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柳暗花明否?

  第107章 柳暗花明否?

  「啥東西啊?」

  林恆露出一絲好奇,看大哥這激動的神色,至少這東西也得值個五塊錢。

  林偉提著松雞詢問:「老爸,是野豬麂子了嗎?」

  林岳搖頭:「不是獵物,我發現了一窩蜜蜂,可以割不少蜂蜜。」

  「蜜蜂啊,這倒是也還不錯。」林恆點頭,野蜂蜜很貴,確實值得高興。

  「老弟,你給我幫忙,咱們去把蜂蜜割了,運氣好有六七斤蜂蜜都是有可能的,這個蜂群很大。」

  林岳看著林恆說,發現一窩野蜜蜂對他而言確實很值得激動,比挖一個星期的各種藥材還賺錢。

  「好。」

  林恆點頭,三人一起出發,距離不遠,走了七八百米就到了。

  「林偉你別過來,我們去弄。」林岳警告了一句而已,和林恆往過走。

  林恆拿著一抱干松針,大哥林岳拿著一些濕樹葉,用於製造煙霧。

  本來林岳是準備直接把蜜蜂燒死的,因為這樣最安全,不會被蟄。

  很多不會割蜂糖的人遇到野蜜蜂窩通常如此處理。

  但林恆覺得沒必要,留著明年還能摘,他經歷了上次收蜜蜂,以及和小姨父割野蜂蜜那次,已經總結出了一些經驗。

  「老弟,你看,蜜蜂窩就在那個石縫裡面這可不太好弄,要不還是燒死吧。」

  林岳指著遠處一個石頭堆說。

  「我試試吧,不行就燒死算了。」

  林恆看了看,今天下雨,再加上煙霧應該沒太大危險。

  如果真不行那就只能送它們歸西了,畢竟人命最重要。

  慢慢走到蜂巢入口下方,加上松針乾柴點火,火著了以後蓋上濕樹葉,陣陣青煙洶湧而出。

  拿了一個枯樹皮朝著蜂巢裡面扇,很快嗡嗡嗡的一群蜜蜂往出跑。

  林恆用衣服蒙著口鼻蹲在煙霧下方,感覺火候差不多了,才開始拆石頭。

  拆完了石頭林恆有些傻眼,這個蜂巢竟然在地下,拆完石頭也就能看到兩個孕育蜜蜂的子脾,看不到蜜脾。

  看著洶湧的蜜蜂,他加了把火,再熏了一下,扭頭跑出去。

  「咋了,人沒事吧。」林岳看著林恆出來,連忙關心道。

  「沒啥事,伱把你挖草藥的小鋤頭給我,蜂巢在地下,得挖一下。」

  林恆搖頭說。

  「好嘞,你小心,割了咱們一人一半。」林岳遞過來鋤頭,笑著說。

  拿著鋤頭林恆來到煙霧下輕輕的挖,不敢動作太大。

  花了十分鐘,終於是掏出了一個洞來,看到了裡面的情況。

  這真是一個大強群,比他上次和小姨父李佰全采的那個還大。

  子脾連成一排,光是蜜脾他就看到了五個,全都封蓋了。

  看著旁邊密密麻麻的蜜蜂,林恆不敢大意,好在蜜脾上蜂蜜不多。

  將塑膠袋墊在地下,林恆出去給小刀加長了一個綁了一個木質手柄。

  「蜜蜂啊蜜蜂,可千萬不要蟄我啊。」

  林恆一邊小聲祈禱,一邊伸出小刀遠遠的割蜂蜜。

  啪嗒,一個蜜脾就被他割下來,嗡的一聲一群蜜蜂瞬間飛了起來,嚇得林恆連忙躲進煙霧之中。

  把火弄大煙霧加濃密一些,他再次割掉了一個蜜脾。

  反覆幾次,所有蜜脾就都被他割下來了。

  將塑膠袋勾出來,拿著就跑,他有種被鬼追的感覺,腎上腺激素飆升。

  「弄到了,你人沒事吧?」

  林岳迎接過來,看著林恆手中的蜂蜜臉上露出了笑容。

  「沒事,被蟄了三下,不礙事。」林恆搖了搖頭。

  就算再小心還是有中招的時候,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偷蜂蜜被蟄兩下他認了。

  「我給你把毒擠出來。」林岳連忙說,他有點自責,覺得應該堅持把蜜蜂燒死的。

  「好。」林恆伸出手。

  虎口後面被蟄了一下,胳膊上兩下,都已經紅腫了。

  疼那是鑽心的疼,但還能忍受,比被胡峰蟄一下好受多了。

  將蜂毒擠了一下,林恆轉身回去,把蜂巢拿石頭黃土封住,再蓋一些樹葉,等秋天,或者明年都可以再來割。

  「有多少斤啊?」弄好了蜂巢,林恆走回來問道。

  「連著蜂巢有十斤了,出蜜的話估計就六七斤的樣子。」

  林岳笑著說,臉上滿是喜悅。

  「二十塊錢有了。」林恆嘿嘿一笑。

  「這麼多啊,爸讓我嘗一塊。」林偉看到兩人過來,雙眼放光。

  「不能吃多了。」林岳給他拿了一塊,林偉連著蜜巢一起吃下去了。

  「甜,太甜了!!」一口下去,林偉幸福的迷上了眼睛。

  「我們一人也來一塊吧。」林岳笑著說。

  林恆沒拒絕,掰了一塊放嘴裡,蜂蜜甜而不齁,還帶著百花香氣。

  相比於上次那個蜂巢的蜂蜜,這裡的蜜要水潤一些,帶著一股槐花的香味。

  「看來這蜜蜂采了不少槐花啊,槐花蜜更值錢。」林恆笑著說。

  一般蜂蜜是淡黃色的,槐花蜜則是水潤透明的。

  這蜂蜜淺黃色半透明,槐花香氣濃郁,很顯然是采了不少槐花。

  「是的,所以我才說賺了呀。」林岳嘿嘿一笑。

  太白山野蜂蜜,名頭可是響噹噹的,槐花蜜就更受喜愛了。

  拿著東西,三人愉快的回到了營地之中。

  「松雞還是燉著吃吧,不然太小了,三個人一口就沒了,正好還有芋頭和山藥。」

  林恆一邊生火一邊說,雖然是蜂蜜烤雞是一絕,但這松雞殺完就七八兩,太小了。

  「燉著好。」林岳也覺得把松雞燉著吃更好,下雨了有點冷,還能補一補。

  「不過還是先下個面吃,大哥你去弄這溪石斑來。」

  林恆笑著說,先吃麵打點一下,不然等雞湯燉好人也餓沒了。

  火燒開,鍋中倒油,下入十條殺好的溪石斑炸至兩面金黃,然後倒入冷水,煮開後就是一鍋奶白色的魚湯。

  下點掛麵,加入一些野菜,最後放鹽調味,就可以撈起來吃了。

  配上從家裡帶的大蒜辣子,就算沒醋了,也別有一番風味。

  麵湯鮮香,魚肉滑嫩,還有大蒜辣子增添的鮮辣,三人不但面吃完了,湯都一起喝乾了。

  「你們說,咱們弄個魚湯來燉松雞口味會不會特別一點?」

  林恆好奇問道。

  「可以試試,肯定不會難吃,我去抓魚。」林岳眼睛一亮笑著說。

  林恆處理松雞和其他食材,林偉也四處找柴火。

  時光仿佛回到了童年時期,那個時候他們農村小孩很喜歡玩「做飯飯」遊戲,和過家家類似,但更注重於做飯。

  生個火,用一個缸子煮各種東西,什麼這種草,那種草,亂七八糟的全燉一起,雖然吃不了,每個人都很開心。

  其實他們那時候也想自己在野外做吃的,但不敢偷家裡的油鹽醬醋,會被吊起來打的,最多只能煮一個螃蟹,烤兩條溪石斑吃一吃。

  現在不同了,都長大了,油鹽醬醋都有,食材也變得高端了,還來到了這深山老林之中。

  環境優美,空氣清新,除了老婆孩子不在,兒時的快樂好像再次回來了。

  男人至死是少年,小時候玩不了的,長大一定會千方百計的去玩。

  這種露營,荒野求生的感覺是大城市所沒有的。就好像基因印記一樣,林恆明明是去過大城市,見識過城裡的繁華,但還是喜歡釣魚露營這種野外活動。

  「咵咵!」

  松雞內臟煮好,雄霸就咵咵的吃了起來。

  把鍋清洗乾淨,倒一點油將魚煎到兩面金黃,倒入開水,等湯煮白了,就把松雞丟進去,加入山藥、芋頭、黨參、佛手參、天麻,主打的就是一個營養健康。

  拿去賣又不值錢,只能自己煮個松雞吃一吃,維持生活這樣子。

  中午雨大了一些,成了中雨,三人也不出去了,就在營地待著。

  害怕漲水吃不到魚,三人將迷魂陣捕魚陷阱中的魚全部都抓起來養在了河床邊上的小水灘裡面。

  「完蛋,雨越下越大。」林岳看著天空無奈的道。

  「希望不要是連陰雨吧。」林恆這兩天已經有點著急了,因為遲遲沒見到獵物的身影。

  這一下雨,沒辦法出去,就更難了。

  早上安慰老爸不要著急的話都是假的,釣魚佬釣不到魚哪裡有不著急的,只是表面鎮定裝樣子罷了。

  然而墨菲定律告訴你,越不想發生的事情,就越容易發生,雨一個下午都沒停。

  雞湯燉了三個多小時,香味已經溢出來了。

  「算了算了,喝湯嘍!」搖搖頭,林恆拿著鹽過來了。

  加了鹽嘗嘗味道,鮮甜可口,帶著濃郁的雞肉香味,仔細回味還能感受到溪石斑的鮮味。

  「絕了。」林恆搖頭嘆息,這味道太美味了。

  再加了一點鹽,就將松雞拿了出來,這松雞已經徹底燉爛了,輕輕一碰就爛,費了好一番功夫才撈出來。

  「真好喝,比我媽燉的肉湯好喝多了。」林偉讚嘆道。

  「那當然。」林恆笑了笑。

  這個年代大人燉湯,就連表面那層看起來很髒的油沫都不願意舀出去倒了。

  炒過肉的鍋都不忍心清洗,而是再加入一些酸菜啥的炒一炒,把油沾乾淨了才算數。

  這導致煮出來的湯總有一股腥味,如果是臘排骨味道就更大。

  沒辦法,這是艱苦時代造就的節約精神,已經刻在骨子裡了,很難改過來。

  「松雞肉蘸一點大蒜辣子也很不錯,你們可以嘗嘗。」林恆又笑著說,這燉爛了的肌肉蘸著大蒜辣子吃也是一種美味。

  「還是燉著好,能吃肉又能喝湯暖暖身子,而且老弟你的燉湯技術確實很可以。」林岳誇讚道,高山上哪怕是夏天,只要小雨了,溫度就會迅速降低。

  三人穿的都不厚,自然是有些冷的。

  「是的,咱們把乾的吃完,剩下的湯晚上還可以下面吃。」林恆點頭道。

  喝了點湯,吃完了雞肉和燉的芋頭、山藥,三個人都很飽了,這時候適合出去打獵消食,但討厭的雨讓人沒辦法出去。

  小雨還行,中雨披著薄膜紙都遮不住。

  好在庇護所搭建的牢固,頂上鋪了薄膜紙和松針,不用擔心下雨會被淋濕。

  「算了,砍個泡桐樹掏兩個碗吧。」

  林恆看著不遠處的一根直徑三十厘米泡桐樹,披著薄膜紙去將其砍倒。

  泡桐樹不但輕而且柔軟,這麼粗的樹林恆五分鐘就給放倒了,用小手鋸鋸了兩節拿回了庇護所。

  小手鋸是他爸帶來的,走的時候沒帶走。

  「我給你鋸。」林岳走過來,接過了鋸子。

  「三十厘米長就好。」林恆笑著說。

  等鋸下來,把外面的樹皮一剝,林恆就拿著木炭圖畫起來,然後拿著自己的刀開始削形狀。

  花了半個小時,好不容易把外面削好了,一看卻是大歪歪,把裡面掏出來之後,看著這個醜八怪林恆久久無語。

  這姑且稱之為碗,但是歪的實在是太嚴重了,有的地方厚,有的地方又太薄了。

  搖了搖頭,他又開始第二個木碗的製作,上輩子看視頻里人家掏起來好像很簡單,但自己上手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本來被蜜蜂蟄了就又癢又痛,削個碗還失敗了,林恆啥也不想幹了,躺在了吊床上,閉上眼睛聽雨聲,聽溪流,放空自己,調整空軍導致的抑鬱。

  林岳帶著兒子在地上下五子棋,自然是沒有棋盤和棋子的,棋盤是在地上隨意劃得,棋子是隨便找的白色和黑色的鵝卵石。

  晚上,就這雞湯下了麵條,吃完後,三人砍了樹枝把庇護所大門也圍了起來,避免晚上寒風怒號把人凍壞了。

  即便這樣,晚上還是有點冷,林偉和他爸一起睡,林恆將雄霸叫上了床一起睡,頓時就暖和了許多。

  第二天一早,不用出去看三人就知道中雨還沒停,昨晚下了一晚上了。

  去掉大門前的樹枝,萬物都沁潤在了雨水之中,山溪水位長了一米五,原本平靜清澈的小溪現在化作了一條黃色怒龍。

  「這老天爺怎麼就這麼不給面子呢!」林岳無奈的搖了搖頭,他好不容易上山一次,結果下起了連陰雨。

  「做飯吧。」林恆搖了搖頭,早上做了米飯,沒有菜,拌豆腐乳吃的。

  水漲的太多了,養在岸邊的溪石斑全都被沖走了。

  「後悔沒多帶一件衣裳,不然還能出去看看。」林岳搖頭說。

  如果是晴天是無所謂的,直接洗了曬一下,一小時就幹了,也不用換洗衣服,但下雨就很麻煩了。

  林恆搖搖頭,繼續自己的木碗製作,今天被蜜蜂蟄的傷勢已經不疼不癢了,他決定繼續。

  去鋸了兩節細一些的泡桐樹,林恆再次開始製作。

  經過一天的練習,他製作了五個碗,最後兩個已經極為端正了,薄厚也很均勻,只需要拿砂紙打磨一下就能用了。

  作為一個農村人,本身就有木工這方面的基礎,多嘗試幾次總會成功的。

  有了經驗,第二天林恆開始做大一些的木碗,第三天開始做小木盆。

  再後來,不滿足於簡單的木碗,林恆甚至在上面做起了花紋,奇怪的圖案。

  連陰雨下了四天,林恆是把泡桐樹做碗這項絕活掌握了。不算殘次品,這四天他做了五個木碗,三個圓形小木盆,一個長方形的小木盆,一個方形的小木盆。

  等晾乾拿砂紙一打磨,拿回家都可以用。泡桐樹不會開裂,所以不用擔心這方面的問題。

  轉眼間三人已經來這裡13天了,日子來到了陽曆七月29號,陰曆的六月12號。

  二十九號這天晚上,雨停了。

  「啊,雨終於是停了,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出去看看了。」

  晚上吃飯的時候,林岳看著外面感慨道。

  「明天早上讓太陽曬一下,讓水退一退,也給獵物一些上套的時間,下午再去看。」

  林恆看著渾濁的溪水分析,這幾天沒出去他好好的思考了一下自己的策略,覺得之前的策略還是有問題。

  「肯定的,不然到處都是稀爛的,也走不成路。」林岳點點頭。

  不過沒下雨就是好事,他們帶的米麵都已經不多了,再堅持個一兩天就沒了。

  只要不下雨了,不管是回去拿,還是野采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夏天的秦嶺大山餓不死人。

  三十號一早,消失了快一個禮拜的太陽終於出來了,金色的陽光散射下來,漸漸的由溫暖,變為燥熱。

  寂靜了許久的蟬又開始不要命的嚎叫了,只是許久不聽,竟然還覺得有些悅耳。

  「早上就在附近撿個蘑菇吧,這地方香菇還是很多的,做個干煸蘑菇吃一吃,中午再去看陷阱。」林恆說。

  「正有此意,這幾天光吃飯沒有菜,人都吃傻了。」林岳點點頭,兩人拿著背簍去附近采蘑菇。

  連陰雨也不是沒有好處,一場雨後,蘑菇總會迎來大爆發,這深山裡就他們三個,可以盡情的撿,不用擔心有人來搶。

  「剛出門就撿到三朵赤靈芝,看來今天會豐收啊。」林恆笑著說。

  「汪汪!!」

  雄霸叫了一聲,四處遛彎,連陰雨這幾天顯然把它也憋壞了。

  「就給我找靈芝,其他菌子不需要。」林恆看著雄霸找的香菇,拿出一棵靈芝讓它看了看,聞了聞。

  半個多小時,林恆就撿了十幾斤斤的菌子了,香菇最多,這地方生產香菇,其次是青頭菌和大量的茶樹菇。

  七月底正是茶樹菇爆發的季節,走進林子裡,只要是爛樹樁,上面幾乎都長得有一叢叢的茶樹菇,其中以橡子林為最多。

  林恆估計,自己和大哥好好撿,這次連陰雨能在這裡面撿幾百上的茶樹菇都是有可能的。

  「汪汪!!」

  突然,雄霸從遠處傳來了興奮的叫聲。

  林恆抬頭一看,頓時記起來了,那不是自己布設魚鉤的方向嗎,難道魚鉤釣到什麼獵物了?

  連忙跑過去,等看到具體情況的時候,他的後槽牙都不由的露出來了:「終於是等到你了啊!!」

  一隻大野雞倒在地上,嘴巴在淌血,身體在抽搐,顯然是剛被釣上沒多久的。

  「哎,你終於是上當了啊。」林恆伸手把頭髮抹到頭頂梳成了大背頭,走過來將野雞提了起來。

  不大,兩斤多的一隻母野雞,但是今天有肉吃了。

  「走,我們去看看其他魚鉤,也許還有。」林恆揉了揉大黃的狗頭,高聲說道,胸中空軍之氣一掃而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