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七章 政治生態

  說的不客氣一點,現在的美帝政府,這個行政機構,再加上國會,這個立法機構,實際上早就被軍工複合體這個利益集團完全給裹挾了!

  驢象兩黨之間,再怎麼鬥爭,但是在面對軍工複合體的時候,都必須要低頭!

  別看驢黨時不時的,就會冒出一個議員,口頭上呼籲呼籲,禁槍控槍什麼的,可是,這只不過都是在作秀,僅僅只是為了爭取選民的選票而已,根本就不敢動真格的。

  就像是目前的聯邦國會眾議院當中,四百三十五個席位裡面,象黨占據了微弱多數,屬於在野黨占優,但是眾議院議長,卻是出身驢黨的,這種類似的議案,即便是能夠被驢黨的某位議員,在國會上面提出來,可是最終也是不可能獲得通過的。

  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是在作秀。

  在美帝這個國家當中,這些議員們,都是很清楚什麼人,或者什麼勢力可以得罪,但是資本家和華爾街,以及軍工聯合體這些勢力,是絕對不能得罪的。

  這些坐到了這個位置上的人,心裡都極為清楚。

  即便是某些眾議員,可能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從政經驗,但是前面也介紹過,在美帝的眾議員一般是不擔任行政職務的,那麼他們就並不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反倒是為了想要坐穩自己的位置,需要討好選民,更需要討好自己背後,給自己提供資金支持的金主爸爸。

  所以,在這些傢伙當選,並成功進入到國會之後,時不時地搞出來的某些議案或者提議,基本上都是為了給自己的金主爸爸,提供更好的回報或者幫助,才會提出來的。

  說白了,美帝的這種運作方式,才真正稱得上是官商勾結的頂級模式:大資本支持某人參選,並當選議員進入國會,然後,這個成功當選的議員,在國會當中行使自己的職責,提出對自己的金主爸爸有利的政策,並推動實施。

  直接從國家政策層面,為自己的金主爸爸,帶去豐厚的回報!

  這也是美帝政壇上面約定俗成的規矩,在接受了某個資本的資助登上了議員席位之後,絕對要回報資助了自己的資本!

  這樣的方式,目前已經基本上成為了美帝國會當中那些眾議員,和背後的資本之間,最為常見的合作形式。

  當然,這種事情,基本上也只是發生在眾議院的眾議員身上,等到了參議院的參議員,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畢竟一個州,都只能有兩個名額的參議員的含金量,可是要比眾議員高得多。

  別的不說,參議員一屆六年,可以無休止的連任這一點,別說眾議員了,就是美帝大統領,都沒有這麼牛逼。

  自從二戰羅斯福這個歷任美帝大統領當中,唯一幹了四屆,但是最終去世在了最後一任上的『超級大統領』之後,任何人就任美帝大統領,都有了一個,最多連任一屆,一共執政兩屆共八年的,國會修正案的規定。

  這其實是因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美帝都沒有對大統領的任期,作出具體規定,只是因為第一位大統領喬治·華盛頓,在兩屆期滿以後,就主動放棄競選了。

  所以,後來者也都把這個,當做一個默認的規則遵守。

  但是,這只是默認規則,而不是寫在法律條文上的國法。

  直到1932年年底,小羅斯福成為美帝的大統領,然後,他憑藉「羅斯福新政」,成功干滿兩屆,而他的任期,則是會在1940年年底到期。

  但這個時候,正是處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是特殊時期!

  因此,羅斯福就憑藉這個,參加了第三次競選。

  而當時的美帝各界,在這個時候,確實不敢換一個沒有經驗的新總統。

  所以,羅斯福成功連任,並且用同樣的理由,贏得了第四次任期。

  1945年四月,羅斯福在他第四個任期的第一年就病逝了,當時的副總統杜魯門,就替補上位了。

  但,這引起了當時在野黨象黨的不滿。

  為什麼呢?

  原因非常簡單,因為自從羅斯福上任以後,驢黨已經連任四屆大統領了。

  如果杜魯門再按照慣例連任兩屆的話,那麼,象黨就將連續六屆24年,沒有自己的大統領了。

  所以,他們在1946年的時候,對美帝的憲法的第二條,做出了修改方案。

  其中包括,把美帝大統領的任期,明確規定為,一個人只能連任兩屆。

  如果大統領在任上意外去世,那麼就會由副手替補繼任。

  若是他替補繼任的時間,未超過大統領任期的一半,也就是兩年,那麼,他將可以再連任兩屆。

  當然,前提是他要選得上。

  如果替補繼任的時間超過兩年,那麼他就只能再連任一次。

  也就是說,自此以後,在正常情況下,美帝大統領的任期,最高不可以超過十年。

  這跟根據美帝憲法第三項,美帝參議院議員,由各州州議會選舉,每州選舉參議員二人,任期六年,參議員各有一票表決權。

  參議員於第一次選舉揭曉集合後,應即儘量平均分為三組,第一組參議員,任期應於第二年年末終了,第二組參議員,任期於第四年年末終了,第三組參議員,任期於第六年年末終了,參議員總數三分之一,得於每二年改選一次;

  在任何一州議會休會期間,如因參議員辭職,或其他緣由致產生缺額時,該州行政長官,也就是州長,必須得於州議會召開下次會議補選前,任命臨時參議員的規定,完全不一樣。

  理論上來說,只要你有能力,再有足夠的支持,不管是金錢,還是人脈方面的,那麼,就能夠一直在參議員的位置上幹下去。

  雖然每兩年,都會經歷一次,參議院三分之一的重新選舉,可是,美帝政壇上幹了不知道多久的參議員,簡直比比皆是。

  他們甚至還有一個專門的名詞,用來區分資深參議員(SeniorSenator),和資淺參議員(JuniorSenator),這兩個詞,在美帝的政治里,經常被用作區分參議員的資歷。

  每個地方州,在參議院裡,都有兩個席次。

  而兩位參議員里,任職期間較長的一位,通常會被稱為「資深」參議員,而任職期間較短的一位,則被稱為「資淺」參議員。

  如果兩人,是在同一屆任期當選(例如一人透過正常選舉當選、同時另一人,透過補選,替補了空缺的參議員席位),那麼先行宣誓就任的那位,就會成為資深參議員。

  依據規定,資深和資淺參議員在政治權力,或權利上並沒有差異,雖然參議院傳統上,會給予較資深的參議員更多權力。

  一般而言,資深的參議員,能擁有較多的權力,不過這種權力優勢,還比不上加入國會裡的多數派政黨要來的多。

  資深參議員,在國會委員會的職位指派上,有優先的特權。

  雖然委員會的主席職位,是經由選舉而出的職位,但傳統上,這個職位,會保留給委員會裡的,多數派政黨中最資深的參議員。

  而副主席職位,也是由少數黨里的,最資深成員所擔任的。

  在國會議場裡,資歷越深的參議員,就越有可能挑選到,距離講桌最近的位置。

  在傳統上,一個參議員的影響力,會與他的資歷成正比。

  也因此,參議和眾議兩院裡的資淺議員,都會較難對政策產生重要的影響。

  參議院,是西方兩院制立法機關中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機構。

  在政府中,擁有最高審議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議會或理事會。

  美帝的參議院,是美帝國會兩院之一,另一院,為眾議院。

  美帝的每一州,於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

  所以,全院員額為100名議員。

  參議員任期六年,相互交錯,故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

  美帝的副總統,為參議院主席,但不擔任參議員;

  除非是為了打破表決平手的僵局,否則不得投票。

  參議院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

  參議員名額較少,且任期較長,容許學院派看法,與黨派之見,較眾議院,更容易接受公共輿論。

  參議院擁有若干,表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力。

  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帝大統領批准條約,或任命重要人事時,須「采酌參議院之建議,並得其認可」(美帝憲法第二條第二款)

  兩院制的國會,是於制憲會議中所訂立的,康乃迪克協議所得的結果。

  依該協議,各州在眾議院中的代表權,以人口為基礎,但在參議院中,具均等代表權。

  憲法規定,法律之制,須經兩院通過。

  參議院所單獨擁有的權力,較眾議院所單獨擁有的權力,更為重要。

  其結果,使得參議院(上議院)所負的責任,較眾議院(下議院)更為廣泛。

  這就是美帝國內,為什麼參議員是最牛逼的,甚至比大統領,都更牛逼的原因。

  正是因為參議員這個職位,相當的厲害,再加上,不像是大統領那樣,只能幹兩屆,而且說的不好聽一點,要是用企業來形容美帝這個國家的話,那麼住在白房子裡面的大統領,實際上就只是美帝這家公司的CEO,而參議員們,屬於是董事會成員,而這家公司真正的股東,卻是那些大資本家們。

  這麼一來,美帝大統領聽起來很牛逼,可實際權力到底有多大,那就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那麼軍工複合體呢?

  他們在這其中,卻是占據著不可撼動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