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咱們都在這地方蹲守大半個月了,怎麼還沒見伯納特那幫鬼老來?莫不是這些鬼老不來了?」
身披熊皮,頭頂插著七根大羽毛的王樹有些焦躁地說道。→Google搜索閱讀
換上獸皮裝之後,頭頂的羽飾就成為了他軍銜的象徵,羽毛越多,軍銜也就越高。
比如王樹面前的鄧延,頭頂九根大羽毛,比他多了整整兩根。是整個營地里,頭頂上的羽飾最多的人。
在紐約成立的教導連整訓結束之後被下放到了各個連隊當基層的軍官和士官。
當初在紐約被貶為列兵的王樹,也因為整訓期間成績優異,官復原職,繼續當起了一連的連長。
當然,除了羽飾之外,從王樹身上披著的整片熊皮也能看出他的軍銜。
根據規定,只有連長,也就是上尉以上軍銜的軍官,才能夠披熊皮。
之所以在服飾上做區分,也是為了區分營地內的印第安人和加利福尼亞士兵,以便敵人來襲時士兵們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自己的指揮官,迅速組織起來投入戰鬥。
「急啥?這才二十一天,那幫鬼老找到這裡也需要些時間,俄勒岡又不通火車,林中又沒有路。」
鄧延像一個熟練的克拉馬斯族人一樣,熟練地用手中鋒利的鮑尹獵刀劃開一隻河狸的胸膛,將河狸皮和肉整整齊齊地分開,隨即將河狸肉丟到王樹面前。
「這些天頓頓吃肉,好吃好喝在營地待著,這日子過得還不夠舒坦?」
「就是因為頓頓是肉,這才」
王樹瞥了一眼地上的河狸肉,差點沒吐出來。
他已經連續吃了二十幾天的河狸肉了,不要說聞到河狸肉的味道,他現在光是看到河狸肉就想吐。
「身在福中不知福,在廣東,想頓頓吃這玩意兒還沒得吃呢。」鄧延瞪了王樹一眼,「看給你們慣的壞毛病,我在廣東水師當把總的時候,一個月也吃不上幾回肉。」
「我就是發幾句牢騷,這些葷腥吃多了,就是想吃些菜蔬去去葷腥。」王樹撓著頭笑道。
「此種毒蟲甚多,再多待上一些時間,只恐咱們也要變成印第安生番了。」
「滾!這裡的印地安生番不比咱們加利福尼亞境內的印第安熟番,他們只會打魚狩獵,上哪兒找菜蔬?附近的野菜,早就讓咱們給刨光了。」
說著,鄧延指了指旁邊已經裝車的肉,繼續對王樹說道。
「派幾個弟兄將這車肉拉到炮兵連的營地。」
鄧延話音剛落,只見一個哨兵跑來向他匯報導:「中校!來了來了!他們來了,咱們的營地被盯上了。」
「等的就是這一天!這麼多好皮子,我就不信這幫傢伙不會上鉤。」鄧延停下手中的活計,將鮑尹獵刀收回刀鞘中,隨即喊來五個通信兵。
「通知炮兵連和騎兵連,讓他們做好準備,告訴他們上校有令,這次作戰任務是全殲這些鬼老,一個都不能讓他們跑咯!。」
「是!長官!」通信兵們回答道。
「悠著點,別讓那些鬼老知道附近藏著咱們的人。」鄧延強調道。
步兵做誘餌遠遠地還能瞞過那些鬼老,但要是讓那些鬼老發現他們有成建制的騎兵和炮兵,肯定是瞞不住的。
因此鄧延沒有讓騎兵和炮兵一起待在河谷邊的這個營地,以免打草驚蛇。
通信兵領命而去後,鄧延又對王樹說道。
「讓弟兄們繼續剝皮子,該幹嘛幹嘛,不要鬼老正盯著咱們呢,不要讓那些鬼老察覺到異常。將咱們的捆好的皮子碼放得明顯一點,整齊一點,讓那些鬼老看看咱們上好的皮子。我就不信這麼多上好的皮子還釣不到這些鬼老。」
伯納特養著三百五十多號人,三百五十多號人就三百五十多張嘴,面對這麼多「唾手可得」的上好毛皮,他就不信伯納特那幫鬼老能夠忍得住。
叢林深處,伯納特等人遠遠望著河谷的印第安人營地。
營地內堆積成山的上好毛皮讓他們心癢難耐。
這些上好的毛皮在他們眼裡就是美元,就是黃金!
伯納特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自從他在俄勒岡地區大殺四方以來,已經很少有印第安部落敢明目張胆地在哥倫比亞河沿岸捕獵河狸了。→
雖然這個營地不算明顯,遠離附近的白人聚居區,但伯納特還是覺得很奇怪,只是奇怪在哪裡,他也說不出來,就是憑直覺覺得和往常相比有些不對勁。自己的眼皮今天跳得也有些厲害。
「動手吧!這些上好的皮子簡直就是上帝送給我們最好的禮物。」桑德斯摩拳擦掌,一副躍躍欲試,隨時準備動手的樣子。
「這些印第安人的槍有些多,一半左右的印第安人背上都背著槍!」伯納特注意到這些印第安人的火槍裝備率有些高。
印第安人使用火槍也不是新鮮事兒了,俄勒岡地區在西班牙統治期間,當地混戰的印第安部族就用毛皮和西班牙人交換火槍,以提高本部族的戰鬥力。
但十個印第安人中能有三四個裝備火槍就不錯了,一半左右的印第安人裝備火槍,在伯納特看來稍稍有些反常。
「我們的很多部下都是退役老兵,還有不少是參加過美墨戰爭的老兵,沒必要擔心這些印第安人裝備了火槍。」
伯納特的合伙人內特曼對此頗為不屑。
印第安人裝備火槍又能怎麼樣?還不都是一群組織鬆散的烏合之眾?
他們此前在和印第安人交手的過程中,又不是沒對付過裝備火槍的印第安人。
內特曼非常不耐煩地催促伯納特道:「動手吧!這麼好的皮子居然在印第安人手裡,簡直是造孽、暴殄天物啊!俄勒岡地區是美利堅的領土,這些皮子理應屬於我們這些美利堅的合法公民!」
「對啊,閣下趕緊下命令吧!除了這些皮子,還有好幾百張上好的成年印第安人青壯頭皮呢!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過這麼多的成年印第安人聚在一起了。」
桑德斯已經迫不及待地將自己的柯爾特五子轉輪手槍掏了出來。
美利堅吞併俄勒岡地區以及加利福尼亞地區之後,對當地印第安土著的屠殺也變本加厲了。
比起美利堅人,北美洲西岸地區的西班牙人和英國人在這些印第安部族眼裡都變得十分還藹可親,善良友好。
在和美利堅人的衝突中,北美洲西海岸的這些印第安部族也學乖了起來,狩獵動物獲取皮子的時候也不再像往常一樣高調,友好的部族聚集在一起狩獵,分工協作,以提高獲取毛皮的效率。
因為他們狩獵皮子的時候,正是這些白人活動最為活躍的時候。
俄勒岡地區的白人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活動,是因為一來可以直接殺了他們獲取頭皮向他們在華盛頓的大首領領賞,二來還可以直接霸占他們的皮子,可以說是一舉兩得。
「只要拿到這些皮子,剝下這些野蠻印第安人的頭皮。拿皮子到加利福尼亞換成黃金,拿頭皮到波特蘭換成美元,咱們就也是腰纏萬貫的闊老了。」
不僅是貝特曼和桑德斯,就連其它部下也來催促伯納特趕緊下命令動手。
「準備進攻!」
伯納特只得下達了命令。
他的隊伍不是正規的軍隊,他無法用軍令來約束他這些桀驁不馴的手下,能約束這些手下的只有黃金美元。
這是一群誰能給他們黃金和美元就是爹的傢伙,指望他們令行禁止是不現實的。
除了自己50人的衛隊之外,剩下的300人,伯納特對他們的約束能力也非常有限。
就算伯納特不下命令,這些人肯定也忍受不了這些毛皮和頭皮的誘惑,自己動手。
伯納特下達命令之後,這些白人很快在小頭目的命令下,排好隊列,逼近印第安人的營地。
望著印第安人的營地,伯納特也忍不住嘲笑這些印第安人一點軍事常識都沒有,居然會選擇在一個無險可守,背靠哥倫比亞河的河谷做自己的營地。
這樣的地形一旦被襲擊包圍連跑都很難跑掉。
不過想到這些印第安人野蠻人的身份也就覺得正常人,這些印第安人要是懂些軍事常識,他們頭皮價格也不至於一降再降。
「將這些印第安人趕下水,趕進哥倫比亞河裡!讓他們無路可逃!」伯納特高舉著手中的柯爾特六子轉輪手槍命令道。
一陣突如其來的槍聲打破了哥倫比亞河的寂靜。
聽到槍聲的印第安人用手中的滑膛槍以及弓箭進行還擊。
但遠距離滑膛槍的準頭有限,稀疏的弓箭拋射落點更是感人。
一輪射擊下來伯納特的隊伍中只有兩個倒霉鬼不幸接住了一支箭和兩顆子彈。其餘的人都是毫髮無傷。
「到底是一群野蠻人,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罷了!」
見此情景桑德斯愈發激動了。
似乎這些印第安人的毛皮和他們頭頂上的頭皮已經是囊中之物一般。
「瞧!瞧瞧這些野蠻人在幹什麼,他們居然被我們嚇得拿著槍趴了下來!趴在地上該怎麼裝填彈藥?」
貝特曼朝印第安人的營地開了一槍,也忍不住嘲笑道。
「就算給他們世界上最先進的武器,這些黃色的野蠻人也不知道如何使用!他們趴著等槍里的子彈打完後挨我們的刺刀麼?」
只是很快,沒見過世面的桑德斯和貝特曼臉上的笑容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那些在他們眼裡就地趴下來,躲在原木和石頭掩體後面朝他們還擊的印第安人,他們使用的槍似乎還是線膛槍,奇准無比,指哪兒打哪兒。
一輪射擊下來,瞬間有二十幾名同伴中槍倒地。
用後裝線膛槍的印第安人?
伯內特心中隱隱有種不安的預感。
由於這些印第安人是趴在地上,躲在原木和石頭後面射擊,伯納特等人的射擊對他們造成的傷害非常有限。
視線所及之處,伯納特就沒見到趴在木頭和石頭後面的印第安人被打中。
伯納特的武裝主要裝備的是滑膛槍,隊伍里也只有少量的人裝備線膛槍。
線膛槍售價比滑膛槍昂貴,這個時代的美利堅軍隊,無論是陸軍還是海軍,都沒有多少部隊完成線膛槍的換裝,更不用說伯納特的這種民間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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