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你晴天,我晴天

  傳說中,金陵有四十八景。

  但是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秦林都沒有那個打算逛完。不過,挑幾個這時節適合情侶去的地方,還是很有必要的!

  十月初的金陵,確實別有一番味道。

  不似夏日的繁盛,卻又沒有深秋的枯黃,沒有桃花、櫻花綻放後那粉色的海洋,也沒有火紅的楓葉和傲雪的寒梅,但是正是這種時節,卻營造出了一種靜謐、悠閒的時光。

  感受著身邊袁芷那掩飾不住的開心,秦林心中也莫名地帶上了喜悅,你開心我就開心,或許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想什麼呢?」

  袁芷突然轉過身來,對著秦林輕輕吹了口氣,好似少女一般,帶著幾分純真和俏皮。

  「怎麼傻乎乎的,跟我一起玩還發呆?」

  雖然語氣聽起來似乎有些抱怨的樣子,但是秦林能夠感覺得出,袁芷此刻內心是在跳躍著的,極為歡快。

  果然,只要一出來玩,袁芷的心情就會好很多,怪不得那件事情之後,她會選擇出去旅遊了一個多月,哪怕因此把房子都賣掉了。

  不過,想到這裡秦林就有些好笑,賣房子去旅遊,這要是放在後世,那就是妥妥的大新聞啊,誰捨得這麼幹?

  也就現在了,袁芷那房子買的時候五萬,由於是賣給朋友,所以哪怕過了三年,也只是象徵性地漲了五千錢,根本沒漲多少。

  也不知道若是袁芷知道,十年後,哪怕是自家小縣城那裡的房子,每平的單價也快一萬了的時候,她會不會後悔這時候的決定。

  花五萬去旅遊跟花一兩百萬去旅遊,那心疼程度能一樣嗎?!

  「沒想什麼,就是覺得很久沒有這麼安心過了。」

  秦林笑了笑,把腦袋中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放到一邊,轉頭看向袁芷,「這種感覺,前所未有的好!」

  「是吧,我也這麼覺得。」

  袁芷聞言,眼睛笑的眯成了一彎新月。

  她索性將手上撐著的遮陽傘扔下,雙手張開,閉著眼睛,仿佛在沐浴著陽光,面容虔誠,好似渾身上下都有神光在閃耀著,滿滿的都是幸福的味道。

  有風從遠處將幾片銀杏的樹葉吹了過來,在袁芷身邊打轉,淡黃色的,似乎還泛著一絲青意仿佛一隻只穿花的蝴蝶,又為這股「神性」中帶上了一絲生動和活潑。

  秦林痴了。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雙手,將袁芷修長玉潤的手掌握住,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下面的先別看,我待會再改,本來今天打算試試三更的,結果兩更都沒趕上,我的鍋,今晚不睡覺也要三更出來!)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發現了重生之後的追求,至於掙點小錢,當個首富什麼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畢竟,不能光為了享受不是?

  也許是比前世強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強上百倍千倍乃至萬倍億倍,區別僅在於,自己的切入點是什麼,目標又是什麼。

  除非是真的很有錢,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強行插手分一塊蛋糕,否則的話,這種撿錢的行為,在秦林真正強大起來之前,是不可能發生的。

  更何況,一個更加殘酷冰涼的現實擺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沒錢,二沒名,三沒途徑,四沒權!

  所以,別想太多。

  「所以,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當前的關鍵是怎麼撈這第一桶金!」

  記憶力什麼的根本沒有增強,或許唯一的優點就是多出十幾年的閱歷,能讓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學強點,再加上畢竟曾經學過,還是有點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無疑問,這並不會給他帶來多大的幫助,想因此而考好一點,基本不可能。

  當然也不是說毫無機會。

  畢竟曾經學過,哪怕忘記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幾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為輕鬆地將這些忘記的知識拾起來。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進去了,恐怕最終的結局也只不過是給其他作者們提供一個靈感,然後人家火的一塌糊塗,還不用付你半毛錢版權費!

  畢竟想法這個東西,你沒辦法給它註冊專利。

  由小及大,腳下的海天市在最近這幾年中,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沒人能知道,作為幾乎完全被忽視了的五線城市,號稱沿海城市之恥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國的大部分地區一樣,火速開始給房價換擋踩油門,以F1方程式賽車一樣的速度,開啟了在高房價的路上狂飆猛衝一去不回頭的進程。

  「不,不對!不是沒人知道!」

  秦林嘴角閃過一抹嘲諷。

  「在這個時間點的話,那些二代和開發商們應該已經知道了,並且,正在磨著刀。」

  於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現了一位以瘋狂而聞名的「蝗蟲」。

  他可以用最標準的英倫腔調誇獎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薩斯最惡毒的俚語詛咒華爾街大亨。

  他可以給路邊的乞丐點讚祈禱,也能夠給宮裡的政客們點蠟上香。

  封了一個帳號就換另一個,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卻能讓人很快知道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絲,也可以說是信徒。

  有的人或許是真的想要發泄不滿,但更多的則僅僅只是覺得這樣活著很酷。

  他們在網絡上聚集到一起,收購匿名帳號,請人偽造ip,然後一個帳號一個帳號地挨個攻陷。

  這種行為很像當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網絡上的那些水軍,卻遠比他們瘋狂,遠比他們團結,也遠比他們隱秘,他們自稱「蝗蟲」,過境之後,寸草不生的「蝗蟲」。

  從第一個月只有寥寥幾個同伴,到短短一年後,一次集結就有上千號人同時出動,所到之處,一片狼藉。

  無關乎什么正義和邪惡的立場,或許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樣,他同樣是想罵就罵,前者是某種堅持,後者也是某種堅持。

  其實在心底,這個瘋子又何嘗不知道,這種瘋狂的行為更像是一種無能為力後的惱羞成怒,是一種絕望。

  這一年,連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們的隱秘圈子裡的人數突破一萬人後,他才施施然地給所有人發了一個中指,然後解散了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