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的狗很快就被肉球和波特曼送了過來,動作快的一群人一愣一愣的。出來拜訪別人,還把自家的狗隨身帶?等眾人看清楚狗的模樣了之後,更是驚訝無比。這裡的人不是牛仔就是印第安土著,都是土裡刨食的主,不是那些五穀不分的小白。
他們看的清楚,這特麼哪是夠,分明是兩頭狼!
沒錯,肉球和波特曼帶回來兩頭狼。兩頭北美灰狼。北美灰狼,不僅在狼類中屬於「巨人」,而且還是所有犬科動物中體型最大的。凱帶來的兩頭狼,肩高達到90厘米左右,體重看著都快100公斤了。一群人看著兩頭白色的灰狼,也有點畏懼。這種體格的灰狼,真要襲擊人,殺死個把人一點也不稀奇。特別是這兩頭狼看眾人的眼神,活像餓了十幾天的餓狼,看到一塊塊肥肉,充滿了渴望和貪婪。
有那見識過灰狼的人,也被這兩頭狼看的心發慌,那眼神太邪門,就好像這兩頭畜生有智慧一般,眼神中透漏的兇殘和暴虐,
更讓人感到詫異的是,這兩頭狼似乎還是野性難尋,並不是很聽肉球和波特曼的話,看準機會就想給他們兩口。他們兩人也像是被猛獸盯住一樣,對兩頭狼小心翼翼。
他們是真的沒辦法不小心翼翼。其他人也許覺得它們只是兩頭灰狼,可他們卻清楚,這兩頭灰狼的身體內隱藏著什麼樣的怪物!
之前肉球和波特曼接到凱的電話讓他們開車去接兩頭獵犬的時候,差點嚇出毛病。
廷達羅斯獵犬實在太兇殘,這裡的兇殘不單單是指習性,關鍵是它們長的就已經夠兇殘了。可老大有命,他們能怎麼辦,結果等他們開了一段路,兩條碩大的灰狼擋在了他們面前。
也是那個時候,他們才知道,廷達羅斯獵犬居然可以附身到其他生物身上。
「不好意思,這是我之前在山裡抓到的兩頭狼,原本想殺了它們,可後來看它們機靈,下不了手,於是乾脆就把它們當狗養了。」這純屬瞎掰。其他人不是城裡的那些小白,他們都知道,狼和狗的區別有多大。野生北美灰狼以兇猛好鬥,性格殘暴而著稱,曾經有記錄現實,北美灰狼有擊殺過棕熊的案例。它們也是不可馴服的,天生的野性,深入骨髓的傲氣讓它面對更強大對手都毫不畏懼。
「對了,我希望你們幫我保密,灰狼已經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目錄,私人不得馴養。」
其他人對此沒什麼可說的,真心沒人在乎這個。狼就狼唄,只要能找到孩子,哪怕凱牽頭熊出來,他們也管不著。這裡是明尼蘇達,不是紐約,沒那麼多窮講究。
……
廷達羅斯獵犬擁有已知世界最為強悍的追蹤能力,凡世被它們盯上的獵物,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無法擺脫它們的追蹤。循著氣味追蹤,更是小菜一碟。
雖然很不滿意,凱拿它們當一般的獵犬使喚,但沒辦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它們沒有反抗的餘地。只能老老實實的當一回警犬。再聞過泰特遺留下的靴子之後,兩頭灰狼就像是脫韁的野馬,嗖的一聲就躥了出去。
一群人只能騎著馬在雪地里跟著兩條灰狼。
其實其他人並不是很相信這一套,昨晚大雪,那些綁架泰特的人還是開車,這要是能被獵犬靠味道找到,那才真的是見鬼了,真要這麼容易,還要警察幹嘛?養狗啊!
結果令人大跌眼鏡,兩頭灰狼居然比馬的耐力都強,整整跑了一天,終於在晚上九點鐘作用來到一處叫做瘋子山的地方停了下來。
「瘋子山?」托馬斯和老達頓都認識這個地方。
廷達羅斯獵犬獵犬很肯定,小孩就在那裡面。要不是凱嚴禁它們衝進去搞事,估計現在那裡面一個活人都沒有了。
「這裡是什麼地方?」凱的前身亞當在溫德姆市生活了這麼多年,居然對這個地名毫無印象。「我怎麼不記得溫德姆市有這樣一個地名?」
「哦,這裡其實叫卡特山,後來因為有一夥自由民兵盤踞在這裡,於是就叫做瘋子山了。」
「自由民兵?是國民警衛隊?還是州警衛隊?」自由民兵這個名字一聽就很有美國味,他們非常喜歡自由這個詞,雖然凱很懷疑絕大多數美國人都不理解自由到底是什麼,可他們還是喜歡起鬨。
托馬斯搖了搖頭,有點忌憚又有點丟人的說道:「都不是,他們是幫半軍事化的狂徒,也是我們印第安人中的極端分子。」
這個世界很大,所以什麼人都有。別的不說,美國加州和德州還有一大幫分裂主義者呢。所以印第安人之中出現一棒子極端民族主義者一點也不稀奇。這幫人秉持的理念極為有意思,他們認為,美國乃至整個北美大陸,原本就是他們印第安人的,白人和黑人都是侵略者,他們主張,讓北美回到它原本的主人手中。
很扯對吧?
在白人在美洲大陸建立政權之前,這裡的土著印第安人壓根就出現過民族概念,甚至連印第安人這個名號都是白人給印第安人取的,他們之前都是以各個部落來劃分。嚴格來說,所謂的印第安人其實是由成千上萬個土著部落構成,他們的語言、習俗都彼此完全不一樣,硬要扯什麼民族主義就太過分了。
還是那句話,世界太大,所以什麼奇奇怪怪的人都有。妄想建立北美印第安帝國的其他當然也有。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備受歧視的原因,這幫人不僅綱領十分激進,行動更是激進。
他們不僅仇視白人、黑人等任何不屬北美原生人種外,他們連帶著對印第安人中和自己意見不合的人也極度仇視。總之很莫名其妙。
如果只是這樣,那也沒什麼,美國人對這種特立獨行的人接受程度很高。但問題是這幫人實際上並沒有他們自己說的那麼偉大,他們依靠著極端民族主義招攬了一大幫印第安匪徒,然後什麼生意都做,一但作案就會跑到印第安保留地躲藏,因為特殊的民族政策,一般的警察拿他們根本沒轍。而印第安人對他們雖然討厭,但只要他們不危害印第安人自己,他們也不會多事,於是也就造成了這幫人越來越無法無天。
「那現在……」凱一邊讓肉球他們準備好武器,一邊詢問托馬斯道。
托馬斯臉色可比老達頓都難看,特麼的他大小也是那寫自由民民兵的酋長,可這幫人居然吃裡爬外和貝克兄弟搞在一起,反過來搞他!要知道,嚴格算起來,貝克兄弟是他們整個碎岩部落的敵人,他們也是凱賭場的!和他們保留地是不死不休的競爭對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協助打擊犯罪分子是保留地管理委員會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托馬斯看著遠方的自由民兵營地,微笑著對凱說了一套官方套話。但話里話外的意思已經很明確了,那就是搞死他們!
「明白了!」凱對肉球他們揮揮手。讓他們準備。
可這個時候,老達頓卻站了出來。
「這是我們達頓家的事,我們達頓家會以自己的方式解決。」
凱最不喜歡的就是這種話。
「那你打算怎麼解決?」凱沒好氣的說道。「當著我這個警察的面,和對面那些匪徒火併?那都像你們這樣,用自己的辦法解決……那還特麼要警察幹什麼?」
凱是真不喜歡這種無視法律,無視警察的做法。一個社會要正常運轉,法律就是底線,可現在眼前這幫子人,居然沒一個人拿社會的底線當回事。
「如果我不知道就算了,可現在我既然站在這,那這裡就要按照我說的算。明白嗎?達頓先生?我不管你多有錢,多有權,我不在乎。所以您也別在我面前玩您以前的那套。現在一切都要聽我的命令!OK?」
老達頓沒想到凱的反應這麼大。不過鑑於凱對他們家的幫助,他還真不好說什麼,眼前這個警長不是他們以前碰到那些軟骨頭,別人是真不怎麼把達頓家族當回事。而且硬要說的話,達頓家族還真拿凱沒什麼辦法。
這就是層級相差太遠的弊端。
別人達頓家族的關係都是明尼蘇達州上層,而凱呢?他就是嘉德鎮的一個警長,別人的執法權和警徽是嘉德鎮人民授予的,他達頓家在嘉德鎮既沒有土地,也沒什麼人脈。怎麼玩?
要怪就只能怪,嘉德鎮太偏僻了,達頓家族的人壓根沒看上那裡的土地……
這邊老達頓還沒說話,另一邊,瑞普和牛仔們不滿意了,特別是瑞普。當年瑞普的老爹因為和妻子離婚,於是拿著槍幹掉了他妻子的一家人,當時只有瑞普活了下來,當時瑞普拿著平底鍋,生生的砸死了自己老爹,然後逃跑。是老達頓從自己家的廢棄倉庫中撿到了瑞普,並給他打上了達頓家的烙印,讓他有了棲身之所。
從那個時候起,瑞普就對老達頓,對達頓家忠心耿耿。他完全接受了老達頓的教育,行事風格也無限接近於老達頓,甚至連思維方式都無比的相像。
他認為,這是達頓家和貝克兄弟和自由民兵的恩怨,而牛仔之間的恩怨,就應該用牛仔之間的方式解決。什麼方式?當然是手裡的槍。現在凱在這裡大放厥詞,瑞普可不會慣著他。更何況,瑞普是真心看不起警察,他和他的很多兄弟都是罪犯,可這麼多年了,有一個警察來抓他們嗎?在瑞普看來,警察也只是達頓家的狗,用得著就用,用不著……那就滾開!
瑞普直接走到凱的面前,用自己牛仔帽的帽檐抵住凱的額頭。
「聽著,凱警官。你的職責已經結束了。接下來的事情已經和你沒關係了。你也不希望你和你的夥計出現無端的傷亡吧?」
凱看著瑞普,沒有說話,只是笑了笑。
「嘿,牛仔,來,往這看。」凱指了指自己的腰間,瑞普低頭一看,一把沙漠之鷹已經指向了瑞普的雙腿之間。「看到了嗎?我現在教你一件事,那就是威脅警察是會被打爆蛋蛋的!」
其他牛仔一看這情況,立刻舉槍對準了凱。
肉球和波特曼自然不甘示弱的拿出槍指向周圍,這種場面對他們來說算不得什麼,他們曾經最瘋狂的一次行動,就他們一個小隊對著三百多武裝分子衝鋒。眼前就是小場面!
「夠了!」這個是貝絲帶著莫妮卡沖了出來。莫妮卡不在乎誰來解決,她只要她的兒子!
凱冷笑的看了看瑞普,然後收回了槍,但在收回槍的一瞬間,一記膝蓋頂在了他的雙腿之間。讓瑞普這個一米九的大漢只能捂著自己蛋蛋跪在地上慘叫。
「混蛋,現在正是通告你,你被捕了,罪名襲警!」說著凱直接拿出手銬,把瑞普銬了起來。
貝絲一看瑞普被銬,立刻打算過來阻止,可馬上凱的槍口就對準了她。「聽著女士,退後!今天這傢伙用槍指我,誰也救不了他。如果你想攔著我,信不信我直接開逮捕令,把任何敢攔著我的人全抓起來?」
土鱉治安官就是這麼尿性,因為基層城鎮缺少必要的司法人員,所以很多治安官都是公檢法,三權一體,可以這麼說,凱既是執法者,也是檢察官,還是法官!只要他想,他就可以開出一份有效力的逮捕令。當然這玩意也算違規,隨便一個法院都可以判它無效。可在法院下達禁令之前,它在某種意義上是有效的!
凱實在受不了這群人對警察的無視了。要說他看不到、沒參與也就算了,可他一個大活人站在旁邊呢!找人的時候,一個個求著他,可找到了,反倒把他丟到一邊了……這特麼是瞧不起誰呢?
貝絲看著凱的槍口,有點無所適從,她不太明白事情怎麼會發展成這樣。之前還好好的。
只能說,達頓家的人,不管是誰,都是滿滿的特權思維。
可凱受不了這個。
老達頓看著凱,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兒子,最後一把抓住小兒子凱斯的手,非常艱難的說道:「我可以相信你嗎?警長?」
「當然!你什麼時候都可以相信嘉德鎮警察!」
「我明白了……我會呆在這裡……直到你救出我的孫子。」
「父親!」凱斯卻更想自己去。可老達頓一把抓住凱斯的肩膀。「相信他!」
老達頓看過看的資料。知道眼前這個警長和其他警察不一樣,至少戰鬥力這點上值得信任!
托馬斯比老達頓更爽快,畢竟……和他有個毛關係?老達頓的孫子就算真的死了,那也他沒關係了。再說了,自由民兵再怎麼樣也是印第安人,他能不動手,那就儘量不要動。
「波特曼,尋找狙擊點。肉球和我上!」
凱才懶得管他們怎麼做,要是凱沒參與,那達頓家怎麼做都行。可他既然參與了,一切就不一樣了。就像他之前說的,一切都要按照他的規矩來!
「明白!」
凱立刻帶著肉球偷偷從自由民兵營房的側面接近營地。
而波特曼則跑到一處離營地大約八百米的水塔上瞄準營地。
這些自由民兵雖然號稱是半軍事化,可營地內部並沒有安排崗哨。或許是他們從沒想過在印第安保留區,會有人對付他們。當凱從耳機里聽到波特曼已經就位,就立刻和沖入自由民兵營地,吸引火力。
當凱和肉球的槍聲響起,那些自由民兵立刻衝出營房,開始反擊。從他們的反擊中,倒是看出了軍事化訓練的痕跡,他們沒有和一般的罪犯一樣,喜歡扎堆出現,然後聚在一起開槍,相反,他們非常有條理的進入事先設置好的火力點,從各個方向對凱和肉球進行圍剿。像那種一窩蜂的亂槍打鳥,是最沒用的,白白的浪費火力不說,還會讓己方過多的暴露在敵人的視野之內。
隱藏在營地的各個火力點火舌一閃,就到了波特曼表演的時候。
一個一個的火力點被波特曼逐一清除,敵人也不傻,在明白外面有狙擊手之後,立刻不敢冒頭。可這樣一來,他們的火力就會大打折扣,這正是突擊的最好時機,凱立刻帶著肉球從右側包抄,迅速占領整個營地。
在進入營地內部之後,凱立刻丟到手中的步槍。在這種狹窄的環境中,手槍的精確度要比步槍高的多!
有肉球這個天然肉盾的保護,凱的推進速度相當快,立刻就來到營地最中心位置,那是一片營房,他的耳朵和視線都在不停地觀察著周圍的情形,很快就從嘈雜人聲中聽到一個小孩的哭聲。
凱立刻給肉球打了手勢,讓他掩護自己。
營房裡的人亂成一團,他們害怕外面的狙擊手,所以只能退了回來。可躲在這裡也不是辦法,他們對接下來怎麼做發生了爭執,有人希望衝出去,有人則提議投降。
凱想要看看房子裡的情況,可房子四周的窗戶和出入口,都被那些民兵把守,凱剛剛一冒頭,就被子彈逼了回來。沒辦法只能求助波特曼。
「波特曼!看到孩子了嗎?」
「看到了,不過他們現在正在用東西把門窗堵住,我要丟失視野了,你們動作要快一點,否者我也不知道孩子的位置會不會移動。」波特曼明白凱的意思,他打算硬闖!所以必須知道孩子的位置,方便第一時間進行保護。這種做法在部隊的戰術手冊上是被嚴厲禁止的,因為這不僅是對士兵的安全不負責,也會害死人質。但對凱的小隊來說,這並不算稀奇事。
「明白,報告位置!」
「左側第三個窗戶下面!」
凱深吸一口氣,對肉球歪了歪頭。肉球點點頭,做了下伸展運動,接著從邊上拿起一塊鋼板。然後對凱表示準備好了。
「GO!GO!GO!GO!」
碰!
肉球的身軀一下子將房門撞開,然後朝著泰特的位置衝去,裡面的民兵被嚇了一跳,等他們打算開槍的時候,凱也隨著肉球沖了進來,他面容平靜無波,雙手同時舉起到身前,一把沙漠之鷹和一把M1911從雙眼中線開始,挨著向外掃去。
啪啪啪啪啪!
狂風暴雨般的槍聲響起,聚集在房子裡的十幾個人根本來不及有任何反應,就倒下了一大半,剩下的也都中槍,剛剛他們的注意都在肉球身上!這麼近的距離,這麼多密集的目標,以凱的槍法,子彈打空比打中都難。
凱丟到手中已經沒有子彈的槍,從腰間再拔出一把M1911,略微側身,右手屈肘水平舉起,左手托穩右手,槍身就在眼前,槍口略微朝下,槍口對著倒在地上的人,防止那些人反擊。
「放下槍!不要動!你動一下我就打死你們!」
一個民兵好像還不打算束手就擒,顫巍巍的伸出手想去拿摔在邊上的手槍。
砰!
他的頭蓋骨直接就飛出去了一塊,整個人也向後仰倒。
這下其他人更不敢動了。
「肉球!」
「人質安全!」
「波特曼!叫人來收尾!」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