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九十八章 誅殺不沾泥上

  混亂無序的農民軍怎麼可能是奮勇突擊的官軍騎兵的對手,賀炳炎手下的八百人各個精銳,眼見主將一馬當先,大家都是不甘示弱,紛紛策馬狂奔,就算是漢中府支援的兩百騎兵也是人如虎馬如龍,士氣高昂,這些衛所騎兵跟流賊的戰鬥素養差不多,逆風仗難打,順風仗可是不甘落後。一片讓人牙酸的骨斷筋折的聲音響起,騎兵們縱馬在流賊的隊伍里狂奔,轟轟轟,陝西的兵馬使用火銃可不像遼東軍那般整齊有序,更不會像新軍那般高效,火銃在這些騎兵手中主要還是起到一個恐嚇的作用,並沒有多少殺傷力,但是三眼銃施放時的巨響還是讓流賊們肝膽俱裂,以往官兵射擊往往隔著很遠的距離,可是今天不一樣,今天官軍的騎兵就在自己眼前打響了火銃。鉛彈在這麼近的距離上威力巨大,凡是被擊中身體的流賊,無一不是出現可怖的傷口,一個個巨大的血洞閃現,在這麼點距離上,一顆鉛彈在擊中一個人之後會碎裂然後從身體裡穿出,擊中下一個人,那就變成了霰彈,會將下一個人的身體打成馬蜂窩一般,三眼銃胡亂的施放完,不沾泥的後軍已經倒下了一大片,騎兵們掄起三眼銃當成狼牙棒就是一頓猛砸。

  砰的一聲,一個戴著不知道從哪裡搞來的官軍缽胄盔的流賊被一名身強力壯的賀炳炎的家丁用三眼銃給砸中腦袋,整個缽胄盔瞬間凹下去了一大塊,他的頭骨跟缽胄盔一樣一下子粉碎,幾乎是哼都沒哼一聲就倒地身亡了。賀炳炎手中的一桿偃月大刀仿佛是死神的催命符一般,挨著即死,噗嗤一聲,大刀直接將一個流賊的頭顱削去,無頭屍身依著慣性還往前奔跑了兩步才轟隆一聲倒地,血霧噴涌,噴了賀炳炎一頭一身,他順勢用手抹了一把臉,用舌頭舔了舔嘴唇,一股鮮血特有的咸腥味傳來,他放聲狂笑道:「痛快!痛快!老子好久沒有打過這麼痛快的仗了,都跟我殺,殺光這些流賊,今天就要拿到張存孟的項上人頭!」

  「殺!」騎兵們殺的更加起勁,流賊只恨爹娘少生了兩條腿,轉眼間,後軍就被騎兵們屠戮,輜重更是全部丟失。賀炳炎不去管那些輜重,流賊的輜重能有什麼好東西,無非是一些搶掠來的金銀,反正金銀又沒有長腿,更加不會跑,自己先去前面滅了張存孟,這些戰利品還不是自己的。一想到朝廷已經費心很久的不沾泥就要在自己手中覆滅,這個陝西副總兵的位子唾手可得,賀炳炎心中就是一陣火熱,這一次可算是立下大功勞了。爹要是在天上看著,自己的武功不比他差,想必他也能瞑目了,將來有機會,自己還要領兵去打建虜,給爹報了薩爾滸的一箭之仇。

  賀炳炎反手一刀將一個來不及躲閃的流賊砍成了兩段,騎兵們衝殺過去,將倒在地上的流賊踩成了肉泥。煙塵滾滾,血霧漫天,所謂義軍根本就不堪一擊。

  「叔!叔!」在後方的李過的聲音傳來,李自成皺了皺眉頭,用低沉的聲音說道:「跟你說了多少遍了,軍中不許這樣稱呼,難道你不懂嗎?」「是,李將軍。」李過立刻低頭道。這也是李自成和張存孟這些流賊不同的地方,在張存孟的隊伍里,他沒有辦法,所以只能跟著大家一起叫大當家,自己是二當家,但是在李自成的心裡,他是要幹大事的人,大當家二當家都是些什麼東西,那是山匪海盜才用的稱呼,自己是義軍,是正規軍,怎麼能跟這些烏合之眾同流合污,所以在李自成自己的營中,他從來不許士兵們叫什麼大當家二當家,就是稱呼將軍,跟朝廷軍的稱呼一樣,並且,他的隊伍中有很多是衛所兵,所以看起來更加正規一些,李自成就是這樣有意識的區別自己跟流賊,好讓自己替天行道的大旗豎的更正一些。

  「慌慌張張的,什麼事?」李自成問道。「後面遇到了官兵的襲擊,估計張存孟的後軍已經完了。」李過急忙道。「什麼?怎麼會這樣?是不是略陽縣的官兵?他們有多少人?」李自成一口氣問道。李過其實也不太清楚,只是有張存孟的人來報信,讓前軍立刻停下掉頭回去支援中軍。所以李過不敢怠慢,立刻前來稟報。李過搖了搖頭道:「末將也不太清楚,不過張存孟派來的人說對方有上千騎兵,應當不是一個小縣城能出動的兵馬,末將猜想了一下,搞不好是漢中府的人馬,因為我們從甘肅進入陝西,一路上並沒有受到太大的阻攔,而漢中府是我們經過的第一個府城,想來想去就只有漢中府最有可能了。」

  李自成點點頭,李過分析的不無道理,上千騎兵可不是小縣城能隨隨便便出動的,陝西這地方缺騎兵,尋常的官兵不可能有這麼大動靜,那就只有一個可能,是漢中府的駐軍出動了,可是在前期李自成並沒有對楊鶴的調兵有所偵查,或者說已經是驚弓之鳥的不沾泥的隊伍也沒有這個條件能搞到陝西的情報,在目前的陝西,官軍的實力還算是比較強大的,至少在武器裝備和作戰技能上,官兵要領先農民軍一大截,這些農民軍的戰鬥力是萬萬不可能跟官兵抗衡的。李自成陷入了思考,張存孟讓自己回援,要知道,自己手下也就只有數十名騎兵,這還算是自己精心組建的,剩下的隊伍也都是步兵,李自成在這時候就已經展現了他超前的戰術眼光,他知道,在平原上用步兵跟騎兵硬拼無異於送死,義軍的戰鬥力不強,即便他的手下有不少都是軍戶,但是這些都是半農民的軍戶,平常也沒有太多的接受過軍事訓練,指望他們能結陣抵抗上千騎兵肯定是不現實。李自成幾乎是在瞬間就做出了決定,反正這一次自己是要去投奔舅父的,只要自己和手下的弟兄們能抵達就可以了,張存孟那幫泥腿子本來就跟自己不是一路人,如今官兵已經殺過來,正好張存孟的中軍可以抵擋一陣,自己趁著這個時間領兵逃竄那是最好,不管能撤出去多少人,總之到了山西就是勝利。

  李自成扶正了頭上的氈帽,眼睛眯成了一條縫,他咬著牙一字一句道:「全軍聽令,跑步前進,脫離戰場,立刻南下,動作迅速,快!跟不上隊伍者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李過和頭目們愕然,沒想到李自成竟然下達了這樣的命令,大家都已經做好了掉頭回去跟官兵拼命的準備。李自成斜睨了眾人一眼,「怎麼,本將軍的命令你們聽不見?都給我記住了,戰場上只有一個是頭!」這支兵馬完全是李自成一手打造,核心的數百人都是跟李自成出生入死的兄弟,所以李自成對這支兵馬的掌控力極強,手下人無不是懼怕李自成,有這一層積威,自然是不敢有人反對李自成的意見,他們齊齊抱拳吼道:「得令!」

  李自成的兵馬立刻邁開步子奔跑起來,張存孟派來的報信兵看見李自成竟然要走,勃然大怒,衝到李自成面前喊道:「李自成,好你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大當家好心收留你,還讓你做了二當家,關鍵時候你竟然要逃跑,早知道這樣,養條狗也比你強。」話音未落,一桿長槍已經從他的胸前刺入,從後背穿出,槍尖還在猶自滴著鮮血,傳令兵一臉震驚的看著已經戳進自己身體裡的長槍,不可思議的指著李自成,他竟然敢殺自己。這不就是反水了嗎?李過衝上去一刀將傳令兵劈落下馬,「呸!媽了個巴子的,聒噪!」

  士兵們再不敢多說一句,李自成收起長槍,喊道:「還愣著做什麼,趕緊行動。」眾人在各自將領的帶領下立刻加速奔跑,騎兵們在前探路,步兵們緊緊跟上,真要是有那掉隊的,李自成等人也只能狠心拋棄,現在不是展現婦人之仁的時候,生死存亡之際當然是保命最要緊,這一點李自成有著深刻的認識,想要成就大事,就必須要保全有用之身,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是傻子。他才沒有那麼傻,想要靠著幾千步兵跟官軍正面硬抗。

  張存孟在中軍萬萬想不到李自成竟然在這個時候反水逃跑,自己的後軍被官兵打的七零八落,賀炳炎領著騎兵們旋風般的殺進了中軍,只不過張存孟的中軍有一萬多人,並且張存孟在軍中,他們還稍微有些抵抗的心思,所以一時間賀炳炎竟然沒有衝散張存孟的隊伍,兩軍反而陷入了膠著,官兵都是騎兵,其優勢就在於高速機動,如果跟步兵糾纏在一起,騎兵的優勢就完全發揮不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