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錄像帶(求訂閱,求推薦,求月票)求推薦!!!

  凱不清楚馬修到底在夢中經歷了什麼,但大概能猜到。→只是猜到歸猜到,可他卻不知道該怎麼勸慰。這個世界上,勸人其實是一件最為簡單的事,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叫『站在說話不腰疼』。可這種勸說有什麼用?你既然沒經歷過對方的經歷,自然不可能感同身受,語言很多時候都是無力的,凱很早就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從來不會勸說一個人『看開點』『都過去了』等等話語,那只是一種隔岸觀火的廢話。

  所以面對馬修的情緒失控,凱只是走到門外,點燃一根雪茄,默默的抽菸。

  鮑比也是精於事故的人,他為馬修帶上門,和凱一起呆在門外。凱抽出一根雪茄遞了過去。鮑比看了看,搖搖頭。

  「我不抽菸。」

  凱沒有勉強。兩人就這樣默默的站了著,幾分鐘過後,鮑比似乎不太習慣和一個陌生人在一起保持沉默。

  「你要去看看迪恩和薩姆嗎?」

  「不用,這方面你們更有經驗,我就不去搗亂了。」凱狠狠的吐出一口煙霧,搖搖頭。都是男人用不著搞的那麼肉麻,知道他們沒事就成了。「對了,馬修和迪恩他們到底做了什麼,居然搞成這樣。」

  「我也不清楚,我昨天去見一個朋友了,回來他們就不在。」鮑比嘴裡的朋友十有八九是獵魔人。

  然後兩人就有一搭沒一搭的聊了起來,畢竟當事人都像死狗一樣躺著,想要搞清楚原因,最起碼得等他們清醒過來。過了一會兒,他們身後的房門傳來異響,兩人趕緊開門,發現馬修自己已經從冰櫃中爬了出來。

  凱馬上上去扶住馬修,馬修看清楚了凱的點,嘴巴張了張,想要說什麼,但馬上雙眼一翻,昏了過去。

  不過還好,這回是真暈了,不是中毒後的症狀。再者說了,這貨可在冰櫃裡被冰鎮了不短的時間,能自己爬出來都是他身體好。

  ……

  這一通折騰,直接到了第二天,三人終於還是醒了,三個人圍著火堆,裹著毛毯,凍的跟鵪鶉似的。現在才九月份,芝加哥正是秋高氣爽的時節,雖然晚上氣溫有點低,但也不至於搞成這樣。他們這完全是中毒之後的後遺症,這幾天之內,他們都會這樣,畏冷怕涼,免疫力差等等,總之只能老老實實呆著。

  「我們昨天去了比利李塔特爾的家裡。」

  馬修以一種極為淡然的態度訴說著他們昨天的所作所為。經歷過那場夢之後,馬修似乎出現了一絲絲改變,可凱又說不上來,到底哪變了,只覺得馬修整個人像是新磨的利刃,鋒銳逼人。

  「我之前也想過偷偷潛入比利·李·塔特爾的房子,想從那裡得到一些線索,但他的房子周圍安保非常嚴密,我根本無法接近,所以……」

  所以馬修找到了迪恩和薩姆,也是馬修的這次求助,算是變相的救了他的小命。

  「你為什麼不來找我?」這是凱覺得很奇怪的一件事,按理來說,迪恩他們和馬修認識不過幾天功夫,沒理由馬修會這麼容易相信他們。更何況,不管怎麼看,凱都比溫家兄弟能打吧?

  「你是警察。」馬修說道。

  「什麼?」凱有點不理解。

  「如果我被發現,那麼我所做的一切都會被認定為非法。如果你也牽扯到其中,那麼我們做的一切努力都會變得徒勞無功。」

  按照法律,非法取得的證據,將會視為無效。而且由於陪審團制度的原因,一旦執法者本身出了問題,那麼由他經受的證據也會受到質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轟動一時的『辛普森殺妻案』中最令辯方陣營生疑的人物是檢方的「明星」證人福爾曼警官。

  這位警官就成為了辯方的突破口,律師們直接拿住了這位警官的痛腳,大打『種族歧視牌』讓這位警官的為人遭到質疑,從而讓陪審團覺得這位警官的證言和經手過的證據不可信。

  信不信由你,在美國的司法體制中,儘管爭議性極大,但辯方的「種族牌」策略的確非常有效,且合法。受英國普通法中「品格證據」傳統的影響,美國聯邦和加州的證據法和判例都規定,如果出庭證人的品格被證明有缺陷,那麼證人呈庭的某些證詞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馬修因為非法入侵被抓到,那麼他所有針對比利·李·塔特爾等人的懷疑和證據,都將被視為無效,甚至會被反打成『誣陷』。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事的發生,馬修需要凱置身事外,這樣就算他被抓,凱手中的證據依然有效。

  非常謹慎的策略。

  可凱很想告訴他,要是他跟著去,被抓?根本不可能!

  但事情已經這樣了,多說沒有意義。

  「那你們到底為什麼搞成這樣?」

  「沒什麼,就是被發現了而已。」迪恩鬱悶的說道。

  接著他接過話頭,將事情的始末娓娓道來。

  馬修一直想要調查『黃衣之王』邪教,可問題是這個邪教在伊利諾州非常有實力,其根基深厚,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已經紮根於伊利諾州,上上下下關係網極廣。

  如果通過正規途徑去調查,基本沒戲,馬修之前的遭遇就是最好的榜樣,他一個芝加哥警察新星,結果因為這個案子灰頭土臉,最後差一點被踢出警隊。

  哪怕後來凱支持他,讓威廉幫忙,可調查依然進展緩慢,每每到了最關鍵的地方,就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仿佛有一張大網無聲無息的將馬修和威廉他們網在裡面,讓他們突破不能。

  於是馬修打算另闢蹊徑,直接採用非正常手段。

  這種事官方人員參與的越少越好,這下迪恩和薩姆兄弟倆成了最好的幫手。因為獵魔人的身份,迪恩和薩姆兩兄弟在官方記錄中基本是查無此人。他們這些年用了太多的身份,再加上遭到通緝,他們完全債多不愁,做這種違法亂紀的事,得心應手的很。

  結果一開始都很順利。

  說起溜門撬鎖的手藝,馬修這個臥底出身的警察還真比不了迪恩和薩姆兄弟兩,這兩位就是傳說中能用一根方便麵捅開整個小區的猛男。

  他們很容易就進入比利·李·塔特爾的房子,並且很快找到了一間密室。說是密室,還不如說是地宮,那座房子下面,有著一個極大的底下空間,裡面的布局和迷宮一樣,到處充斥著讓人不寒而慄的詭異裝飾。

  為了調查比利·李·塔特爾,馬修做過大量的調查,他甚至找到了比利·李·塔特爾的房屋建築草圖,結果,他愣是不知道,這件房子裡居然還有一間地宮。

  這就是專業和業餘的差別。

  溫家兄弟因為獵魔的需要,這種旁門左道簡直不要太精通,他們甚至能夠通過房屋的布局就能猜到屋主的保險箱在哪。

  那間密室在地下室的下面,看起來很有些年頭了,在那裡,他們發現了很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東西。各種怪異的人體標本,就好像什麼奇怪的人體博物館一樣,很多奇形怪狀的人體器官被泡在一個個裝滿福馬林的玻璃罐子裡。

  除此之外,地宮到處都掛滿了很多詭異的壁畫,那些壁畫有的是刻在石板上的,有的是油畫,有的是雕像,但主題都是關於血腥屠殺和獻祭的,極為血腥殘暴。

  也是在這些壁畫當中,馬修找到了黃衣之王卡寇沙的標記。

  由此可見,所謂卡寇沙的信仰從很早很早以前就有了,最誇張的是,他們還看到一副石器時代的石板壁畫……這玩意是真是假暫時不曉得,但迪恩和薩姆看到了一絲絲熟悉的東西。

  他們是獵魔人,知道的東西要比普通人多的多。這個世界上很多邪教,有很大一部分邪教都是騙錢偏色的,但有一部分卻不是,倒不是說他們信奉的是真神,而是說,他們的確有點本事,並不是完全胡說八道。特別是那種流傳時間很長的邪教,就更是如此。

  雖然驚疑不定,可他們還記得自己的使命,他們是來找證據的,雖然他們在現場拍照取證,可這玩意當不得數,只能說明屋主品味獨特而已,在這方面,歐美社會還是挺寬容的。

  他們需要找出關鍵性證據。

  於是在一番摸索之後,他們找到了一個保險箱,溫家兄弟再次用自己的『技術』打開保險箱,還沒來得及查看裡面的東西,就中招了。要不是薩姆反應快知道那是燈神搞的鬼,當場反殺一名燈神,他們當場就交代了。

  只是馬修比較倒霉,反應慢了一步,中招比較深。

  「你們到底找到了什麼?」凱對這個比較好奇。

  ……

  碰!碰!碰!碰!碰!碰!

  凱拔出槍對著眼前的電視打成碎片,屋裡的其他人看著凱的動作,每一個人都顯得異常的沉默,薩姆坐在沙發上,捂著自己的臉,把頭埋在膝蓋里。迪恩看著還好,可下一秒,就沖了出去,接著一陣嘔吐聲傳來。

  鮑比臉色慘白,雙眼無神,好像受到什麼衝擊一般。

  盧夫斯捂著眼睛,拿著威士忌,一口接著一口往口裡灌。

  只有馬修最為冷靜,但從他捏緊的拳頭來看,他的內心也沒有表面上的那麼平靜。

  「呼呼呼呼呼……」凱把槍里的子彈打空之後,整個人才慢慢冷靜下來,馬上衝到已經徹底完蛋的電視機旁,從錄像機里搶出了一卷有些年頭的錄像帶。

  錄像帶上面只有幾個字『獻給卡寇沙』。

  一時間居然沒人想要說話。

  沒有其他的原因,就是被噁心到了。這盤錄像帶里的內容……怎麼說呢,完全超過了一個正常人能夠忍受的極限,那已經不是十八禁不十八禁的範疇了,這玩去實在挑戰人類的底線。

  從錄像帶中畫面情況來看,這東西拍攝的年代已經極為久遠了,最起碼也有幾十年了,畫面已經非常模糊,只能勉強辨認。這盤錄像帶應該不是原版,而是翻錄的,從畫面上清晰的劃痕上看,應該膠片電影拍攝的。

  畫面的內容是一群人穿著白色長袍,頭戴動物面具,舉行著一場場獻祭。

  那些白袍人會抓女人,小孩驅趕到樹林裡,並騎著馬進行追逐,最後感到石頭陣里來殺害祭奠!

  更讓人不能接受的畫面是,一名穿著白色裙子的小女孩,她被一群男人帶上花冠,然後拍照、猥褻,最後殘忍的殺死,並還伴隨著一些無比噁心的行為,畫面之血腥絕對超乎一般人能想像到的極限!

  凱並沒有等錄像帶全部放完,就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憤怒,拔出槍將電視打爆。

  他從未想過人居然可以無底線到這種地步!

  這些玩意比特麼惡魔還要噁心兇殘!

  更關鍵的是,他們做出這種事了,卻怯弱到只敢將目標對準那些女人和孩子!

  差不多將近二十分鐘的沉默之後,一群人才漸漸平復下心情。

  「我原本以為這個世界上只有那些怪物才會做出這種惡性的行為……」迪恩臉色蒼白的說道。他只覺得自己的三觀受到了挑戰,他一直以為,人類的敵人是那些怪物,可現在他反而覺得,那些怪物殺害人類的行為不是那麼不能接受了。

  畢竟怪物殺人,絕大多數都是為了生存,它們原本就是以人為食。怪物和人類的立場天然就敵對,既然如此,自然沒啥好說的。

  但這些人的行為……他們比那些怪物還要該死!為什麼人類對人類居然可以如此的殘忍沒人性。

  薩姆始終是大學生,而且還是法學學生。他想的更多一些。

  「我們是不是可以把這盤錄像帶……」

  馬修卻打斷了他。

  「沒用的……別忘了,這份錄像帶是我們偷出來的,而時代久遠,那些人有的是辦法將它推翻!」

  這是法律決定的,如果證據來源不合法,那麼法官就會直接判處證據無效。

  「那……我們總得做點什麼吧?」

  薩姆不甘的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