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夏天對韋夏來說是特別的,他換了球隊,離開洛杉磯回到家鄉,向伊蓮求婚成功,有那麼幾天的時間,他很閒,但伊蓮正在洛杉磯處理私事,聽說父母要去英國,他便跟著去了。
英國倫敦,他外公住在這。
自從他去上大學就沒來過英國,雖然關於英國倫敦的所有記憶,都在上大學之前,但由於幾個原因,讓他對於此地實在難以忘記。
排隊。排隊是英國的傳統保留文化,可是卻已經變了味,對此他無力吐槽。英國人不僅熱愛排隊,還不允許別人催,一大隊人就這麼幹等著誰也不開口提醒,然後英國上到政府,下到百姓,效率是遠近聞名的差,經常一個隊伍一個小時都不動一下,也沒人提醒。
在英國,排隊算得上是一件政治正確的事,不論你是誰,排隊。排隊的本意是為了保持秩序,維護公平,提高效率,它應當是有規則和底線的,可這個國家的人民徹底把排隊當成了一種養老休閒。
還有,觸目驚心的闖紅燈行為。
英國的過馬路方式和某些發展中國家是一模一樣的,湊齊一群人,無視紅綠燈,直接過馬路。
如果是寬闊的多車道大馬路的話,「勇者」們還可能有所顧忌,遇到小街小路直接一個人獨闖,萬車莫開。
每天隨機下幾場雨是基本的,太陽雨什麼的都已經司空見慣了,而且英國極少打雷,下的都是陰雨。
「騷瑞」「3Q」掛嘴邊。要說英國人說什麼話最多,肯定是騷瑞。
別說真的對不起人家了,就是在路上多看了你一眼也跟你說句「騷瑞」。
韋夏的母親梅晨就曾經跟她講過這麼個故事以表示英國人的素質和修養遠遠高過美國人:在我們英國(一臉驕傲),就算你穿著高跟鞋踩了小女孩的腳,她也不會哭(愈發驕傲),她只會一臉為難地跟你說「騷瑞,可以請你把腳從我身上挪開嗎?」。
太經典了,韋夏永遠都忘不了。
最可怕的是倫敦地鐵。
眾所周知,白人八成有體味,黑人幾乎全有,東亞人種的體味最輕最少的了。
不同人種之間的體味還不太一樣,白人的體味是來自於從小吃肉和腋下頂泌汗腺分泌的膻味,黑人是濃烈的騷臭味,還有一位體味大咖——印度人,自帶體味的三大種族就像移動的生化武器,走到哪裡,哪裡的空氣就被透著咖喱味的狐臭占領,久久不能散去。
香水的發明初衷就是為了掩蓋體味。英國的公共場合人流密集,但不會聞到明顯的體味,因為大家出門都塗了止汗露,噴了香水。眼看著夏天就要到了,氣溫一高,體味散發更快,人多且空氣不流通的地方就成了重災區,比如倫敦地鐵。
韋夏清楚地記得當時他才10歲,和母親在外面坐地鐵的時候,一群滿身是汗的黑哥哥們從面前穿過——那幾分鐘,他感覺他死了。
走出那輛地鐵後,韋夏心中感嘆,活著真好。
當時他才10歲,那是多麼痛的領悟啊!
這一次和父母來到倫敦,主要是為了散心,伊蓮因為一些事情沒有跟著來。
韋夏見到了外公與外婆,兩個老人家很有趣,一個喜歡自吹自擂,另一個則喜歡當場戳輪胎。
韋夏的外公就是那個老是被當面戳輪胎的可憐男人。
他很愛吹噓自己,尤其是在韋夏的父親面前,顯得自己博學多識,但他連網際網路是是什麼都不懂,所有的新聞都來自於極不靠譜的NCL電視台,他一度以為NBA是板球聯賽。
不得不承認,來到倫敦確實有放鬆心情的作用。
然而,韋夏高興得太早了。
他忘記了和倫敦地鐵上的那些異色人種的體味一樣可怕的東西,原滋原味的英國菜。
梅晨雖然是英國人,但她已經在美國生活了二十多年,就像到美國開餐廳的中國廚師,他們的技藝必定經過了美化,變得更適合當地人的口味。梅晨保留了英國菜的精髓,同時又迎合了美國當地的口味。
雖然她做的是英國菜,卻沒有「英國菜」的靈魂,
地地道道的英國菜對韋夏這種外來人口而言,比難吃更糟糕的是能不能吃,英國人對於烹飪完全沒概念,清水煮一煮,油鍋炸一炸,蔬菜直接吃,反正都下肚,油鹽醬醋什麼的完全沒意識。
有時候看著那貌似翠綠的蔬菜有了點食慾,放進嘴裡,哇啊,人間可真是不值得!
韋夏的父母要在倫敦住上半個月,韋夏計劃待三天。
第一天以適應為主,第二天就可以和外公出去到處轉轉了。
果然,還是小時候那個味。
三天的時間,卻帶走了韋夏的所有煩惱,全然不顧外面的世界是怎樣的。
不看這樣潮濕的天氣、不堪入肚的食物、糟糕的地名、該死的排隊傳統、低效的辦事能力的話,還是可以接受的。
第四天,韋夏決定按時離開。
他不想在倫敦待到膩煩再走,遊玩就該這樣,對於離開的地方有留戀的感覺,但絕不能屈服於那個感覺,否則再留下來,所有的美好都會變成厭惡,何況倫敦給韋夏帶來的美好本來就沒那麼多。
整理行李的時候,韋夏找到了一把熟悉又陌生的鑰匙。
不過幾秒,他認出那是金·迪萊克特家裡的鑰匙。他一直沒去還這把鑰匙。
自從他和伊蓮確定關係的那一天起,韋夏和迪萊克特就保持著純淨的友誼,隨著他們訂婚,他與迪萊克特的過往更封存在了心底。
這把鑰匙似乎可以把韋夏勾回到過去,但他並不懷念,他只是想為這段經歷畫一個休止符——把鑰匙還回去。
所以,他訂了從倫敦到洛杉磯的機票。
經過11個小時的飛行,韋夏平安到達洛杉磯。
沒人知道他要來,再加上優質的掩護,以及到達的時間,還有,倫敦與洛杉磯有8個小時的時差。
韋夏走出機場的時候,是傍晚5點。
他拿起手機,給迪萊克特打去電話。
她說她就在家裡,但他可能見不到。
「沒關係,我只是想把你家裡的鑰匙還給你,因為我已經搬到費城了。」韋夏想為他的行為找個理由。
迪萊克特誘人地問:「如果我也搬到費城,你還想要我家的鑰匙嗎?」
一陣尷尬的沉默。
「我開玩笑的,你來吧。」
韋夏帶著困意,他已經定下了飛費城的機票,把鑰匙還回去,然後立即離開。
這就是他的計劃。
他來到迪萊克特的家裡,按了按門鈴,沒人開。
他拿出鑰匙,準備把門打開,把鑰匙放進去,卻發現鑰匙無論如何都插不進去。
幾秒後,他意識到,這把鑰匙已經無法打開這扇門了。
韋夏看著手心裡的鑰匙,大概,這是他與洛杉磯僅存的聯繫。
過去的四年,他從費城的天之驕子,變成湖人隊的FMVP,一個夏天的時間,他在這裡取得的一切成就都隨風而去。
湖人拒絕匹配合同,撤回報價,無情中又帶著一點人情味——給予了韋夏自由選擇球隊的權利——但韋夏完全不對此心存感激。
歷史上有不少幫助球隊奪冠,並當選FMVP的人在來年或後年被球隊交易,但絕對沒有一個FMVP,受了傷之後連證明自己的機會都沒有,便被母隊放走。
韋夏相信他再也不會與這座城市產生任何的瓜葛。
這把鑰匙,那剩下的一縷聯繫,被韋夏放在了門口,然後,他轉身而去,永遠不回頭了。
金·迪萊克特透過門口的監控錄像看見了韋夏,她沒有開門,只是靜靜地看著,直到韋夏把鑰匙放在門口轉身離去,她都沒把門打開。
她知道,這樣最好。
「再見,我的小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