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讓師尊裝到了

  第84章 讓師尊裝到了

  等到姜祁進了山洞的時候,癲僧剛剛收起自己的破爛蒲扇。

  而整個山洞,也已經變得乾乾淨淨,沒有絲毫的污濁。

  這與姜祁之前神識中見到的場景大相庭徑,顯然是癲僧方才出手清理了一下。

  「前輩這是在消除證據嗎?」

  姜祁走到了癲僧的身邊,說道:「那些妖魔吃人,可不會吃的這麼幹淨。」

  「小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

  癲僧難得的正經了起來,看向前方,說道:「胭脂就算入了修羅道,也做不到眼睜睜看著這般慘狀發生在自己的面前。」

  「您的未婚妻和她的未婚夫就在前面,過去看一眼就知道了。」

  姜祁沒有回答,率先邁步,越過了癲僧之後,來到了山洞的拐角,再往裡,就是婚房。

  然而,還沒有等癲僧跟上姜祁的腳步,就發現姜祁又退了出來。

  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帶著極為古怪的情緒。

  憐憫,嘲弄。

  「前輩自己進去看吧,晚輩還是不要摻和的好。」

  姜祁默默的後退了兩步,給癲僧讓開了位置。

  癲僧沉默著走了進去。

  這裡面確實是一個婚房。

  處處張燈,地地結彩,燈光透過紅色的燈籠皮,照出極為曖昧的紅暈。

  胭脂就這麼坐在婚床上,僅穿著一雙繡花鞋,翹著二郎腿。

  在她的身旁,則是一個仰躺在床上,似乎已經昏迷,掛著一雙大大的黑眼圈,整個人都形容枯槁的年輕男子。

  正是黃天爵。

  「你來了?」

  胭脂看到癲僧之後,笑的很是魅人,對著癲僧擺擺手,笑道:「你不覺得,伱出現在這裡很讓我難堪嗎?」

  「還是說」

  胭脂舔了舔紅唇,輕吟道:「你也想來?」

  「可惜呀,我現在沒那個興致。」

  「哦對了,我們的高僧大德,不染塵埃,應當是不知道這些腌臢事,需要我給你解釋一下,我現在為什麼沒興致嗎?」

  胭脂說著難堪,但卻落落大方,動也不動的坐在那裡,表情魅惑,但眼神中的嘲弄與恨意是那樣的明顯。

  「李修緣,你不該來。」

  癲僧沉默著,上前,扯下一道紅綢子,披在了胭脂的身上。

  胭脂也不阻攔,只是看著自己身上的紅綢子嘲笑道:「假情假意,你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你不該作踐自己。」

  癲僧沉默許久,而後如此說道。

  「哈哈哈哈哈哈!!」

  胭脂好像聽到了極為好笑的笑話,說道:「李修緣,你不會以為,我做這一切是為了氣你吧?」

  「我真該誇你一句,但你想錯了,我這麼做,只是因為我樂在其中。」

  說著,胭脂看向昏迷不醒的黃天爵。

  手指點向黃天爵的額頭,笑道:「這是一位金仙,長生仙人,雖然資質不怎麼樣,但底子卻厚實得很。」

  「當初他色令智昏,被我誆到這裡,足足四個月,才算是榨乾了他。」

  「這可真是一頓美餐。」

  癲僧沒有說話,只是低垂著眸子嘆息。

  「也就是說,這一切都是你做的?」

  姜祁不知何時走了進來,眼神淡漠的看向胭脂。

  「且不說你坑害這黃天爵一事,乃是其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只說你以婚禮為名聚攏妖魔,又放任此地妖魔吃人,這罪過,可不是什么小事情。」

  「廟祝錯了。」

  胭脂搖搖頭,似乎並不意外姜祁的出現,笑道:「就算我不來,不辦這一場婚禮,這裡的妖魔依舊會吃人。」

  「區別只是吃多少,吃到哪個妖魔的嘴裡而已。」

  「這北俱蘆洲多的是這般的事情,廟祝,您能管的來嗎?」

  「錚」

  劍光閃爍,姜祁手中太阿劍已經架在了胭脂的脖子上。

  「那就從你開始管好了。」

  姜祁也笑著說。

  癲僧的目光看向那太阿劍,瞳孔緊縮了一瞬,抬手,擋在了姜祁和胭脂中間。

  「前輩,這是要保她?」

  姜祁開口,癲僧卻不回答,只是低垂著眸子。

  見狀,姜祁緩緩的撤下了手中太阿劍。

  胭脂從頭到尾都沒有什麼表示,只是笑道:「廟祝豈不知,拔出蘿蔔帶出泥的道理?」

  「您殺我容易,但我的背後,可還有.」

  話未說完,癲僧卻陡然抬頭,看向某個方向。

  目光似乎穿過了洞府,鎖定住了什麼。

  姜祁也似有所感,看向癲僧,問道:「幕後之人來了?」

  「不算,最多是擺在明面上的車馬炮。」

  癲僧搖搖頭,沒有多說什麼,只是袍袖一甩。

  空間一陣恍惚,姜祁再出現時,已經是在陰岩山的山巔。

  而在姜祁的身旁,則是癲僧以及胭脂。

  胭脂臉上依舊帶著笑,還想要說些什麼,但不管是姜祁還是癲僧,都沒有去在意。

  二人直勾勾的盯著前方。

  極遠處的天穹上,有一道黑金光芒疾馳而來,速度之快,已經超出了姜祁的神識探查速度。

  眨眼不到的功夫,那黑金妖光便跨越了不知多少里的路程,徑直落在眾人面前。

  那身影高有三丈,卻不顯累贅,骨肉緊實,身軀修長,最引人注目的,是那脊背之上,往左右各延伸出一道黑羽大翅。

  這翅膀展開,比那身影的本體都要大上許多,根根羽毛仿佛利刃一般,在陽光的照耀下,透出黑琉璃一般的反光。

  方才那黑金光芒,想必就是這翅膀煽動飛馳所產生。

  「太乙金仙.」

  姜祁的眉心睜開了一道豎目,看了一眼那身影,便確定了對方的修為,因為對方沒有絲毫遮擋的意思。

  值得一提的是,這怪雖然顯化太乙金仙的修為,但卻不是人相,而是頂著一顆猙獰的鷹頭,鳥嘴突出,隱約可見細密的獠牙。

  除此之外,那怪的雙手也是鷹爪一般,黑漆漆干硬硬,看起來枯槁仿佛皮貼骨,但姜祁毫不懷疑,這一雙爪子下,穿雲破山只是等閒。

  妖族,帶著一部分本相的太乙金仙強者。

  這兩個關鍵詞加起來,姜祁大致上就知道眼前這怪是何許人也,也知道它歸屬何方勢力。

  「原來是你這小鳥在搞事。」

  癲僧又恢復了那懶散中帶著無賴的神色,輕輕搖晃著手中的蒲扇。

  「降龍羅漢,久仰大名了。」

  那怪咧嘴一笑,出奇的瘮人。

  手中晃一晃,現出一柄方天戟,道:「羅漢,你是清修之人,不該在這泥潭之中,退去吧。」

  「哎呦呦~」

  癲僧擺擺手,笑嘻嘻的說道:「堂堂的妖族大聖之一,威名赫赫的混天大聖鵬魔王,什麼時候這麼好說話了?」

  這一句話,不僅僅嘲諷拉滿,也點破了對方的身份。

  果然是它。

  姜祁心裡默默的想著。

  如今的妖族,明面上撐場子的最強勢力,是以牛魔王為首的一個聯盟,共有六個頭領,互相以兄弟相稱,這鵬魔王就是其中之一。

  至於那混天大聖的喝號,說起來也跟孫悟空的黑歷史有關。

  這六魔王,原本應該是七個才對,孫悟空排第七。

  而這六位妖族大王最典型的特徵,就是明明都有著太乙金仙的修為,但偏偏每個外出行走時,都不會徹底化作人相,都會保留一部分的本體特徵。

  時至今日,也算是這六位妖王的「名片」了。

  嗯,這個毛病的根子也在孫悟空的身上。

  鵬魔王見癲僧如此說,也不惱,目光落在了姜祁的身上。

  「降龍羅漢不走,你這小娃娃也不走?莫不怕殃及池魚?」

  姜祁聞言,笑道:「小道人小力微,自然不是鵬魔王對手,但小道的師尊也勉強算是一方高手。」

  「也給了小道一些底氣。」

  來嘛,太乙金仙妖王,堂堂混天大聖,好大的名頭嘞。

  跟我師尊碰一碰嘛。

  不要說是現在已經半隻腳進了大羅門檻的楊戩,就算是之前的楊戩,整個三界,太乙金仙之內,滿打滿算就三個對手。

  其中有沒有鵬魔王?

  對不起,那是什麼衝擊波?別來碰瓷。

  鵬魔王神色不變,到底是積年的妖王,這點城府還是有的。

  「你這豎子好不知禮,我那七弟與你師父不打不相識,可論兄弟。如此說起來,我也是你的叔伯輩,還不見禮?」

  鵬魔王換了一個說辭。

  「那請問鵬魔王,當初孫叔叔反天之時,您和您的五個兄弟在何處?」

  姜祁輕飄飄的一句話,把鵬魔王壓了回去。

  論輩分?

  好啊,看你有沒有那麼大的臉了。

  鵬魔王皺了皺眉頭,不再言語,突然揮動了手中的方天戟。

  「呼!」

  風聲驟然而起,剛剛響起,鵬魔王卻已經到了癲僧的面前。

  那方天戟裹著凌厲黑芒,帶著自上而下的勢頭,以力壓泰山之姿,要將癲僧劈成兩半。

  癲僧的神色鄭重了起來,間不容髮之際,以手中蒲扇擋下了這一擊。

  「轟隆!!」

  這兩個對拼的人如何,姜祁不知道,但整個陰岩山都因此沉了半截下去。

  鵬魔王一擊不中,也沒有追擊,而是收起方天戟,淡然的看向癲僧。

  此時,癲僧手中的蒲扇已經碎裂。

  他到底不是降龍羅漢了,修心一道雖然驚艷,但如今的癲僧距離大成還遠的很。

  更不要說,對手還是一位屍山血海殺出來的絕世妖王。

  這一下,是癲僧吃了暗虧。

  「小鬼,再不走,你也要死在這裡。」

  鵬魔王猩紅的眼珠子看向姜祁。

  它很急。

  姜祁一點也不慌,心裡如此想著。

  逼走我,似乎對它很重要?

  一念至此,姜祁微微一笑。

  「我就不走,你殺了我吧。」

  「最好徹底一點,挫骨揚灰,連帶真靈都一塊磨掉。」

  姜祁很是貼心的給出如何把自己揚個乾乾淨淨的意見。

  「哼!」

  「你以為我不敢!」

  鵬魔王冷哼一聲,不見如何動作,那方天戟就已經到了姜祁的面門之前!

  姜祁卻一點也不躲,只是笑吟吟的看著。

  「噗。」

  一聲輕響。

  鵬魔王的攻擊再次被一把扇子擋住。

  只不過,這次的扇子不是蒲扇,而是一把摺扇。

  摺扇的主人是一位英武非常的青年。

  這青年男子身穿白炮,外罩一件黑底繡金紋的大氅,下擺在風中獵獵作響。

  頭髮只用簪子紮起一半,後面的一半隨風飛舞,平添三分不羈。

  眉心,一道銀色紋路,仿佛第三隻眼睛。

  「你要殺楊戩的弟子?」

  「還要挫骨揚灰,泯滅真靈?」

  青年淡淡的問。

  明明是寒暑不侵的妖軀,但鵬魔王此時卻感覺,他的後背已經被冷汗打濕。

  楊戩身後的姜祁咂咂嘴。

  到底還是讓師尊裝到了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