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掘墓者
亞瑟跟著羅素下了車,他們停在了新澤西一座社區醫院的停車場,羅素告訴亞瑟,行動那天,車子就會停在這裡,然後亞瑟要去到阿布拉莫情人所在的寓所,上樓把阿布拉莫幹掉。
亞瑟又問了幾次羅素小時候是不是在表哥家長大,有沒有去滑過雪橇,羅素始終一言不發,完全不理會亞瑟。他似乎自動將這個問題給屏蔽了。
沒辦法,亞瑟只好跟著羅素拐過幾個街道,來到了阿布拉莫的情人所在的寓所附近,他指了指一棟紅色外牆的公寓樓道:「就是那裡,從唯一的門洞上去,二樓,右邊的房間。」
「我…我該怎麼辦呢?敲門?還是…我不太懂殺人。」亞瑟道。
殺人的事他真的不太懂,他連槍都沒開過,讓他殺人?
相較而言,羅素是個用槍的高手,手上沾染的鮮血更是不少,理論上來說,羅素才是刺殺阿布拉莫的最佳人選。
可是托尼才不願意讓自己最可靠的殺手做這樣的事,這又不是只對盧西亞諾家族有利的刺殺。按照三個家族的計劃,刺殺得手後,他們會搶奪阿布拉莫在澤西的產業,包括運輸路費、工地保護費,兩座垃圾處理場的運管權,還有其他七七八八的路子。其中盧西亞諾家族分到的份額是最少的,誰讓他們最弱小呢?
所以,托尼才不樂意讓羅素去幹活,三家的心明顯都不齊,這次所謂的刺殺,計劃的也一點都不周祥。
羅素道:「隨你,你可以在這裡蹲點等著阿布拉莫,尾隨他上樓,然後在門口一槍打死他。也可以在他上樓後,過段時間上樓敲門,他開門後一槍打死他。或者等他幽會完,從樓上下來的時候,衝出來一槍打死他。」
羅素仿佛一次把一周的說話份額都用完了,給了亞瑟一點點知道。
可亞瑟一聽這計劃簡直就是廢話,反正就是老子衝上去一槍打死他。他要是這麼好打死,你們怎麼早沒打死他呢?
羅素還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給到亞瑟,道:「這就是阿布拉莫,記牢。」
亞瑟接過照片,照片上是一個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四十左右,頭髮灰白,面目冷峻,一看就不是善與之輩。
在此之前,阿布拉莫在雙方的「戰爭」中已經躲過了兩次刺殺行動,讓紐約方面損失了兩個槍手。他為人機警,身體強壯,性格狡詐、冷酷,對自己的保護做的相當到位。最初的一次刺殺是成功可能性最大的,在停車場槍手對他射擊,但被他機敏的躲過,然後開槍還擊,擊斃了槍手。
他的汽車上至今還留了兩個槍眼沒有去修,他揚言這是為了時刻提醒自己要小心謹慎。
距離上一次刺殺時隔兩個多月,阿布拉莫略微放鬆了警惕,需求旺盛的他忍耐不住每周要和自己的烏克蘭情人約會,這成為了他最大的漏洞和弱點。
亞瑟將他的樣貌記在了腦子裡,然後問:「我要不要去公寓樓里看一看?」亞瑟覺得,有必要踩點踩仔細一些,省的到時候跑都不知道怎麼跑。
羅素卻道:「不用,樓道里的結構很簡單,只有一個進口一個出口,二樓樓道的窗戶可以跳下來。如果你現在去被人看到,會引起注意,陌生人在這裡很顯眼。」
羅素的話也有一定道理,但問題是亞瑟連樓道里什麼樣都不清楚,他是要去殺人,不是上門收牛奶費啊。
亞瑟越發肯定,這次刺殺就是托尼給自己挖下的一個坑,如果真的按照羅素說的去做,殺不掉阿布拉莫不說,搞不好還要被對方反殺。
不過,亞瑟也沒真的就想去殺阿布拉莫,他心裡有更重要的事,那張牌,那首詩。
跟著羅素回到車上,亞瑟道:「羅素,要不要帶我去試試搶?我…我還沒打過槍。」
不論是原來的亞瑟還是俞鵬,這輩子唯一摸過的槍只有自己的金槍,這火槍還真是沒碰過。
羅素點點頭發動了汽車,他又重新陷入了沉默之中。
……
十分鐘後,羅素開著車帶著亞瑟到了哈得遜河旁的一處石灘,隔著河能看到澤西對岸的紐約。天空已經開始下起小雨,紐約城籠罩在灰濛濛的雨霧之中,若隱若現,仿佛一頭蟄伏的怪獸。
周圍沒有人,河上有兩三艘船隻,隔得很遠,羅素把車停靠在路邊的一處空地上,讓亞瑟拿出儲物箱的左輪手槍,和他一起下車。
亞瑟打開儲物箱,拿起槍,槍比想像中的要重很多,黑色啞光的槍聲,塑膠的槍把,還有一盒六發子彈。亞瑟拿著槍和子彈下車,雨點撲撲的打在他的臉上,冷冰冰的,一陣寒風吹來,脖子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羅素走在前面,帶著亞瑟一路下到石灘,這個石灘一面是河,三面是樹叢,又是雨天,下午三點多靠近四點,是不會有人過來的。羅素撐了一把黑色的傘,而亞瑟並沒有傘,沒一會兒頭髮已經濕了,雨在變大。
羅素停下,對亞瑟道:「魯格GP100,從特殊渠道弄來的,乾淨的槍,槍把經過處理,不會留下指紋。六發子彈,足夠使用。打的時候最好近一些,對準腦袋,扣動扳機。最好不要超過兩米的距離,不然……」
所謂乾淨的槍,意思就是沒有在其他犯罪行為中被使用過,不然槍枝的彈道特性會被記錄在案,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槍枝的來源。
手槍在所有槍械中使用難度是最大的,因為不好控制,槍管短,準度差,對於一個新手來說,如果開槍距離超過三米,基本就是「我瞄準你的頭卻一槍打爆了你的蛋蛋」,如果再緊張、手抖,加上對方的反抗,命中率可想而知。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靠近,用槍管頂住對方的腦袋,一槍下去,基本不會失誤。
亞瑟從盒子裡拿出子彈,一顆顆的裝進了輪盤中,他的手微微有些顫抖,男人第一次摸槍可能都是這樣,期待著子彈射出的那一刻,既害怕又興奮。
裝好子彈,亞瑟將輪盤合上,雙手持槍,學著電視裡看到的姿勢,舉槍瞄準了河面。
以前香港電視劇沒少看,裡面的香港警察雙手舉槍的姿勢還是非常標準的,穩定、利於瞄準射擊。像一些黑人幫派成員那持槍姿勢就五花八門了,單手,倒著,斜著,歪著,反正怎麼妖嬈怎麼來,全不管能不能射准。
「不錯,姿勢不錯。」羅素看到亞瑟的拿槍姿勢,倒是誇讚了兩句。
「你說,打的時候最好近一些,對準腦袋,再扣動扳機?」亞瑟重複了羅素說的話,他站在羅素身旁,羅素撐著傘望著他。
「沒錯,對準腦袋。」
「對準腦袋……是這樣嗎?」
亞瑟說著,然後把槍口對準了羅素的腦袋。
不過是一瞬間的事,亞瑟調轉了槍頭,雨下的更大了。
羅素撐著傘,而亞瑟已經被雨水淋濕,連接兩人的是一把黑色的魯格GP100左輪手槍。
羅素的臉上沒有什麼波動,他只是眨了一下眼睛,道:「亞瑟,你要對準的是阿布拉莫的腦袋。」
亞瑟道:「我知道,但我想問你幾個問題。」
「問問題並不需要用槍指著我的腦袋。」
「槍會讓人誠實,而且讓你說話真的不容易。」
「我一直很誠實,只是話不多。」
「那你告訴我,你小時候是不是在你的表哥家長大,有沒有一起去滑過雪?」
亞瑟又問了這個奇怪的問題,因為當羅素提到他在立陶宛長大時,亞瑟想起了那首詩:…我不是俄國人,我是立陶宛來的,是地道的德國人。我們小時候住在大公那裡我表兄家,他帶著我出去滑雪橇,我很害怕…
羅素也是德國人,他也是立陶宛來的,同時,羅素經常被誤認為是俄國人,因為他金黃色的頭髮和白的有些病態的皮膚。
這難道只是巧合嗎?
亞瑟覺得自己可能觸碰到了紙牌奧秘的邊緣,所以他一定要問清楚。除此之外,他還有其他問題要問,對於羅素,不用槍恐怕是問不出來的。
「我…我記不得了,小時候的事我記不太清楚了。」
羅素的答案讓亞瑟有些失望,難道真的只是一個巧合嗎?
不,亞瑟還要嘗試一下,他鬆開握搶的左手,伸手到口袋裡,掏出了那張黑桃3的撲克牌。拿背面對著羅素,問道:「羅素,你看得見背面的字嗎?」
羅素眯著眼睛看了看,點點頭,「是的,字……」
亞瑟心中一喜,但緊跟著眼前就是一黑!羅素突然揮動雨傘朝著亞瑟打來,亞瑟沒有防備,手裡的槍被打落在地。跟著羅素撲了上來,和亞瑟在石灘上扭打了起來。羅素是個格鬥高手,亞瑟不是對手,被他卡住脖子摁倒在地。
亞瑟心裡不禁有些後悔,自己還是太著急了一些,冒險拿槍指著羅素。
如果羅素可以的話,完全能在這裡把他殺死,反正按照托尼的計劃,就是要殺死亞瑟的。
亞瑟奮力掙扎,但感覺到卡在脖子上的手越來越緊,他呼吸不暢,腦供血不足,眼前越來越模糊……完犢子了,這剛穿越過來就要被掐死了嗎?這TM,早知道昨天晚上先和吉娜來個深入交流了……
亞瑟感覺自己要死了,就在眼前要一片漆黑的時候,腦海中仿佛有什麼東西炸開了,他的喉嚨不受控制的動了起來,朝著掐他的羅素道:「瑪麗…瑪麗…」
聽到瑪麗這個名字,羅素用力掐下去的手突然停了下來,原本猙獰的面目漸漸鬆弛、平靜,手從亞瑟的脖子上慢慢鬆開。亞瑟一下子喘過氣來,血液重新進入大腦,眼前又亮了起來。他毫不猶豫的給了羅素一拳,把他從自己身上打落,還打掉了他一顆牙。
亞瑟這小牛犢子一樣的身體,拳頭的力氣真的大,羅素要不是懂格鬥技,是完全制不住他的。
從死亡邊緣被拉回來的亞瑟立刻起身,撿起地上的槍。此時已經大雨如注,兩人全身都被雨水給淋濕了,而亞瑟手中的牌卻一點事都沒有,雨滴順著牌面滑下,絲毫不受影響。
亞瑟提槍走到羅素跟前,羅素被一拳打得七暈八素歪倒在地。
「羅素,看得見上面的字嗎?看得見你就念給我聽,立刻,馬上!」亞瑟拿槍抵住了羅素的額頭,鮮血混雜著雨水從羅素的嘴角淌下,不遠處有他的一顆牙齒。
羅素盯著指派背面,微微張嘴,念道:「四月是最殘忍的一個月,荒地上長著丁香……」
當羅素念完最後一個詞時,他的眼瞼突然翻了過來,雙眼一片眼白,喉嚨里支支吾吾的發出奇怪的聲響,接著身子一軟,整個人昏了過去。
而亞瑟站在羅素麵前目睹了這一切,他喘著粗氣,感覺到腦子隱隱作痛。
這時,黑桃3背面的詩句不見了,正面的黑桃3的三個黑桃,卻變成了三個黑色的盾牌形狀,同時浮現出幾行字:姓名:羅素-尤迪特,職業:死亡槍手序列:8,代號:掘墓者,批言:躺在你的墳墓中溫暖棺木。
這本每天六點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