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男人血性
「怎麼了,哈伯德先生。🍓 ⋆ 🍦 🎀 𝟨𝟫𝓈𝒽𝓊𝓍.𝒸🌸𝓂 🎀 🍦 ⋆ 🍓」
林峰扭頭問道。
「沒什麼,我只是驚訝你的果斷。」
戴維收起自己的溫徹斯特M70,從他的眼神知道又要對老闆刮目相看了。
林峰淡定地笑笑,「要是不果斷,我們倆就要成兩半了,這玩意能用嘴把人拱死。」
戴維寬慰道:「沒錯BOSS,說實話我以為剛才你會躲進車裡關上窗,我對你的印象還停留在之前。」
「那天晚上漢斯·格蘭度教會了我一個道理。」
「是什麼?」
「男人要有血性。」
很簡單的道理,但是只有身處其中才能真正明白。
剛才那隻野豬朝自己奔過來時,林峰知道必須幹掉它而不是躲進車裡期待別人解決。
縮短成長進程最好的辦法就是直面問題。
野豬成了林峰的第一個戰利品,然而這玩意的肉不怎麼樣,沒有經過閹割的公野豬有很大的膻味。
就像戴維說的,營養價值更高味道更好的牛肉在當地很便宜,沒有必要費勁去吃野豬肉,除非鬧饑荒。
野豬橫躺在地上,嘴跟鼻子鮮血直流,七竅流血大概就是它這個樣子。
戰利品沒辦法拿回牧場,扔在這裡早晚有肉食動物過來吃掉,空中貌似盤旋著禿鷲,那些食腐鳥已經迫不及待享用美餐了。
給今天的狩獵之旅開了個好頭,十分鐘時間兩人把皮卡從坑洞裡拉了出來準備繼續。
這次換成了戴維開車,林峰愛上了開槍射擊的快感,要是發現正在奔跑獵物他打算來次即興奔射。
戴維把他的M70遞了過來,這是把狙擊步槍,有效射程達到了600米,還安裝著高精度瞄準鏡,對初級槍械使用者林峰來說是個不錯的大玩具。
跟莫斯伯格完全不同的手感,M70的胡桃木槍托拿在手裡更有質感。
皮卡的轟鳴聲驚的林中動物大亂,這麼下去別說狩獵,想見個活物都難。
林峰提議步行前進,免得打草驚蛇。
於是他倆把車停在了開闊地帶,拿上槍械工具帶著三隻狗徒步探索松杉森林。
戴維對一坨糞便產生了興趣,叫他過去瞧瞧。
林峰第一時間想到了貝爾·格里爾斯,心想眼前的老頭該不會要補充蛋白質吧,然後告訴自己是男人都會吃的。
「BOSS,這是白尾鹿的糞便。」
戴維淡淡地說了句,林峰反問伱怎麼知道的。
「我常年跟野生動物打交道,識別它們的糞便是一種很實用的技能。」
「正常情況下野豬拉的像牛角麵包,黑熊拉的像松仁巧克力派,駝鹿的是大號咖啡豆,郊狼的要看它們消化的怎麼樣,有的時候……」
林峰馬上打斷了他,要不然以後無法直視麵包糕點了。
戴維判斷這隻白尾鹿還沒有走遠,因為糞便很潮濕,應該剛拉下來沒多久,也許就在附近進食。
林峰叫來韋恩,讓他聞了聞咖啡豆,看看能不能提供些線索。
「你訓練過它?」戴維問道。
林峰搖搖頭,「沒有,看看有沒有奇蹟。」
他說的奇蹟指的是長期呆在小世界,會不會培養出獵犬天賦。
韋恩聞完咖啡豆後沒有太大反應,倒是對著灌木叢開始來會嗅。
德牧兄弟跟在韋恩後面,三隻狗看上去還挺像那麼回事。
林峰和戴維拿著槍跟在後頭,差不多走出七八百米韋恩停了下來,對著一個方向低吼。
林峰感覺獵物就在周圍,戴維也警惕地打量四周。
終於,發現了一隻正在吃樹葉的白尾公鹿。
按照蒙州法律,為了鹿群種族延續,雌鹿都是不允許被獵捕的。
戴維示意狗子們安靜,然後小聲問林峰要不要來一槍。
今天狀態不錯,林峰點點頭接過M70,抬高槍口慢慢瞄準。
那傢伙絲毫不知道已經被獵人盯上,仍在悠閒啃著樹葉。
兩隻狗很懂事地保持安靜,蹲在一旁大氣不喘。
林峰從來沒用過這種槍,在戴維的手勢比劃下完成了子彈上膛。
瞄準鏡視野里除了正中心的十字線和三角形外,左下角還存在一條帶數字的弧線。
他並不清楚這些符號的確切用處,只是抱著試一把的心態準備射擊。
由於鹿正蜷縮著身子低頭吃草,開槍擊中的把握並不大。
這時候戴維朝他使了個眼色,幾秒鐘後吹了聲口哨。
聽到動靜,白尾鹿下意識站起來觀察情況。
就是現在,林峰迅速扣動了扳機。
一聲沉悶聲響,幾乎同一時間白尾鹿被擊中倒地!
還不等林峰慶祝,它又站了起來掙扎著往外跑。
從白尾鹿逃跑姿勢看肯定被擊中了,但是沒打到要害。
「韋恩!」
林峰迴頭對三隻狗揮手,韋恩心領神會了帶著德牧兄弟嚎叫著沖了出去。
場面有點小震撼,搞得林峰熱血沸騰。
「幹得不錯,但是還差一點。」戴維笑笑道。
兩人帶上背包也追了上去,但是速度肯定不如狗快。
那三個傢伙很快看不見身影,只能聽到前面的嚎叫聲。
「BOSS,往這邊走。」
戴維很有經驗,他知道怎麼快速追趕上去。
林峰跟在身後,手裡仍然端著M70步槍,這玩意手感很可以,而且剛才的射擊精度也不錯。
跑了十多分鐘,終於在一處溪流邊找到了三隻狗跟奄奄一息的白尾鹿。
韋恩死死咬住它的脖子,德牧兄弟壓著身子。
白尾鹿還在抽搐,但幾乎沒什麼氣息了。
「結束你的痛苦。」
說著林峰朝白尾鹿的頭扣動了扳機補上一槍。
這是個大收穫,鹿肉要比野豬肉好吃的多。
戴維上來往鹿嘴裡塞了一把草,解釋說預示著它下輩子有東西可吃。
還挺迷信。
看來今天能實現鹿肉自由了,要不是因為車子沒在身旁,他們本可以繼續狩獵的,現在只能背上獵物返程。
林峰拿出刀切下了一條鹿後腿扔給三隻狗子,算是獎賞。
狗子們歡快地啃了起來,生活在牧區的狗沒有不吃生肉的,這裡沒有寵物狗。
戴維二話不說抓住鹿的兩條前腿把它背在了身上,樣子比較滑稽,他看上去更像個動物保護者正要拯救一隻受傷的鹿。
「你知道白尾鹿最美味的是哪裡。」他問道。
林峰想了想,「鹿腿?」
「不,是鹿心,用腹部的網油包裹起來放在火上烤熟,非常美味。」
聽上去還不錯。
「膘肥體壯,差不多120斤,能吃上一陣子。」
戴維老當益壯,一百多斤的白尾鹿背在身上一點沒問題。
林峰拿上槍械和工具包,叫上狗子們準備找車回家。
(本章完)
【麻煩您動動手指,把本網站分享到Facebook臉書,這樣我們能堅持運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