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商稅之威

  路超和周有根在膠州合作,先廢除奴僕制,迫使鄉紳失去家丁和奴僕,大大減少他們的人手,也使明末隱瞞的人口數紛紛出現。記住本站域名

  明朝統計人口時,其實比真實人口少很多,各大戶都隱瞞實際人口, 各種奴僕都不計算在內,不把他們算人。

  接著收重稅,逼使鄉紳們賣田甚至送田。

  因為廢除奴僕制後,他們的佃戶和奴僕已經不夠用,大量的田沒人耕種。

  而丁毅在兩百畝以上,收固定稅。

  每畝兩石, 兩百畝田,三點五的稅率,每年要交一百四十石糧, 固定稅的意思,不管天成好不好,有沒有天災,你有兩百畝田,一年就要交一百四十石糧,我不管你一年得到多糧。

  你兩百畝得到一千石,也只要交一百四十石,你兩百畝得到一百石,你也得交一百四十石。

  鄉紳們沒有佃戶沒有奴僕,誰給他們種田啊,沒有產量,如何交稅。

  於是大量的農田開始被低價甩賣,但這會百姓沒錢買,其他有錢人也不會買, 最後全是賣給了路超。

  路超再轉手分給得到自由身的奴僕們, 這樣奴僕們有田,又有自由,紛紛離開鄉紳, 徹底消弱了鄉紳們的實力,並讓這些百姓死心踏地的跟著丁毅。

  李繼龍先分田給兒子,就被路超以官府的名義,收分田稅收了三百畝。

  然後發現固定稅還是太高,他們每年要交六成的稅,又沒有人耕種。

  再分,分給女婿,甚至其他親戚,路超又收稅,前後收了近千百畝當稅。

  李繼龍六千多畝田,前後分了幾次,最後家裡每個子女是199畝,保證不在兩百畝的固定稅里,他也算鑽了空子。

  你們兩百畝收固定稅,我一百九十九畝,你拿我沒辦法了吧。

  兩百畝以內是三成稅,按產量來, 失收的話,也可以少交了。

  當然,也有官員鄉紳, 直接把田全賣給路超,價格也不貴,一畝田才二兩銀,然後舉家遷移到別處去。

  你丁毅瞎搞,老子不和你玩,老子走行了吧,不信你丁毅能一輩子在山東。

  可惜他們不知道,將來全大明都會是這種模式,跑到那邊都沒有用。

  這樣半年下來後,整個膠州擁有五百畝以上的大戶已經完全沒有,絕大部份都只有兩百畝以內。

  到第二年時,整個登萊地區擁有五百畝以上的大戶也完全沒有。

  雖然大部份鄉紳們都分出去給家裡親屬,但分出去的同時被丁毅颳了成分田稅,實際數量都少了很多,然後從現在開始都要交三成左右的稅。

  鄉紳們怨聲載道,每天都人上書到濟南彈劾丁毅,更有大膽的鄉紳,敢聚集家丁直接反抗,當然是遭到丁毅的無情鎮壓。

  憑著丁毅在登萊地區一萬八千步營,三千騎兵,八千衛所兵,大概一年左右,終於平定了整個萊州地區,全面完成徵收農田稅。

  這時加上前期登州地區的農田稅,兩地納入統計的稅田為兩百九十萬畝,按畝產兩石計,兩成低稅率計,只要沒有天災,不失收,年收稅已經可達一百一十萬石。

  這個數字要是讓崇禎知道不知會是什麼表情。

  大明朝在整個山東省都收不到這麼多稅。

  並且在丁毅掌控登萊之前,兩地交稅的田加起來不到一百萬畝,還收不齊。

  越是收不齊,崇禎越只能加派,越是加派,老百姓的日子越無法過,最終丟掉了大明江山。

  但丁毅對鄉紳只舉大刀也是不行,自然也要蘿蔔給他們吃。

  首先鄉紳們的子女,只要識字都有機會出來做吏員或當兵,做了吏員都能免稅一成。

  然後在整個登萊,除了後面要收的商業稅和現在的農田稅,沒有其他稅。

  他們到登萊境內任何地方做生意,包括從登州出海,都不會和以前一樣再交任何費用。

  到登萊任何府縣也不會有過路費。

  各縣府州的官員,更不用他們每年去孝敬。

  丁毅對賄賂官員上面採用「雙重舉報,誰先占優」的原則。

  什麼意思呢。

  比如一個鄉紳賄賂了一個官員一千兩銀,官員率先檢舉,不但這一千兩是合法所有,還要鄉紳再罰十倍,一萬兩給官員。

  反過來,如果一個鄉紳賄賂一個官員一千兩銀,鄉紳再反手舉報。

  官員免職被抓不說,罰官員十倍一萬兩銀返給鄉紳,而且鄉紳所有的田免稅三年。

  這樣的雙重舉報,誰先占優的情況下,鄉紳不敢給錢官員,官員更不敢收別人的錢。

  從而保證了鄉紳們的利益,替他們省了以前的孝敬。

  剛開始鄉紳們可能覺的,自己大量的田被逼的送人或低價賣掉,以後的日子一定要清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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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後來發現,每年的開支也少了,不用動不動給銀子各級官員和吏員,出去的費用也少了。

  交的各種稅也沒有了。

  不做商業的話,也沒有商業稅,幾百畝田家裡吃吃用用是足夠。

  慢慢的他們也開始認命。

  但不認命也沒有用,失去奴僕和家丁,僅靠鄉紳們自己,是什麼風浪也卷不起來。

  搞定農業稅後,丁毅又開始征商業稅。

  第一批,選酒樓,客棧,布商,糧店,鹽商,牙行、酒商,等幾種大的商鋪和與民生相關的商鋪,收稅。

  定額收稅,每戶每年,十兩到五萬兩不等。

  剛剛搞定農田稅,丁毅又收商業稅,民間頓時譁然,很多商人都破口大罵,自明一朝,還沒有誰收過這樣的商稅。

  明朝的商稅分住稅和過稅。

  住稅中分官店稅,塌房稅,市肆門攤稅,落地稅,牙稅,契稅,酒醋稅,屠潔稅,其他。

  過稅中分鈔關稅,抽分稅,門稅,淮安四稅,其他。

  看這稅法,幾乎和後世差不多,到處都能收稅,但實際上操作難度極大,特別在京城和江南等發達地方,越是收不上稅,你有關係能免,他也有關係能免。

  魏忠賢在時,曾免了關外潘家口、桃林界、嶺冷口、潼關、咸陽、大慶、慶陽、鳳翔、漢中、臨洮、西安、三原、浙江、直隸等處的商稅,範圍之大,比東林黨主政時期還誇張。沒免的地方主要是跟東林黨人關係比較大的南直隸地區的一部分,那裡的人一看其他都免,就我們沒免,馬上不幹了,把派來收稅的人打死了。

  都敢把收稅的人都打死,你說能收多少稅。

  所以明朝的稅種類很多,但收到的稅少得可憐。

  現在丁毅先把駐軍駐到各縣,再把吏員一換。

  以前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稅我都不認,就按定額收稅。

  每個鋪子,先有捕快衙役觀察十天,看其客人進出,判斷賣貨量,從售價到成本評估,最後給他們一年十兩到五萬兩的固定稅。

  各種生意當然有淡季和旺季,但丁毅不管,以某月份一個月為標準來定額。

  以前明廷定的稅全不算,事實上以前也是名存實亡,根本收不上。

  這時有大量的商鋪都不在裡面,如肉鋪,衣鋪,脂胭水粉,雜貨等,不在裡面的還沾沾自喜。

  第一批被徵稅的人中,自然有不服的。

  有人還想學南直隸(南京),組織人驅趕毆打上門收稅的捕快衙役。

  「殺」各縣沒有猶豫,戶主被殺,家裡被抄,所有財產充公。

  幾個出頭鳥被殺,其餘的俱是瑟瑟發抖。

  這時官府有人出來保證,以後除了這定額稅,不會再有其他稅費,只是每年會調整高低。

  官府收稅,就要保護商鋪,有人敢到你們商鋪鬧事,必抓。

  其間路超的情報司行動起來,派人暗中鼓動各地青皮去商鋪鬧事,商人們報官,官府果斷派營兵出動,活捉了幾百個青皮,在各縣當眾砍頭,查抄青皮家裡,賠償給商人。

  大部份青皮很窮,官府認為商鋪破壞較大的,則免稅若干。

  這下商人們的心情又不一樣,突然覺的這種交保護費性質的稅費,挺好的。

  你交了稅,官府替你做主,還不收你的好處。

  這麼好的官府,到那找啊,大夥自然慢慢認可了這種稅。

  到九月時,各縣府和登州一樣,選最繁華區,設正規堵檔,按各縣人口不同,每縣每州只准二家。

  與登州一樣,按人口數每家每年要交一到五萬兩,縣州下面的鎮,每鎮只准有一家,每年按人口數交三千到五千兩。

  眾商人趨之若鶩,紛紛投重金找關係竟爭,萊州人口眾多,有商人甚至提議,本州只能開一家,我給你們二十萬。

  十月,登萊兩地十幾個縣府同時打擊紅樓,每縣州只能開二家,每鎮只能開一家,與堵坊在同一條街上。

  每家按縣府人口數,每年要交五千到一萬兩,鎮級的則為一千到三千兩,商人們同樣趨之若鶩。

  很多之前被逼賣田的鄉紳們,也開始競爭幹這個行業,丁毅也果然上路子,支持一些失去大量糧田的縉紳們,算是對他們的補償。

  這商業稅能收起來,還是非常可怕的,特別加入了紅樓和堵坊這兩個暴利行業。

  到崇禎十二年(1639年)末,登萊兩府加十五個州縣所有鎮新收各種商稅破100萬兩(因為是先交稅,所以算到當年9月算到明年9月一年的稅)。

  登萊兩地的商業稅震驚丁毅的部下們。

  所有明末的人第一次見識到商業稅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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