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判決結果!小李:我想把他們全

  第251章 判決結果!小李:我想把他們全送進去…

  其他角度,無非就是李修和溫寶俊說的幾點。(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事實上,秦勇很贊成溫寶俊說的幾點內容。

  在這個案子當中最關鍵的判定是——

  廣有志的行為能不能夠看成是正當防衛或者是阻止不法侵害。

  這兩個判定點才是最重要的。

  從正當防衛的概念來講…怎麼說呢。

  廣有志的行為還是有些太勉強了。

  不過,既然被告方委託律師做無罪辯護。

  他倒想聽聽,被告方委託律師能不能拿出其他觀點。

  或者說能不能夠拿出準確且直觀的法理。

  …

  很快,再次進入開庭審理。

  審判長席位上,秦勇在剛才和李修,溫寶俊針對這一次的案件進行商討過後,心裏面已經有了確切的想法。

  法槌敲響。

  「休庭結束了繼續開庭審理本案。」

  在秦勇的聲音中,各方當事人都將目光落在了審判長席位。

  緊接著,秦勇繼續開口:

  「被告方委託律師能不能夠陳述一下你方持無罪辯護的觀點?具體的描述一下。」

  這是秦勇第二次開口詢問。

  蘇白也明白其中的意思,簡單來說。

  就是審判長傾向於判定廣有志無罪,所以要再進行確認。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蘇白心裡有了一個大致的判斷,開口道:

  「好的,審判長。」

  「審判長…」

  「我方持無罪辯護的觀點和剛才的陳述一樣。」

  「廣有志在對王強第一次出手的時候,是屬於阻止王強的不法侵害,因為王強當時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

  「在阻止完王強的不法侵害以後,王強當時的態度是非常的氣憤,從而對廣有志進行了攻擊行為。」

  「我方認為在這一點上,需要著重的去分析,並且有以下幾點:」

  「第一:在廣有志對王強第一次出手的時候,是不是阻止王強的不法侵害了?」

  「是!」

  「因為剛才審判長已經判定,判定了廣有志的行為是屬於見義勇為。」

  「那麼就是阻止了王強的不法侵害。」

  「從這一點上來看,廣有志對於王強的第一次出手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因為他在主觀上並不是故意去傷害王強的,而是去阻攔王強的不法侵害。」

  「第二點,在廣有志阻止王強以後,王強進行的攻擊是一種什麼樣的攻擊?」

  「是一種在實施不法侵害卻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結果後的憤怒,從而轉型成為了另外一種不法侵害,那就是對於廣有志的攻擊。」

  「我方表達的正當防衛是處在王強在實施不法侵害,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結果,從而繼續對於阻止他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了不法侵害。」

  「從這一點進行考慮,廣有志的繼續反擊則是正當防衛行為。」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陳述的觀點。」

  這一次的陳述,蘇白陳述的非常的清楚,把其中的關鍵點都拋了出來。

  因為他知道這一次審判長不是問他,而是在給自己的傾向性加一個砝碼。

  蘇白的陳述從法理的角度進行解釋,很合理,完全可以通過這方面來判定廣有志無罪。

  這一番陳述說白了…

  就是將剛才的陳述更加清晰的描述了出來,並且囊括進去了王強的心理狀態。

  描述清楚後,從而讓審判長更能夠理解當時的場景。

  …

  在聽到蘇白的陳述以後,檢方席位上的唐亮瞬間有一些坐不住了。

  不等審判長開口,就進行了反駁:

  「那我能不能夠請問一下被告方委託律師。」

  「在你的陳述中,認為廣有志的行為,在第一次屬於見義勇為,去阻止不法侵害的發生。」

  「可是…」

  「我想請問的是,那麼王強在反過來對廣有志進行攻擊的時候,對於當時的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是不是已經結束了?」

  蘇白:「是的。」

  唐亮繼續開口:「那好,按照你說的,王強是停止了對於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轉而對於廣有志進行不法侵害。」

  「可是在體型和力量上而言,王強身高一米七,體重120,他的攻擊對於廣有志來說是完全構不成任何的威脅。」

  「所以說廣有志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能夠阻止王強對他的不法侵害,可是為什麼還要下重手致王強重傷?」

  「這難道不可以看成是兩人的互毆行為嗎?」

  「看成是兩人的互毆行為,那麼廣有志對於王強的傷害就是致人重傷,同樣達到了犯罪的行為。」

  蘇白:???

  按照這麼說,的確沒有任何的毛病,可是…

  公訴人,伱是不是忘了你以什麼罪名起訴的?

  你記不記得起訴狀上寫的什麼?

  起訴狀上寫的是廣有志以故意傷害導致王強重傷,觸犯了故意傷害罪。

  你現在來個互毆,互毆行為和故意傷害是一樣的嗎?

  兩者的本質都不是一樣的!

  「我想再次提醒公訴人,請公訴人注意你的用詞。」

  「公訴人所陳述的互毆行為並沒有得到執法機關的認證,並且公訴人所闡述的證據鏈都是基於故意傷害罪去定義的,並不是根據互毆行為去定義的。」

  「如果公訴人想要以我方和王強互毆,造成王強重傷提起公訴行為的話,那麼還請公訴人進行撤訴。」

  「再進行立案。」

  在蘇白陳述完以後,審判台席位上,秦勇眉頭緊皺。

  這名公訴人是想要幹嘛?

  不是,他有病吧?

  這場庭審討論的是,廣有志對王強造成的傷害是不是屬於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到現在公訴人突然提起了互毆!

  想要在庭審場上提起互毆,的確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來這種意見,決定是否由法院進行採納,要求檢方補充其證據。

  可是檢方提出來這種說法…

  ???

  檢方提出來這種說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還是狠狠的抽的那種!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這個罪名是由公訴人進行提起的。

  你現在改口說是互毆,你有相關性的證據嗎?

  好!

  就算是,以上證據可以當做是互毆的證據。

  可是你忘了起訴狀上寫的是什麼了?

  你作為公訴人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嗎?

  罪名一切依照起訴狀上的進行陳述,這一點都不懂嗎?

  秦勇看了一眼檢方席位,重重的落下法槌:

  「庭審場上還沒有到公訴人進行發言。」

  「駁回公訴人的陳述。」

  「同時,對於公訴人進行一次警告!」

  「再有下次,直接驅逐出庭審!」

  「公訴人不得繼續發言,不得有異議!」

  秦勇對於公訴人唐亮的警告可謂是特別重。

  畢竟…

  再讓唐亮繼續發言下去,那麼後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也沒有想到審判長會對公訴人提出這麼嚴厲的警告。

  畢竟在一般的庭審當中…

  審判長更傾向於公訴人提供的證據和證律依據。

  可是這場庭審…

  不過這也正常,看看公訴人在法庭上提出來的依據。

  法庭上面提出來的依據,完全違背了公訴的初衷。

  這也難怪審判長會這麼生氣,並這麼嚴厲的警告唐亮。

  得到警告的唐亮,眉頭緊皺,望著審判長席位,還想要說什麼,可是卻被秦勇一個眼神給憋回去了。

  對於秦勇而言,唐亮開口陳述還不如不開口。

  緊接著,秦勇在警告完唐亮以後,看向了控告方。

  「控告方還有沒有什麼需要陳述補充的?」

  張碩:…

  該說的都已經說完了,到現在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已經沒有了!

  「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需要繼續補充的。」

  咚咚!

  法錘敲響,秦勇繼續開口:

  「既然各方都沒有什麼需要繼續補充的,那麼現在進行法庭陳述。」

  「請控告方開始法庭陳述。」

  唐亮在聽到直接略過檢方,讓控告方開始法庭陳述的時候愣了一下。

  按照一般的順序來,都是讓檢方開始進行法庭陳述或者是出示相關證據證明的。

  可是現在…

  秦勇:你一開口陳述,陳述的什麼東西你心裡沒點數?

  老老實實在那裡坐著就行了,不要想著開口陳述或者什麼了!

  …

  控告方席位委託律師,張碩開口陳述。

  根據庭審上的情況,以及目前的答辯來看,張碩能夠看得出來,審判長是傾向於被告方的。

  所以他的答辯內容還是要針對王強重傷的這個結果來進行陳述。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認為,在本次案件當中,廣有志對我方造成的傷害是結果。」

  「並且已經造成了法定意義上的重傷結果。」

  「從這個結果上面來看,我方就是受害人,我方請求法院再進行判決的時候,能夠考慮到這一點,考慮到我方的重傷情況以及住院的民事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聽完張碩的法庭陳述,秦勇看向被告方席位:

  「請被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聽到審判長讓被告方陳述,蘇白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訴訟材料。

  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刑事責任很有可能不會判定廣有志有罪,可是民事賠償方面…

  造成了王強的重傷,是結果,醫療費用也是結果。

  想要儘可能的免除醫療費用,只能從整個事件的法定情形進行出發。

  意思就是說…雖然是民事賠償,但是在責任劃分上面,可以把責任全部推給王強。

  深吸了口氣,蘇白緩緩開口:「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審判長,審判員,在本次案件當中,經過判定,我方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的行為。」

  「我方當事人僅僅剛大學畢業,可能還保留著年輕氣盛的心態,在面對攻擊時所進行的還擊,可能不知對他人的傷害有多大,基於這種條件才造成的王強重傷的結果。」

  「再者。」

  「在案件的整個發生過程中,我方當事人對於王強的攻擊造成的重傷,其中,我方認為,王強應當負有全部責任。」

  「為什麼?」

  「因為王強是在實施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被廣有志打斷,從而引發的一系列爭端。」

  「在此過程中,廣有志的表現具體為見義勇為。」

  「他見義勇為的行為是為了保護其他人不受到不法侵害。」

  「試想一下…如果當街有一名女性在被其他人實施不法侵害,周圍路過很多路人,有能力施救,但是擔心自身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賠償。」

  「導致了女性被其他人實施不法侵害成功。」

  「這對於我們整個社會而言,將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

  「將會是有老人摔倒,不敢扶,有其他人受到傷害,不敢上前進行阻攔,人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法律權益而拒絕出手幫助。」

  「這一點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

  「並且在這個案件當中,王強自始至終都是一個實施不法侵害的施暴者。」

  「所造成的結果,也應當由他個人承擔。」

  「我希望審判長以及合議庭成員能夠考慮到法律的因素,還要考慮到特定情景的因素。」

  「再有。」

  「從民事賠償的角度而言。」

  「對方200多萬的賠償費用完全的不合理。」

  「我方沒有那麼大的能力去承擔這麼高昂的賠償費用,並且根據對方提供的依據,所使用的醫療費用很多都是具有保健作用,誤工費用過重,有著明顯的故意索賠嫌疑。」

  「我方申請駁回對方的民事賠償訴訟申請。」

  「以上是我方的陳述。」

  蘇白陳述完畢。

  秦勇敲響法錘再次進入到了休庭階段。

  這一次的休庭,則是對於民事賠償的責任劃分問題進行討論。

  只不過這一次合議庭三人都達成了一致的觀點。

  廣有志對於王強造成了重傷,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但廣有志並不是主要責任,而是承擔部分責任。

  再次開庭,秦勇站在審判長席位上開口:「現在準備宣布判決結果。」

  全體起立!

  秦勇開始宣布判決結果:「針對本次案件。」

  「判決如下:」

  「一:對於檢方提起的廣有志故意傷害。」

  「經合議庭研究決定:」

  「在本案當中,廣有志是出於見義勇為的目的,在阻止不法侵害的過程中,對於王強造成了重傷的結果。」

  「即,不存在主觀的故意行為。」

  「所以認定,廣有志無罪,駁回檢方訴訟請求。」

  「又針對控方提出來的民事賠償。」

  「在本案當中,王強的重傷是由於在他自身對於廣有志進行攻擊後,廣有志的反擊造成了王強的重傷。」

  「在此過程中,王強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廣有志承擔次要責任。」

  「並,控告方索要的民事賠償不合理。」

  「判決廣有志承擔10%的責任。」

  「即,賠償6元。」

  「控告方索要的誤工費用,予以駁回。」

  「本案為一審判決,若庭審各方認為本判決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判或提起監督審查。」

  「判決書將於十日內發放給各方。」

  「閉庭!」

  伴隨著最後兩個字落下,判決結果既定。

  王強:???

  啥玩意?!

  他花了這麼多心思,結果廣有志沒有被判刑不說,還只賠了不到一萬塊錢?!

  這不純純侮辱人嗎?

  不服!

  上訴上訴,肯定要再上訴!

  他就不信了,還治不了對方?!

  而與此同時。

  檢方席位上唐亮也對於本次的判決有些難以置信。

  無罪?

  判決廣有志無罪,這不是打他臉嗎?

  不行…這個案子必須要找補回來。

  剛才他陳述了兩人是互毆行為,完全可以通過這方面再進行起訴。

  通過這方面的話,勝訴的概率很大,那麼把對方送進去,應該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蘇白:???

  李雪珍:???

  小李臉色嚴肅:「蘇律師,我感覺到檢方席位和空方席位好像對於一審的判決都很不服…」

  「怎麼辦?」

  「都送進去吧…」

  只是最後一句話,李雪珍並沒有說出來。

  蘇白笑了笑:「不服一審判決,那就再打個二審唄。」

  只是…能不能再打二審,還有待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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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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