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郡主出手,侍女之說

  第428章:郡主出手,侍女之說

  聽到柳香菱發問,邵暮雨揉了揉眉心,有些無奈的說道:「二哥有一批貨物和人馬被扣在了慶陽府,想問我有沒有辦法將人搭救出來。

  可是,慶陽府我聯絡甚少,也只能從其他方面找一找關係了。」

  「姐姐說慶陽府?」

  一旁的完顏玥眨了眨眼睛,她雖然沒有看到信箋,可是,從柳香菱二人的對話也可以聽得出來,是邵暮雨二哥的商隊在慶陽府遇見了麻煩。

  如果是在此之前,邵家的事情和她自然沒有半點關係。

  可現在,這是自家姐妹,自己還想著如何討兩個姐姐的歡心,這不就是瞌睡遇到枕頭了麼?

  「是姐姐家的生意遇上什麼麻煩了嗎?」

  完顏玥開口問道。

  她話語出口,柳香菱和邵暮雨不由得愣了愣神。

  也是兩個人習慣了,可現在,還需要找什麼關係?

  身旁這自家姐妹便是金國郡主,有什麼關係比這更牢靠?

  「嘻嘻……」柳香菱笑著拽了拽完顏玥的手,「是啊,這次,要讓妹妹幫忙想想辦法了。

  而且,這雖然與暮雨有關,但實際上這是咱們夫君的生意。

  你記不記得那些琉璃,是夫君想辦法燒制出來的。

  咱們沈家,可要靠這個生意富可敵國呢。」

  咱們沈家這四個字,讓完顏玥臉上充滿了笑意。

  不錯,自己與眼前的兩位姐姐,以後盡皆是沈家之婦,可不就是咱們沈家麼?

  不過,下一刻完顏玥心中便是顯湧出幾分怒火!好啊,這一次本郡主倒要看看是哪一個不知死的吃了熊心豹子膽,連我們沈家的貨物都敢動?

  簡直是不知死活!

  「翠兒,你去告訴巴木,讓他立即前往慶陽府,那裡有一個大宋的商隊被扣住了,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

  完顏玥轉頭對一旁的翠兒吩咐道,邊說著,邊眨了眨眼!意思很明顯,讓巴木給老娘狠狠收拾他們,扣咱們家商隊,不想活了嗎?

  翠兒心領神會的點了點頭,心中已經開始為那個可憐的府尹祈禱了。

  哪怕是直接招惹了郡主也還好,可現在麼……聽天由命吧!真當咱們家郡主好欺負?

  陛下最寵愛的郡主,豈是說說的?

  「兩位姐姐,以後不管是咱們家的商隊還是邵家姐姐的商隊,我都讓他們定製一些旗號,至少在金國境內暢通無阻!」

  完顏玥對柳香菱二人討好的說道。

  說是暢通無阻,那自然是暢通無阻。

  掛上春月居的招牌,恐怕就算是把貨物賣進皇宮大內也不稀奇,其他地方若是敢攔阻,那才是怪了。

  不過,因為這件事情,倒是讓沈堂麾下的商隊急速發展了起來。

  先是有著春月居的招牌,在金國做生意幾乎是無望而不利。

  再加上,不久之後,也不知道怎麼的,這消息傳到了黑汗和卓等幾個人的耳朵中。

  於是,在黑汗和卓等人駐紮之地,沈堂麾下的商隊幾乎得到了難以想像的待遇。

  除了馬匹、鑌鐵這些禁物,其他物事幾乎是應有盡有!

  別的商隊買不到的東西,沈堂的商隊買得到。

  別的商隊賣不出去的東西,沈堂的商隊賣的出去。

  別的商隊去不了的地方,沈堂的商隊去的了。

  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每一趟行商,都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在這龐大利潤的支撐之下,也讓沈堂麾下的力量,得到了恐怖的發展。

  而且,即便是邵家,也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極大的好處。

  邵家、盛家兩個並行的龐然大物,竟是在不久之後拉開了差距,倒也是令人意外……

  當然,這些是後話,我們容後再說。

  有了完顏玥出手,邵有財的麻煩自然是輕而易舉被解決!幾女又閒談了片刻,而後,柳香菱便開口說道,「好了,我們該去拜見夫君了。

  不然的話,夫君知道我們來了卻不相見,定要責怪我們。」

  於是,一行人浩浩蕩蕩出門,朝著原本完顏玥所住的院落行了過去。

  其實沈堂的確知道柳香菱他們到了,因為,完顏玥離開之後不久,給完顏玥引路的蓮兒便是再度反身回來,侍候沈堂。

  之所以未曾前去,也是要給幾女留下交談的時間。

  幾個女子,每一個都是聰明絕頂之人,他過去的話,反而會有幾分尷尬。

  因此,在蓮兒的服侍下梳洗了一番,而後,又喝過了醒酒湯,頭腦也逐漸清明了不少。

  沈堂正在與蓮兒閒談,這許久時間未見,對於這個俏麗而又乖巧的婢女,沈堂也有幾分想念。

  看著她輕柔軟語的陪在自己身側,沈堂心中無比安穩。

  而蓮兒,心中卻有著幾分羞澀。

  如果是之前還未曾多想的話,可在柳香菱給她們幾個丫頭定下名分之後,這幾個小丫頭對於沈堂的感情便是在逐漸發生著改變。

  能夠成為沈堂的妾室,這是她們註定的命運,她們並不想反抗。

  畢竟,這種事情實在並不奇怪,而且,在她們看來,沈堂的確是自己的良配。

  雖然不是正室,但是有這樣一個夫君,並且還能夠陪著自家小姐,這無疑是一件極好的事情。

  要說他們這些小丫頭,實際上離了沈府之後,同樣並不愁嫁。

  甚至,比普通農家的女子,還要更容易幾分。

  在這個時代,有幾個極為怪異的習慣,不少農家都會主動將自己的女兒在很小之時,便送入大戶人家成為婢女。

  首先,這個時代的農家的確大多貧寒,多一個人吃飯便會多一份緊迫。

  而將女兒送出去,不僅能夠減輕家裡的負擔,甚至,每個月還可以得到一些例錢改善家用。

  等到女兒到了十六七歲的待嫁年齡之後,再讓女兒辭了婢女歸家待嫁。

  這樣的婢女,越是大戶人家越容易嫁出去。

  在這個時候的人看來,這樣的女子雖然是婢女,但是卻懂得禮儀、氣質非凡,若是能夠娶得這樣的一個女子,豈不是三生有幸?

  這種想法和這種習慣的確怪異,可是,在這個時代卻是無比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