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解約

  第104章 解約

  「我是方圓唱片公司旗下的女歌手,因為得罪了我們老闆,所以被公司雪藏了,謝謝老闆你能夠給我這次機會,而且條件還這麼優越,我是發自內心地感謝你。」

  孫靜秋真的很感激程鑫,她今天出門碰大運了,能夠聽到《演員》這麼好聽的歌,還能夠得到老闆程鑫的青睞,後續還可以出演電影角色了。

  這簡直可以說是天上掉餡餅了,砸得孫靜秋頭暈目眩。

  「我知道你被雪藏了,你剛剛說了,對於你不幸的遭遇,我深感同情。你長得很好看,在女歌手中長相也是最為出類拔萃的哪一種,對於你的唱功,我現在還不了解,你能夠現場唱給我聽一聽嗎,這樣我好做出判斷,是否幫你解約,恢復你的自由身。」

  程鑫表示理解地說道,並提出了檢驗唱功的要求。

  孫靜秋愣住了,這位老闆年輕帥氣不說,不僅給她免費送歌,還給她飾演電影角色的機會,現在又在準備為自己和唱片公司解約。

  「我怕不是在做夢吧?」

  孫靜秋捫心自問,程鑫不圖她的身體,不好色。她自己又沒有錢財,這位老闆程鑫看來真的是不差錢的神豪,做事率性所為。

  程鑫唯一要求的就是她的專業能力,唱歌的能力。

  這一點上,孫靜秋對自己充分自信。

  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

  她的基礎演唱功底可以說是超一流,即使是現在歌壇上的知名搖滾皇后,也未必能夠在歌唱的基本上勝過她。

  「老闆,你就放心吧,唱歌我還是內行的,專業。」

  微微一笑,孫靜秋拿過程鑫的吉他,撩起頭髮到一旁,深吸了一口氣,開始在程鑫面前彈唱。

  一首深情的《dreams》,孫靜秋空靈的歌喉,演唱得如怨如訴,深情動人,她美麗的眼眸中,有著說不出來的憂傷。

  歌手的最高境界,就是能夠讓聽者直白地感受到歌曲所傳達的感情。

  孫靜秋的《dreams》,做到了這一點。

  起碼,程鑫在聽孫靜秋演唱這首歌時,眼睛是閉起來的,腳還不由自主跟著節拍晃動。

  的確是一名頂級女歌手,自己沒有看錯人。

  一曲完畢,程鑫點了點頭,表示對孫靜秋唱功的認可。

  「專業,或者說你就是職業級的演唱女歌手。你顏值出眾,年輕可愛,歌喉又是如此婉轉空靈,我很難想像你的經紀公司為什麼要雪藏你。你不火,被你的垃圾簽約的唱片公司雪藏,是所有聽眾的損失。」

  「謝謝老闆抬愛,只是我簽約的這家方圓唱片,老闆很無恥,給我簽訂了一份很霸道的簽約協議。」

  孫靜秋證明了自己的才藝,小心翼翼地說明了自己的擔憂,方圓那邊太霸道了。

  當初她剛進入這個行業時,稱得上是什麼都不懂,只有唱歌的一腔熱情,結果就被無良的方圓唱片欺騙了,簽下了霸道合同。

  「你放心吧,只要是錢能夠解決的問題,那都不算是問題。」

  程鑫自信地說道,不把區區解約費放在眼裡。

  現在的孫靜秋,也只不過是一個不出名的女歌手罷了,合同再黑,方圓公司那邊又能訛詐多少錢呢?太過於霸道的條款,實際上根本不生效。

  程鑫還是知道一點法律常識的。

  「合同上寫的解約費是五百萬,我也是要和他們解約時才發現這一點的,當初簽訂協議時,我根本不知道方圓唱片那邊會如此險惡。」

  孫靜秋長嘆一口氣,為自己當初的單純無知。

  「五百萬而已,我還以為有多黑呢。放心吧,這件事我來解決,你把你們公司負責人的電話發給我,今天我就能夠讓你與方圓解約。」

  程鑫嗤笑,鬆了口氣,五百萬,毛毛雨,他可不放在心上。

  這件事,擺平起來實在是過於輕鬆。能夠用錢解決的事,那都不是事。

  保險起見,程鑫決定還是先諮詢一下律師,畢竟五百萬對他來說不算什麼,可他也不想讓方圓唱片那邊訛詐這麼多。

  他程鑫的錢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想要那麼多,做夢!

  「陳雯啊,我們公司的法務在嗎?我想諮詢一下法律相關的內容,現在方便嗎?」

  程鑫撥打了助理的電話,現在的人間神廚餐飲有限公司已經是一家像模像樣的公司了,公司里各類人員都一應俱全,陳雯招聘的都是相關的最優秀人才。

  程鑫給這些人的薪水,普遍高於行業五成。

  「沒關係的,老闆,法務這邊很清閒。公司現在涉及的法律相關的內容並不多,他們現在有的是時間。我讓咱們公司的法務總監周翔來回答你的問題。」

  「周翔,你過來一下。」

  電話中傳來高跟滴答滴答的聲音,幾十秒過後,一個渾厚的男聲從電話里傳來。

  「老闆你好,我是公司的法務總監周翔,你要諮詢什麼問題呢?」

  周翔這段時間過得很舒服,人間神廚公司這邊沒有什麼法律相關的內容需要他去處理,他每天在公司的狀態就相當於帶薪休假,十分愜意。

  現在接到老闆的電話,周翔提起來十二分的認真與熱情,力爭在老闆心目中留下一個好印象。

  「是這樣的,我這邊有一個女歌手,和她的唱片公司簽訂了一個霸道的協議,合同規定她要十年後才能正式與公司解除關係。現在她要解約,解約費高達五百萬,我想諮詢一下這是否合理,解約費是不是太過於霸道?我想讓她與她目前的唱片公司解約,少付一些解約費,你看一下該如何處理。」

  程鑫極有條理地說完了整個事件。

  電話另一端的法務總監周翔聽到問題眼睛一亮,這問題不涉及他的知識盲區。他知道自己可以好好在老闆面前表現一番了。

  「老闆,根據《文娛法》第八章二十三條,唱片公司不得以高解約費,拖著旗下歌手不放。黑心合同與相關協議顯然是違法的,500W的解約費,過於離譜,這位女歌手有《文娛法》保護,我有把握把解約費壓到250W以內,這方面我很在行,我有信心。」

  「那好,這件事我就交給你了,你等下加我這個手機號的唯信,我會把我這邊歌手的相關資料與協議發給你,你好好辦。」

  程鑫很滿意,看來這件事就這樣輕鬆解決了。

  少訛200多萬,已經是個很大的進步了。

  普通人面對500W是解約費,根本毫無頭緒,只能選擇不節約,默默被冷藏十年,失去做歌手的黃金十年。

  孫靜秋看到程鑫一通電話便找來了專業律師,並出手解決這件事,充滿激動與感激。

  「謝謝老闆,我一定會好好唱歌的。」

  「沒事,小問題而已。等下你就和我們公司的法務周翔聯繫,把詳細的協議和遭遇講給他聽,你們老闆如果不識趣,硬要拖著你,打官司就行了。我這邊不差錢,一定會還你一個自由身,讓你安安心心唱歌,唱好我送給你的這首《演員》。」

  程鑫以霸道總裁的口氣說著,讓孫靜秋眼中泛起點點星光。

  「看來以後,我可以安安心心在這個新老闆的庇護下,安靜地唱自己喜歡的歌了。孫靜秋,加油哇!不要辜負新老闆對你的期望。」

  孫靜秋鼓起勇氣,在心中為自己的嶄新「明天」加油打氣。

  今天的這番奇遇,從此改變了她的一聲。

  一代女歌皇,就此登上時代的舞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