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9章 龍島的威脅
因為是個孩子,所以所做的一切都可以被原諒?
暫且不考慮某人穿越前的社會,法律規定成年人、公民權等要到個體年滿十八歲或二十歲以上,才被視為擁有完整的行為能力,也才負擔完整的責任。在古代,成年人是被怎麼定義的?
在老家,不論中外,古時候的成年人要在舉行過成年禮後才算數。而成年禮的舉辦時間,一般來說從十二歲到十五歲之間,視情況而定。只要舉行過成年禮,就代表可以嫁娶了。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定義,其實道理很簡單。這個年紀的男孩會迎來性成熟,而女孩也會開始有經期;簡單地說,就是可以生孩子了。
在平均壽命相對較低,醫藥與衛生環境不良的時代,要女性等到三十歲左右事業穩定且身體成熟之後才懷孕生子。這不是開玩笑嗎?在人力等於生產力的時代,這種』先進』的行為,與族群自殺無異。
儘管身體還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生產有風險。古人的解決方式是多子多孫,用一種可說是殘酷的自然淘汰方式,挑選相對強健的個體來繁衍眾多後代。而那些不健康的柔弱個體,則會死在成長過程中的各種疾病,或是懷孕、產子的險關,他們大多數無從生下後代。
至於說什麼有沒有判斷力、心智成不成熟的問題。即使在穿越前的現代社會,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依舊會被視為處在衝動的年紀。這些人真的跟十多歲的孩子不一樣嗎?
在原肥宅的穿越眾看來,天真與無知不該是未成年人的保護傘,那個年齡規定只是監護人該不該負連帶法律責任的一個界限。不知者無罪,從來不是一個社會該秉持的觀點。
更何況要怎麼證明某個犯罪者在犯罪的當下,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莊子的』子非魚』一辯,很好地說明了這種事情根本難以證明。
所以對於那位離開的老貴族執事,不斷強調那位凶名在外的皇子,就只是個』孩子』,這種話只讓林感到噁心。因為沒人教、年紀小,所以就可以為非作歹?
然而說起那位皇子,老實說林也有些摸不准。
標準的小孩子性情。見一樣,愛一樣,看到好東西都想攥在手裡。然而喜新厭舊的速度飛快,說三分鐘熱度都有點恭維。但恐怖的一點是,這個』孩子』握有極大的權力,足以賞生判死。
但那位皇子又不會像小孩子一樣,遇到不順己意的事情就倒在地上賴皮,死纏爛打,非要事情按照自己的想法做才肯罷休。該走的時候,他可是走得乾淨利落,果斷程度一點也不像個孩子。
所以那小鬼頭究竟是精明,只是用小孩子的外表打掩護;還是說一切都只是碰巧,然後自己想太多而已。林一點也說不準。除非拿匣切貼到他腦門上,直接讀心。
貴族就是有這點壞處,屬於他們的菁英教育與禮儀訓練,是最好的偽裝。不是那個圈子的人,就難以知道那個圈子在背地裡搞些什麼事。
算了,暫時把那位皇子的事情移出腦外。反正他的破壞力還達不到壞自己大事的程度,充其量是有些礙眼,時不時跑出來噁心人一下而已。對付這種人,無視是最好的選項。隨著對方起舞,單純浪費自己的時間。那些時間,拿來發呆也比跟對方生氣還要好。
亞速爾港的銀行建設速度很快。其實在這種生產力低下的時代,只要不是蓋帕德嫩大神殿那種等級的奇蹟建築,蓋一間普通的房子還是很簡單的。
林對於銀行的規劃與要求,甚至還構不上富商豪宅的等級。只要一腳踹到牆上,牆不會倒;搖晃著柱子,屋頂不會塌下來的程度就好。
唯一稱得上是藝術品的,就只有金幣女神的聖徽。要讓聖徽發揮作用,必須要遵循一定的規範,半點都馬虎不得。這就跟魔法陣一樣,亂畫當然沒用。
從另外一方面說,要是把銀行蓋得太豪華,反而會嚇退絕大多數的普通平民,讓他們不敢進入銀行中辦事。要是從一開始就只重視高端使用者,之後想要讓普通人可以接受,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
畢竟在迷地,是個階級固化的社會。低層的人想要往高層走,一個不小心,得到的不只是屈辱而已,還會丟掉性命。這跟老家的和諧法治社會可完全不同呀。
但假如一開始就走平民路線,為了照顧那些上等人,所以開闢一些豪華的接待區,這樣子的做法反而容易讓所有人接受。
因為對貴族的龐大資產而言,銀行有足夠的利益引誘他們使用,外表豪華或簡陋是無關緊要的小事。但對平民,那些利好或手續費,都是可忽略的小數點。要是讓他們害怕使用,那之後要再引誘他們進入銀行,那可就是難上加難了。
待在亞速爾港也有將近半個月的時間,銀行的主體建築也快完工。內中的擺設與裝潢也同步進行著。等到一切完成,林將銀行內的聖徽開光,就可以將這座港口城市中的銀行移交給替女帝管理當地的蓋布爵士。
初期銀行管理人手的問題,調一個精靈過來就可以了。剩餘的從當地招募,反正就是做保全的工作。帶入門的銀行職員一個人就夠了,銀行用戶們在之後的使用,還是透過大聖徽直接跟女神溝通,不經由任何人作為媒介。所以懂行的人真的不用太多。
倒是鯨魚骨酒館的員工們,現在看到某魔法師就像看到洪水猛獸一樣,存著深深的警戒。倒不是這個魔法師會威脅他們的生命,而是追著這個魔法師而來的人,光是誤傷的可能,就對他們有著莫大的威脅。
這種擔心受怕自己遭牽連的感覺,不是很好。
林當然讀得懂那些人的眼神,甚至一向大喇喇的獸人小妞,也變得微小謹慎了起來。對此,林沒打算去做什麼彌補,或者說做一些表現得更加親近的態度。
他來酒館飲酒,就只是一個交易而已。會選擇鯨魚骨酒館,也是因為這裡有冒險者公會的背景,天然就迴避了不少小麻煩。這也是為什麼一有麻煩找上門,就是酒館雇員得要躲起來的緣故。那些小麻煩,根本不可能在這裡發生。
假如林跟某特定人之間表現得較為親昵,會不會讓對方成為自己潛在敵人的目標?林一點也不想賭這種事情。再說自己的年紀,也不是那種孤枕難眠的年紀了,沒必要非摟著一個火爐睡覺。
有了這些覺悟,加上剩沒幾天的時間,自己在亞速爾港的工作就能完成。林也就厚著臉皮,繼續給酒館的人添麻煩。躲在山崖上的亞速爾城堡內也是一個方法,但誰叫只有鯨魚骨酒館才有啤酒,別的地方喝不到呢。
某人現在正跟匣切們有激烈的腦力震盪中。這種極度消耗腦力的狀況下,最佳的飲料是咖啡。可惜亞速爾港這裡沒有合格的咖啡,或許要回到女帝的夏宮才喝得到。
那麼酒精度數不高的啤酒,就成為次佳的提神飲料了,只是有酒醉的副作用而已。要是其他度數更高的烈酒,喝了就暈,就不用做研究了,光發酒瘋就好。
雖說某人有著很正當的理由。但其實他在外人眼中,就是每天到酒館報到,然後要了幾杯酒就整天發呆的混子。要不是有那身黑色法袍,加上魔法師專屬的小披肩前有著一條金穗線,囊中又有幾個錢,恐怕早就被人當成是流浪漢了。
只是跟某人期望著平安度過剩餘這幾天的願望不同,身處在麻煩的漩渦之中,就別想輕易脫身。更何況他惹上的還是天大的麻煩,來自龍島的壓力在無聲中擴張。
不過在經歷了蠻王與貝哈爾皇子兩場鬧劇後,再沒有人頭鐵地找上門,以為自己可以拿到龍島所許諾的豐厚獎勵。有命拿錢,沒命花錢這種事情,迷地人就算再莽也不會去做。
但即使不硬來,也還是有方法可以迂迴達成。就比如一個意外的人物站到了林的面前,那是一襲飄逸白衣的潔白劍聖威廉格雷科。
威廉不是來找麻煩的。儘管格雷科家族中的某些人如此提議,甚至試圖用家族的權威來壓迫這位名聲在外的劍聖,出面挑戰這個魔法師,賣好給龍島。但威廉沒有妥協,或者說,他壓根就沒甩那群人。
換下了不是白色的銀行制服——西裝,威廉又穿上他所鍾愛的白色衣服。衣服的風格與造型他其實不太在意,就只是喜歡一身雪白,且一塵不染的感覺而已。
也不要想說日常活動,怎麼可能時時刻刻保持著白衣不染髒污。但威廉就是做得到。林甚至懷疑,這貨趨吉避凶的本領,是不是這種日常保持著白衣清潔的功夫所累積出來的。
假如連不經意沾染髒污這種事情都能下意識避免,那麼更兇險的事情被他在無意識間迴避掉,似乎也不是多希罕的行為。對於威廉那彷佛自帶幸運的直覺,有時連林這種精於計算的人都會感到無力。
而重新出現在某人面前的劍聖,屁股略沾木椅,劈頭就問:」你得罪了龍島?」
」之前宰了兩頭龍。」林簡單回道。他根本不去想眼前的劍聖是不是為替龍島出頭而來。就他對這個男人的認識,威廉是個比他還要怕麻煩,且會躲麻煩的人。
哪怕作為斑鳩同盟的一員,威廉真正出手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而且每一回都有他不得不動手的理由。很明顯的,龍島的懸賞與家族的壓力,還不足以成為他跟某人翻臉的理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