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宣傳提前

  Never an honest word

  不再有逆耳忠言存在

  But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但這卻是我統治的時代

  經紀人布勞恩開車載著羅輯前往環球音樂總部,車載電台里的主持人開口:「你覺得布蘭妮16歲小男友的這首歌怎麼樣?」

  電台嘉賓開口:「這首歌我還是非常欣賞的,Viva la Vida以宏大的器樂編排和寬泛的歌詞詳細描述了一代君王最後的心路歷程。這首歌的大音量不斷變得誇張,琴聲、鐘聲和管弦樂聲在合唱中隨處可見,歌詞上,主人公的痛苦一目了然,但耶路撒冷的鐘聲、羅馬騎兵和聖彼得的詞句,賦予《Viva la Vida》一種當今流行歌曲中少有的智慧氣息。只是有點可惜。」

  「什麼可惜?」

  電台嘉賓痛心說道:「Logic只有16歲,雖然他刻意壓低了嗓音,但聲音還是太稚嫩了,要是一個三四十歲的人唱這首歌就更完美了。」

  主持人嘿嘿一笑:「說到年齡,那麼你認為他們兩個幹了嗎?」

  電台嘉賓一掃頹廢,聲音變得高亢:「Come on,那張車內激吻的照片確鑿無疑說明兩個人的關係不一般,一男一女大晚上跑到酒店單純地寫歌,騙鬼呢?」

  「可是警方都突擊檢查了,也沒發現什麼問題啊。」

  電台嘉賓笑著說道:「有好多目擊者爆料說他們兩個在酒吧整晚都黏在一起,Logic是布蘭妮的粉絲之類的,反正我是不信整晚創作歌曲這種鬼話的。對了,你的女性偶像是誰?」

  「瑪麗亞·凱莉。」

  電台嘉賓接著說道:「如果換做你有機會上瑪麗亞·凱莉你願意嗎?」

  「嘿嘿嘿,這種機會不把握簡直對不起上帝!」

  電台嘉賓接著說道:「那還用問嗎?嘖嘖嘖,Logic也算男人的楷模了,努力多年上了自己的偶像。哈哈哈。」

  羅輯皺眉:「布勞恩,把電台關了吧!」

  布勞恩關掉電台安慰道:「俗話說的好,一個人越缺少什麼,就會越展示什麼。國家也一樣。西方世界經常有宗教人士性侵未成年人的事件被報導出來,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越來越嚴格。再加上2003-2005年媒體大範圍報導麥可·傑克遜孌童事件,整個社會都繃緊了一根弦。Logic,這次事件其實對男方傷害性不大,壓力主要在女方那邊。整個社會對女性的要求要比男性高很多,某種程度上這次的事件對你還有好處。」

  布勞恩開著車,車後面跟滿了開車與騎摩托的狗仔。兩人從酒店出發行駛了十幾公里了,這群狗仔就沒掉過隊。

  羅輯內心有些愧疚:「我感覺有點對不起布蘭妮,我真的沒想到這次的事情會鬧得如此之大,後來FBI的人都來詢問了。」

  布勞恩說道:「我們的公關其實做得已經非常好,第一時間向媒體透露了你和布蘭妮整晚都在創作歌曲。並且在油管上面上傳了你和布蘭妮錄製的歌曲demo視頻。讓圍攻布蘭妮的輿論有所減弱。出問題的是布蘭妮的司機,不是我們這邊,你不用愧疚。」

  「唉,總歸是我首先沒管住自己。我要不去招惹布蘭妮就沒這事。」

  布勞恩接著說道:「接吻讓我們的公關可信度降低了很多,但也只能這樣了,狗仔這段時間肯定會追著你不放,但只要你和布蘭妮不承認,就算全米都知道你們很大概率做了,他們也拿伱們沒辦法。」

  「只能這樣了。」

  羅輯望著後面就像是餓狼一樣追逐的狗仔,他突然能夠理解布蘭妮的壓力了,這幾年她每天都要承受這樣的追逐。幾十個狗仔全方位無死角地拍攝誰能受得了。內心的柔軟被觸動,他突然又想起布蘭妮的好,心疼起她來。

  「Logic,以後千萬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承認你們做過,很有可能被有心人錄音賣給媒體。」

  「我明白了布勞恩,這段時間麻煩你了。」

  他又想到來到這世界的兩段感情,都以這樣不愉快的方式收場。尤其是布蘭妮,還對她造成了傷害。

  「或許我以後該管住自己,找個同齡的人做女朋友。」

  布勞恩開口:「你早該這樣做了,找個同齡人,大大方方地向媒體展示,一點也不需要擔心。哪需要像這次被媒體搞得這麼狼狽。」

  一路行駛,環球音樂的總部到了,布勞恩看準時機停好車,羅輯打開車門一個箭步,可惜還是晚了,有幾個狗仔已經擋住前路,更多的狗仔也圍了上來,羅輯瞬間就被密密麻麻的閃光燈包圍。

  「都讓讓,都讓讓!」

  他被閃光燈晃得睜不開眼,只能用手擋著眼睛,經紀人布萊恩護著羅輯往裡面走。周圍全部是大喊大叫的聲音。

  「Logic請問你昨晚干布蘭妮了嗎?」

  「Logic請問你們昨晚在酒店發生了什麼事情?」

  「Logic,Logic……」

  羅輯走進環球總部大樓,一群狗仔被擋在了門外,瞬間安靜下來。兩人一路向環球的宣傳部走去,路上經過的員工都用好奇崇拜妒忌各不相同的眼神看著他。

  宣傳部的對接人看到他們兩個立馬迎接了上來:「Logic,幹得漂亮啊!你這可是為我們至少多了100萬的宣傳費了啊。」

  羅輯現在最煩別人提這個了,布勞恩害怕吵起來趕忙湊上去開口:「叫我們過來有什麼事情?」

  「由於Logic的緋聞,公司決定加快你們單曲的發行進度,明天就出發吧,先在洛杉磯宣傳五天,然後公司會制定宣傳流程的。」

  羅輯嚴肅地看著宣傳負責人和布勞恩:「你們必須把關好受訪的電台和電視節目,我不想被問到有關布蘭妮的話題。如果有人問到,我的回答依然跟今天一樣。別讓他們死纏爛打,吵起來就不好看了。」

  「好的。」

  宣傳負責人緊接著對著羅輯說道:「我看了你的視頻,你和布蘭妮創作的歌曲Marvin Gaye,demo聽起來非常不錯,你們兩個準備合作發行單曲嗎?如果這樣這首單曲發行,我們可以把宣傳資金提高到80萬。我們兩家一人一半。」

  這就是一線巨星的影響力嗎?羅輯第一首歌辛辛苦苦才爭取到20w的宣傳資金,他開口:「布蘭妮最近沒有時間,我也不好趕著去催,讓別人以為我搶著占便宜。」

  宣傳負責人開口:「面子值幾個錢,里子才重要。」

  羅輯不耐煩開口:「再說現在輿論對我們兩個很不利,我們不好出現在一起。」

  宣傳負責人緊追不捨:「現在輿論正處於頂峰,儘快發歌才最好。」

  羅輯只能敷衍:「好吧好吧,我回頭催一下,有消息通知你。」

  宣傳負責人這才滿意:「我們明天就出發。對了,你的單曲CD加急趕出來了,你看一下。」

  羅輯接過CD,CD的封面是自由引導人民上面寫著Viva la Vida。

  在房間播放起來,歌曲整體時長加起來有十五分鐘。自己的原版獨唱,歌曲的混音版本,自己小提琴的獨奏,以及交響樂團隊的純音樂版本。

  大家欣賞完,羅輯開口問道:「你們覺得哪個最好聽?」

  「原唱吧。」布勞恩和宣傳負責人異口同聲回答。

  「我怎麼覺得小提琴獨奏最好聽啊。而且很多人都說我的聲音太過稚嫩,不適合這首歌。」

  宣傳負責人笑了:「確實是這樣的,但是就算以後有個滄桑的聲音來翻唱,聽眾還是覺得你的好聽。」

  「為什麼?」

  「聽眾一般都存在先入為主的規律。一首歌很好聽,大部分聽眾最早聽到的哪個版本,就會認為這個人唱得最好聽。大家首先接收到的是原唱的唱法和感情詮釋,而翻唱會改變一些技巧或者伴奏創新從而讓觀眾不習慣或者不喜歡。」

  「原來如此。如果有一首歌,一個人如果先接觸到的是很不錯的翻唱,那麼他很大可能一輩子都會覺得這個翻唱比原唱好聽是嗎?」

  「是的,所以很多歌手唱片發行前,唱片公司都要跟詞曲作者簽訂合同,十年,十五年內都不允許再有正規的音樂公司翻唱發行盈利。私人娛樂性質的翻唱倒是可以的。」

  羅輯這段時間惡補了很多音樂知識,科學的發聲方式,演唱技巧,歌曲分類,音樂風格的劃分等等,但是還是有一些知識盲點。以後再慢慢學習吧。

  布勞恩開口:「既然宣傳計劃提前了,那你通知布萊克過來吧,一路上我們四人我負責聯繫商演,布萊克負責食物住宿,環球的宣傳負責人聯繫電台等宣傳事宜。再找一個會樂器的人跟你一起商演。你一個人還是太單調,一般都是樂隊。」

  羅輯思考一下正好有這麼一個人:「傑夫·巴斯克怎麼樣,我們錄音的時候我就感覺他的能力很強,前幾天我們兩個還通話了,他現在正在洛杉磯。說如果有需要可以找他。」

  宣傳負責人開口:「傑夫·巴斯克?」

  羅輯解釋:「我歌曲錄音時的技術顧問,感覺他能力挺強的,是一個音樂全才。他師從史蒂夫·林賽。」

  「是著名音樂製作人史蒂夫·林賽嗎?」

  「是啊。」

  宣傳負責人大聲笑道:「師從?史蒂夫·林賽不是辦了一個培訓班教授音樂知識嗎?只要交錢都可以去。」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