但是目前證據確鑿—————」夏夏光玲忍不住道。
老唐直接打斷了對方的話:「所以您是打算在這裡和我辯論?您是公訴人,
提起公訴是您的權力,但我是律師,合法辯護也是我的權利!」
「好了,就這樣吧,您繼續忙。』」
一路走出光明區檢察院,老唐不由得嘆口氣,他之前都說了,告訴蘭保勝可以認罪認罰,這樣就算無罪辯護失敗,他的量刑還能好看點。
但沒想到對方居然選擇了相信他,選擇硬頂公訴人。
既然當事人信任他,那他唐方鏡就不能辜負這份信任!
不過現在還是要先把那二百多個公司解決一下。
這麽多的公司,他不可能一一的進行調查,不過他有掛,系統之外的最強掛,那就是錢!
一路回到公司,老唐直接來到了老王辦公室。
正在埋頭寫東西的老王眼見老唐進來,趕緊將那:「計劃書」藏起來,隨即露出笑容道:「唐律——.—-唐主任居然來我這?稀客啊。」」
老唐擺擺手道:「少做那副樣子老王,趕緊的我這有事找你幫忙,你畢竟是咱們律所的主任,所以這個事只有你能做。」
老王一聽這話頓時兩眼放光,你聽到了吧,你們都聽到了吧,唐方鏡還是認我這個主任的!
所以他馬上道:「什麽事你儘管說!』」
「就是之前我在網上轉發的那個,就那二百多家法律諮詢公司的事,你問問咱們所里那些實習律師和年輕律師誰願意幫我一下,我出高價!」」
其實就是讓這些人裝作去找公司做案子,然後在這個過程中收集證據。
看起來好像沒有任何的技術含量,但你要知道,辦案子最大的阻礙,就是成本,就是經濟問題。
老王聽完後拍著胸脯道:「沒問題,這事包在我身上!」
等老唐離開後他開始琢磨,這次的額調查老唐給的錢很多,那他完全可以把這也當成律所的一個福利!
就不能去問有誰願意,應該說這樣的福利,大家需要抽籤來決定誰參與!
老唐還是太年輕啊,像是這種事,那必須得自己這種老油-——」—-老人來幫著參謀,這樣的好事,那可不是隨便就能拿的!
想到這裡,老王將之前的計劃書拿開,又開始寫新的計劃,老唐認自己是主任,那自己這個主任就得把工作做好!
另一邊,老唐出了辦公室,張偉已經湊了上來:「主任,都說好了?王律師真的願意辦?』
「願意,而且他肯定會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你放心吧。」
這PUA的法子確實好使,怪不得那麽多人願意用呢,看來以後得多用用。
他只需要出錢就行,而現在,他的錢比命都多,根本不用擔心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