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買下帕魯?
雖然帕魯有過美好的時光,但是要知道,他們國內的磷酸鹽礦是因為千百年來鳥類的糞便而形成的,總有采完的一天。隨著磷酸鹽礦的逐漸枯竭,帕魯的經濟也漸漸陷入了困頓之中。
其實在他們最初富裕的時候,帕魯的領導者並不是沒有想過磷酸鹽礦有采完的時候,就像是現在的中東土豪國在全世界投資一樣,他們當時也設立了管理全島財富的基金,進行投資。
不過你可以想像,以原住民為主的這麼一個小島國,又能有多少投資的經驗呢?他們的主要投資方向,還是在世界各地,包括澳洲和美利堅購買房產,並且可想而知,這麼一筆財富,也會被那些投資機構看上,從而被忽悠到各種不靠譜的投資之中。
因此這個全島財富基金的結果就是淨值不斷的在減少,最終迫於無奈,帕魯政府只能劍走偏鋒。
最初他們希望成為像是開曼、百慕達這種離岸避稅天堂,不過這種想法也太過天真,開曼和維京群島背後是英國,百慕達背後是美利堅,你一個爹不疼娘不愛,還整天被澳洲占便宜的小國,怎麼允許你搞這個。
於是2000年6月,七國集團反洗錢機構金融工作組將帕魯列入洗錢黑名單。2002年12月20日,美利堅政府宣布開始對遏阻恐怖分子利用其銀行體系洗錢不力的烏克蘭與帕魯採取懲罰措施。
最終,帕魯在外開設的多家銀行因從事洗錢被迫在2003年關閉。
這下子行了,想擼資本主義羊毛擼不成了,帕魯只能再想別的辦法。
發展旅遊業?但是因為開採磷酸鹽礦造成的環境破壞,需要時間來修復,因此旅遊業並不旺盛,也就聊勝於無。
於是,帕魯只能給澳洲做髒活了,自2005年起,帕魯接受澳大利亞政府的援助,作為回報,帕魯建立一個拘留所處理那些非法進入澳大利亞的難民。
混到現在,帕魯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投資方面,在美利堅購買的商業大樓和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市投巨資建造52層的「帕魯大廈」全部運營不佳。
在30多年前就開始把相當部分磷酸鹽銷售收入存入銀行,以便讓後代靠利息過活——但90年代末的金融危機以及這一次的次貸危機,使其存款大幅縮水。
最主要的是,這個國家肥胖率極高,達到驚人的95%,原因一方面是飲食習慣的問題,畢竟是島國,出產不多,大部分都要進口,因此高熱量食物成為飲食習慣;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這裡的人生活太舒服了,根本不需要工作,因為豐富的磷酸鹽礦,導致人民幾乎就是被政府一直在養著。
這也就造成了即使政府負擔人民的全部學費,也有許多人都懶得去讀大學,工作更是不可能工作的,最終無所事事,只能玩了就吃,人民大部分一無是處,沒有多少技能。
而帕魯政府的執政能力也實在是差勁,也就導致了一旦資源耗盡,加上世界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他們就近乎要破產了。
陳威廉看到最近的消息,帕魯政府已經準備第二次宣布破產了——他們的國民基金是屬於全體人民,政府只能管理不能動用,而稅收又少,因此政府收入之前主要源自出口礦物的稅收以及避稅業務,現在僅僅靠給澳洲建監獄,平日還能維持,到了次貸危機,那就難了。
不過即使是這樣,在陳威廉的夢境中,看到當時帕魯的火山爆發,規模還是非常恐怖的,你可以想像,能將30平方公里的小島,海上面積擴大十幾倍,那是怎麼樣的景色。
因此在這種災難之下,島上的居民註定無法倖免。如果是陳威廉不知道也就罷了,現在知道這種事情會發生,那麼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還是要儘量進行幫助的。
要知道,那可是超過1.2萬的居民,並且最後火山爆發引起的海嘯,看起來規模也極大。
但是也需要方法的,如果你直接去告訴他們這裡要火山爆發,趕緊搬走,那估計對方會把你當成神經病,這還算是好的。像是陳威廉的身份,那就非常容易讓人認為他別有目的。
那用地質研究的方式,找一些相關的專家來探測火山爆發的可能性呢?呃,你先解釋一下為什麼對我們國家這個感興趣吧。
不過當陳威廉瀏覽有關帕魯的消息,看到有一個報導,說在帕魯政府危機的時候,有官員建議將國家出售的時候,他眼睛一亮,如果……自己花錢把帕魯這個國家買下來呢?
首先,如果真的買下這個國家,就可以要求目前的國民都搬走,讓這個島嶼成為他的私人島嶼。那麼可以挽救這裡的1.2萬居民,畢竟這個國家之前就在海外購置了不少房產,並且在澳洲還建立了帕魯大廈,買下這個國家,國民把錢一分,然後去別的國家去過日子就好了。
對於陳威廉本身而言,這樣就相當於他擁有了一個主權國家,要知道,帕魯雖然小,但也是聯合國的成員國之一,一個主權國家,能做的事情可就很多了。
而且最主要的是,他從未來之眼中知道,在這次災難之後,這個島國的面積可是大為擴大,原來只有30平方公里,之後面積擴大了十幾倍,起碼有500平方公里。
進行一個比較就能夠知道了,華國的HK面積是1100平方公里左右,由港島、九龍半島和新界三部分組成,而在災難之後的帛琉,面積就接近HK的一半了,而且那是一片空白的土地,可以任由陳威廉來進行規劃。
並且帕魯的地理位置也還不錯,處於南太平洋,離最近的巴布亞紐幾內亞不足300公里,隔著巴布亞紐幾內亞就是澳洲,距離1600公里左右。
而且帕魯離印尼也不遠,大約在600公里左右。
想到這裡,陳威廉覺得還是非常可行的。不過真的要這麼做的話,還是需要好好的諮詢一下相關的專家的,畢竟陳威廉此時是美利堅人,他收購一個主權國家,那麼涉及到的問題就非常多,非常之複雜,比如需不需要放棄美利堅國籍?
要知道,在美利堅,如果你要放棄國籍,那麼需要面對的問題還是很大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棄籍稅。
在之前,因為避稅而放棄美利堅國籍的人大有人在,不過從1996年開始,為了打擊以避稅為目的的棄籍行為、彌補國家財富流失,FATCA(美利堅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規定,凡是符合「適用棄國者」的定義,就需要繳納離境稅。
棄籍稅的徵收對象,是滿足以下三條裡面任何一條的準備放棄美利堅國籍的人:
第一,在棄籍日的前5個稅務年度,年平均淨所得稅超過了經通貨膨脹調整後的指定數額(2010年為10萬美元左右);
第二,在放棄國籍之日,淨資產是200萬美元或更多;
第三,在棄籍日之前的5年內,未履行所有稅收申報義務。
所以說以陳威廉的情況,如果要放棄美利堅國籍,是必然要繳納棄籍稅的,棄籍稅的稅率在20%左右,並且資產越高,稅率也就越高。
因此陳威廉如果放棄美利堅國籍,那麼需要繳納的棄籍稅,恐怕要破歷史記錄,至少是他身家的四分之一左右。
有關這個事情,陳威廉自然不能貿然決定,必須要找到最頂尖的專家進行研究整個計劃,確定製定最有利的策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