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邀請函!鴻門宴!

  富蘭克林開著車帶著野牛比利,駛入了曼哈頓柯林頓區,也就是傳說中的地獄廚房。

  目前統治這裡的黑幫是愛爾蘭幫。

  愛爾蘭幫是地獄廚房的老牌黑幫,統治歷史長達幾十年,直到金並橫空出世將他們趕了出去。

  金並死後,對舊土念念不忘的愛爾蘭幫,在第一時間奪回了地獄廚房。

  根據史丹的資料,愛爾蘭幫的職業槍手有二三百人。

  富蘭克林把車停在距離愛爾蘭幫三條街外一個陰暗小巷。

  他拿出竊聽器交給比利,比利熟練地將竊聽器粘在濃密的頭髮里。

  「進去之後該怎麼說,都記清楚了吧。」

  比利點頭道:「把邀請函交給愛爾蘭幫的首領,邀請他三日後參加沃爾特先生舉辦的晚宴。」

  富蘭克林道:「嗯,不錯。但你要記住,說話時的語氣要強硬一點,你現在代表的是小丑組織,代表的是傑森,不能在其他幫派面前落了下風。」

  比利伸出手指,比出『OK』的手勢,然後推門下車。

  愛爾蘭幫的總部,是一家隱蔽的工廠,對外的經營範圍是機械加工。

  比利穿過三條街,終於來到工廠正門。

  幾個還沒睡醒,正打著哈欠的黑幫,在門口無所事事地遊蕩。

  看見比利走過來,他們立即警惕起來,摸向後腰處的手槍。

  雖然這裡對外宣稱是機械加工廠,但工廠的位置很隱秘,沒有人能在不知道詳細地址的情況下摸過來。

  也就是說,凡是能找到這個地方的,必然是衝著幫派來的。

  比利舉起雙手,面帶微笑地走過去,在距離他們十米外停下。

  「我是代表傑森·沃爾特先生來送信的,要面見你們的boss……」

  比利一張口,直接說出愛爾蘭幫老大的名字,這讓站在門口的黑幫有些吃驚。

  然而更讓他們驚訝的是,這個男人居然說他代表傑森·沃爾特。

  這個名字可是黑幫界的傳奇,哪怕在他沒有鬧出那麼大的事情之前,也是黑道之王金並手下的王牌槍手。

  這個身份足以讓這些小混混一輩子仰望。

  為了防止鬧出烏龍,有人問道:「你說的傑森·沃爾特先生,是哪位?」

  比利笑道:「不是哪位?就是那位大鬧紐約和洛杉磯,綁走好萊塢明星,戲耍托尼·史塔克的傑森·沃爾特先生。」

  聞言,這些小混混如臨大敵,臉色刷一下子就嚴肅起來。

  「請稍等!」

  事關重大,他們不敢耽擱,連忙推門走進工廠去找他們的老大。

  比利就這麼站在原地,面帶微笑地看著他們。

  看到小混混臉上緊張不安,比利臉上的笑意更濃。

  當初在長島監獄,他果斷投靠傑森真是一個明智的決定。

  等了不到三分鐘,前去報信的黑幫迅速跑到比利面前,彎下腰,尊敬的道:「這位先生,請進。」

  比利點點頭,笑著跟他走進工廠。

  寬敞的工作車間發出昏黃的燈光,幾台滿是蛛網的車床,橫七豎八地擺在地上。

  七拐八繞後,比利終於來到了明亮處。

  類似酒吧的房間裡,一群肌肉猛男正抽著煙喝著酒把玩著手裡的槍械。

  領路的黑幫卑微的道:「先生,不好意思,面見boss之前,得先檢查一下。」

  「規矩我懂,來吧。」比利舉起雙手,表情無比淡定。

  「抱歉。」黑幫使了個眼色,兩個壯漢立刻走上前來仔細的搜查。

  見他沒有攜帶武器,黑幫賠笑著指向最遠處的一扇木門道:「先生,boss就在裡面。」

  「好的。」

  比利昂首挺胸,在一群壯漢虎視眈眈下,邁著平緩的步子走到門口,推開辦公室的門。

  辦公室很寬敞,空氣中瀰漫著濃濃的雪茄菸氣。

  多虧房間裡沒有裝煙霧報警器。

  比利扇了扇煙氣,往裡面走去。

  四組真皮沙發圍成正方形,其中三組沙發上各坐著一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士。

  見比利走進來,三人立刻站起身,頗有些緊張問道:「你就是傑森·沃爾特先生的手下?」

  比利點點頭,舉起手中的邀請函說道:「沒錯,這是沃爾特先生交給你的信件。」

  「那……請坐吧。」

  比利走過去,坐在最後一組沙發上。

  然後將邀請函放在桌上,微微向前推了一段距離。

  首領拆開信封,取出邀請函。

  比利說道:「為了讓紐約的黑幫擁有更美好的發展,沃爾特先生希望和諸位共商大計。時間就在三日後的晚上六點,沃爾特先生會派專車前來迎接。」

  比利說完,大佬正好將信看完了。

  他將邀請函遞給另外一人,臉上勉強擠出一個笑容道:「能與沃爾特先生共進晚餐是我們的榮幸。」

  首領猶豫片刻,硬著頭皮道:「可實在不湊巧,三日後我要離開紐約去國外處理事情,那天的晚宴可能參加不了。」

  話音剛落,比利的臉色瞬間陰沉下來,他的聲音驟然抬高几分。

  「我再重複一遍!這是沃爾特先生誠心誠意的邀約。先生對這次晚宴非常期待,他希望所有接到邀請函的人都能準時參加。」

  「如果有人爽約,讓沃爾特先生感到不滿,這會導致什麼後果,就不需要我多贅述了吧。」

  聞言,三位大佬互相對視了一眼,臉上儘是為難,惆悵,擔憂的表情。

  他們比傑森年長許多,可以說是看著傑森一步步從小混混變成金並的得力打手,然後又與金並鬧翻,一步步蠶食金並的勢力。

  簡單來說,傑森這個小王八蛋是個殺人不長眼,吃人不吐骨頭,從來不講情義道義的混蛋。

  他對有知遇之恩的金並都能毫不留情的下手,更何況他們這些本就沒多少交情的人。

  三日後的晚宴,必定是場鴻門宴。

  十有八九,是想把紐約的黑幫大佬全都請到他的地盤,然後任由他宰割。

  如果他們去了,就等於是就把自己的命,主動送到了傑森手上,可如果不去……

  上帝呀,傑森可是個超能力者。

  連托尼·史塔克那樣的軍火商人都搞不定他,更何況他們這些不入流的黑幫呢。

  萬一傑森發怒帶人衝過來,僅憑手下這點人,這幾把爛槍,拿什麼跟他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