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1.第1941章 警察(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

  第1941章 警察(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

  薩吉被凱質問,也苦著臉說道:「大佬,沒辦法啊。這裡不是咱們的轄區啊!」

  美國警察系統和中國不一樣,美國警察的前身,能夠追溯的源頭是殖民地時期的奴隸巡邏隊(SLAVEPATROLS)。這是美國殖民地時期一種由白人擔任治安官的地方武裝組織。與其說是治安官,不如說是莊園主的私兵。獨立戰爭結束之後,美國參考英國的職業警察模式,在各大城市建立起了警察隊伍。儘管有了職業化的警察,但是這些警察的原本人馬基本上都是由各地的議會大老爺出資建立,本質上還是私兵。說是私兵,實際上是給美國人臉,說得「土」一點,就是地主老財的「還鄉團」。以前是,現在依舊是。因此,美國警察天生就與平民水火不容,特別是黑人平民,當然這是另外的話題,這裡就不做贅述。

  單說美國的警察制度,就不同於全世界的任何一個國家,特別是和我們這種具有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國家相比,美國的警察部門簡直鬆散得有些不像話。在中國,警察這種國家公權機構受到的是雙重管理。一個市級的公安局,要受到中央公安部到省公安廳的層層管理,同時市委也是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這種雙重領導的目的就是儘可能地限制公安部門的權力,以保證司法公正,警察能夠成為服務社會和人民的團體。而在世界上的多數擁有正常治安狀況的國家,也基本大同小異。除了和美國基本上一母同胞的加拿大外,基本上警察都是一個擁有極為嚴格組織關係的國家公權機構。在美國,國家級別的警察總部是不存在的,各州也沒有能夠統一指揮的權力機構。州有州裡面的警察部門,歸州長管理。地方上的警察完全歸地方管理,市裡面的警察大多歸於市長或者議會管理。而到了鎮上,鎮警方的權力則是完全歸到鎮長這裡。所以在美國早期的西部片中,就會經常看到鎮長與當地的警長狼狽為奸的情況,基本上鎮上的警察就是鎮長的私人武裝。

  或許有人會問美國不是有FBI嗎?這裡需要注意的一點是,FBI的全稱叫做聯邦調查局,相當於是一個重在調查美國國內重大違法犯罪的「刑警組織」。但是警察的公權在刑事偵查這一塊上只占到很小的一部分,大多數的時候FBI是插手不到地方治安問題的。而地方治安問題卻是美國社會,平民與警察之間矛盾的核心。正是因為美國的警察部門各自獨立,因此形成了一個個十分封閉的小團體。每個小團體之間給予「本位主義」的影響,很自然地就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權力文化。

  在美國,聯邦、州、縣、市警察之間沒有上下級之分,他們的警徽、警服、警車和標誌也各不相同。聯邦級「警察機構」被稱為執法機構,其執法人員的正式稱謂是聯邦特工。各執法機構沒有統一的中樞指揮機構,相互之間也沒有統屬關係。其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是人員編制最多的聯邦執法機構,在編特工超過27000人。它隸屬於國土安全部,是「911」之後由海關總署、移民規劃局、邊境巡邏隊、動植物衛生檢疫局等單位合併成立的,最主要的任務是對抗恐怖分子越境破壞活動,以及拘留和驅逐非法移民。

  司法部下屬的聯邦調查局(FBI),則是最著名的聯邦執法機構。除了防止美國受到外國情報機構操縱的襲擊之外,FBI還有偵破網絡犯罪、暴力犯罪、有組織犯罪、貪污罪等大案要案的職能,共有12000餘名特工為其工作。與影視作品呈現的有所不同,FBI雖是聯邦級執法機構,辦案時卻並不能指揮地方警察或者治安官。如果需要聯合辦案,FBI和警察部門是合作關係,而不是上下級關係。為了執法行動更為方便,FBI在美國各地設了56個分局,每個分局下面再設辦事處,每個辦事處至少有兩名工作人員。此外,聯邦特勤局、聯邦監獄管理局、聯邦緝毒局、菸酒槍炮及爆裂物品管理局、郵政調查局、魚類與野生動物管理局、國會警察局等65個部門都屬於聯邦級執法機構。因此,聯邦特工聽起來很威風,其實他可能只是調查珍稀野生動物盜獵的魚類與野生動物管理局「特工」。美國州級警察機構權責範圍更為複雜。有些州警(Highway Patrol)僅僅負責在州的公路進行巡邏,以便實施州的交通法規、預防和調查交通事故。也有的州警具有完全的執法職能,包括犯罪的預防和偵察、維護治安、道路巡邏等。全美最大的州警機構——加利福尼亞高速巡邏隊,不僅負責公路沿線安全,還對其境內的海灣大橋、核電站、政府建築、重要基礎設施等潛在的恐怖襲擊目標提供保衛。不過,總體而言,州級警察機構規模並不大,全美州警加在一起也僅有6萬餘人。

  治安官實際是縣級警察機構的雇員。有意思的是,在我國,縣是市下轄的行政區,而在美國卻恰恰相反,市只是在縣境內的大型居民聚居區,市的規模比縣小,美國的縣一般都有多個市和鎮。因此,縣級治安官比城市警察擁有更大的管轄區域。儘管治安官負責的執法範圍比警察要大得多,市的級別也比縣要低,然而城市警察(狹義的警察)卻比縣治安官的工作性質更為複雜。因為城市是美國人口最集中、情況最複雜的地方,兇殺、搶劫等惡性案時有發生。縣的面積雖然更大,卻地廣人稀且治安情況相對簡單,往往一名治安官管轄方圓數十公里的鄉村地區,卻沒少有惡性治安事件發生。因此,市級單位需要僱傭更多的警察。因此,全美城市警察共有46萬餘名,而縣級治安官和副治安官只有17萬餘名。

  縣治安官根據行政級別有權接管城市的警務工作,但是縣治安官經費有限,他們往往不願多管「閒事」。除了聯邦、州、縣、市四級警察機構以外,美國還有一些針對特殊地區具有管轄權的警察,例如校園警察和公園警察等。美國不僅警察制度複雜,而且沒有一個常設機構保持各部門的協同配合。例如,一名歹徒搶劫了一個校園郵局後駕車逃跑並且跨越了州界的話,至少兩個州的州警、兩個縣的縣治安官、郵政調查局、校園警察局、聯邦調查局都對此案擁有調查權。然而,各部門並不會出現相互掣肘的情況,因為聯邦級執法機構擁有覆蓋全美的偵察設備和指紋資料庫等資源。據統計,美國聯邦執法機構中共有近8萬人占全國警察總數的8%,經費開支占全國警務工作的15%左右。因此,跨州的案件往往會直接交給聯邦執法機構來處理,地方警察還是專注於自己轄區內的治安工作。

  彼此之間互不統屬,也互不關聯。

  他們可以統一稱呼為警察,可實際上關係並不大。

  比如一個地區的警察,去到另外一個地區,他是沒有執法權的。你可以通知該地警局,請求協助,但不能直接衝進去,直接抓人!這是冒犯當地執法權的!

  當然很多時候,這種事情是可以商量的,只要兩地區之間的警察沒有太大的矛盾,大家是可以溝通的。但不能鬧大,鬧大了就很麻煩。為了執法權扯皮的事情,在美國警察之間非常常見。

  FBI和地方警局常年就為此爭鬥不休,實際上任何一個警局都討厭別人把手伸到自己的轄區。

  這是非常無禮的行為。

  地區與地區的警局就更是如此了。比如紐約市警察局,對城市之外的地區就沒有執法權,哪怕是那是紐約市的郊區!

  這不像國內,市警察局,對下面縣鄉警隊擁有領導權。

  在這裡可不是這樣,紐約市警察局你甭管規模有多大,也只是地方警局,出了紐約市,你就沒有執法權。

  這種情況下支援,就必須通過當地的執法機構。

  凱他們所在的地區,雖然按照常規劃分,這裡的確算是紐約市的範圍,畢竟這裡離市區並不算遙遠。可偏偏這裡並不是紐約市警察局的轄區範圍,他們也沒有將當地治安服務外包給紐約市警察局(這種外包是可以的,比如當地警力實在缺乏,本地也懶得搞,可以把治安外包給大警局,甚至幾個鎮子共用一個警察局也可以,將治安上交給縣警或者州警也可以,非常的混亂)

  特部看起來很龐大,但卻始終是市警局的下屬機構,就級別來說,其實還比當地治安官還要低一些……當然,這玩意並不是這麼算的,都說了互不統屬,倒也沒有誰比誰大的一說。

  但就法理地位來說,確實是治安官應該與紐約市警察局一把手地位相當……

  這座廢棄工廠的所在地,雖然只是一個鎮子,但還是有治安官的。

  羅夏和夜梟,主要是羅夏,人緣又不好。所以他們兩人的求援上報上去之後……自然是按照規矩辦咯。很多人以為機關里坐辦公室的人,要對付什麼人,會扯什麼陰謀詭計。實際上並不需要。陰謀詭計太低端了,也容易讓自己吃虧。這幫人就是玩規則的,怎麼可能在這方面被你捏住把柄。

  他們很多時候,壓根不需要做什麼,只需要按規矩辦就行了。

  當然,這個按照規矩辦也是有講究的。

  比如領導那麼忙,作為領導的幫手,你上報的時候,會把事情根據輕重緩急來報告,但你也可以不按照這個辦,你可以按照上報的時間來,於是乎,你的述求就被拖在後面,等領導把前面的事情辦完了,論到了你的述求的時候,什麼都晚了。

  別人犯錯了麼,沒有!

  按照規矩來的,你甚至都沒辦法責怪他。你說他故意拖延?

  呵呵,怎麼?就你的事情重要,其他人的事情就不重要。你是要救命的,難道別人就不是人命關天?

  所以說,機關管理人員真要收拾起人來,壓根不需要陰謀詭計,太low了!別人只需要按照規矩辦事,就能把你卡的欲仙欲死!

  凱上輩子即便是在刑警這樣的暴力機關,對待機關做辦公室的人,也得客客氣氣的,別以為你走外勤,就牛逼……好吧,在警局裡,刑警的確算生態位頂端,唯一能夠和刑警相比的就是緝毒警,沒辦法,這類人可是真正真正和亡命徒面對面的,刑警一般來說,很少會玩命。這兩個警種是公安警察中最吃重的警種,無論是前期偵查還是實施抓捕,面臨不可預測因素多,非常考驗智力、體力和精力。尤其發生命案時,按照「命案必破」要求,上上下下盯得緊,為了儘早破案,加班加點、連續作戰不在話下,非常之辛苦。但好的方面就是,刑偵在公安內部地位較高,容易做出成績和受到重用,立功嘉獎、提拔晉升機會多,刑警出身的公安局長、副局長不少,稱得上是有為有位的核心警種。

  但就是這樣,也不敢得罪坐辦公室的,畢竟有的時候,真的會要命的。

  羅夏就是典型反面教材,這傢伙沉默寡言,又嫉惡如仇,說話……他就不叫不會說話,而是專門頂人肺管子!這也就是他從來不在辦公室的原因,特麼的,這孫子就算平常說話,都能把人氣死,特部可不是什麼行政部分,每個人都帶著槍的,真要把人逼急了,給他一槍那不完犢子了麼?

  所以薩吉從來都把他打發到外面跑,辦案之後,連書面文件也不讓他寫……他估計也不會寫那玩意,都是薩吉找人說好話,讓別人幫忙寫。

  這不,這邊求援等到現在才來。

  可薩吉能夠直說麼?

  當然不行。

  別管多大的矛盾,到了外面,都是紐約警察局,還特麼不夠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