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六十五章 協 商

  曾經過往的經歷,似乎十分神秘的史密斯先生,既然用『獨立殺手』的身份,在紐約混了好幾年,那就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都與本地黑道幫派打過一定的交道。

  比如昨晚上和他做交易,用一輛道奇公羊皮卡和不少的現金,從他手裡,獲得了赫茨那些手下,去史密斯家裡的時候駕駛的,好幾輛黑色的越野車的那個,專門從事被盜汽車處理業務的修理廠,實際上,就是由本地某個黑幫組織經營的。

  同時,作為游離在大陸酒店體系之外的『獨立殺手』,史密斯先生也時不時地,會從這些盤踞在紐約的黑幫那裡,接到一點,針對敵對勢力,也就是其他黑幫分子的『清理』業務。

  因此,史密斯先生在紐約黑幫圈子中,也算得上是一個有點名氣的人物。

  而現在在布魯克林區,正駕駛著皮卡在布魯克林福爾特碼頭州立公園附近的街上轉悠,打算去漢莫森武器公司,設立在紐約曼哈頓的辦事處,印證一點昨天從八里街傳來的東西當中的情報,核對一下自己手裡的線索。

  同時也想看看,能不能順便找出昨晚上對自己展開追殺的那個,叫做赫茨的傢伙,『親切友好』的『詢問』一下這個,昨晚上讓自己不得安寧的混蛋,到底是不是打算將自己救走的那個小孩子殘忍殺害的史密斯先生,遇上的這一群,腦子不太清醒,打算靠上聯邦參議員的黑幫派來的人當中,就有不少曾經聽聞過史密斯先生的大名。

  但這並不能影響他們,用十多個人和四輛汽車,在布魯克林大橋邊上的州立公園門前的大街上,將他們剛剛才找到的史密斯先生圍了起來。

  由於有著來自於聯合指揮中心的中情局特工,使用上帝之眼這個軟體的緣故,拉特利奇參議員的幕僚長找到的這個黑幫的打手們,十分精準的,在布魯克林大橋邊的街道上,堵住了把唐娜還有小傢伙安頓在了一個十分熟悉但是又不引人注目的汽車旅館當中的史密斯。

  這四輛車從好幾個不同的方向,直接堵住了史密斯,然後,居然還有一個認識史密斯的黑幫人士,在走下車來之後,對著坐在駕駛室裡面,已經做好了戰鬥準備的史密斯喊話:「史密斯,我是吉米,還記得我嗎?」

  對於這些人擋住自己的目的心知肚明的史密斯,始終保持著高度的警惕,手裡的手槍,早就已經上好了膛,要不是因為顧忌著目前隨時都有著無人機,在紐約市區上空巡邏,而且行事作風,跟以前相比更為狂野的紐約警察,史密斯先生根本就不會停下車來。

  因為他們目前所處的地方,是布魯克林區一個還算是比較繁華的街口,再過去一點的不遠處,就是紐約市一個還算是比較著名的地標-布魯克林大橋,在這裡不分青紅皂白的開火的話,紐約警察是絕不是放任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由於卡塞爾這傢伙,當初捐贈了一架無人機給自己婆娘當時任職局長的紐約警局第十二分局,發覺到無人機對於城市巡邏,以及實時案件監控很好用的紐約警察總局及時跟進,作為東海岸最大的暴力組織,又身處在紐約這個有錢的地方,紐約警察總局向市長提交的,打算申購無人機的申請,也在卡塞爾那位書迷市長朋友的幫助之下,很快獲得了批准。

  然後,又因為卡塞爾是諾斯諾普公司當中,私人持股比例最高的人,幾方因素都十分有利於紐約警局的前提下,他們得到並成為了整個美帝所有城市警局當中,最早使用無人機巡邏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警察局。

  眾所周知,布魯克林大橋過去,就是曼哈頓的東南角,過橋之後往東北方向不到兩點五公里,就是曼哈頓的華盛頓廣場公園,再過去不到兩公里,就是曼哈頓知名的帝國大廈。

  那麼,紐約警察局對於這些地方的巡邏,以及警察的配置,也是相當的密集的。

  但這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那裡是第十二分局的轄區!

  作為紐約警察局下轄的七十七個分局當中,最大的一個異類,第十二分局與其他分局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他們原來有一個貝克特探長,後來又在羅伊·蒙哥馬利隊長,升任紐約市警察總局副局長之後,接替他的位置,成為了第十二分局局長。

  這也沒什麼,更關鍵的地方在於,貝克特局長有一個資深舔狗,紐約著名偵探小說作家理察·卡塞爾啊!

  也正是因為愛屋及烏,這個資深舔狗,為了讓自己的婆娘手下的警員能夠更加的安全,曾經大手筆的贊助過這個,自己婆娘當老大的警局。

  什麼採購美帝特種部隊都沒有能夠完全列裝的,由比利時FN公司出品的S-CAR自動步槍啊?

  什麼為整個第十二分局,換裝起步就是使用V8引擎的大馬力警車,還要全車防彈改裝啊?

  什麼捐出自己的私人無人機,讓十二分局成為紐約城內,首個擁有既能偵察,又能對負隅頑抗的匪徒或者恐怖分子們,直接實施空中火力打擊的無人機的警局啊。

  什麼拿出上帝之眼這個軟體,讓十二分局從此之後,只要想抓捕誰,就能輕鬆的找到,被自己確定的嫌疑目標之類的,統統都給第十二分局安排上了。

  雖然FN-SCAR這款自動步槍,實際上並沒有能比德國黑科勒·科赫公司出品的HK-416更好用,反倒是更貴,更難於保養,可是作為資深舔狗的卡塞爾差那點錢嗎?

  不就是幾千美刀一支槍而已?

  為了自己的婆娘的手下,能夠擁有比犯罪分子更為兇猛的火力,減少這些傢伙,在執行任務時候的危險性,順便可以利用火力欺負對手,作家大手一揮-買!

  原來自己婆娘的手下,都是用的什麼玩意兒?

  雷明頓870霰彈槍?

  加上老舊無比的M4?

  這些老傢伙如何能夠讓這些警員們,在犯罪分子手裡火力越來越兇猛的武器之下,取得勝利或者活下來?

  更別說,為了加大這些貝克特局長手下的傢伙的安全,卡塞爾還把他們的巡邏警車,全都換成了至少V8引擎起步的大馬力,順手還把這些巡邏車全部做了防彈改裝之後,還給第十二分局的每一個巡邏警員,配發了來自於太平洋對面神秘古國出品的,防彈級別最高的防彈衣。

  這些東西,可都是卡塞爾自己私人捐助給第十二分局的!

  也讓第十二分局,從貝克特當局長的時候,就一躍成為了整個紐約所有警察分局,甚至包括總局在內,裝備最精良,人員士氣最高的分局。

  他們的裝備,甚至一度讓紐約警察總局的特警隊,也就是E.S.U都相當的眼紅。

  自從換裝並利用無人機,加上上帝之眼之後,第十二分局的轄區,立刻成為了整個紐約各個區或者分局當中,破案率最高,發案率最低的地方!

  這可是所有在紐約混的黑幫分子和走偏門的人,都人盡皆知的事情。

  所以,就算是史密斯先生這個鐵頭娃,就算是他們現在其實還沒有踏入到曼哈頓,僅僅只是在跟曼哈頓隔河相望的布魯克林這邊,他也不敢在四輛車的黑道人士堵住自己的時候,立馬不分青紅皂白的下車開打。

  就是擔心紐約警察局無時無刻周旋在眾人上空的無人機,發現這裡有人在大街上直接掏出手槍火拼的話,會遭遇到來自於這些警察的打擊和追捕。

  不過不敢隨意的開槍,不代表著史密斯先生就會放鬆警惕,就算是對方當中,有人認識自己又怎樣?

  這時候的他,不但不能有絲毫的放鬆,反倒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來應對。

  畢竟,對方可全都是幫派分子,而這些傢伙當中,有多少道友簡直一言難盡,誰敢肯定這些腦子或許根本就不怎麼清醒的混球,在自己下車之後,突然地就對著自己來一槍?

  所以,史密斯只是冷冷的坐在自己的駕駛室裡面,稍微放下了一點玻璃,對著那個招呼自己的吉米寒聲問道:「你們堵住我什麼事情?」

  說這話的他,更為用力的,握緊了自己放在車子之外的吉米視線當中的手槍。

  「夥計,我們也不想這麼做,但是你昨晚上從某個地方,帶走了一個孩子,那不是你的責任,不是嗎?

  所以,現在我們需要你把這個孩子交給我們。

  聽著史密斯,我們不想與你為敵,但是我們接到了某個大人物的命令,必須把這個孩子找回去,我們上頭的大佬,對這個孩子十分的重視。

  所以,就算是我們很不願意與你打交道,但我們還是來了。

  你只要把這個孩子交給我們,我們之間就不會有其他任何的關聯……」

  早就知道這些人,肯定是為了那個小傢伙來的史密斯繼續面無表情:『誰讓你們來的?』

  吉米很是為難:『夥計,我要說我不知道,你相信嗎?

  這只是我們幫派的大佬交代下來的事情,具體到底是什麼人,我們這種底層小弟怎麼有可能知道。

  我知道,你是一個不喜歡惹麻煩的人,你沒看到我們即使是來了這麼多人,但是下車的,也只有我一個?

  聽著夥計,我們真的無意與你為敵,或者為難你,只要你把那個孩子交出來就行了!』

  史密斯不置可否,但是他卻已經在心裡決定了,自己不會這麼做。

  因為就連吉米自己都不知道,找上他們的大佬,要求他們找到自己,把那個孩子帶回去的人到底是誰,那麼,萬一是昨晚上帶著人突襲自己家的那個混蛋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