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9章 驚喜(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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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克思感覺自己像是做夢一樣,先是莫名其妙和人幹了一仗,差點沒死求,然後莫名其妙就爆種了,接著就不知道了。等到自己再醒來的時候,自己被關在牢里……嗯,警局的拘留室,老實講這種層度的牢房,他閉著眼睛都能逃出去,可惜他脖子上多了東西,導致他並不能使用能力。

  能力抑制項圈。

  神奇先生里德·理查茲的作品,他雖然沒能徹底破解變種人的秘密,但他卻在無意中發明了這種特殊的機械,可以抑制變種人的能力,其原理……好吧,說了也沒什麼會懂。

  另外就是,里德這個傢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個比托尼更加瘋狂的科學家,為了研究這玩意,他居然拿自己和自己的夥伴作實驗,據說實驗的時候,把他們折騰的夠嗆。

  對自己都這麼狠的人真心不多。

  而且這種工具發明出來之後,立刻就造成渲染大波。

  里德這個人算是比較難搞的一類人,他本質上就是個理工男,對很多東西只能說似懂非懂,但脾氣又很軸。比如他看到變種人犯罪,所以想要發明一種可以針對變種人的武器。他認為變種人也應該在社會秩序之內。同時政府對這個想法表示點讚,然後就資助了里德。

  這就是里德比較天真的一面……他很少會考慮資助者背後的想法,反正對他來說,只要肯給錢供他研究,你就是好人……即便是被人坑,下一趴,他依然如故。記吃不記打了屬於是。

  於是有了這東西。

  可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人樂於被監管和針對,至少美國人不喜歡。

  美國文化就是這樣,體制上,主要是聯邦主義(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分權)及權力分立(立法、行政、司法分離,相互制衡)。這種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限制政府權力,保護個人,遇到戰爭和自然災害還好,但遇到防疫這種公共衛生問題,這樣的制度就很難做出快速反應了。美國的體制極為複雜,非但習慣大一統、中央集權的中國人搞不明白,連美國人自己大多也搞不明白。

  文化上,主要是美國人的簡單/樸素的個人主義,崇尚小政府,不希望國家/政府干預個人事務,把個人權利和自由放在第一位。

  嗯……至少他們是這麼宣傳的。這種說法其實並不新鮮,過去幾十年來美國對外宣傳的形象就是如此,他們喜歡說三權分立,強調中央和地方州是平等關係。然後聯邦政府的權力會被壓縮精簡,並將權力下放給民間組織和非盈利機構,而它自己只需要做好基本的公共事務和應急危機管理就可以了,不承擔無限責任,也不會包辦一切。公民可以隨便罵總統和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槍枝保護自己的人身和住宅安全,寧願相信個人民兵也不相信政府,誓要將政府權力關進牢籠里。他們還說,美國政府部門是清水衙門,藏富於民,沒有財富支配權,各項花費的預算必須先經過議會審核,是不能隨便亂花的,因此每一筆預算都透明乾淨,經得起第三方獨立機構的審查,不會發生賄賂腐敗事件。

  這種屬於民主自由的全球宣傳極為有效,從「華盛頓共識」誕生至今,已經持續影響了三十多年,而它背後傳達的核心是:歐美發達國家能成功,是因為擁抱私有制,是因為政府的不干預管控。

  如果放在五六年前,我相信絕大部分人都願意相信這種解釋,畢竟中美兩國的實力差距擺在那裡,事實勝於雄辯,哪怕到了當下也依然有許多人相信這一點,只是不能深究「事實」的真相,大家稍微一思考就很容易露餡了。比如在知乎有這樣一條提問:美國政府那么小,那麼廉潔,美國人的稅收又那麼高,為什麼還有財政赤字?

  因為美國政府的體量從來都不小,也不廉潔,之所以稅收高,財政赤字也高,是因為預算都被合理合法地揮霍掉了……

  為什麼每個美國人都討厭被管理?

  答:既得利益者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損,被管制了他們還怎麼攫取利益?更多的大眾……他們其實已經被管制了,只不過不知道而已。他們天真的以為自己是自由的……其實並不是。

  不過放回到剛剛的話題。

  變種人本來就一直被壓迫,現在又搞出了這樣的專門用來對付他們的武器,他們立刻就爆炸了,覺得這是政府想要迫害他們的前奏!

  於是紛紛抗議……當然變種人數量少,且沒有一個組織來代表他們的利益,自然不可能用什麼柔和的手段來抗議,至少遊街抗議或者集會是不大可能的。

  所以手段難免有點過激。

  特別是里德和他的夥伴,受到了不少攻擊。

  其實這件事很好解決,神奇四俠就是變種人啊!

  可惜,里德不怎麼幹,他頭鐵的和那群人辯論了起來,他覺得變種人里有好人,也有壞人,不能一概而論,很有道理的說法……可關乎到自身利益的情況下,誰特麼會和你講理。

  結果事情就越鬧越大……神奇四俠的大廈都遭到了攻擊。

  最後還是政府親自下場和變種人們談判,規定政府不會大規模使用這樣的武器……對,這玩意被定義為了武器……變種人才消停。

  但實際上……變種人還是太單純,政府說不用就不用?

  特麼的,憲法還特麼規定美國政府沒資格監聽公民呢!美國政府少幹了?國際法還特麼規定,不允許監聽別國領導呢!美國少幹了?特麼的這群混球連盟國都一起監聽!

  沒辦法,變種人散沙一盤,他們可以因為激奮而聯合,但只要得到稍好一點的結果,立馬化作鳥獸散!

  沒人能夠真正的領導他們。

  這不,特部這邊就用來鎖住馬克思了。

  馬克思看到這玩意的第一反應,就是恐懼……他真的害怕。倒不是怕死,那玩意有啥可怕的,眼睛一閉啥都不知道了,或許他還可以和自己的母親、老婆孩子相遇。畢竟這個世界已經證明了是有神的,既然有神,自然有天堂!

  唯一可慮的是,他能不能上天堂。

  他估計夠嗆。

  但地獄和這個世界相比,應該也不可能差到哪去。

  馬克思感受了下身體,發現自己的異能雖然被限制,但這東西的抑制力貌似不太夠,他可以使用異能,只不過比較困難,而且曾經活躍的磁力,在他的感知中變得非常微弱。

  他決定……跑!

  就算死,也要跑!

  然後神奇的轉折來了。

  一男一女在警察的陪同下找了過來。

  接著馬克思就懵逼了。

  什麼?

  我的一雙兒女還活著?

  眼前就是?!!

  馬克思第一反應就是覺得自己被欺騙,可很快他反應過來。特麼的,自己有一對雙胞胎女兒的事情,整個世界都估計只有自己知道,當年知道的人早就死的死,逃的逃了,上哪泄露去?

  第二個反應……我找到了我的兒女了?

  雙方會面其實挺尷尬的。

  旺達和皮特羅有千言萬語想要說,可不知道從哪說起。

  馬克思也有無數的話想說,可也不知道從何處說起。

  三個人大眼瞪小眼,然後會面時間到了。

  這個時候旺達才反應過來,最重要的事情還沒說呢。

  她告訴馬克思,安心呆在這裡,他們已經找人,可以讓他從牢里出來,千萬別做傻事,一旦他逃跑,那他就死定了!

  凱可以幫忙,但絕對不會允許馬克思辜負他的好意。

  畢竟把馬克思撈出來,凱是要付出人情的,一旦馬克思辜負了他,那就意味著凱不僅白白付出了人情,他也必須把造成的後果也承擔下來,到時候馬克思不被撕成碎末,就算是凱那天沒吃飽!

  這一點艾瑪特別對旺達和皮特羅強調過,她怕這兩個傻子會忍不住跑去劫獄之類的。

  不是艾瑪看不起他們,實在是就他們那腦子……他父母被炸死,他們恨托尼·斯塔克這麼多年,這種操作足以反應他們的腦子到底是個什麼水平了。

  所以艾瑪就把結果特地說的嚴重了一點。

  不過艾瑪還是小看了這件事的嚴肅性,一旦真的發生馬克思逃走的事情,凱絕對會把他撕成碎末!

  就像上面說的,凱為了自己的閨女,動用多少政治資源才讓這件事能夠按照最好的方向發展,馬克思給他來一下,不僅資源白搭還特麼要繼續給馬克思擦屁股……那是凱絕對不能接受的。

  馬克思死定了!

  畢竟他和馬克思都特麼不認識,這麼做完全是為了艾瑪。

  等旺達和皮特羅離開之後,馬克思腦子很亂。

  既欣喜若狂,又憂心忡忡。

  他這輩子最大的兩個夙願,一個就是宰了塞巴斯蒂安·肖,為自己的母親報仇。第二個就是找回自己的一對兒女。

  結果兩個夙願都莫名其妙的完成了,還和他本人沒有一丁點關係。

  塞巴斯蒂安被美國政府給宰了,兒女是他們自己找到自己這個不負責的老爹……

  欣喜若狂自然好解釋。

  憂心忡忡,則是他想要和兩個孩子相處,想要彌補這一切。可問題是他還真沒想過怎麼和兩個孩子相處。

  畢竟這些年他雖然沒有停止尋找,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其實並不是真正為了找到孩子,而是他不知道沒有目標的他,該幹什麼。而在他內心深處,早就認為兩個孩子死了。

  他之所以還在找,更像是一種懲罰或者紀念。

  如果他不找,那兩個孩子可能就徹底的消失了,他找,至少說明,這兩個孩子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丁點存在痕跡。

  這個世界上還有人在想著他們。

  他其實只是麻木的機械重複那些程序而已,僅此而已。

  所以他壓根沒想過,孩子找回來了之後該怎麼辦!

  他需要考慮一下。

  至於逃跑什麼的……現在就算趕他走,他也不會走。

  於是馬克思就一直蹲在監獄裡沉思。

  「所以……我們到底來幹嘛?」

  X小隊成員和摩根都久違的脫下了戰鬥服,輕裝便衣的走在紐約大街上。

  「人不能總是緊繃繃的,摩根。我們多久沒有休息了?」黑老頭老喬捧著一杯咖啡走在街上。

  摩根斜視喬……這老頭一直都說什麼,他已經休息夠了,死了就可以永遠休息了。現在居然說出這種話……什麼都讓他說了,摩根能怎麼辦?

  不過看了看到處東張西望的隊員們,摩根也就沒再說話了。

  說起來真的很悲催。

  他們這幫孩子,沒一個是大城市出來的孩子。

  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來紐約。

  特別是小淘氣,她可是標準的小鎮少女,在能力爆發自己離家出走之前,壓根沒有見識過紐約……電視上倒是老是看到。

  當然所有人之中,最顯眼的還是野獸。

  野獸其實挺自卑的,畢竟他那副尊榮……他自己都覺得嚇人。

  他本人其實挺不想出來的,可集體活動,他一個人搞特殊就太不上道了,他老好人的個性也沒辦法拒絕。於是硬著頭皮出來了。

  結果發現……紐約人壓根are他!

  紐約人早就鍛鍊出來了,在街面上看到這些奇行種,只要他們不搞破壞,你客氣點就完事了。別犯賤!

  畢竟這些年的遭遇,已經給了每一個紐約人深刻的教訓,那些奇行種就特麼沒一個好惹的。誰也不是吃飽了撐的,非要拿自己的小命找刺激。別人逛街就讓他逛唄,大街又不是伱家的,你操什麼心?

  這讓野獸感受到了極大的輕鬆感。

  「怎麼樣,書呆子。紐約很特殊對吧!」老喬為老不尊的拍了拍野獸的肩膀……老實說這個動作真的有點困難,野獸太壯了,兩米多的身高,看起來和奧尼爾差不多,一個老頭拍他的肩膀都得墊腳。

  書呆子,是老喬給菲利普·麥考伊的暱稱,麥考伊本人倒很喜歡這個稱呼,畢竟他本人的確是個書呆子,在能力覺醒前,他就是MIT(麻省理工大學)的學生,他就是典型的書呆子,黑框眼鏡加格子衫、牛仔褲、運動鞋,一直都是他的標配。

  他本人對此也沒興趣,如果可以,他情願做書呆子也不情願當野獸。

  「沒錯,漢克,你就多出來看看!」小淘氣大方的說道。

  漢克是其他人對野獸的暱稱。

  「不不不……不行。不是每個地方都是紐約。」

  紐約的確讓野獸很舒服,但並不是每一座城市都能像紐約這樣開放包容的,在其他地方,他依然是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