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贈梳
陳郎中出來見到曲紹揚的第一眼,挺驚訝的。
在他的印象裡頭,這些木把應該是八月十五之後,才從安東往回走,而且是一個個造的都沒人樣兒。
一般都是破衣爛衫,腳下的鞋都露著腳後跟,甚至有的人連褲子都沒穿。
那是因為,木把在安東耍錢、玩笑果,大吃二喝,把錢全都花光了,有的甚至把衣服都輸了。
路上餓了沒得吃,恨不得啃路邊的苣蕒菜,一個個都沒好樣子。
可眼前的曲紹揚卻不同,一身嶄新的衣服,雖不是什麼綾羅綢緞,卻也板正利落。
陳郎中對曲紹揚的印象立時就好了幾分,這小子在安東城應該是沒胡亂花錢。
「陳叔,我和頭棹往回走,正好路過大青溝,就過來看看你和嬸子。」
曲紹揚拎著四盒禮來到陳郎中面前,笑呵呵的跟陳郎中打招呼。
「哎呦,你來看我就挺好了,還買什麼東西啊?
劉大把頭,你們也太客氣了,快,快,進屋坐。」陳郎中一看,趕忙招呼曲紹揚等人進屋。
「咦?這孩子怎麼瞅著眼熟呢?
好像是張炮老爺子家的那個小孫子吧?他怎麼跟你們在一起?」
陳郎中瞅了眼林若蘭身邊的小男孩,微微皺起了眉頭。
老張家的孩子,怎麼會跟曲紹揚他們這些木把在一塊兒。
「唉,別提了。」曲紹揚長嘆一聲,就把張家的事情都說了一遍。
陳郎中一聽小天志的遭遇,也是氣的不輕,「這些人,他們喪良心啊。
張炮在的時候,沒少幫襯左鄰右舍,他們爺幾個夏天挑垛開更,冬天進山打獵,村子裡都跟著沾光兒。
如今人不在了,他們就這麼對待孩子,太沒良心了。」
「得虧這孩子遇見你們了,好歹能活條命。
劉大把頭,陳某敬重你,是個漢子,大善人。」陳郎中朝著水老鴰拱手行禮,十分敬佩的說道。
「嫂夫人也是個好樣兒的,這孩子遇見你們,是他的福分。」
陳郎中早就看出來了,水老鴰跟林若蘭的關係不一般。
況且剛才曲紹揚也說了,小天志已經認了水老鴰和林若蘭做乾爹乾娘。
「咳,啥善人不善人的,我跟張炮以前就認識,要不是我請他去開更,他也不至於丟了性命。
我和若蘭都這個歲數了,往後也不可能生孩子,小志跟我們有緣,那就養著吧。」水老鴰笑著擺手。
「秀芸啊,去後院跟你媽說一聲兒,中午做幾個好菜,我要跟你劉伯伯還有紹揚喝幾杯。」
陳郎中對曲紹揚的印象挺好,這稱呼也隨之改了,從小曲到紹揚,親近不少。
陳郎中也是性情中人,雖然跟水老鴰他們接觸不多,卻覺得挺對脾氣。
再者人家帶著謝禮登門,哪好意思不留頓飯啊。
「哎,知道了。」陳秀芸一聽,樂呵呵的去後院,找母親李氏去了。
這邊,水老鴰和曲紹揚一聽,趕忙起身就要告辭。
陳郎中自然不肯放他們走,生拉硬拽的挽留。
就這樣,幾人無奈,只得留下來。
林若蘭一看水老鴰師徒倆跟陳郎中聊的挺熱乎,她也說不上話,於是起身去後院,幫著李氏母女摘菜洗菜去了。
李氏母女做了幾個菜,又拿出來家裡藏的好酒,中午留曲紹揚他們在家吃了頓飯。
陳郎中跟曲紹揚、水老鴰師徒本來就聊的挺好,這一喝上酒,更是掏心窩子的話都往外說。
曲紹揚這才知道,原來陳秀芸還有倆哥哥,只是這倆人對學醫都沒啥興趣。
老大喜文,如今在寬甸城的書院裡念書。
老二從小就愛舞刀弄槍,拜了遼陽城長風鏢局的鏢頭為師,眼下還沒出徒呢。
倆兒子都不在身邊,只有小閨女陳秀芸陪著他們兩口子。
還別說,這小閨女倒是對學醫挺有天分的,很得陳郎中歡心,就是歲數還小,天性跳脫,總被李氏說。
「紹揚這孩子不錯啊,挺有正事兒的,還知道掙了錢買房子置地。
對,就該這樣。當木把看著是掙錢多,那都得拿命來填。
我住在這兒,每年一到夏天,閻王鼻子那塊兒起垛死人的,多了去。
你還年輕,干點兒啥不能過日子啊,非得把腦袋別褲腰帶上,跑去當木把放排麼?」
當陳郎中得知,曲紹揚這麼早就往回走,是打算回去買房子置地,可把陳郎中高興夠嗆,一個勁兒夸曲紹揚有正事兒。
這頓飯吃的時間不短,主要是陳郎中跟水老鴰喝的挺投機,倆人你來我往的互相敬酒,都沒少喝。
曲紹揚對酒沒多大興趣,喝幾杯就算了,趁著陳秀芸出去收拾東西的工夫,曲紹揚藉口去解手,也從屋裡出來了。
「秀芸,這是我在安東城買的柿柿如意螺鈿梳子。
當時瞅著挺精緻挺好看的,就買了。送給你吧,謝謝你之前幫我換藥。」
曲紹揚從懷裡掏出那把木梳,遞給了陳秀芸。
陳秀芸接過那木梳一瞧,喜歡的不行,「哎呀,曲大哥,你太會買東西了。
比我大哥二哥強,他們每次回來,給我帶的東西都沒法看。
謝謝你,曲大哥,這個梳子我很喜歡。」陳秀芸拿著梳子,梳了兩下發尾,歡歡喜喜的說道。
「我也不會買啥東西,就是看著好看。你喜歡什麼,下回我再去安東,幫你買回來。」
曲紹揚瞅著陳秀芸純淨無瑕的笑顏,忍不住也跟著笑起來。
「那我可得好好想想,一定讓你幫我帶點兒好東西才行。」陳秀芸倒也不見外,滿心歡喜的應道。
「秀芸,幹啥去了?過來幹活。」倆人剛聊了幾句,李氏就在廚房招呼陳秀芸。
「知道了,娘,這就來。」
陳秀芸應了一聲,忙把梳子揣起來,朝著曲紹揚笑笑,轉身進屋幹活去了。
曲紹揚他們還要趕路,所以吃過午飯後,不管陳家人怎麼挽留,一行人還是踏上了行程。
大路雖繞遠,但路況好,又是坐騾車,相比於沿著江邊,反倒快一些。
大概又走了七八天,就到了貓耳山附近。
「師父,我看咱就在貓耳山周圍找個地方安家落戶得了。
這地方正好在中間,離著山場子和安東都差不多遠。塔甸那頭太偏,不如這熱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