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我是大清猛將

  木默很快走到裡面,發兵器的給了他一把弓,一袋子箭,一把長刀,又看了他一眼。記住本站域名

  「有沒有短斧之類的,再給我兩個。」木默道。

  那人點點頭,轉身找了兩把短斧給他。

  出來之後,他們就亂鬨鬨圍在一起。

  但其本都是一個營的兵馬在一堆, 一起等軍官。

  所有軍官都住在新港城裡,也是他們現在大部份人夢想居住的地方。

  不一會兒,有騎兵來到現場,正是大量的軍官。

  眾軍官擁護著一個強壯的男子,木默當然認識他,這是鰲拜, 以前的大清猛將,現在明軍20營游擊將軍。

  鰲拜看了眼四周,大手一揮:「整頓兵馬,一刻鐘後出發。」

  各軍官立馬前去召集自己的部下,現場又亂了一會才恢復平靜。

  鰲拜一邊看著手下集合,一邊腦子裡胡思亂想。

  他也不是沒想過集合這些人殺出去,逃到大員其他地方獨霸一方。

  但他知道這裡是在海上孤島,人生地不熟,外面還有各種生番和熟番,逃出去後怎麼辦?連吃喝都是問題,難道去投靠外面的生番?

  別人也不相信他們啊。他好歹也是算大清猛將,怎麼可能投降生番野人。

  所以他暫時先想等一等,等把四周地形搞清楚,找准能占山為王,又能生存下去的地方再說。

  而且他現在手上人很少,只有女真五百人, 另一千蒙古人都有家屬在。

  就算他想出去獨霸一方,大部份蒙古軍官和士兵們都不會願意。

  這該死的丁老鼠真是陰險下作, 全天下明人加起來都不如他一個人, 這麼惡獨的方法他怎麼想出來的?

  鰲拜心裡每天把丁毅全家要問候一百遍。

  他一邊問候, 一邊抬頭看向四周。

  這營地四周不但有崗樓,還有炮台,還有大量的番人。

  只要他們敢反抗,火炮馬上就可以對著下面轟過來。

  女真和蒙古人沒人願意這麼幹。

  「大人,集合好了,出發吧。」原大清牛錄章京,現在的明軍把總穆圖喜滋滋的對他道。

  鰲拜轉過臉去,看到穆圖一臉興奮,好像很開心似的,心中頓時狠不能把他一刀砍了。

  這穆圖以前是白甲兵,因功晉升牛錄章京,義州一役被活捉,到了大員後打熟番一頭的勁。

  第一天就斬了十二個熟番人頭,回去後得到明軍賞銀,肉,鹽,糖,衣,甚至還有茶葉,生活瞬息上了一個檔次,這在大清國時,都是很難得到的,這穆圖頓時就和打了雞血似的更來勁了。

  聽說他還開始學習漢字。

  我大清,怎麼可以學習漢字?忘了自己的祖宗?

  鰲拜心中大怒,卻又不敢表露。

  因為上次去打熟番,有蒙古人在陣前表示,明軍陰險下作,讓咱們和熟番自相殘殺,結果回去之後不久,全家被明軍帶走,再也沒有回來。

  聽說是被人舉報,下場悽慘,而舉報的人,立馬得到了大量的好處,眼下不用征戰,只負責伐木,全家都很高興。

  谷秧

  現在女真與女真,蒙古人與蒙古人之間都不敢亂說話,怕被相互舉報。

  很多人都巴不得有這種事出現,讓他們舉報一下,立刻可以不用打仗了。

  「咳咳」鰲拜輕咳幾聲,臉上露出凝重之色:「所有人聽令,出發。」

  大股兵馬往北而去。

  他們這股兵馬有三千多人,其中有馬的只有兩百多。

  大部份都是是步兵。

  主要是運馬過來很麻煩,占地方,所以丁毅運的也不多。

  眼下正準備找地方養馬,以後爭取自給自足。

  這地方也想好了,正是大肚社的地盤,那裡皆是平原,土肥草盛,前提就是要打掉大肚社。

  鰲拜的兵馬走出去幾里後,看到路上有一排大車,好多番人民夫,荷蘭步兵,還有明軍正帶著車隊往前走。

  這邊也有三千人左右,其中番人戰士包括麻豆社戰士,生番熟番有兩千多,荷蘭兵五百,明軍一百。

  這支雜牌軍是為後隊,運送糧草,跟在鰲拜軍身後,他們每幾人還牽著一條狗,足足有五百多條狗,看的鰲拜目瞪口呆,這是他第一次打仗看到這麼狗的。

  鰲拜經過時,有十個麻豆社的騎著馬跟了過來,這些人是嚮導,邊上還有翻譯,他們告訴鰲拜,這次帶了一個月的糧食,主要打擊大肚社勢力第三大的村社,估計對方有五千人左右。

  鰲拜問,他們有多少戰兵?

  嚮導說,大肚社男子在戰時都會拿兵器,少年都會,最少六千左右。

  鰲拜神色微動,這有點像蒙古人和女真人,除了婦人,男子皆可成兵。

  他當然不怕,大手一揮:「走吧。」率先出發。

  鰲拜走在前面,眼神有點失神,不久之前,他還為大清,砍殺明人,一轉眼,居然為明人效力了。

  他深深吸了口氣,努力在心中提醒自己,我是大清猛將,現在忍辱負重,總有一天,我要滅了這裡所有的明軍。

  步行五天後,鰲拜的兵馬進入大肚社地盤。

  路上已經能不時看到大肚社有哨兵,他們上半身基本不穿衣服,很遠就能看出來,臉上和身上畫著各種圖案,有的頭上還有羽毛。

  僅看外形,好像和山上的生番差不多,但他們都有草鞋,這是與生番最大的不同,生番們不穿鞋,就能在山上健步如飛。

  熟番還有個特點,頭上有羽毛的比較少,通常有羽毛的,相當於他們的官員或權貴。

  而生番幾乎大部份都喜歡插著羽毛,和印弟安人似的。

  生番的脖子上都會掛著各種獸骨,熟番則不會,很少掛。

  像大肚社這樣的熟番,人口多,住平原,又種田,基本已經在慢慢向文明化發展,吃東西更不會吃生的。

  丁毅如果不打他們,再給他們發展十幾二十年,他們人口只會越來越多,遲早能突破到十萬甚至二十萬,到時就是心腹大患。

  大肚社這代的番王,阿德狗讓,還是歷史上大肚社最具能力,最有雄心的一個。

  原歷史更是先後舉兵對抗荷蘭人和鄭氏,態度非常強硬。

  此時的阿德狗讓應該還年輕,不夠成熟,也是最容易打擊的時候。

  等再過幾年,他在族中威望日盛,就不好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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