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帥才重點!

  「噹啷噹啷」的鐵軌撞擊聲,不過聲音顯得有些沉悶,沒有那種清脆的感覺,「嗡嗡」的聲音不是蚊子在耳邊吵鬧,那是玻璃窗在抖動。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唔。。。」李維感覺自己睡的很不好,口中發出呢喃!

  【為什麼這麼吵鬧呢?我家的旁邊沒有鐵路啊,怎麼會聽到這種聲音呢?】

  李維皺著著眉頭,感受著自己現在的狀態,真的很難受,頭好像也很疼,整個人趴在床的邊緣,一隻手臂垂到了床下。

  「韋斯利!」一個女人憤怒的咆哮著,李維瞬間清醒了一些,艱難的抬起頭,隨後有重重的落下,在柔軟的枕頭上彈了彈。

  腦海中瞬間出現了兩個想法,第一個…【女人?英語?我在和一個外國妞同床嗎?】

  而另外一個想法,【她又要抱怨了,再一次抱怨著,一個劈腿女有什麼可以抱怨呢?】

  【我是不是應該和她分手了?】李維整個人都不好了,不過他依然下意識的回應道:「怎麼了?」

  「什麼怎麼了?你聽聽,這麼吵你叫我怎麼睡覺?」女人抱怨道。

  對話有些熟悉,好像在什麼地方看到過,不是聽到而是看到,在哪裡呢?

  還有,為什麼我可以聽懂英文?

  為什麼我的床上有一個女人?

  為什麼我的腦子裡有會有兩種不同的想法?

  一瞬間腦子裡十分的混亂,而這個時候那個女人又再次的說道:「老是被這個鬼東西吵醒,我們到底什麼時候搬家?」

  「我到是有些喜歡聽到它。」李維再次下意識的說道。

  而他的腦海中則是想著,【它可以淹沒你那討厭的破嗓門,求求你現在讓我繼續睡覺吧。】

  李維的頭像是被大錘砸過一樣,好像是腦震盪的後遺症,疼痛過後就是暈,他再次沉沉的睡去,而身邊兒的女人到現在他都不知道長的什麼樣子,而女人的嘮叨聲他也聽不到了。

  他開始做了一個漫長的夢,在夢中他的名字叫做韋斯利.吉布森,出生七天之後他的父親就拋棄了他們母子。

  隨後慢慢的長大,人長得越來越帥氣。

  哦……是從小就帥氣,不過完全內向的性格讓他並不是很受歡迎,當然女生除外。

  韋斯利總是可以找到女友,不過他沉悶的性格到最後都會被甩掉,就像現在這樣,他的金髮女友經常和他的好友巴里在這個房間中做點兒什麼。

  而他明明知道確又不會說出來,真是惡劣的性格,李維是這麼評價的。

  「噹啷噹啷」的鐵軌撞擊聲,李維突然驚醒了過來,腦海中不斷的重複著上班、上班、上班,我需要去上班?

  爬起來,一隻白色的小喵來到他的腳邊兒,在他的腿上蹭了蹭,「喵」。

  「安娜貝爾?還是你好!」這隻貓是韋斯利·吉布森養的,也就是現在的自己。

  李維此時已經完全明白了過來,不是什麼夢,而是自己穿越了,這種情況其實他並不慌。

  書讀百便其義自見,他讀過無數的穿越小說,自己的情況他非常的清楚。

  輕車熟路的拿來了貓糧,給安娜貝爾倒了一盆,隨後拿著它的水碗進入衛生間。

  外面又是一個輛列車疾馳而過,房間都在震動,而他卻是習以為常了一般。

  給安娜貝爾刷了刷它的水碗,重新接上清水,然後轉身出了衛生間,放在它的食盆旁邊兒。

  此時的安娜貝爾,正在歡快的吃著貓糧,李維撫摸它的脊背,絲毫沒有影響到安娜貝爾乾飯。

  起身再次進入衛生間,站在鏡子前,看了看自己現在的模樣,【真像阿湯哥啊!】

  不過現在有個問題,李維雖然淡定,但是他確實有需要面對的問題,因為他終於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哪裡。

  刺客聯盟,這是他曾經看過的一部電影,主演是詹姆斯·麥卡沃伊,只不過這演員長得真的不帥。

  沒錢、沒車、沒房,他憑什麼有個金髮美女做女友呢?

  現在這一米八多的身高,一張酷似阿湯哥的臉,這才說得過去嘛!

  照鏡子再次摸了摸自己的臉,心中十分的滿意,即便是將要面對的問題他都放在後面,自戀的好一會兒這才重新開始思考。

  一千年前,一群織布工人發現了一個秘密,他們紡織出來的麻布上面,竟然有一組組的密碼。

  他們解密之後,發現竟然是一個個的人名,而且這些人都不是好人,於是他們認為這是命運的安排。

  織布工人們組織了一個刺客團體,按照紡織機給出的名字不斷的進行刺殺。

  他們自稱是命運的刺客!

  而這具身體的原主韋斯利·吉布森,他的父親是洛克斯·吉布森,外號十字架,就屬於這個刺客聯盟。

  並且是其中最為出色的刺客之一!

  刺客聯盟一直以命運刺客自居,但是現在的首領斯隆已經變質了,他負責解讀紡織機提供的密碼,而他為了謀取私利,利用自己的便利條件,將刺殺的人名更換了。

  洛克斯·吉布森發現了這個秘密,而斯隆為了殺人滅口,宣布洛克斯·吉布森為叛徒。

  但是,洛克斯·吉布森實力強大,刺客聯盟的刺客頻頻被殺,拿他沒有絲毫的辦法。

  即便是組織內,另外一名強大的刺客X,也是被十字架設計的陷進殺死。

  於是,斯隆想到了另外一個辦法,他調查到韋斯利·吉布森是洛克斯·吉布森的兒子,同樣擁有超凡的能力,於是欺騙韋斯利·吉布森,將他訓練成為一名刺客。

  再派遣韋斯利·吉布森去殺洛克斯·吉布森。

  故事就是這麼一個故事,最後兒子成功殺死了自己的父親,並且得到了真相,隨後獨自前去報仇而已。

  那麼問題來了,自己應該怎麼辦呢?

  他上輩子不過是一名攝影記者,並且愛好攝影,雖然不出名,但是工作和興趣放在一起,這是他最為開心的事情。

  而現在讓他去當一名刺客,他是拒絕的,畢竟他不是電影裡面的主角,沒有不死的定律,尤其是接受訓練的過程,好殘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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