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

  第347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

  這個案子的相關案情,蘇白整體的瀏覽了一遍。

  說是賣假藥…

  怎麼說呢,按照法律對於假藥的定義。

  是依照《藥品管理法》中,藥品成分不符合國家規定成份。

  或者出售嚴重不符合藥品管理規定的相關藥物。

  出售未經許可經營的藥品等。

  這些都屬於對於假藥的定義。

  說白了…

  就是有沒有拿到經營許可的藥品。

  拿到了就屬於正規的銷售藥品,沒有拿到就屬於違禁的假藥。

  李雪珍發過來的這個案件,涉及到的當事人的確是在賣「假藥」。

  因為其所銷售的藥品不符合國家規定以及未經許可認證。

  可是…

  針對整個案件的描述來看,這「假藥」可不是害人藥。

  先不分析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

  從當事人在一審的陳述當中,可以明顯的看出。

  當事人作為病人,從國外引進私藥。

  完全是因為私藥在針對病情有著很好的緩解作用,而且價格低廉。

  出於好心,為同為病友的人員進行代為購買。

  這種假藥,並不害人,而是救人。

  蘇白上網查了一下,有關於這個案件所涉及到的藥品信息。

  以及在卷宗中描述當事人代購的過程和這種病的情況。

  案件當事人林勇,身患慢性白血病,需要服用一種特效藥。

  這種特效藥在國內單瓶的價格高達兩萬餘元。

  私藥的價格僅在2000一瓶左右。

  價格相差十倍。

  但是在藥效方面沒有什麼太明顯的差別。

  正版特效藥能夠壓制住病情的惡化,但是私藥盜版藥,同樣能壓制住病情。

  一瓶藥大概只能維持一個月的服用時間。

  也就是說,想要以吃藥壓制病情,正版特效藥一年要花費20多萬元。

  20萬元的醫藥費用,這根本不是一個普通的家庭能夠承擔得起的。

  一開始,由於林勇是做外貿生意的,有時候會到國外進口一些東西。

  在了解到國外有這種盜版藥,自己在服用後沒有什麼太大問題後。

  和自己的病友,進行了介紹。

  病友想要讓其進行代購,林勇也答應了下來。

  各大醫院都有這種慢性病群,漸漸的隨著時間的發展。

  不少人都知道,林勇做外貿生意可以進出國外購買這種藥品。

  於是也找上了同為病人患者的林勇,想要請求林勇能夠幫他們代購一下。

  林勇作為病人也非常清楚這些病友們的情況。

  兩萬一瓶的藥根本吃不起。

  於是答應了下來。

  不過…在這種私藥大規模傳播泛濫代購的情況下。

  正版藥的銷售額大量減少,引起了當地銷售部門的注意。

  並且進行了暗訪。

  在得知了有人銷售私藥後,當即報警立案,將代購銷售人員林勇抓捕起來。

  剩下的就簡單了。

  證據充足,犯罪事實清楚,立案執法人員將其移交給檢方部門,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這就是這個案子的相關情況,和整個流程。

  蘇白在看完後,輕呼口氣。

  從判決和法律的定義角度來講,林勇的確涉及到了銷售假藥,有著犯罪行為。

  可是從另一邊講,他的主觀是出於對於病友們的幫助和好心,進行代購。

  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比較矛盾。

  在社會的輿論當中,影響力相對來說也比較大。

  不過…既然這個案子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這裡。

  這個案子肯定是要接的。

  在蘇白剛了解完整個案件,小兔子頭像那邊,繼續在跳動。

  「蘇律師…案件信息內容看完了嗎?」

  「可以接嗎?」

  蘇白回覆:「這個案子可以接。」

  「不過這個案子你是從哪找的?」

  大約過了一兩分,李雪珍才回覆:「蘇律師…」

  「其實是我也創辦了一個短視頻帳號,名字就叫蘇律師的小助理小李律師…」

  「經常會發短視頻,讓大家有什麼比較不錯的案子關注艾特我一下。」

  「這個案子是我在我短視頻帳號裡面看到艾特次數比較多的。」

  「然後我就想辦法找到了當事人詢問能不能代理他們的二審案件。」

  「得到同意以後。」

  「然後讓他們發了一下案件的詳細信息。」

  還有一個短視頻帳號,名字叫小助理小李律師?

  蘇白在短視頻中搜索了一下帳號,簡介上寫的很清楚。

  白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之一,蘇白律師小跟班。

  粉絲量已經將近30萬。

  嘖嘖…

  這小李在偷偷的發展自己的業務呢!

  蘇白笑了笑,沒有太在意。

  不過話說回來。

  李雪珍為了接案子,還真的是想盡了各種辦法。

  尤其是在短視頻運營方面,展現出了絕佳的天賦。

  怎麼說呢…

  很不錯!

  在蘇白給李雪珍回復完可以接取林勇這個案子的上訴二審後。

  李雪珍也當即聯繫了林勇的家屬。

  雙方約定好了時間,在白君律師事務所對這個案子進行更進一步的了解。

  處理完後。

  李雪珍臉上掛滿了笑意。

  回到出租屋,王可欣看到李雪珍一臉笑意,立刻就猜到了,肯定是又接了一個不小的案子。

  說實話…王可欣和李雪珍住了這麼長的時間。

  兩個人都互相知道對方的脾氣和性格,在愛好方面也有同步的地方。

  所以…

  每次見到李雪珍滿臉笑意,不難猜出是因為什麼事情這麼開心。

  「雪珍…最近是不是又接了一個大案子?」

  王可欣晃了晃自己的小丸子頭,湊近開口詢問。

  李雪珍笑著點頭:「也不算是什麼大案,就是一個比較有影響力案子。」

  「那也很不錯了!」

  「最近一段時間,你跟著蘇律師一直接連不斷的接案子…很厲害了!」

  王可欣恭喜著。

  「你呢?」李雪珍小臉疑惑,扭過頭詢問王可欣。

  「伱最近跟著許律師,工作怎麼樣了?」

  王可欣小丸子微微晃了晃:「還不錯…」

  「就是最近在接一些小型的刑事案件,沒有那麼出名,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

  「不過慢慢來就好了…」

  「哦對了…我最近總結了一些庭審的經驗,要不要一起看看?」

  經驗?

  「可以。」

  李雪珍點了點頭。

  …

  第二天,李雪珍早早來到律所,準備著見一見林勇的親屬,順便提前整理好相關的材料。

  昨天她和王可欣,聊相關的庭審經驗,一直聊到了後半夜,凌晨兩三點。

  越聊越興奮,沒有把控好時間。

  睡的時間雖然短,但是精神很足。

  畢竟…今天是要約見當事人親屬的。

  上午十點左右。

  一名看上去三十四五左右的女人,來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

  李雪珍在看到女人後一眼就確定了這是林勇的妻子。

  因為兩人已經約定好了時間,於是李雪珍走上前打了聲招呼。

  「你好…請問是張女士嗎?」

  「對的…我是林勇的妻子張曼,你是小李律師吧?」

  「對的,我是。」

  「張女士,這邊請…」

  「好的。」

  …

  辦公室內。

  蘇白坐在沙發上,張曼坐在對面的位置,李雪珍坐在蘇白的側方。

  張曼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些緊張,時不時的用手將額頭上的頭髮捋上去。

  見到這種情況,蘇白給張曼倒了杯茶。

  「張女士,喝茶。」

  等到張曼接過茶後,蘇白才繼續開口道:

  「關於林勇的這個案子,你整理和交給我們的材料,我們都已經看過了。」

  「這個案子…涉及到的相關情況,我也都已經了解了。」

  「我想問的是,這個案子卷宗上所描述的情況都是屬實的嗎?」

  張曼點了點頭:「差不多。」

  「不過…有一點不一樣。」

  「哪一點兒?」蘇白追問了一句。

  「就是卷宗上陳述認定的,林勇做這件事情是為了獲利。」

  張曼回復了一句,然後又繼續開口道:

  「實際上並不是的,林勇出國買藥,是代購的。」

  「他收取的費用比買藥的價格高,是因為他一下子買這麼多藥,還要到處跑藥店,還要給國外的代理人一些其他費用。」

  「一審判決說林勇買藥是為了獲利,其實這中間說的利潤,根本落不到我們手上。」

  「甚至來說有時候林勇去買藥,還需要我們補貼一點。」

  聽到張曼的描述,蘇白點了點頭:

  「你的意思是說…」

  「一審卷宗上所描述的林勇售賣藥品,獲得了利潤。」

  「但是這些利潤沒有落到你們的手裡,而是你們為了購買藥品花了出去。」

  「也就是在你們的本意上,並不是為了獲得利潤而去售賣藥品。」

  「我可以這麼理解嗎?」

  「可以這麼理解。」

  張曼點頭:「我家林勇做代購做將近兩年的時間,這兩年時間我們家都沒有靠這個賺過錢。」

  「是真的一分錢都沒有賺過。」

  「我以前也問過林勇,為什麼不把價格賣的高一點。」

  「就算是賺點辛苦費也行。」

  「因為有些時候,林勇不需要出國,也不需要刻意去買藥,還是為了病友出去購買藥品。」

  「我總是不理解,所以就想讓他拿點辛苦費。」

  「可是林勇說,有錢的都去吃正版藥了,沒錢的才過來買這些盜版藥,這些病友買盜版藥本身都困難。」

  「賺這些錢他在良心上過不去…」

  「再說。」

  「我們家經濟條件雖然不是特別好,但是也能過得去,也沒打算利用這個來掙錢。」

  「嗯…」

  面對張曼的回答,蘇白點頭表示已經了解。

  這個案子,他已經反覆的看過卷宗,了解完了相關的情況。

  說實話…

  先不管如何定罪。

  只從一審中提起的公訴罪名來看。

  對於林勇的判決過重。

  這是蘇白的第一想法。

  因為從刑法中的相關規定來看,只要售賣假藥,不影響購買假藥人員的身體健康。

  那麼只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勇被判四年有期徒刑,顯然是刑期過重。

  不過這一點在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有具體的表。

  但是這種具體的表現蘇白並不是很認同。

  目前來看,根據一審卷宗和張曼的口述情況。

  張曼的口述和一審卷宗中的相關判定進行了一一的印證,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出入。

  這個案子張曼也已經簽訂了家屬委託協議。

  那麼…

  剩下的就簡單多了。

  搜尋辯護有力證據,上訴二審!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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