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方相肆
當然,在街面上進行的買賣都是些小買賣,數額更大,或者不欲為人所知的買賣是在街道盡頭的一處小酒館裡進行的,這小酒館白天黑夜都開門做生意,晚間尤其是她的主要營業時間,酒館用所在的坊市起名為「群賢館」,不過大多數混跡於灰色地帶的人們更喜歡用「方相肆」來稱呼這裡,方相是管理死亡、喪葬和死人的女神,傳說中死者下葬之時,方相就會出現在墓坑旁驅趕侵擾死者的孤魂野鬼。
這家小酒肆之所以起這樣的一個名字,大概是與他附近的地段有關係的。在酒館西側數百步外一片小小的給窮人埋葬的墓地,有好多小小的墳墓,因為亂七八糟地埋著死人,老是發出陣陣的惡臭;而酒肆的另一邊,是一片一直伸展到金光門才止的荒地。傭僕、無人收管的外鄉人和赤貧如洗的窮人的屍體都拋在這兒;野狗和烏鴉就在那些屍體上面大開葬宴。這片陰慘慘的荒地發出來的腐臭,使附近的空氣都受到了它的影響。很難讓人想像這裡距離堂皇莊嚴的皇宮只隔著幾個街坊。
酒肆的門口掛著一塊畫著方相的招牌,傳說中方相身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是一位凶神,而某位窮困潦倒的蹩腳畫家的手筆又替其增添了幾分醜陋。一盞被風吹得晃來晃去的小燈,照著這位可憐的凶神,更增添了幾分恐怖。但無論如何,這—點幽暗的燈光已足為夠喚起客人們的注意力,把他們吸引到酒肆門口來了;就另一方面說,燈光究竟也把籠罩著這條污穢小巷的黑暗或多或少地驅逐了一些。
客人一進小而矮的門,走下用石塊胡亂疊成的步階,就可以來到一個煙霧騰騰,炭火燻黑了的潮濕房間。
在門的右面,靠牆砌著一個爐灶。明晃晃的火焰在灶下熊熊燃燒,灶上煮著各種盛在各種器皿中的食物。在這些食物中間,有該店的特色菜羊血腸和永不變換的雜燴丸子;雜燴丸子的原料究竟是些什麼,那是誰也不願意知道的。烹調這些食物的廚師就是這家酒房的老闆娘兼女掌柜安五娘。
爐灶的一邊,在一個不大的開著的壁龕里,放著一尊小小的用木雕菩薩像,當時的長安人經常供奉來保佑家宅。為了供奉這位尊敬的神靈,那兒還點著一盞小小的長明燈。爐灶旁邊放著一張污穢不堪的小桌子和一隻紅漆小凳子。這張凳子是安五娘有餘暇時坐的。
沿著牆壁,不論是左面和右面,爐灶前面也一樣,放著好幾張吃飯用的舊飯桌。桌子的周圍是粗糙不堪的條凳和跛腳的小方凳。
天花板上吊著一盞黑陶掛燈,燈裡面放著四根燈草。燈光連同正在灶內熊熊燃燒的火焰,不斷地把籠罩這個地窖的黑暗驅逐出去。
在那道作為酒肆入口的大門對面的牆壁上又開了一道門。那道門裡面,是另一個比較小、也比較乾淨些的房間。牆角上點著一盞裡面只有一根燈草的油燈,幽幽地照著這個房間,在半明半暗之中只能夠看到一部分地板和兩張餐桌,那兒算是這家酒肆的貴客間。
大唐高宗大聖大弘孝皇帝麟德元年,上元節,戊時點後一刻鐘左右光景,方相酒肆里的客人特別擁擠。喧譁和吵鬧不僅充滿了整所酒店,而且響徹了整條巷子。安五娘跟她那個面頰有刺青的吐谷渾女奴正在忙碌地張羅一切,竭力去滿足那些同時從四面八方鬧嚷嚷地向她們提出要求的飢餓的顧客。
安舞娘是一個高挑結實,臉頰紅潤、但在深栗色的頭髮中已經夾雜著許多白髮的四十五歲的女人。她在年青的時候本是一個美人兒,但是現在,她那張端正的臉卻被左臉頰上一道傷痕弄得非常難看。沒有人知道她臉上的傷疤的由來,只能從她的發色和姓氏中猜測她的祖上應該是胡人。不過這條街上的人們並不在意這些,她那殷勤的態度和快活的性情還是吸引了許多顧客,尤其是其高超的烹調手段,更是得到了眾人一致陳贊。
到方相酒肆來的都是下等人:木匠、陶工、鐵匠、染坊匠人,以及一些無可救藥的酒徒——掘墓人、雜耍藝人、戲子、傷殘老兵、假裝殘廢的乞丐、長安惡少年以及娼妓。但安五娘對客人並不苛求,而且不去過問他們的一切細節,因為這兒並不是勛貴、士大夫和五陵少年來的地方。尤其是,在寬宏大量的安五娘的眼中看來,既然高懸在天空中的太陽對貴人和窮人都一樣,既然有人為了貴人開設酒樓和旅館,那麼窮人也就應當有他們自己的酒肆;除此之外,安五娘還非常確定:從某個殺人犯或者騙子衣袋裡拿出來的貞觀通寶、大業通寶,跟住在緊挨著皇宮的太平坊、光祿坊的貴人或者五陵少年拿出來的錢是絲毫沒有差別的。
「安五娘,真見鬼,你還不把那該死的雜燴丸子搬來嗎?」一個臉上與胸前滿是疤痕的年老兵喊道。
「我敢打賭,那雜燴丸子的肉是陳七替她從金光門那片荒地上拿來的,那是還沒有給烏鴉啄光的死人身上的肉。這就那些惡鬼才吃的雜燴丸子的原料!」坐在老兵身邊的一個乞丐喊道。
眾人對這假裝殘廢的乞丐的惡毒玩笑,發出一陣響亮的哄堂大笑。但是看墳人陳七,一個鼻頭通紅,神情冷漠的結實的矮胖子。對乞丐的玩笑顯得很不高興,因此他冷笑大聲說:「安五娘,聽我這個老實人說:當你替這個污穢的胡九(這就是那個乞丐的名字)做雜燴丸子的時侯,你就把他用線縛在胸前、冒充血淋淋的傷口的那塊臭肉一起放進去吧。其實他身上什麼傷也沒有,只是欺騙那些老實的好心人多施捨一些錢給他罷了。」
跟著這一反駁又迸發出一陣震耳欲聾的大笑。
「混帳東西,伱膽敢取笑我,夜裡走路小心點,小心被人從背後敲破腦袋,丟到墳地里,大伙兒就再也看不到你這臭酒鬼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