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祭祖的酒也太好了吧

  攝影師早就準備好了鏡頭。

  用影像記錄著這震撼的一幕。

  「再叩首!」一聲大喝。

  「三叩首!」一聲大喝傳來。

  畫面切換到了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一絲凝重,那是一種代代相傳的威嚴。

  懷念先輩。

  死並不是目的,而是要忘記,所以,祭奠先祖的目的。

  值得紀念!讓後人銘記!

  龐大的銅爐中,火光熊熊。

  一股淡淡的煙霧從地面升騰而起,在那煙霧的頂端,仿佛有一條通氣的通道。

  「拿酒來!」他吩咐了一聲,轉身就走。

  林澤的話,響徹整個地底空間。

  在他身後,大河村的大漢們,光著膀子,扛著一桶桶的酒罈,走到林澤身邊。

  足足兩壺。

  幾個大漢分別站到了李勝的身邊。

  那是一個足有一人多高的酒罈,酒罈的頂端用一根紅線包著,酒罈上寫著一個「紅」字。

  完成了這一切之後,兩人便返回了隊列當中。

  於右薇見狀,很想說一句,你們不是很冷麼?

  現在可是冬天。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林澤忽然將酒罈上的蓋子打開。

  一股濃烈的酒氣頓時瀰漫開來。

  「這是我們大河村自家釀造的,聽說是從唐代流傳過來的,有一種特殊的釀造方式,味道非常的香醇。」

  「最重要的還在於,此酒乃是至少一千年前釀,真正的百年佳釀。」

  「也許有些人會說一千多年,這不太現實吧,不管是鐵的,還是瓷器的,都沒有辦法存放一千年,」於右薇說道。

  一開始,她還有些不敢置信,可是,當她發現,林澤已經將酒罈里的酒,全部都灌滿了以後,她才反應過來。

  「不過,有一種東西,可以讓酒保持很久,而且不透氣,這就是玉石。」於右薇興奮道。

  「沒錯,這幾個酒罈,都是用玉石打造而成。」

  「所以,這酒才會有如此特殊的味道,玉石的存在,會讓這酒的味道,發生變化,變得更加醇厚。」

  說話間,攝像師又將攝像機對準林澤手中的酒罈,裡面的確是有一塊翡翠翡翠。

  而裡面的酒,也是碧綠如玉,如同日光下的清澈泉水,讓人迷醉!

  吃瓜群眾,討論得熱火朝天。

  「臥|槽,原本還準備懟回去的,還好我手速夠快。」

  「這個,這個大酒罈全是用玉石雕琢而成,價值不菲。」

  「....這個村莊為什麼要發展成一個度假勝地?給他們一人一壇。」

  「古玩向來都是流傳下來的,又不是用來賺錢的,不到萬不得已,沒有人會把自己家傳的東西拿出來。」

  「我和你不同,我在考慮,如果我們建一個度假山莊,是不是可以用這種酒...」

  「你好像很厲害的樣子,我的酒癮又上來了。」

  「我就說嘛,跟茅台比起來,哪一個味道更好。」

  「這是用上好的玉石釀製而成的美酒,味道一定很好。」

  「我去,82歲的拉菲算個屁,唐朝滅亡,大河村成立,算起來也有1200多年了,這可是0907年的好酒。」

  如今,央視的節目已經成為了熱門話題。

  熱搜榜上,前五十的位置,很快就成了熱門話題。

  《大河村百年老酒再現》

  地宮之中。

  林澤一隻手就抓住了一個大酒罈,這大酒罈足有上百斤,但是在林澤手中,卻是如同沒有重量一樣,他一隻手提著酒罈,三步兩步,從大鼎旁邊走過,走到靈位之前。

  而在靈位的最上方,則是一長串的封號。

  天策大將、大都督、司徒、大學士、中書、左相公、右相公......

  一大排的名字,赫然是李世民。

  「林家列祖列宗!」

  林澤大吼一聲,他面色潮紅,脖頸處的血管都鼓了起來,而林澤則是將酒罈慢慢舉起,放在了自己的腦袋上。

  說完,他猛地將手中的酒罈往上一拋。

  酒罈筆直落下,林澤一隻手抓著酒罈,另一隻手抓著酒罈的下端,酒罈紋絲不動,一絲酒水都沒有濺出。

  「林家第三十任族長,林澤,見過列祖列宗!」

  林澤慢慢的將手臂抽了回來,將酒罈放在自己的身邊,酒罈微微一歪,一瓶碧綠色的酒水從酒罈中流出。

  林澤身前的深坑之中,像是祭祀用的一樣。

  「哎呀,太可惜了!這樣的美酒,還是直接灌進我的肚子裡比較好。」

  「他們是來祭祖的,你怎麼了?」

  「可惜了,人都死了,還往裡面灌這麼多,也就是走個過場而已。」

  「哈哈,你知道個屁,祭祖算不算暴殄天物,那是一種習俗,一年只有一次,哪有那麼奢侈。」

  「你不是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舉起的酒罈上麼?」

  「那是因為你沒見過他力氣大得跟一頭肥豬似的,要是看到你,肯定不會注意的。」

  網上討論得熱火朝天。

  至於林澤,他手中的酒,足足有一百多斤,足足有一半。

  喝酒的時候,除了要敬老人之外,還要敬自己。

  林澤一手拿著酒罈,一手拿著酒罈,一飲而盡。

  「噸噸噸。」他翻了個白眼說道。

  墨綠色的酒水,從林澤的口中噴出,但更多的,卻是濺到了林澤的脖子上,還有他的衣衫上。

  這也不能怪林澤跑了,畢竟這是要喝酒的,他雖然力氣很大,但也只是普通人而已!

  所以,他不得不這麼做。

  而那些酒水,則是沿著林澤身上的衣物,滴落了一地。

  網民們一看。

  就像是在桌子上,他看到了自己。

  「上次我那哥們就是這樣跑出來的,這下應該進幼兒園了。」

  「可惜了,可惜了,我怎麼就不能和一個孩子一起喝酒呢?」

  「第一個逃跑的人,應該就是像林澤這樣,大口大口的喝著酒的人。」

  「你找到華點了,盲生。」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林澤的飲酒方式上,唯有王偉民,看到林澤的衣衫被酒浸透,心中有些肉疼。

  他乘坐的是一輛黑色的商務轎車。

  「太浪費了!」那是一件用金絲繡的衣服,哪怕不是很老,也是價值不菲,可是林澤卻這樣喝。

  任由那些酒液濺到了她那珍貴的長裙上。

  王偉民突然明白了,以前他在網絡上偶然看見過一句話,那就是,你捨不得踩的單車,人家就會爬上去。

  你認為很值錢的裙子,在其他人眼中就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