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5章 同行競爭【求訂閱月票】

  第705章 同行競爭【求訂閱月票】

  李文秀起身,拉住王林的手:「王林,能講理就不要動手。真打起來,你一定要當心些,想著家裡些。」

  王林會意,摸摸她俏麗白膩的臉:「我知道分寸。」

  李文秀道:「我和孩子都在家裡等你回來。」

  「好。」王林微微一笑,轉身抱起兒子來,親了親他可愛的圓嘟嘟的小臉蛋,這才和忠叔下樓來。

  「忠叔,你通知許多財他們,讓他們立馬趕到小百靈劇場。」王林一邊下樓一邊說道。

  為了方便聯繫,王林也給忠叔配了一部大哥大。

  這玩意雖然經常信號不好,但有總比沒有強。

  進入九十年代以後,各大城市越來越注重無線通信的建設,BB機每年的銷量更是翻倍的增長,街頭巷尾使用大哥大的人也越來越多。

  忠叔當即打了幾個電話,通知許多財、梁海軍、高勇、孫強四個保鏢火速前往小百靈劇場。

  王林怕沈雪吃虧,半路上又打了個電話給她,叫她先穩住陣腳,不要衝動,一切等他來了再說。

  沈雪說道:「我知道,我等著你過來。」

  忠叔開車既快又穩,很快就來到了愛秀大廈。

  許多財等人就住在公司附近,比他們先一步到達。

  王林下了車,大踏步走進劇場。

  劇場的大燈全部打了開來,燈火通明,演出已經暫停了。

  愛秀公司有自己的保衛科,晚上要演出,保衛隊伍比白天還要強大,同時有十幾個人值班,維持秩序,也防止有社會青年前來鬧事。

  小百靈聲名在外,在申城地界更是一塊響亮的招牌。

  申城人都知道小百靈劇院是有背景的,而這個背景人物,就是愛秀集團的老闆王林。

  除了開業的時候,偶爾有一小撮社會青年過來尋釁滋事,這麼久以來,很少再有人敢來鬧事。

  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人敢來砸場子?

  這說明對方要麼是個二百五,要麼有恃無恐。

  王林進來的時候,保衛們全部圍繞在沈雪身邊,保護她和趙百靈等管理者。

  本來是來看演出的觀眾,此刻里里外外的圍了幾層,都在看熱鬧。

  站在沈雪對面的,則是十幾個青年男女,這幫人的穿著實在是太過另類,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不是好人,受到圍觀後,他們反而有一種以此為榮的自豪。

  九十年代初期,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再加上搖滾音樂的流行,因此很多青年人的穿著、打扮,都格外的前衛,甚至是出格。

  服飾方面流行一種文化衫,痞子文化很受歡迎,連帶印有被稱為不健康文字的T恤衫也被炒熱。比如掙錢真累,沒錢苦,人們在衣服上書寫自己的情緒。仿佛一夜之間,城裡的小青年們都穿上了無領無袖的白色T恤。與一般T恤不同的是,T恤上寫著當時流行於社會的口號,當時不是政治方面的口號,而是反叛式、調侃式、消解崇高式的各種發泄型口號。這些口號,受王式語言影響特別大。

  此外,九十年代初,大耳環、大項鍊都分外流行,因為那時候香江的女演員都戴這些誇張的首飾出現在銀屏里,這些女星就是年代的代言人。我們內地青年的打扮深受環境影響。

  再有一種,就是地下搖滾圈,這是小眾圈子,這些人比較喜歡英式的朋克打扮,還有MOD的裝扮。

  此刻,站在沈雪他們對面的這群青年人,就是各種混搭。

  王林看著這些人,莫名的就想發笑,覺得這種人的穿著就像一個笑話。

  沈雪看到他過來,立刻笑了起來:「王林!」

  王林沉著的點點頭,問道:「怎麼起的衝突?」

  沈雪低聲道:「這些人嚷著要孫卓陪他們去喝酒。」

  「孫卓?她現在很火嗎?」王林有一段時間沒來看演出了。

  「對啊,孫卓現在走的是搖滾范,她也沒想到,自己以前唱了那麼多的歌都沒有火,唱起搖滾音樂來,反倒火了起來。」

  「現在的年輕人,就喜歡特立獨行,也喜歡搖滾音樂。而女性的搖滾樂手又太少,她冷不丁的冒出來,肯定能吸引一波搖滾圈的人。孫卓人呢?」

  「她害怕,躲起來了。這些人表現得太嚇人,哪裡是要請人出去玩?完全就是要搶人似的。」

  「呵!有意思!」

  這時,那群青年再次嚷嚷起來:「把孫卓給喊出來!我給你們五分鐘時間,她再不出來,我們就砸場子了!」

  一個人在那邊喊,其它人就跟著起鬨「孫卓!孫卓!」

  王林看著他們鬧事,就像看著一個笑話。

  「報警了嗎?」王林問沈雪。

  「我先打電話給你,然後再報的警。」沈雪道,「應該差不多快來了。」

  那個帶頭鬧事的青年,一邊耳朵上戴著大大的鐵耳環,鼻孔上還套了個鐵環,他情緒十分的激動,仿佛知道王林和沈雪在商量報警的事,大聲說道:「你們報警也不管用!警察總有不在的時候吧?你們總有睡覺的時候吧?老子二十四小時蹲守你們!除非讓孫卓出來陪我們喝一場酒,不然的話,這事就沒完!」

  王林沉聲問道:「你們為什麼一定要孫卓出去喝酒呢?」

  一個染著黃髮的青年答道:「因為我們老大喜歡她!怎麼了?不行啊?你是她什麼人?」

  王林道:「我是孫卓的老闆,她在我的場子裡工作,我有義務為她的人身安全負責。」

  「哦,你就是小百靈的老闆啊,怎麼長得跟個小白臉似的?不會是吃軟飯的吧?」黃毛哈哈笑道。

  王林冷笑道:「年輕人,現在警察還沒有來,我勸你們趕緊離開,今天的事情,我可以當沒有發生過。至於你們說的那些威脅的話,我還真不放在意上。你看看我們的保衛,就知道我們小百靈的實力,真要打起來,吃虧的還是你們。而且你們是來鬧事的,你們是在犯罪!抓進去的話,輕則關上三、五幾年,重則判你個無期徒刑,讓你吃一輩子的牢飯!」

  「廢話這麼多幹什麼?今天你們不把孫卓交出來,我們就沒完沒了!」黃毛叫囂得最為囂張,「別拿警察嚇唬人,我們不是嚇大的!局子裡我們也不是沒蹲過,出來照樣弄死你!」

  忠叔低聲道:「王總,要不要動手?」

  王林道:「對方沒動手,我們就不能先動手。等警察來處置。」

  忠叔道聲:「明白。」

  不一會兒,警車來了,來了三個警察。

  警察一看這架式,才知道事情的嚴重。

  王林以為,只要警察到來,那些社會青年就會知難而退,沒想到他們依然囂張得很,完全把警察視若無物。

  為首的警察厲聲喝道:「幹什麼呢?吃飽了飯,撐得沒事做?來這裡鬧事?都給我出去!再不出去,我抓人了!」

  「警察叔叔,我們只想請孫卓一起喝杯酒,這也有錯?」黃毛嘿嘿笑道,「哪條法律規定,我們不能請人喝酒了?」

  「請人喝酒是好事,你怎麼不請我喝酒呢?你想請誰喝酒,誰就得陪你去喝酒?你問過人家的意見嗎?你當你是誰?出去!」警察沉著臉道,「小百靈你們也敢來鬧事!活得不耐煩是不是?」

  黃毛道:「嘿嘿!小百靈怎麼了?不就是一個劇場嗎?今天孫卓要是不出來,我們是不會離開的。」

  警察向王林道:「王總,你看這事?」

  王林道:「趕他們離開!我這邊還要營業呢!」

  警察答應一聲,開始趕人。

  那些青年倒也不敢跟警察耍橫,也不敢動手。

  黃毛指著王林和沈雪道:「你們給我等著,孫卓不出來陪我們老大喝酒,這事就不算完!出了什麼事,你們自己負責!」

  王林冷冷看著他,犀利的眼神,似乎要在對方身上戳出兩個窟窿來。

  黃毛等人在警察的驅趕下離開了劇院。

  警察趕走人後,回來向王林說道:「王總,你們最近小心防範,這些人只怕還會來鬧事。明的不怕,就怕他們來暗的。現在他們也沒有鬧出大動靜,我們也不能抓他們。」

  王林道:「謝謝你們。我們有分寸。」

  警察告辭離開。

  王林對沈雪道:「演出繼續。」

  沈雪吩咐主持人上台。

  觀眾們見熱鬧散場,也就各自歸位。

  很多人抱著看打戲的心思,結果沒有打起來,還頗為失望,發起了牢騷:「那麼多人個個都是慫包,沒一個敢動真格的,我還以為要打斷胳膊打斷腿了呢!」

  王林聽到這些議論,不由得暗自搖頭,心想社會上的人心如此浮躁了嗎?看別人打斷胳膊打斷腿,對你們有什麼好處?

  小百靈請保衛,也是為了防止事故的發生,而不是真的為了和人去拼命。能起到鎮懾作用的,那當然最好。

  但九十年代打架的事情,真的是尋常有,這個時代的人心,的確很浮躁。

  為了利益,生意人自然要拉幫結派,大多數都是以老鄉的名義結成盟友,排擠其它人。

  到後來,某一個行業的人,幾乎都是來自同一個地區的。

  因為有些行業的資源,很容易被人壟斷,其它人再想插足進來,就變得異常艱難。

  王林覺得這件事情,沒有表面上這麼簡單。

  這些社會青年,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膽子,敢來小百靈鬧事?

  「最近有沒有同行開業的?」王林問沈雪。

  「同行?」沈雪想了想,說道,「我還真沒留意到這個事情。」

  趙百靈道:「有啊!就在淮海路上,開了一家跟我們差不多的劇場。不過我聽說他們生意很差。好像叫什麼愛琴海演藝。」

  王林沉吟道:「敢明目張胆前來鬧事的人,肯定簡單不了。我懷疑這些人背後有人撐腰。」

  沈雪道:「你是說,就是那家新開的劇場?」

  王林輕輕搖頭:「我也不知道。不過我們不能掉以輕心。那些人敢這麼無賴和囂張,必定有所依持。」

  沈雪道:「那他們一定要喊孫卓出去喝酒,又有什麼目的呢?難道是想挖她?」

  王林道:「有這種可能。你去找我們的藝人了解一下情況,說不定愛琴海那邊,早就派人過來跟他們談過話了也未可知。」

  沈雪道:「嗯,這事我們是得重視起來。藝人和節目,才是我們劇場的根本。」

  王林道:「這事怎麼說呢?栽下梧桐樹,引得鳳凰來。但是,鳳凰在的地方,又何必一定要有梧桐樹呢?我們劇院和藝人之間是一個互相成就的關係。如果我們的對手,真的能付出高價錢,挖走我們的藝人,那只能說明我們做得還不夠好。」

  沈雪道:「我們和他們都是合作關係,他們要離開的話,我們也沒辦法。」

  王林道:「是這個道理。所以競爭肯定是有的。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不過你也不用太過操心,順其自然就好了。」

  沈雪笑道:「我知道。我明天找孫卓聊聊天。辛苦你過來一趟。」

  王林笑道:「說的這叫什麼話?」

  他既然出來了,便陪著沈雪看完了晚上的演出才離開。

  那些人被警察趕走以後,倒也識相,沒再過來鬧事,也有可能是在暗地裡憋著什麼壞心眼!

  王林回到家裡時,寶寶已經睡下了。

  李文秀擔心她,一直沒有睡,見他進來便問道:「沒事吧?」

  王林道:「幾個社會青年鬧事,被警察趕走了。沒什麼大事。」

  他問李文秀道:「寶寶身上後來還癢不?」

  「就餵了兩口湯,徐姐說小孩子不能吃蛇肉。」李文秀笑道,「你說徐姐怎麼知道這些稀奇古怪的知識的?」

  王林道:「徐姐父親是個中醫,她從小學的吧!只不過,我們這些年輕人,早就不知道中醫的好了。寶寶身上要是還癢,你就帶他去看醫生。」

  「嗯,我知道的。」李文秀笑道,「哪能一點點癢也去看醫生的?醫院裡的病毒更多,我還怕寶寶交叉感染呢!」

  其實,蛇肉、蛇膽一直以來都是中藥材。

  《本草綱目》指出,蛇肉能「除手足風痛,殺三蟲,去死肌,皮膚風毒癧風,疥癬,惡瘡」。

  《開寶本草》指出,「烏蛇,主諸風瘙癢癮疹、疥癬、皮膚不仁、頑痹。」

  若患風疹疥癬、楊梅瘡、痘疹,可將蛇肉煮食之,也可用酒浸之外塗。蛇膽苦咸寒,可用於風熱目疾、視物不清、痔瘡紅腫、皮膚癰癤等症。

  不過蛇肉可能含有細菌或寄生蟲,可能會威脅胎兒健康,所以孕婦和嬰幼兒是忌用的,而且一定要煮熟食用。

  王林道:「明天文娟回來,我們要去趟姑蘇等地考察棉區。」

  「哦,要去幾天?」

  「總要好幾天吧!現在也不知道。」

  「那今天晚上,我們得好好恩愛。」李文秀羞澀的笑道,「我要讓你在外面也想著我!」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