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撒嬌的資本

  第159章 撒嬌的資本

  王林趕到小百靈辦公室,看到沈雪穿戴整齊,坐在辦公室里等他。

  一見到王林,沈雪嫣然一笑,翩翩起身,笑道:「王林,你來了。」

  「不好意思,我家裡有點事,來晚了。」王林摸摸下巴,歉疚的說道。

  「嗯,你沒來,我就知道你肯定在忙,我看時間實在不早了,這才忍不住呼了一下你,沒打擾你吧?」

  「沒事。」王林笑道,「我們走吧?」

  「好。」沈雪道,「劇場的票,一個上午就全部賣完了!現在都是爆滿的。」

  對一座擁有千萬人口的大城市來說,一千個座位的演出劇場,每周坐滿人並不算稀奇,萬分之一的人喜歡這種演出,就能讓王林賺到錢,何況還有其它城市的人慕名而來呢!

  在這個娛樂活動不是太豐富的時代,廣場放映一場電影,都能引起萬人空巷,像小百靈劇場的演出,火起來是必然的。

  周末的新華書店也是人滿為患,很多人席地而坐,捧著書在看,尤其是武俠小說專櫃,附近連落腳之地都沒有。

  王林和沈雪,本來還想找個坐的地方看看書,看到這麼多人,只得買了書就出來,還不如坐車裡看呢!

  「我們去人民公園看書吧?找個亭子,安安靜靜的,風景好,空氣也好。」沈雪建議。

  王林看看時間,說道:「先吃午飯?去公園待一個下午。」

  「好啊!吃陽春麵吧?」

  「陽春麵吃不膩的嗎?」

  「麵食好消化,不長肉。」沈雪笑道,「還有啊,麵條又直又長,身材極好,這是我們的目標。」

  「哈哈哈,你以為,真的是吃什麼補什麼,吃什麼像什麼嗎?」王林道,「誰娶了你倒是好養,每天幾碗陽春麵就夠了。」

  和沈雪形成鮮明對照的,就是李文娟了,那個吃貨,真的被王林寵壞了,一般人家絕對養不起了。

  沈雪展齒笑道:「可是,我費化妝品啊!也不好養呢!」

  王林問道:「上次買的用完了嗎?」

  「沒有呢,一套能用幾個月。我現在演出少,用得也少,你看我今天,只化了一點淡妝,你不是不喜歡我化濃妝嗎?」

  「我不是不喜歡你化濃妝,你什麼樣子,我都喜歡,只不過濃妝艷抹的,沒必要,你本就是天然美人,素顏最美,就好比那清湯光面,反而經典。」

  沈雪眸子裡,有亮光一閃。

  兩人到無名食堂吃飯的時候,看到付美芳也在。

  她一個人在吃麵,左手手腕打著繃帶。

  沈雪呀了一聲,問道:「美芳,你手受傷了,不是在家休假嗎?怎麼又來上班了?」

  付美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不用你可憐。」

  沈雪道:「我沒可憐你,我只是關心你。」

  「別假惺惺的了!」付美芳道,「你以為我不知道呢?你是想趁著我手受傷,想奪我的領舞吧?」

  沈雪道:「我從來沒這麼想過,我一直沒有參與排練,怎麼可能取代你呢?真有人取代你,也應該是從現在參與排練的人裡面選啊。」

  付美芳一怔,心想沈雪說得在理,不由得臉色微紅,說道:「你這一陣怎麼都沒來上班呢?」

  「我在小百靈那邊訓練,那邊的場地更專業。」

  「你說的小百靈,是最近很火的那個小百靈藝校嗎?」

  「是啊。」

  付美芳平時不怎麼合群,小百靈藝校的事,在歌舞團里早就傳遍了,也就她不知道而已。

  「我聽人說過,小百靈的校長是我們團里的人,就是你?」

  「校長是我,但投資人是王林,他才是老闆。」

  這時,王林買好了餐過來,笑道:「說我什麼呢?」

  付美芳看了他一眼,有些詫異的道:「你一個機修工,居然開藝校?你是怎麼想的?」

  「因為喜歡,所以選擇。」王林淡淡的說了一聲,「誰規定工人就不能愛好藝術了?」

  付美芳再次被懟得啞口無言。

  她放下筷子,起身說道:「我吃完了,再見。」

  看著她離開,王林輕輕搖頭:「這個人真的是太傲嬌了。虧了你還把她當朋友,換作我,都懶得理她。」

  兩人吃過飯,來到人民公園。

  公園有個英語角,很多大學生、英語愛好者,都集中在這一塊進行交流。

  學外語需要一個語境,英語角很好的提供了這個環境。

  王林他們本來想到那邊亭子上去看書的,結果剛走近,就聽到爽朗的英語聲。

  來這裡學英語的,大都是青年學子,旁若無人,大聲說著英語,跟另一邊那些吊嗓子練戲曲的老年人有得一拼,都沉浸在自我的世界裡。

  王林和沈雪相視一笑,自覺的離開。

  「去那邊山上吧!」沈雪指了指湖邊的一個小山頭。

  「好。」

  兩人順著彎彎曲曲的小路,往山坡上走。

  已是秋涼天氣,沈雪穿了一條能蓋住腳踝的秋款碎花長裙,罩了一件白色的針織衫,及腰的長髮自然的披垂,穿著小高跟皮鞋,清純甜美。

  上山的時候,她把手伸向王林。

  王林握住她的手,兩人來到山頂。

  這邊倒是沒人,放眼望去,可以看到湖光街景,街對面是國際大飯店。

  兩人找了塊石頭,並排坐下來,各自翻開書來看。

  一隻小鳥,落在他們面前,跳著腳在找吃的,這鳥或許沒發現旁邊有人,一直跳到了沈雪腳邊。

  沈雪覺得小鳥可愛,伸出手去想逗它。

  那鳥受到驚嚇,撲楞一下翅膀飛走了。

  沈雪輕輕碰一下王林,笑道:「好可愛的小鳥!」

  王林看著她傾城的容顏,說道:「好可愛的沈雪!」

  沈雪瞬間紅了臉,羞澀的低下頭。

  王林看的是一本管理類的書。

  沈雪看的是一本言情小說。

  沈雪笑道:「王林,這書的故事,挺有意思的,兩個父母雙亡的姐妹,相依為命的生活在一起,姐姐因為懷孕墮胎而死,妹妹懷疑姐姐男友是兇手,就對他實施報復,當她成功的報復了男人之後,才發現是一場誤會,於是仇人變成了戀人,悲劇變成了喜劇。」

  「啊?」王林道,「這故事也太狗血了吧?這種情節也編得出來?」

  「小說嘛,有什麼不能編的?故事好看就行了。」

  王林看了一下她手裡的書,薄薄的一本,作者是岑凱倫,書名《八月櫻桃》。

  「這是香江那邊的作家,現在國內也能買到這種書了嗎?」王林笑道,「這種小說裡面,是不是都有一些超友誼的描寫?」

  「什麼叫超友誼的描寫啊?」沈雪睜著無辜的大眼睛。

  「咳,就是男女之間,情啊,愛啊,這一類的描寫。」

  「嗯,當然有的,有些地方,寫得還挺那個的,」沈雪羞澀的笑了笑,俏臉緋紅,「你要看嗎?」

  她吐氣如蘭,經過用心打扮的面容,精緻的讓王林心悸。

  這時,不遠處的樹林裡,傳來一個女人的說話聲:「別這樣,小心被人看到。」

  一個男人的聲音傳來:「怕什麼嘛,這裡又沒有人。再親一下好不好?」

  「你親就親,你手別亂伸啊,痒痒的!」

  「……」

  王林怕他們做出更出格的事情來,連忙重重的咳了一聲,提醒他們這邊有人。

  那對男女果然受到驚嚇,像剛才那隻小鳥似的跑遠了。

  沈雪噗嗤笑道:「還有到這邊來談戀愛的。」

  王林道:「這是公園,本就是年輕男女談戀愛的地方。」

  沈雪表情有些異樣,身子不太自然的扭了扭。

  王林道:「我們也走了吧?太陽偏西了,坐在這裡風大,小心凍著你了。」

  「嗯。」沈雪起身,抻了抻裙子。

  「別動,沈雪!」王林忽道。

  「啊?怎麼了?」沈雪站住不動。

  王林彎腰撿起一根樹枝,打掉她背上的一隻毛毛蟲。

  沈雪回頭,看到地上那綠絨絨、肥嘟嘟的毛毛蟲,嚇得尖叫一聲,一頭扎進王林懷裡:「毛毛蟲啊!」

  王林一手扶著她,一手拿樹枝將毛毛蟲挑起來。

  那隻毛毛蟲附在樹枝上。

  王林笑道:「別怕,毛毛蟲而已,你看它,多可愛啊!」

  沈雪蹙著秀眉,嘟著小嘴道:「毛毛蟲不可愛好不好?你別玩了,你把它扔掉遠遠的,我看了心裡發毛。」

  她一邊說,一邊輕輕的跺腳,仿佛毛毛蟲還在身上似的,想把它甩掉。

  王林哈哈一笑,把毛毛蟲扔到了遠處的草叢裡。

  「我看你跳舞時,那樣的有力氣,沒想到還會害怕一隻毛毛蟲。」

  「毛毛蟲有毒的,是個女人都怕的啦!感覺好恐怖的。我這衣服不敢穿了。」

  「那你脫下來,我倆換著穿。」

  沈雪笑道:「你的我能穿,我的你能穿嗎?算了,我們走吧。」

  王林牽著她的手,慢慢走下山坡。

  一叢灌木後面,傳來一對青年男女約會的聲音。

  那綿綿的情話,飄進兩人耳朵里,使得年輕人的心,有如湖波蕩漾。

  「晚上八點半那一場演出,我有個節目,你來看嗎?」沈雪問王林。

  王林微一沉吟:「好,我有空就來。」

  「你來便來,為什麼一定要有空?你想來的話,再忙的事,也能放過一邊的。」沈雪從來沒這樣在王林面前撒過嬌,或許剛才因為毛毛蟲的原故,讓王林抱了一下她,她便覺得自己有了在王林面前撒嬌的資本。

  王林尷尬的笑笑:「好吧,我來。可是,我沒票啊。」

  「我留了一張票。」沈雪笑道,「回頭我給你。我留的是前排最中間的位置。」

  王林送她到小百靈,拿了票便離開。

  他回到家,發現家裡沒人,才記起來李文秀回娘家了,她因為不確定是不是懷孕了,想回家問問有過多次懷孕經驗的母親。

  李文娟賣服裝回來,四下瞧瞧,然後看著坐在沙發上看書的王林:「姐夫,我姐呢?」

  「她回家了。」

  「這不是她家嗎?哦,回娘家了?」

  「嗯。你要不要去?」

  「我才不去!我媽太偏心了,我剛搬出來,她就把我住的隔間給拆了!我以後都不回那個家了!」

  「小孩子話!」

  「你看我做不做得到!哼!」

  王林道:「我去做飯。」

  「王總,你是大老闆,你就坐著吧!我來做飯。」李文娟俏皮的嘻嘻一笑,「你猜我們今天賣了多少條褲子?」

  「既然你要我猜,那肯定是生意很好嘍?嗯,一百條?」

  「不對。」

  「一百五十條?」

  「差不多了,148條!怎麼樣?厲害吧?」

  「生意這麼好?」

  「現在是換季啊!賣的都是秋冬款的厚褲子,牛仔褲特別好賣。現在的年輕人喜歡穿牛仔褲,有些人還故意在褲子上挖幾個洞,說這是潮流,香江那邊都這麼穿!」

  「你怎麼不穿牛仔褲呢?」

  「我不喜歡,我喜歡穿裙子,不過,天氣馬上就變得很冷了,我心愛的裙子,只能收起來了。」

  「其實,冬天也可以穿裙子,有冬裙的,下面穿條厚一點的保暖打底褲,罩一條長長的冬裙,再套一件小棉襖,配一雙高筒靴,這樣的搭配也很潮流時尚。」

  高筒靴是八十年代末才開始流行的,像美國西部牛仔那種復古風格的長筒靴,流行了幾十年也沒過時。

  「咦,姐夫,你說的這身裝扮,想想還真的挺不錯。你幫我設計一條冬裙好不好?」

  「行啊。我看看你的身材。」

  「我們這麼熟了,你還不知道我身材怎麼樣嘛?」

  「沒仔細看過。」

  李文娟便站起來,在他面前轉圈圈,讓他看。

  她的身高和她姐差不多,臉上略微帶點嬰兒肥,膚色更顯得白裡透紅,水靈汪汪的,身材恰恰好,比李文秀稍微豐潤一些,更顯得腰如約束,屁股也更加挺翹。

  李文娟問道:「姐夫,這樣看清楚了嗎?需不需要我脫了外套給你看?」

  王林連忙道:「不用,這樣可以了。」

  李文娟道:「對了,姐夫,我剛才上樓時,看到張美雲了,她哭得跟個淚人兒似的,我問她怎麼了,她也不說。我看啊,她八成是被那個醜八怪給甩了!」

  王林蹙眉道:「別管她的事。」

  李文娟道:「還是我姐夫好,對我姐一心一意的!姐夫,我去做飯了。」

  王林坐著,發了一會兒怔。

  李文秀家裡沒裝電話,王林也不知道她今天回不回來。

  他在家裡坐到八點鐘,跟李文娟說了一聲,便要出門。

  李文娟看著錄相帶,聞言啊了一聲,翹起小嘴道:「姐夫,你不陪我了?我看鬼片呢!」

  王林笑道:「我出去一下,十點就回來。你要是害怕,就拿被子裹住看。」

  「別走嘛!姐夫!」李文娟拉他的手。

  王林哭笑不得:「我出去辦點事,很快就回來。你先別看鬼片了,你看看電視,等我回來,我再陪你看完。」

  「好吧!那你早點回來!我姐怎麼還不回來呢?」

  王林淡淡的道:「或許,她不回來呢?不管她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