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9章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在京城的繁多的小吃中,滷煮火燒,一直經久不衰,與炒肝兒、爆肚並稱為京城重口味小吃的「老三樣」。
上次來京城的時候,季明宇陪徐拙去吃了炒肝兒和包子,味道倒是不錯,現在回憶起來還滿是那種蒜香味兒呢。
不過相對於炒肝兒,徐拙其實更喜歡吃滷煮。
原因嘛,自然是因為滷煮更正常一些,而且裡面燉的火燒味道實在不錯,有嚼勁的同時,也非常入味。
今天來吃的這家相對來說比較小眾,因為小腸陳之類的店面,這個點兒吃飯打卡的人絕對已經排到了大門外,而且都是遊客居多。
像季明宇這類京城人,自然不會跟遊客搶吃的。
京城人有自己去的地方,雖然名氣不如那些所謂的百年名店,但是味道卻絲毫不差,分量上也挺足。
儘管這是個冷門小店,但因為這會兒是飯點兒,所以徐拙和季明宇在外面足足等了二十分鐘才等到位置。
來吃飯的人,基本上都是季明宇這種土生土長的京城人,偶爾有一兩個背著背包的遊客出現,也是順著京城朋友寫的地址,按圖索驥找來的。
站在門口等位的時候,滷煮火燒那夾雜著下水味道的香味,便一股一股從店門口飄出來。
等終於等到空位的時候,徐拙跟著季明宇走進去,香味兒就更濃郁了。
這小店不大,進門左手邊收錢,右手邊支著一口大鍋,裡面有大塊的豬肺和豬腸子以及豆腐乾面火燒等在鍋里沸騰的煮著。
大鍋後面站著一個穿廚師服的年輕人,一手拿著勺子,一手拿著大笊籬,負責給旁邊切墩的師傅撈食材,另外也要給碗裡加湯。
旁邊有倆切墩師傅,油膩膩的菜墩上一看就切過很多肉了,在菜墩的邊上,擺著剛剛撈出來的豬肺大小腸五花肉塊豆腐乾火燒等。
看起來很豐富,香味兒也很濃郁。
切墩師傅的前面,放著蒜泥、醋水、辣椒油、香菜末、香蔥末、紅腐乳等調味品,食客可以自由DIY自己想吃的味道。
不過在徐拙看來,滷煮火燒的味道已經夠濃郁的了,裡面只需要放點蒜末辣椒香菜末,壓一下味道就行,只有紅腐乳什麼的還是算了。
不能讓滷煮的口味從一個極端變成另一個極端。
兩人點的是加量版的滷煮,做好後滿滿一大碗,淋上蒜泥辣椒油和香菜末,徐拙就端著來到了自己的位置上,開始品嘗。
其實上高中時候,徐拙就在林平市吃過滷煮。
當時飯量大,放學後先在路邊吃一碗滷煮再回家,那會兒選擇滷煮的原因不是為了美味,而是因為滷煮里用的火燒,是非常耐消化的死麵餅,吃進肚裡半天不知道餓。
當然了,滷煮的味道也確實很不錯,味道濃香,配上大蒜和辣椒,特別開胃。
不過那會兒吃的多少不正宗,因為裡面幾戶全都是便宜的豬肺,大小腸全都沒有,沒有現在面前這碗出彩。
面前這碗滷煮火燒,大腸小腸都有,而且因為是要的加量版,所以分量非常足,倒是豬肺的量很一般。
畢竟碗就這麼大,大腸和小腸加量的話,豬肺就顯得少了很多。
除了豬肺和腸之外,剩下的還有炸好的豆腐乾、切成菱形塊的火燒,以及好幾塊肥肥的五花肉。
其實按理說,滷煮中應該放的是豬頭肉。
因為在過去,豬頭跟豬大腸一樣屬於豬下水,沒人吃,價格低廉,因此成了做滷煮的原材料。
——滷煮本就是用下腳料做成用以讓窮人填飽肚子的小吃。
不過現在,豬頭可不算是下腳料了,滷肉店裡的豬頭肉,價格比豬肉高一截,所以這個時候,就沒人再把豬頭用來做滷煮了。
但是滷煮里不放豬肉的話香味又不足,所以好多店家都選用了比較肥的五花肉,這樣不僅香味更好,而且價格也相對低廉。
說到火燒,其實就是用死面炕的燒餅,這種餅可以長時間在鹵湯中煮也不糊不爛,而且還能充分吸收鹵湯,吃起來口感一流。
徐拙用筷子把碗裡的食材攪拌一下,讓蒜泥辣椒油以及香菜末攪拌均勻,然後就迫不及待的夾起一塊肥腸送進嘴裡。
剛一咀嚼,油脂就湧現出來,非常香。
這肥腸煮的很透很入味,但是吃起來的口感卻依然很筋道,很有嚼頭。
就沖這點,徐拙覺得這家滷煮的味道就非常不錯,這才是正宗滷煮火燒該有的樣子。
「呼……這味兒真不錯,很地道。」
吃完了肥腸,徐拙由衷的誇了兩句,季明宇笑著說道:「確實很不錯,我發小他們都特別愛吃,你一份兒夠不夠,要不要等會兒再給你加一份?」
徐拙擺了擺手:「夠了夠了,我飯量其實很一般,就這一份也吃得很勉強。」
滷煮火燒因為肉多味重,所以吃起來很過癮,在這寒冷的天氣中,吃一碗熱氣騰騰的滷煮火燒,不僅渾身暖和,而且半天不知道餓,非常舒服。
吃飽喝足之後,兩人站在前台那邊,一人買了瓶礦泉水準備漱口。
季明宇拿著手機掃碼支付的時候,徐拙無意中瞅了一眼旁邊正在忙著切肥腸的師傅,然後系統的提示音就突兀的響了起來。
「宿主認真學習,觸發【潛心好學】技能,得到精品級京味小吃——滷煮火燒,恭喜宿主。」
徐拙:「……」
就,就挺禿然的。
他怎麼也沒想到,潛心好學的技能這會兒冷卻完畢了,早知道這樣的話,今天怎麼也得去吃頓大餐啊,這樣學到的技能才算有價值。
結果等了半個月就學到了這麼一道滷煮火燒。
不是徐拙看不起這道小吃,主要是學了完全沒用,家裡人不喜歡吃,也沒法在店裡上新,白白浪費一次機會。
哎,惆悵啊。
以後再也不敢胡亂看了,特別是別人做菜的時候,指不定就會學到什麼稀奇古怪的菜品呢。
想到這裡,他看了一眼剛剛刷完手機的季明宇。
上次跟他一塊兒去吃的炒肝兒,然後在看人家盛炒肝兒的時候學會了那道小吃。
這次跟他一塊兒來吃滷煮火燒,結果又學會了這道小吃。
回頭乾脆抽時間再跟季明宇一塊兒吃頓爆肚得了,這樣湊夠京城小吃的老三樣,也省得犯強迫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