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狗仔隊隱患

  這傢伙是誰,妹妹的追求者之一麼?

  林華有心逗一逗對方,便故意裝作兇狠的樣子說道:「你特麼的又是誰?」

  「我是,我是林青的男朋友!」男孩猶豫著說出了這句話。

  但林華怎麼看對方也不像是自己前世的那個妹夫,不過人應該是挺老實的。

  情竇初開的年紀,能有這種勇氣,不錯了。

  「哈哈,真是搞笑,我和林青在一起這麼久了,也不知道她哪裡冒出來個男朋友啊!」

  林華故意囂張地摟住了妹妹,還在她臉上親了一口。

  這可把男孩氣得臉都紅了,但卻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終究是缺乏社會歷練啊。

  「你放開她,不然我要報警了!」男孩說道。

  「那你報啊,我和林青可是合法的,就算警察來了也沒用!」

  合法的?

  男孩只是陷入了愛河,但不是傻。

  如果林青真的已經結婚了,那自己這樣就算是騷擾。

  不過,林青應該和自己差不多大吧,怎麼就結婚了呢?

  「好了,都別鬧了。」林青見事情有一發不可收拾的樣子,簡直哭笑不得。

  「這是我親哥,林華。」

  男孩愣了愣,這才反應過來,自己這是被耍了。

  但剛才自己等於變相和林青告白……居然提前被大舅哥知道了。

  林華大笑:「老弟,追女孩子,也得注意方式方法,不是哥哥我不同意你們談戀愛,但目前這個階段,還是把心思多放在學習上。」

  「是,林大哥。」

  聊了一會,林華才知道這男生是妹妹的同班同學,也是外校轉來的。

  不過對方是因為不想上普通大學,準備考清白,心大得很。

  學霸也難過美人關啊!

  林青就招呼道:「任東,你要嘗嘗我哥做的小吃嗎,他可是超級大廚哦!」

  「我,我沒錢。」任東顯得有點窘迫。

  看他身上穿的衣服,竟然還有補丁,家裡情況應該非常不好。

  「大哥請你吃,這還能要錢麼?」林華連忙圓場。

  千萬莫欺少年窮。

  隨意做了些麻辣燙給他們吃,因為今天本就沒準備做什麼生意,來這裡只是看看妹妹而已。

  任東嘗了一口,就完全停不下來了,他哪裡吃過這樣的美味,平時都是在食堂里湊合,連肉都很少捨得買。

  但林華做的麻辣燙,都是用的最好食材,而且調配得非常美味,絕對不是他這種窮學生能享受到的。

  「好吃,簡直不知該用什麼話來形容。」任東驚訝無比,原本來好奇看著像富家千金的林青,怎麼會有一個擺路邊攤的哥哥。

  誰知這個哥哥有一手絕技,難怪能賺大錢。

  他還不知道的是,就手裡這份麻辣燙,相當於他小半個月的生活費。

  林華又打包了一份,讓妹妹給張曉藝帶去,這就更讓任東驚訝了。

  好傢夥,班裡那個漂亮的張老師,和林大哥是男女朋友關係?

  兩人走後,林華才無奈地搖了搖頭。

  看樣子妹妹對這個任東應該有點好感,否則早把他轟走了。

  也許產生蝴蝶效應了?

  那前世的妹夫,只能對不起了!

  張曉藝收到愛心麻辣燙後,就發過了一條語音,說是有件事忘記和林華說了。

  他那個弟弟,是來城裡找工作的,想問問林華有沒有好的介紹。

  林華想了想,這個真沒有,畢竟自己認識那些人,都不怎麼清楚其底細。

  找蘇父幫忙倒是還可以,就怕被拒絕了沒面子。

  反正就是很麻煩。

  等到放學,張曉藝就叫上弟弟一起出來吃飯。

  隨便找了個餐館,張曉藝介紹了下弟弟的基本情況。

  原來這老弟初中就輟學了,在粵省那邊打了幾年工,也沒學到什麼本事。

  之前一直在家裡躺平,父母覺得不行,就把他送到中海來了,這裡起碼有個姐姐在當老師,看看有沒有機會。

  「能吃苦不?」林華問道。

  「姐夫,你指的是什麼,我都能打螺絲了,還怕什麼吃苦。」張曉雲馬上答道。

  「其實應該也不算苦,但要有耐心。」

  林華想到了自己不久前拜把子的兄弟,搞房地產那黃建。

  讓張曉雲去當個銷售人員應該沒問題。

  發信息過去後,黃建馬上回復了,說是他即將要開發一個新的樓盤,讓林華帶老弟過去,安排部門經理都可以。

  林華連忙拒絕,當管理層就算了,這不明擺著是要給個閒職麼,最重要的還是得讓他本人積累工作經驗。

  工作的事情也解決了,吃過飯後,張曉藝就讓弟弟先回家去。

  「今晚去你那吧?」張曉藝喝了點酒,眼神有些迷離。

  「方便嗎?」

  「當然。」

  一夜春風。

  現在林華完全不怕張曉藝了,直接弄得服服帖帖,洗髓丹還是很給力的。

  【任務目標:前往CBD售賣毛蛋,每個價格不得低於五十元,至少售出三百個。】

  【失敗懲罰:你與南宮雪吃夜宵的事情會被狗仔曝光!】

  【任務獎勵:三十萬軟妹幣,隨機宗師級技術一項。】

  這個任務,林華表示有點看不懂了。

  難道還真有人拍到了自己進南宮雪房間麼,那他應該早就曝光出來才是。

  或者說,對方是在等待某個契機。

  林華上網搜索了下南宮雪最近的動向,頭條就是她有可能即將進軍電影圈,唱而優則演。

  那就比較合理,到時起個勁爆的標題,例如某某天後半夜與導演私會,爭搶女主角的位置。

  又是一個必須完成的任務。

  毛蛋,就是小雞由於某些原因未能發育好,胎死腹中,據說很有營養,但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

  這玩意林華小時候吃過,嘎嘣脆,湯汁也好喝。

  不過食材一定要認真挑選,否則買到死胎毛蛋就會讓食客產生不良反應。

  小美聽說不用自己去採購食材,就把萬能擺攤車開到了CBD中心這裡。

  好巧不巧,她擺的位置正是上次林華遇到麻煩那裡。

  不過現在那個老闆已經遁走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家店。

  看到林華遠遠走過來,手裡還提著大包小包,小美馬上迎了過去。

  「老闆,這是什麼啊,聞著好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