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三章 公款旅遊

  新田隴一的出現,讓力行社完全掌握住了主動。

  一個「老虎」已經不夠了。

  「紹原,你明天就去上海一趟。新田隴一的自白書和悔過書都寫了,按照你說的去做,明天把他們三個帶到上海去,先交給我們在上海的同志看管,然後在公共租界進行人質交換。」戴笠一大早就把孟紹原叫到了自己的辦公室:「一定要把老虎先帶回來。」

  「明白。」

  這大過年的,大家都在一家人熱熱鬧鬧的過新年,只有自己,居然還要南京上海兩頭跑。

  戴笠把詳細的接頭方式告訴了他,隨即說道:「紹原,還有件私事要你去做。」

  「戴先生請吩咐。」

  「這其實是件私事,而且還不是我的事。」戴笠沉吟了下:「是孔部長的事,他一直都很看重你。紹原啊,你這個人大概是運氣特別好,宋部長欠你一份人情,孔部長也是一樣。

  好吧,言歸正傳,本來帶個特工回來,不用你親自去,到正好孔部長有些私人的事需要你去下。」

  孔祥熙?

  他有什麼私人事情需要自己幫忙的?

  其實說出來也很簡單。

  當初所謂的上海灘三大亨最風光的時候,一時風光無兩,在上海灘上完全可以呼風喚雨,不可一世。

  國民政府準備進行貨幣改革,三大亨之一的杜月笙找到了孔祥熙,希望得到一些內幕消息從中獲利。

  孔祥熙也給他了。

  但是,即便如此,在這次貨幣改革中,杜月笙不但沒有賺到錢,反而還虧損了幾十萬,這讓杜月笙怎麼能夠咽的下這口氣?

  於是,他找到了孔祥熙,要他賠償這筆錢,孔祥熙當然不肯。

  可是在杜月笙的威逼利誘下,孔祥熙還是認了,賠了他幾十萬。

  想想看,孔祥熙,國民政府高官,最高統治者的親戚,要錢有錢,要權有權的這麼一個人,居然在面對杜月笙的時候也都無可奈何,破財消災。

  也正是因為這件事情,讓杜月笙在上海灘的地位再也無人可以撼動。

  本來這事到這裡也就結束了,可志得意滿的杜月笙犯了一個大忌,在很多場合,他都公開說出此事,突出自己上海灘的位置,告訴大家誰才是這座城市的老大。

  這是真正的大忌!

  孔祥熙顏面全無。

  從此後也算是把杜月笙記恨上了。

  隨著國民政府對其打壓開始,杜月笙的聲勢也開始不如從前,當他說出「我們就是一隻夜壺,想用就用,不想用就嫌臭了」這句話的時候,也該反思下自己做的那些事。

  去年開始,他就低調了許多。

  他以為過去的事就過去了,可現在孔祥熙也惦記著這個恥辱呢。

  「杜月笙,一個上海灘的大流氓。」戴笠口氣忽然變得嚴厲起來:「過去的確為政府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他居功自傲,橫行上海,無法無天。他組建的那個恆社,會員發展至五百餘人,上海市社會局、新聞界都有人參加,甚至連上海市黨部也有人參加!

  都說上海有兩個市長,一個是國民政府任命的,還有一個就是他杜月笙杜先生。他一個半文盲,居然讓別人稱呼他為先生?他能夠教別人什麼?別人能夠從他那裡學到什麼?上海市民又究竟該聽哪個市長的話?這簡直就是大笑話!」

  孟紹原知道,杜月笙又犯了一個大忌。

  居然和政府搶起了權。

  如果說他和孔祥熙之間還只是私人恩怨,那麼這個「恆社」,就成了眼中釘肉中刺了,這又是杜月笙的敗筆之一。

  「當然了。」戴笠的口氣又稍稍緩和了一些:「這個人做事雖然無法無天,但究竟還是曾經幫我們做過點事,卸磨殺驢這樣的事,我們是不會做的,但必須要有人去警告他一下。孔部長呢也是這個意思。」

  孟紹原心裡一片雪亮。

  夜壺雖然臭,可還是要用的。

  可夜壺要以為家裡離開它就不行了,那也就到了敲打敲打它的時候了。

  「戴先生,你的意思我大部分都明白了。」孟紹原沉吟著:「就剩下孔部長的意思了,孔部長那筆錢要不要拿回來?」

  「錢就算了。」戴笠緩緩說道:「孔部長的意思呢,是要讓杜月笙知道,上海,不是他杜月笙的上海,由不得他的性子亂來。你呢,這次孔部長給了你一個特別的權利,是他的全權私人代表,你在上海的一舉一動,都是代表的他。」

  這話雖然說得七繞八繞的,可中心思想只有一個:

  把孔祥熙當初丟掉的面子找回來!

  還有,這次自己不但是代表著孔祥熙,也同樣代表著國民政府,去給杜月笙這樣的上海灘大流氓頭子一個警告。

  成啊。

  孟紹原從來都沒有相信過電影電視裡,什麼大亨們的俠肝義膽。

  像杜月笙這樣的人,肯定做過好事,但一件好事背後總隱藏著十件見不得光的骯髒勾當。

  然後,他的門生弟子們會拼命的炫耀這件好事,盡到最大可能的塑造出杜月笙之流的正面形象。

  不過,如果一定要說杜月笙做過一件好事的話,那孟紹原只認可一件事:

  起碼他沒有當漢奸!

  要不然,哪怕他是杜月笙,孟紹原也得想辦法除掉他!

  「這事聽著挺難的,但仔細想想也容易。」戴笠一笑:「杜月笙從去年開始也聰明了許多,知道避避風頭了。估計也遇不到什麼太大阻礙。紹原啊,自從你調進了咱們二處,一直都在東奔西走,大過年的也沒過好,這次只當是補償你,到上海散散心。」

  還真是這樣的。

  就是去對杜月笙恐嚇威脅,對整個上海灘的幫派組織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而已。

  不過孟紹原考慮的,是能不能儘量把這事做的完美一些。

  「帶幾個兄弟一起去,執行任務的時候順帶著好好的逛逛上海灘,老虎正在送往上海,有幾天時間呢。」

  戴笠說著拿出了一張支票:「這不是我的錢,是孔部長讓我轉交你的,當做你們在上海的開銷,如果不夠了,儘管開口。」

  孟紹原也不客氣,拿過支票。

  好傢夥,一萬美元。

  孔部長出手還真夠闊氣的。

  「剛剛說到老虎。」戴笠的笑容又消失了:「老虎畢竟被關押了那麼長的時間,現在他是一個什麼情況,誰也不清楚。你接到他後,做一個初步的審查,然後,審查結果第一時間告訴我。」

  「明白。」

  那麼,老虎的命運很大程度上是控制在自己的手裡了。

  這些人也不容易,身份暴露之後,面對的肯定是嚴刑拷打,能夠挺過來的人畢竟在少數。而好不容易被營救出來,只怕回來後他們的命運更加悲慘。

  甚至只不過是換了一個關押的地方而已。

  「成了。」戴笠一揮手:「把手頭的工作交接一下,乘最早的火車玩去吧。」

  ……

  公款旅遊!

  這種好事在力行社可是千年難得一遇的事啊。

  田七、項守農、祝燕妮這些老底子肯定是要帶上的。

  袁忠和已經提前去了上海。

  然後,趙昌樂、郭瑞和季雙也都帶上了。

  一萬美金呢。

  足夠幾個人花的了。

  本來還以為在抗戰爆發前,是沒機會再去上海的了。

  郭瑞和季雙兩個人要多興奮有多興奮,要多期待有多期待。

  尤其是季雙,那表情簡直恨不得現在就已經在上海了:「哎呀,孟科長,這可真是巧了。馬連良馬老闆就在上海,連唱七天,那是真正的萬人空巷啊。」

  京劇大師馬連良?

  這可就是這個時代絕對的大明星啊。

  梅蘭芳、馬連良、姜妙香,哪一個開唱不是一票難求的?

  「成,一會告訴老袁一下,我們明天就到上海,讓他準備一下,再弄幾張馬老闆的票,咱們也鄉下人進城開開眼去。」

  孟紹原也是興致勃勃,自己還從來沒正經的聽過國粹京劇呢。

  「孟科長,要帶傢伙嗎?」田七關心的卻是這個。

  「帶。」孟紹原想都不想:「畢竟,這次要帶三個日特過去,還要帶個我們的人回來。」

  祝燕妮眨了一下大眼睛:「到底是什麼樣的特務,要我們孟少爺親自出馬帶他們去上海啊?」

  成長了,自己的這些老部下都成長了。

  當初剛被自己選中的時候,祝燕妮還是個什麼都不懂的譯電員,可這才多少的時候啊,已經能夠迅速的獨立思考並且發現問題了。

  孟紹原現在毫無疑問是戴笠手下的第一王牌,不是特別重大的任務,不會輕易調派他出去。

  孟紹原也沒有正面回答:「也沒什麼,戴先生體恤我們這段時候辛苦了,讓大家好好的放鬆一下。」

  生怕祝燕妮還繼續追問下去:「對了,林璇回來沒有?」

  「回來了。」

  「那叫上林璇一起去。」

  孟紹原才說出來,田七的眉頭已經皺起來了。

  林璇?

  這小丫頭才從武漢回來,帶回了不少的當地土特產,還特意給自己帶了兩瓶酒兩條煙,說是謝謝他的。

  可田七真的是敬而遠之。

  他時時刻刻都沒有忘記過自己的身份。

  孟紹原卻完全沒有注意到田七的表情,反而興致勃勃:「別到時候被小丫頭抓住把柄老抱怨咱們幾個人。」

  (今天說個奇葩,叫他小H吧。

  此人身高1米8,長得一表人才,可惜是個銀樣鑞槍頭。他最大的長處就是騙人吹牛。看過蜘蛛寫的「我家農場有條龍」的讀者,裡面有個吹牛大王夏志堅,就是以他為原型的。他說自己曾經是完達山華東區營銷總裁,結果後來被人揭穿,其實在完達山無錫一個銷售點裡做過幾天。

  他老子老H,也和兒子一樣,號稱自己是市政府的,其實只是曾經被市政府借去做了幾天事。我還有一個朋友,老J,開了一家小酒吧,結果H父子倆,呼朋喚友,喝酒簽單,死不付錢,生生的把老J的酒吧喝垮了。老J也是個好人,到今天都沒問他們父子倆逼過債。

  有一天,H父子倆請我到他家吃飯,順便要給我介紹幾個朋友,說個個都是大老闆。酒過三巡,有個傢伙,一開口就是自己做的是上百億的生意,河南有個煤礦,準備投資150億。說市政府還問他借了45億。你媽的,吹起來沒譜了。最後說了,資金項目上目前有些缺口,讓我幫他找幾千萬投資來。哥,你從什麼地方看出,蜘蛛能夠拉來幾千萬的投資?去掉一個萬,幾千塊我都得問媳婦要啊。

  這還沒完,這傢伙死乞白賴的問我要了手機號,第二天下午,一個電話打來,口氣很橫,因為我妹妹妹夫都在銀行里,所以他讓我幫他貸款幾百萬,至少要50萬。你丫的,銀行我家開的?

  第三天,繼續一個電話,口氣依舊很橫,說他在陪一個大領導吃飯,錢忘記帶了,讓我給他送一千塊錢去。我靠,我憑什麼啊,我連你名字都不知道?只能默默的把他拉黑。

  H父子身邊很多這樣的人。

  我認識了小H十五年,吃的喝的全部都是我的,沒錢用了我給他,請人吃宵夜結不出帳我晚上12點跑去幫他結帳。不為別的,因為他母親把我當另一個兒子。順帶說一下,他母親很早就和老H離婚了,一個人拉扯姐弟倆長大,是個很好很好的老人,一件我,總喜歡叫我「小孩」。

  最後,我被他給咬了一口,而且是狠狠的一口,從身體疼到心裡。這已經是十五年被他害的無數次中的一次了,但那次徹底的傷心了,前年的時候徹底絕交。

  現在想想,我也是個傻X。

  為什麼忽然想到些這些,因為昨天和老J見面喝酒,知道他這兩年來,到處借錢,網上貸款,被人四處逼債,潦倒落魄,可是,他身邊沒有一個朋友了。

  聽到這裡,我的心很……開心。

  知道你過的那麼不好,我就放心了,人在做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