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突然閒下來無聊。」雷連忙開口解釋道「馬上培訓就要開始了,往後就不跟你去查案了。」
布魯克林滿意地點點頭,諂媚的給雷開了一罐啤酒。
「哥,乾杯!」
「咱不跟挖兄弟牆角的人一般見識,消消氣,消消氣。」
雷跟大衛都被布魯克林搞得哭笑不得。
「你那邊怎麼樣?」
大衛搖著頭,轉移話題道。
他也不是要跟布魯克林搶人。
在他們這個三人團體裡,從小到大布魯克林都是受到照顧的那一個,他要什麼,雷跟大衛都會儘量滿足。怎麼可能跟他搶人?
「能怎麼樣。」布魯克林猶豫片刻,飢餓戰勝了味蕾,還是拿起一塊披薩吃了起來「在清理手上的案子,為蒙莉卡跟艾瑪做準備。」
「下班前我去問過,艾瑪那邊已經快準備好了。」大衛道
「不過現在外面吵的很厲害,一旦到開庭階段,輿論壓力應該會非常大。」
「那個什麼兒童權益保護組織,都是他們鬧的。」雷面露不屑,一口乾掉半瓶啤酒「我找朋友查了查他們。」
布魯克林跟大衛一同放下披薩,齊齊看向雷。
「你們這麼看著我幹什麼?」
雷不滿地叫道。
「你這個朋友,他怎麼查的?」布魯克林問道。🐤🍟 ➅➈ⓢнυ𝓧.℃ⓞ๓ 💘💜
「被查的人沒事兒吧?還活著嗎?是在哪個轄區?」大衛緊隨其後。
「嘿!」
雷更不滿了。
「我這可是在幫你。」
其實你可以不這麼熱心腸的!
布魯克林腹誹。
「那你查到了什麼?」
「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查的!」
雷糾正道。
「恩恩,你的朋友查到了什麼?」
「不知道。」
雷攤攤手道
「我跟他失去聯繫了。他好像失蹤了。」
「失蹤了?」
「嗯。」雷點點頭。「他恐怕遇到了什麼麻煩。」
「所以,布魯克林,你要小心點兒。這個兒童權益保護組織一定有什麼見不得光的秘密。他們插手縱火案的目的恐怕沒那麼單純。」
布魯克林點點頭,隨後上下打量著雷,目露奇異之色。
雷被布魯克林看的渾身不自在,扭了扭身體叫道「你這麼看著我幹什麼?」
「這些都是你想到的?」
布魯克林問道。💙☝ ➅❾ˢh𝓤x.ς𝕆ᵐ ☆♝
雷在他記憶中,一直充當的都是打手的角色,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印象根深蒂固。這種通過調查兒童權益保護組織聯想到他們目的不單純的思維,不太可能存在於雷的腦袋才對。
「我……」
雷頓了頓,大聲叫道「難道是你想到的嗎!」
……
……
12月31日,2017年的最後一天,經過發酵,布魯克林在卡洛爾夫婦離婚案上的裁定正式爆發。
ABC率先發難。
他們在早、中、晚分別用電台、電視、廣播的方式,邀請專家分析卡洛爾夫婦離婚案判決,將本案判決拆開揉碎,逐詞逐字母地解讀。
他們不僅解讀出案件中情理戰勝法理這一層,更在這一層繼續深挖,『做大做強』。
「我不明白,博士,情理戰勝法理,法官裁決更有溫度,這難道不是好事兒嗎?」
電視台上,美女主持人穿著職業套裝,開著深V,一臉無知地問道。
博士緩緩搖頭,藏在眼鏡片後的雙眼直直地鎖定在主持人深V之下,一臉深沉。
「事情並非如此簡單。」
「如果一切都可以用感情做決定,我們還需要社會體系嗎?這個國家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人的感情是最具主觀性的東西。今天卡洛爾夫婦離婚案布魯克林·李法官可以依從自己的主觀情感做出裁決,明天他會不會因喜好而裁決案件?人的主觀感受是會改變的。」
「這人是誰?」
布魯克林再看一眼,確認那上面寫著『紐約市著名司法學博士,布魯·布朗』,他疑惑地問道
「他是哪個學校的博士?」
「什麼時候研究聯邦有司法學博士了?」
「我怎麼從沒聽說過他?」
面對布魯克林的質疑四連問,麥可聳了聳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司法學?他不去搞自己的研究,跳出來想做什麼?」
布魯克林不肯放過麥可,繼續追問道。
「我也不知道,你不如去問問ABC是從哪兒請來的。」
面對布魯克林的追問,麥可舉手投降。
說著,麥可切換到NBC。
「……這起案件的裁決所引申出來的長遠意義我不想過多討論,我想說的是眼下的事情。」
NBC電視台中,一位文質彬彬的男士對著鏡頭侃侃而談。
「眾所周知,蒙莉卡縱火案與艾瑪縱火案即將開庭,兩案的審理法官正是布魯克林·李。據知情人士透露,蒙莉卡曾在考慮保釋階段因不滿法庭的態度而被布魯克林·李法官判定為不允保釋……」
「收到檢方的起訴書了?」
布魯克林一臉疑惑地問道。
麥可搖搖頭「沒有」
「那他是怎麼知道艾瑪案即將落在我手裡?知情人士是誰?」
布魯克林啼笑皆非,簡直不知道槽從何處開始吐。
麥可又向他展示了數個電視台,終於在ACN上,布魯克林聽到了理性的聲音。
ACN邀請了十名司法界人士,分成兩組,針對卡洛爾案進行辯論,這十個人中有退休的法官,有前司法行為委員會成員,有前檢察官,有律師,有警察……可以說將司法體系一網打盡。
辯論很激烈,這十個人從各個角度闡述了自己的觀點,總體而言,是公正客觀的。
「……我隨隨便便就能數出上百起類似的案件。」一名前巡迴院前法官喊得臉紅脖子粗「它與它們惟一的區別,就是它們暴露在鎂光燈下,人盡皆知,而它沒有給輿論反應的時間!」
「我支持布魯克林·李法官!」
「他很有魄力!堅守了法官的底線!」
這名法官說的還算隱晦,另一位司法行為委員會前成員則表述的很直白。
「布魯克林·李跟他們唯一的不同,就是他沒有即當J女出來賣身收錢,又穿修女服飾。」
「歷史上從來不乏這類案件,但你們會發現,這些案件往往鬧的很大,最後裁決中,法官會一副『是民意洶湧,我不得不這麼做』『這不符合法理,我知道,但我是迫不得已』的表子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