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栽贓陷害的實施人,周寡婦,當然也被公安帶走了。Google搜索
這件事的過程並不複雜,就是宋其果指使周寡婦對梁進倉栽贓陷害,然後宋其果又趁機通知她的幾個大伯哥。
挑動孫世文弟兄幾個毆打梁進倉,他也渾水摸魚參與了毆打。
孫世文兄弟三個屬於被人蒙蔽,談不上犯罪,做完筆錄就放回去了。
周寡婦誣陷好人,栽贓陷害,這就是犯罪。
本該拘留的。
可是現在不管是看守所,公安局,還是派出所里,滿滿的都是犯人。
周寡婦這種情況的,還輪不到拘留。
意思是關人的地方都滿了,沒敵方擱她。
就暫且先給她記著,把她也放回去了。
現在這個栽贓陷害案當中的關鍵人物就是受害人梁進倉。
看他怎麼說。
宋其果參與的那個團伙,作惡多端,罪行累累,其中幾個復仇者手上已經有幾條人命。
這幾起人命案的參與者,尤其是帶頭的,肯定要判死刑。
只不過宋其果他們幾個屬於小嘍囉,當時他們負責入戶行竊,幾起人命案他們沒趕上參加。
如果這幾個小嘍囉手上沒有其他案子,最多就是參與流氓盜竊團伙的流氓罪,判幾年全看他們盜竊的數量,基本夠不上判死刑。
但是他們每個人都有一份仇人名單,這就使得問題嚴重了。
幾個小嘍囉名單上的仇人,有的被標註要把房子給人點了,有的要打斷腿,有的要暴打一頓。
有的還被標註為「必須死」!
每個小嘍囉的復仇名單都被審查了一遍。
因為這個名單,其中幾個小嘍囉就進入了死刑行列。
宋其果的這個名單,基本就是本村不聽話的幾家村民,有的需要點上房子,有的要暴打一頓。
其中名單上有兩個仇人比較顯眼,一個是夏山街的吳新剛,被標註為「閹了」。
梁家河村的梁進倉,標註為「必須死」,包括他的妹妹叫英子的,標註為「輪-奸」。
跟吳新剛的仇恨已經審查過了,就是因為兩人爭老婆,去年正月初二約架,宋其果挨了打。
這事問題不大。
標註為「必須死」的梁進倉這事,很可能有大問題。
因為在審查孫世文三兄弟的時候,兄弟三個肯定是嚇壞了。
三個人雖然是被分開問話的,但是弟兄仨的供詞出奇一致的是,宋其果想把大倉打死。
當時大倉從他們三對夫妻手裡逃走,本來大倉身高腿長,又是在逃命,他們六個人是追不上的。
只是沒想到宋其果躲在牆角埋伏,伸出一根棍子把大倉絆倒了。
這才能讓六個人趕上去繼續毆打。
只不過,打歸打,他們就是殺雞給猴看,出出氣,殺人的心腸那是絕對不敢有的。
但是宋其果就不一樣了。
事後弟兄仨,包括妯娌仨,六個人回去討論過,一致確定,宋其果棍棍不離大倉的要害。
而且明顯早有準備,使用一根又長又粗的槐木棍子。
用全力去打後腦勺和太陽穴,這絕對是下決心要弄死大倉。
大倉被打得倒在地上,六個人嘴裡罵他「就是暈了」,其實心裡很害怕。
因為他們看到宋其果的槐木棍子砸在大倉太陽穴上,大倉嘴裡和鼻孔里立刻出血。
倒地之後,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瞳孔都開始發散的樣子。
分明就是被打死了。
六個人回去以後都商量好了,如果大倉死了,必須要推到宋其果身上。
過了一陣兒聽說大倉跑出村去了,他們才鬆一口氣,然後膽子又大了,這才去把大倉家給砸了。
審問宋其果的時候,他肯定是堅決不承認想砸死大倉。
他很清楚,一旦承認把大倉往死里打,很可能也要被槍斃。
只不過現在是嚴打,是嚴厲打擊,快審快結,辦案人員的可沒有那麼多的耐心。
審訊過程那是相當的簡單粗暴。
宋其果受不過,只好承認他害怕梁進倉過後報復,就指使賈家兄弟去把大倉打死,但他自己可是堅決不敢動手殺人啊!
而且為了表示他說的是實話,什麼都交待的樣子,向辦案人員說出一件陳年舊案。
那就是賈發財和他的幾個兒子,活埋了村里一個老地主。
他其實就是想轉移辦案人員的視線,並且舉報賈發財那個案子,自己還有立功表現,也許能因此減輕刑罰。
當然他也知道那是他的村長老爹指使的,可指使那事,不就是說說嘛,又沒有親自動手去殺人。
動手殺人的是賈家父子。
就跟他把弄死大倉那事往賈家兄弟身上推一樣,他認為指使一下,沒動手,不算犯罪吧?
親自動手殺人的才是真正的罪犯。
賈家兄弟因為投機倒把罪,還在監獄服刑呢。
本來到今年為止,投機倒把的定義有所改變,至少把長途販運從投機倒把罪當中剔除出去。
前年的時候全國也抓了一些小企業主,暴發戶,都是投機倒把罪。
到今年又陸續放出去了。
賈家兄弟因為在抓捕過程中有拒捕行為,到底要不要釋放,還在糾結當中。
這下因為宋其果的案子,賈家兄弟又被牽涉進來。
只不過他們兄弟是老油條了,再說他們確實沒有打大倉,更沒有打死,而且還跟大倉一塊兒販糧食呢。
所以弟兄幾個拒不承認想去打死梁進倉。
到現在為止,梁進倉的證詞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如果梁進倉的證詞能跟孫世文三兄弟證詞相互印證,基本就能確定宋其果當時已經對梁進倉下了毒手。
只不過梁進倉沒死,躲過一劫而已。
說明他已經實施過殺人的行為。
然後宋其果還在復仇名單上給梁進倉標註「必須死」,這也印證了宋其果有殺人的動機。
宋其果這個案子怎麼判決,基本上全看梁進倉的證詞。
讓辦案人員萬萬沒想到的是,談到宋其果跟他的仇恨,梁進倉表現得相當平淡。
「那都是鄰里之間的小事,而且我們都是年輕人,打打鬧鬧出現點矛盾,很正常。」
辦案人員問道:「那天下午,他也參與了對你的毆打,難道你沒感覺到他是把你往死里打?」
「哪有!」梁進倉笑道:
「沒那個必要吧?
都是一個村兒的,抬頭不見低頭見,又沒有什麼深仇大恨!
再說殺人償命,誰敢殺人啊!」
「你覺得跟他沒有深仇大恨,也許他覺得跟你有呢?」
梁進倉認真想了想:
「要是真有仇恨的話,可能就是那年我在背後罵過他爺爺奶奶不得好死。
因為他的爺爺奶奶都是被反動派槍斃的,那話太傷人了。
我猜可能有人跟他說了。」
這下辦案人員就有些奇怪了。
因為根據判斷,梁進倉的證詞肯定會跟孫家兄弟的證詞對應起來。
畢竟孫家兄弟三人的證詞是在分開詢問的情況下,全部一致。
說明弟兄仨沒有撒謊。
那麼對於當事人梁進倉來說,對方在用棍子砸自己的時候,是不是想致自己於死地,他應該比旁觀者更清楚。
沒想到他的證詞居然跟宋其果的供詞對應起來了。
難道梁進倉真的不知道,宋其果其實已經把他看做生死仇敵,還想替宋其果開脫?
辦案人員把宋其果那份復仇名單拿給他看。
梁進倉萬萬沒想到宋其果的仇人當中還有英子。
而且標註的是「輪-奸」!
這可是他的逆鱗。
也忘了這是在公安局,直接怒不可遏地一拍桌子,怒罵一聲:「混蛋!」
宋其果真的是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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