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控告,判定主犯成員,檢方:被告人都推薦死刑!
審判長席位上,呂鵬輝在聽到張良的描述時,心裡對這個案件的嚴重性評估,更上了一層。👊♘ ➅➈𝐒ĦỮ𝐱.匚𝕆爪 🐝🎄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看紙質上的證據,和犯罪過程遠沒有張良所描述的那麼詳細和逼真。
並且張良是幾乎將所有詳細的過程都描述了出來。
在聽的整個過程,腦海中會自動腦補的那些畫面,異常的殘忍。
所以…
對於楊鐵軍在庭審上爆發出自己強烈的情緒。
呂鵬輝作為審判長,也能夠理解。
畢竟楊帆是其至親,其兒子和兒媳婦在生前遭受到如此巨大的折磨。
楊鐵軍接受不了,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所以面對楊鐵軍在庭審上擾亂庭審秩序。
呂鵬輝沒有做過多的阻攔。
只是開口讓楊鐵軍稍微的平復一下情緒。
等到楊鐵軍將情緒稍微平復下來後。
被告方席位上的張良對著楊鐵軍深深鞠了一躬:
「對不起…」
楊鐵軍聽到張良的道歉,一言不發。
這種遲來的道歉,對於他來說,沒有任何的意義。
他在庭審上爆發情緒,是實在是控制不住了。
而不是想要這麼一句簡單的道歉。
從楊鐵軍爆發情緒到結束,只用了短短几分鐘的時間。
庭審場上,呂鵬輝作為審判長,在看到庭審恢復秩序後,繼續開口詢問。
「請問被告人張良。」
「在這個案子當中,你們在殺害了受害人以後,又做了什麼?你們為什麼還要搶奪楊帆和胡云雲家中的財物?」
張良繼續開口:「當時我們在殺害了楊帆和胡云雲,過了幾分鐘吧,我們也都意識到了這件事情造成的嚴重後果。」
「這種事情我們也是第一次做,當時在做的過程當中可能是腦子一時發熱就做了。」
「但是在事後,我們四個人都非常的害怕。」
「殺人犯罪這件事情影響太大了,我們也知道被抓了之後肯定會是死刑。」
「所以就想著怎麼進行逃罪。」
「是王文遠主動提出來,我們殺了兩個人,造成的影響後果非常大,如果不想被抓,那必須要偽造好現場。」
「但是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偽造現場,王文遠這時候又提出來把他們家的東西給搶了。」
「偽造成入室搶劫犯把人殺了,給執法方造成一定的調查困難。🍧💋 ➅➈s卄Ⓤ𝔁.ᶜⓞM 🐠🐯」
「我們其他人都贊成這個方案,然後就把楊帆和胡云雲家裡面重要的財物都給他搶了。」
「…」
呂鵬輝的詢問和張良的回答幾乎是將犯罪的脈絡和相關的動機,都已經理清楚了。
目前只需要進一步的確認結果和事實就可以了。
審判台席位上,呂鵬輝接著詢問其他幾名人員。
「被告人張大力,於衛,王文遠。」
「你們三人對於張良所陳述的相關內容有什麼異議沒有,或者說其中的過程,伱們認為張良陳述的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在這個案件過程中張良所表述,最殘忍的張大力開口回覆:
「張良表述的符合大部分實際情況,但是有一點兒我想補充一下。」
「被告人張大力補充。」
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張大力繼續開口:
「這個案子我所做這一切的時候都是王文遠在起鬨,或者是在慫恿我去做。」
「其中,張良和於衛他們兩個人也有起鬨的過程。」
「並沒有像上面所表述的那樣,一切都是我故意去這麼做的。」
「就像是張良一開始說的,我去扒胡云雲的衣服,或者說我在控制楊帆的時候,遭到了楊帆的毆打。」
「我當時的確很氣憤,我當時的確也想報復楊帆。」
「但是我第一時間想的是把楊帆狠狠的打一頓,出出氣,可是是王文遠慫恿我說那麼簡單出氣怎麼夠。」
「並且眼神暗示我對一旁的胡云雲下手,所以我才這麼做的。」
「可能在張良的陳述中,是我想要去做這件事情,但是我是有了王文遠的提醒和暗示,才這麼做的。」
「張良你難道沒有看到王遠當初在我旁邊進行暗示嗎?」
張大力將問題的矛頭指向了張良。
作為審判長的呂鵬飛開口詢問:
「那麼請問被告人張良,張大力補充的是事實嗎?」
張良回覆:「審判長對於張大力說的這件事情,我的確不知道。」
「在我的印象當中,第一個提出來這種想法的是張大力。」
「王文遠並沒有開口。」
聽到這話,呂鵬輝微微皺眉,接著看向於衛和王文遠。
「被告人於衛和被告人王文遠,張大力陳述的是事實嗎?」
於衛搖頭:「在我的印象裡面,第一個提出來這個想法的也是張大力,王文遠並沒有說話。💀☜ 69ˢĦ𝓾ⓧ.𝓒𝕠M 🐨💚」
這種不好的事情,王文遠當然也不會承認,於是開口:「審判長,我並沒有這麼做。」
「張大力,他是本身就想這麼做,把這件事情誣告到了我身上。」
張大力一聽這話,當即對王文遠怒斥:「我本身就想這麼做?!」
「是我本身就想這麼做,還是你暗示我這麼做的?」
「明明就是你暗示我的!」
「現在把問題都推到我身上是吧?」
面對張大力的指責,王文遠一聲不發,沒有說話。
見被告人之間出現了爭議,審判台席位上,呂鵬輝敲響法錘。
「肅靜!」
「關於被告人的陳述,合議庭現在已經聽取。」
「對於這件事情不用再進行爭論。」
現在具體的詳細案發經過和事實依據都擺在了面前。
關於這些東西出現了爭議,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目前,案件的詳細情況大致上已經確認。
於衛和王文遠在這場庭審上幾乎沒有做出什麼其他的補充內容。
根據被告人的認罪認罰,目前的犯罪情況已經非常的清晰。
那麼在這一點上就要確認誰是主犯,誰是從犯。
這一點就需要檢方進行相關性的陳述。
剛才的環節,是針對本案中相關的具體情節進行了陳述。
接下來才是對於本案中的重點審理。
呂鵬輝開始讓檢方進行相關的陳述。
本次的檢察官李雄對於這個案件一直在跟進的狀態。
並且參與了執法的審問。
目前,對於這案子一直都是激進的狀態。
不過,這種激進說的是按照法律的要求來對被告人進行相關性的判決。
在聽到審判長要求他進行相關性的陳述後,李雄開口,將整個案件進行了大致的描述:
「本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是一起影響力巨大的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係,並殘忍殺人案。」
「被告人張良,張大力,於衛,王文遠四人團伙作案。」
「經過了四人的認罪認罰及其口供,現在已經確定,四人都有著犯罪行為。」
「對於本案,通過被告人的行為,現在給予相關性的認定,檢方申請認定王文遠為本案中主犯。」
「認定的原因是,根據刑法所規定的,王文遠是本次犯罪的組織者,謀劃者。」
「並且是開車帶著另外三人前往,到了受害人的家中。」
「理應認定為主犯。」
「其中,張大力,張良,於衛等三人參與了實施犯罪,在主觀上有故意犯罪的表現,有客觀的犯罪行為,為從犯。」
「殺害楊帆和胡云雲的主要兇手為張大力和王文遠。」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
「涉及到惡劣的殺人案件,最高可判決死刑。」
「本案中,被告人四人都涉及到了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係,使用殘忍手段殺人。」
「並且造成了兩人死亡的最終結果。」
「無論是過程還是結果,都非常的惡劣。」
「對於本案中所涉及到的犯罪人員,檢方提議被告人員全部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判決死刑!」
檢方陳述的內容簡短。
但是已經具體的將被告人的罪名,還有刑期都清楚的表明出來了。
那就是在這個案子中,檢方認為,無論是主犯還是從犯,都要判決死刑!
因為所涉及到的情景特別惡劣,所以都判死刑,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從這一點上來看,主犯和從犯似乎沒有什麼區別。
但是在被告人委託律師席位上的吳振,卻不同意主犯和從犯之間的認定。
在審判長詢問被告人委託律師有無其他異議。
另外三名委託援助律師,就各自所委託代理訴訟人的行為做了一定的闡述。
基於法律,基於證據,都表明了對於檢方推薦的刑期沒有什麼太大異議。
但是王文遠的委託律師吳振不一樣。
在這場案件中,他的作用就是要讓王文遠判的輕一點,至少判定一個死緩。
所以在這個案子中,他必須要強調這個案子的罪行是重罪,但是不能那麼重。
再有一點就是王文遠不能作為主犯進行判決。
基於王文遠自首的情節,再加上只作為從犯的情節,能夠判定一個死緩。
這樣的話,那麼在這個案子中,他就算達到了王河的委託訴求。
不過…根據剛才的案件整理情況,這個案子判決王文遠死緩的難度很大。
但並不是沒有任何的機會。
想到這裡,吳振提出了異議:
「審判長,我方對於主從犯之間的認定有異議。」
「在這個案件當中,王文遠的確是提出去尋找刺激的主要人員。」
「從這一點上可以看作認定為主犯。」
「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王文遠在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想要殺人的打算。」
「提出殺人滅口的是誰?」
「並且實施強迫的是誰?」
「這兩個最關鍵的問題上都是張大力主動提出來的。」
「王文遠並沒有指使張大力做出犯罪行為。」
「張大力做出了這種犯罪行為,那麼在這一點上來看,張大力才是屬於主犯的人員。」
「…」
吳振提出的觀點,說白了,就是讓張大力來背這個主犯的鍋。
陳述的有一定的道理。
受害人委託律師席位上,蘇白也一眼看出來了吳振提出這一觀點的目的。
目的就是讓王文遠成為從犯,然後從自首情節上進行出發。
儘量的去減輕刑罰。
判個死緩。
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講,還有根據張良的陳述。
在這個案子中,王文遠起到了什麼作用?
起到的是一個謀劃和組織犯罪行為的一個作用。
這已經符合了對於主犯的認定情況。
如果不是王文遠指揮著另外三人去做出犯罪行為,以及進入到楊帆的家中調戲胡云雲。
會有整個案發的經過嗎?
不會。
雖然王文遠不是提出來殺人滅口的,也不是第一個實施強迫的。
但是剛才張大力也陳述了,他是有王文遠的暗示在其中的!
這一點沒有得到另外兩名被告人的證實,可是張大力的表述不像是假的!
如果不是得到了王文遠的暗示,還真的可能不會發生這麼嚴重的慘案。
在這個案子中,判定王文遠是主犯,是基於一開始的犯罪行為來考慮的。
這一點沒有任何的問題。
從犯+自首,是有可能會被判成死緩的。
所以對於吳振提出來的這個更換主犯,主犯是張大力的要求。
這一點肯定不能同意!
而另一邊,聽證席位上,作為受害人的家屬,王河緊盯著審判長席位和他兒子的辯護席位。
希望吳振提出來的這個要求能夠被審判長採納。
「只要採納了,就有希望了…」
王河在心裡默念著,順便還把打量的目光放在了受害人席位上的楊鐵軍身上。
不過僅一瞬間,就又收回了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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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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