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趕赴盪口

  「孟爺,朝天九路香,我點第一柱。天門朝南開,有緣隨我來!」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開了門。

  一共是四個人,領頭的那個,一見孟紹原立刻一抱拳,說了幾句。

  孟紹原是真害怕這些江湖黑話。

  一句都聽不懂。

  什麼朝天九路香,這可不科學啊,點不起來啊。

  天門?

  怎麼去?

  打的去還是坐高鐵去啊?

  「孟爺!」

  領頭的那個也不管孟紹原有沒有聽懂了,一豎右手大拇指:「我們家三爺說了,今日正午,請孟爺喝茶!」

  別說,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見面了是吧?

  孟紹原板著臉:「在哪喝?什麼茶?」

  沒想到,他居然蒙對了。

  那人一聽,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爺要問在哪喝,無錫盪口走一遭。」

  這幫人,難道說話就不肯好好說嗎?

  「我知道了。」

  孟紹原一本正經,板著臉冷冷說道:「四位請在外面等,我稍後就來。」

  「我等在外恭候孟爺大架!」

  孟紹原走回了院子裡,郭瑞、邱興昌、祝燕妮已經在那等著了。

  「來了?」祝燕妮一看他回來,開口就問道。

  「來了。」孟紹原默默的點了點頭:「我先走,一會你和老曹一起,直奔盪口,按照計劃行事。」

  很難說郭瑞和邱興昌現在的心情。

  孟紹原精準的判斷力,祝燕妮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這兩個新人眼裡,那份敬佩就難以用語言來表達了。

  本來對孟紹原判斷薛三槍會選擇在盪口見面,兩個人還將信將疑,然而現在完全就證實了啊。

  「這個,你帶上。」

  祝燕妮掏出了白朗寧手槍。

  沒想到,孟紹原卻搖了搖頭:「不必了。」

  自從到了江陰,孟紹原身上就一直沒有帶過槍。

  很簡單,一是薛三槍綁了自己,一定會搜身,第二,一把手槍可以殺了多少人?

  這次,一樣如此。

  雖然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槍,能起到什麼作用?

  「別忘記,這次我是帶著大洋去的。」

  孟紹原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說完,一揮手:「咱們走。」

  郭瑞和邱興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門口,身後忽然傳來祝燕妮的聲音:

  「記得,好好的,別死了。」

  ……

  這次,沒有蒙眼。

  薛三槍準備了幾輛馬車,估摸著趕馬車的,也是他們的人,一點手腳都做不得。

  從江陰到盪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點,早就有人在那接應了。

  趕路並不匆忙,看起來負責帶自己去的四個人,也在掐著時間點。

  該休息的時候就休息,絕不匆忙。

  孟紹原一句話都沒說,就是躺在馬車上,翹著二郎腿,嘴裡還不時的哼著這個時代誰也聽不懂的歌。

  「太陽對我眨眼睛,鳥兒唱歌給我聽……大王叫我來巡山,抓個和尚當晚餐……」

  和他在一輛馬車上,兩個薛三槍的手下,聽的是面面相覷。

  這是什麼戲啊,為什麼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

  可別說,還怪好聽的。

  趕了一個上午的路,看看快到盪口,馬車在一家小飯店門口停下。

  看看周圍,荒郊野嶺,除了這家店連個像樣的人家都沒有。

  「孟爺,咱們就在這裡用餐。」領頭的畢恭畢敬:「凡是來盪口的,到了飯點,都在這裡吃飯。不瞞您說,這也是我們家三爺的店。」

  孟紹原立刻明白,這大概和當年梁山好漢的山下酒店一樣,是用來監視過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個老特務的,一定會發現這點,更加小心謹慎,絕對不會暴露的。

  否則,現在這些人就不會對自己那麼客氣了。

  一進飯店,一桌飯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柜的也是懶洋洋的,衝著進來的人點了點頭,就算是打過招呼了。

  「請!「

  領頭的一揮手,請幾個人坐了下來:「三爺說了,窮鄉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爺在無錫城裡,大擺酒宴三天三夜,來給孟爺賠罪!」

  「好,好。」

  孟紹原隨口敷衍著。

  一會還有事,所以只有飯菜,沒有酒。

  孟紹原吃了幾口菜,忽然問道:「朋友,貴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蠻怪的。

  其實這個米子朗,孟紹原認識。

  那天,他被綁到船上,薛三槍讓手下出去的時候,離薛三槍最近,但卻第一個出去的,就是他!

  孟紹原慢吞吞的說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婦過的挺開心啊。」

  米子朗一驚:「你,你怎麼知道的?」

  他是薛三槍的親信,所以薛三槍特別給他娶了一個媳婦,平時里單獨有一艘船當成自己的家。

  問題是,這個姓孟的怎麼會知道啊?

  這還不容易?

  孟紹原覺得心裡好笑。

  你看看你身邊的人,一個個穿的骯里骯髒,邋裡邋遢,渾身油污,一身的魚腥氣。

  只有你,穿的乾乾淨淨的,就連袖口那塊補丁,也明顯是剛補上去的。

  還有你的指甲。

  水上討生活的,個人衛生細節從不在乎,經常要殺魚,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說,而且指甲縫裡藏污納後。

  可再看看你,指甲剛剛修過,縫隙里一點骯髒東西都沒有。

  說明你是個很注重個人衛生的人。

  當土匪,風裡來雨里去,刀頭舔血,誰會在乎這些?

  衣服破了,還會細心補好?

  說身邊沒個女人誰信啊?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側上部有個紅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來的……

  這種印子,非要兩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裡會想到這些。

  孟紹原神神秘秘一笑:「我會看相,而且特別的准。」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無懷疑:「孟爺,得麻煩請您看看我的運勢怎麼樣?」

  孟紹原裝模作樣,上下看了好大一會,這才緩緩說道:「米兄,你這面相,雖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後必然是大富大貴,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聽的喜不自勝。

  孟紹原有句話還沒有告訴他:

  愛乾淨,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別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槍一說離開,你第一個就開溜,那說明你膽怯,不想惹事。

  這樣性格的人,其實並不適合當土匪。

  孟紹原很好奇他是怎麼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