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重生
亞瑟一下子驚醒了過來,差點從沙發上跳起來。為什麼電視裡的迪克-斯托克頓會和自己說話?客廳里的燈熄滅了,窗簾拉著,電視機的螢光屏是唯一的光源,向外散發著刺眼的白色光芒。電視機中的斯托克頓停下解說,直勾勾的看著亞瑟,畫面仿佛停滯了一般。
吉娜被亞瑟給驚動了,她睡眼惺忪地起身,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道:「亞瑟,亞瑟,去房間裡睡吧,亞瑟。」說著,兩隻手臂環了過來,纏在了亞瑟的脖子上。
亞瑟托住吉娜,再看向電視,迪克-斯托克頓原本望向自己的眼睛已經收回變為常態,繼續解說著比賽的情況。
「步行者上半場在進攻中遇到了一些麻煩,尤其是在第一節,不過在第二節他們找回了感覺,他們在籃板球的拼搶上做的很好。不夠紐約人本賽季全面而強大……」
一切都恢復了正常,亞瑟懷疑剛剛自己是不是出現了幻覺,今天一天的確很累,他穿越到這個時空還不足24個小時。
「早點睡吧,這破比賽沒什麼好看的。」亞瑟自言自語關掉了電視,然後抱著吉娜回房睡了。
他沒有注意到,在屏幕關上的一瞬間,迪克-斯托克頓的眼神又朝他看了一眼,然後隨著熄滅的顯像管收成了一條線,只留下「滋滋滋」的聲音,那是顯像管的靜電聲。
亞瑟把吉娜小心放到了床上,如果是平時兩人難免要溫存一番,但今晚兩人都很累。亞瑟躺在床上蓋好被子,春天的紐約還頗為陰冷,今天又下過大雨,外面能聽到淅淅瀝瀝的滴水聲,雨還沒有完全停止。聽著這滴水的聲音,亞瑟閉上眼,腦子裡回想起今天發生的一切。
穿越、撲克牌、詩歌、羅素、掘墓者、以淚洗面、船長、阿布拉莫、阿泰斯特…這是俞鵬過去養成的一個習慣,睡覺前要把一天的事翻出來過一遍,想想有沒有問題,自己做人做事有沒有缺漏,有沒有值的改進的地方。
而今晚亞瑟想這些只有一個目的,他想快點睡著,過去他只要把白天的事想完,腦子就知道一天結束了,可以休息了。但今晚,亞瑟想了一遍又一遍,腦子昏昏沉沉的,卻還是沒有睡著。他總覺得自己好像忘了什麼,有什麼東西沒有想?到底是什麼你?
撲克牌?撲克牌嗎?四張撲克牌,紅桃2,黑桃3,梅花6,方片J……對了黑桃變成了黑色的盾牌,紅桃變成了山羊的角,山羊的角…想到這裡,亞瑟終於覺得自己想完了,腦子漸漸停止思考進入了睡夢中。
亞瑟做了一個夢,他真的夢見了羊,一群羊,一群排著隊待宰的羊。原本它們很沉默,排列著齊整的隊伍,一個接著一個的迎接屠夫的屠刀。直到其中一隻看到了亞瑟,它們開始喊救命,開始朝著亞瑟大聲喊救命。這救命的聲音是如此的尖利,刺耳,亞瑟覺得耳膜都要震聾。
羊的叫聲有這麼尖利嗎?一陣接著一陣,一陣接著一陣……
然後亞瑟慢慢轉醒過來,睜開眼發現天已經蒙蒙亮,而一陣陣尖利的聲音不是羊叫,是窗外的呼嘯的警笛聲。紐約市內不知又發生了什麼案件。殺人、搶劫、放火,在這個世界上最為繁華、發達的城市,這些罪惡如同良田稻穀中的雜草,一刻都沒有被清除過,反而藉助養分瘋長著。
看了眼時間,才六點多,昨天睡的很早。吉娜還在睡夢中,她的兩條腿纏在亞瑟腿上,頭歪過來靠著亞瑟的肩膀,她才17歲,放在古代她已經是個母親,但在現代社會,她還是個孩子。亞瑟小心地托起她的脖子,把她挪到枕頭上,再把她的腿移開,起身穿好衣服,洗漱完給吉娜做了一頓早餐。
一個小時後,亞瑟騎著摩托車載著吉娜飛馳在布魯克林大橋上,吉娜從後面緊緊抱住亞瑟。雨已經停了,風還有些冷,她臉貼著亞瑟的後背,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就像那天在布魯克林大橋下,那個晚上她跳到亞瑟的摩托車上時一樣。
那時她在流淚,滿腦子想著如果有人願意帶她走,她就毫不猶豫的和他離開,接著她就碰到了亞瑟。
一切仿佛是一個奇蹟。
到了學校門口,亞瑟吻了吉娜,道:「今天晚上我還會來接你,六點。」
吉娜臉上露出迷人的微笑,和亞瑟相處了兩個多月,就在她對亞瑟有些絕望,有些後悔那晚跟著他離開的時候,他似乎變了一個人,變得那麼溫暖而富有責任感。這些東西,她在父親身上從沒有體會到過,那個粗魯,永遠滿身煙味和酒味的碼頭工人。
看著吉娜進了學校,亞瑟騎車離開去找羅素,兩人約好上午在盧西亞諾餐廳見面。
他來到餐廳時肯定又遲到了,但店長已經不敢再言語什麼,只是對亞瑟道「快去幹活」,語氣還非常的溫柔。這些猶太人,變起臉孔來比誰都快。亞瑟照例在後廚幹了會兒活,卡森一如往常的邊做菜邊開著黃色玩笑,所有人都忙作一團。
亞瑟倒是有點享受這樣的狀態,他記得以前工作的時候,不管是做金融、創業搞網際網路,還是後來去黨校做教員,全都是要動腦子的工作。這腦子動多了比體力活還累,心累,這時候一些不需要動腦子的機械性工作,對他來說反而成了一種享受。
忙活了一個小時,羅素來了,店長立刻叫亞瑟出來,還是那個圓桌位,羅素還是穿著黑色的呢子外套。亞瑟穿著白色的工作服,把袖子捲起來,上面都是血水和油漬。羅素給他遞了根煙,然後幫亞瑟點著,施密特在櫃檯看到這一幕,心想亞瑟果然還是盧西亞諾家族的人,羅素過去除了托尼,從不給任何人點菸的。
「時間就在明天中午,十二點,我們提前到那裡,我和你一起。做掉還是不做掉,你來選擇。」
「托尼那裡怎麼樣?」
「做完事後,按照計劃,我要帶你去東河公園,在那裡上托尼的遊艇,送你到去加拿大的船上。不過,那艘船並不存在。」
羅素把托尼的計劃告訴了亞瑟,亞瑟吸了口煙,長長的吐出一口煙圈,點點頭。
他明白,托尼準備明天藉機會把自己幹掉,就在他的遊艇上。殺掉他以後,把他的屍體綁上石塊、鐵鏈,用塑膠部裹好扔進大西洋里,海底就多了一具無名的屍體,而紐約不過是少了一個沒用的廚子。
從東河公園乘船出去可以看到自由女神像,在女神的注視下,不知有多少屍體在波濤中沉寂。亞瑟知道,明天,肯定又要多兩具了。
約定好以後,羅素離開了餐廳,亞瑟繼續到後廚工作。店長對亞瑟的態度已經截然不同,再不對他吆三喝四,語氣中處處透著溫存,讓亞瑟有些作嘔。但正是這樣的人,在社會上總是混的不錯,不論在美國還是中國。
一直忙活到下午四點多,亞瑟和店長請假,他要去接吉娜。店長連忙點頭同意了,臨走時亞瑟和店長說:「施密特,如果有人打電話來,說他叫阿泰斯特,那就是找我的,你給我留意一下。」
店長連連點頭,然後看著亞瑟騎著摩托車離開了。
……
一天很平靜的過去了,亞瑟適應了自己的身體和身份,還有在1994年美國的生活。不得不說美國的確很發達,1994年的生活環境和20多年後的中國差不多,要說區別就是網際網路和手機沒有普及。
亞瑟已經想好,以後有機會要進軍網際網路界,黑社會搞網際網路,感覺很有錢途的樣子。
晚上亞瑟第一次和吉娜享受了運動的樂趣,放在國內那是五年不虧三年血賺,當然吉娜從身材、相貌上看比同齡東亞女孩成熟勁爆多了。美國的女孩子,一般十五歲左右就發育的很好,各種女性特徵相當明顯。相較而言,亞洲女性有些20歲還和小學生沒啥區別,當然不妨礙有些人就是喜歡這種類型,人各有好。
亞瑟又看了一場NBA的比賽,火箭對陣爵士,這次他睜大眼睛從頭看到尾,結果再沒有出現昨晚的恐怖情形。但亞瑟並不認為那是幻覺,一定有什麼在等待著他,這種預感非常強烈。
第二天一早,亞瑟繼續送吉娜上學,然後到餐廳打卡上班,說實話這樣的生活倒是不錯。簡單,平靜,只有掏煙摸到口袋裡那把槍時,亞瑟才想起這不過是平靜的表象。到了中午餐廳最忙的時候,羅素開車過來接亞瑟,店長還是沒說什麼,放亞瑟離開,心裡則嘀咕著是時候和托尼說,再招一個幫廚了。
「考慮的怎麼樣,亞瑟?」路上羅素問道,殺還是不殺阿布拉莫,對後面計劃的影響還是很大的。當然,羅素已經安排好了一切,作為托尼的貼身近衛,有些事他知道的比托尼還要清楚。
今天在羅素的車裡放的音樂是Black Sabbath的Paranoid。
激昂的節奏和Ozzy獨特的嗓音衝擊著亞瑟的耳膜,他打開窗戶,手伸出窗外,張開五指感受著窗外的風。中午時分,紐約路上的車不多,羅素的車在飛馳。亞瑟回味著昨天開槍時手上的感覺,他動了動食指,那是扣動扳機的姿勢。
他道:「我應該,會讓他重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