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改弦易轍

  梅鐸的手下們拿著這些新聞稿的時候,是有一種蛋疼的感覺。Google搜索

  那就是在此之前,他們全力以赴的報導杜邦集團的醜聞,報導卡爾事件的醜聞,恨不得就把對方五花大綁,放在陽光之下蒸發了。

  他們就認為對方就是吸血鬼,只要把他們五花大綁放在陽光之下暴曬, 自然就會煙消雲散。

  只是這一個吸血鬼,確實是有點強,即使是讓他們放置在了陽光之下暴曬,居然也都啥事都沒有。

  作為反杜邦集團媒體的急先鋒,在抹黑和報導杜邦集團的新聞之上,不遺餘力, 這為他們贏得了很大的幫助和很多的流量。

  甚至現在很多人都認為,想看杜邦集團的黑材料,只要登陸新聞集團旗下的報紙和媒體就可以看到了,他們幾乎把杜邦集團的方方面面都扒了出來。

  他們沒有權利定杜邦集團的罪,但是且可以把所有的證據都擺到台面之上,讓全世界的公眾都來評價和討論這件事情。

  挾民意而令法律。

  在幹這件事情的時候,也都讓他這些手下們幹勁十足,十分的愉快,他們都有感有一種感覺,那就是他們完全有可能把一個龐大的財團肢解粉碎,令他們有一種摧毀暴政的快感。

  誰知道還沒有將敵人摧毀,還需要增加更多的火力和彈藥的時候,他們的大老闆居然發出了這樣的新聞稿,這可是他們的老大親自寫出來的新聞稿,要求所有人都馬上執行,而他所寫的東西就跟他們現在報導的南轅北轍,其實這已經不是叫做南轅北轍,而是叫做自打嘴巴。

  他們以前是竭盡所能的報導杜邦集團的黑材料,恨不得把他們罵死, 現在他們卻是恨不得把對方當成了自由女神來宣揚和崇拜。

  這種轉變是令他們感到驚訝之極,就梅鐸的兒子羅伯特、梅森他們都在說:「如果我們這樣子報導, 只怕會成為行內的笑話。」

  梅鐸道:「沒有注意到上面的命令嗎?我親自簽了名,如果不願意報導的可以換願意做的人來做。」

  梅鐸看見手下們是有質疑,他說道:「我隨後會在公司的內部網絡裡面,發一封至全體員工的郵件,對我命令的質疑,就是對我本人的質疑,我接受他的辭職信。」

  梅鐸他在新聞集團,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沒有人可以質疑他的權威,就連他的兩個兒子和股東們都不可以,他的權威可比麥可在杜邦集團內部的權威,既然都說出了這樣的話,他的兒子們就不敢不執行,馬上就跑出去做了。

  梅鐸可不同麥可杜邦,他可是有兩個兒子,眾多的兒孫,還培養了眾多他認為合格的接班人。

  如果兒子不合格, 完全可以請更多的職業經理人來接任他的位置,用他的話來說,想當他的接班人,就必須竭盡所能的證明自己的優秀,讓自己對他欣賞這才可以。

  事實上梅鐸的兒子們,是十分羨慕傑克杜邦的,要知道全世界都知道,傑克杜幫這個太子好當。

  整個集團和他的老爹都是要討好傑克杜邦,而他們這些其他的人,則反過來。

  那就是他們這些當兒子的,想要獲得更多的權利,更多的財富,得到父輩的欣賞,唯一的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竭盡所能,證明自己的優秀,讓長輩們欣賞。

  梅鐸下達的命令,他們的手下們儘管非常的不爽,但是他們還是執行了。

  他們告訴他們的老闆,如果這樣子做的話,他們會很丟臉,但是梅鐸對他的兒子們說:「丟臉好過丟命。」

  梅鐸對他這些手下們是冷冷的反駁:「你們的面子比我這個億萬富豪的面子還要重?」

  既然是如此,他的手下們就不敢有任何的違抗,馬上就開始命令旗下的新聞媒體,全力以赴的報導這件事情。

  新聞集團的反水,是令所有人都驚訝的,在此之前,他們就是反杜邦媒體的急先鋒,但是當這一刻發生了以後,所有的人都覺得十分的驚訝。

  現在的新聞集團,他報導的主要內容,就是質疑這些匿名圖片和舉報信的真實性,要知道以現在的科學手段,要炮製出這樣的假新聞,也都是很容易的事情,並無難度。

  用他們的話來說,新聞集團之前的一系列報導,是過於的盲目和輕信謠言的,他們對於報導一些來歷不明的新聞感到羞恥。

  要知道這些所謂的受害者,都是一些犯罪分子,通緝犯、匿名舉報導的,並不能夠說明什麼,所以他們就這件事情公開的道歉,並且表示不會再報導這件事情,並且還會質疑這件事情的真實性。

  最後,新聞集團他們宣稱:「卡爾是否有罪,這不是由媒體來定,必須是由法院的法官來判,那些躲在了幕後,興風作浪,想要擾亂米國正常秩序,擾亂米國人的生活的人,他應該是心存警惕,如果你們想證明卡爾有罪,那很簡單,你所要做的就是正式的起訴他。」

  新聞集團這樣子的報告,確實是給整個針對杜邦集團的人,以巨大的震撼,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們可是反杜邦的絕對核心,媒體上最大的助力,突然間就連他們最大的助力都開始質疑了,那些民眾肯定也都會受到他的影響。

  至於他們所信誓旦旦的,要求他們這些人走出來,公開的指證卡爾,相信就是伍德貝德,哈里森本人再大膽,也都不敢冒出頭來,公開的指正他們,甚至有人願意相信一點,那就是如果他們這些人公開出來的話,他們就會馬上的死於非命。

  不要說這件事情轟動一時,有多少眼睛在盯著。

  難道你能比甘迺迪遇刺案件還要轟動?要知道甘迺迪遇刺案,死了這麼多的證人,他們這些人就不會遇上同樣的問題?對方敢在高速公路上動用武裝直升飛機,襲擊一個超級富豪,更敢命令他們的殺手,在上東區襲擊對方的豪宅,還不敢殺這些正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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