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斗計
小心的跟在老沃什的身後約兩米,簡恆慢慢的向著前方移動,準備在老沃什失手的時候,或者出錯誤的時候補槍。雖然以老沃什的槍法,這個可能性很小,但是簡恆還是做好準備, 為的就了那個萬一。
一前一後的兩個人離著巨大的棕熊越來越近,腳步自然而然的也就越來越慢,越來越輕,當棕熊進入的步槍的有效射程的時候,老沃什站住了身體,一手托著槍一隻手扣上了板機。
現在正處與下風口,四周嘩嘩的急速的溪流聲蓋住了兩人的動靜,原本熊的聽力就不怎麼樣, 現在幾乎就約等於是聾子了。
只見兩人靠近的都可以看到, 月光在棕熊身上投下的影子,這貨還站在石頭上似乎正望著溪水,看樣子正準備捕魚。
這隻大棕熊並不知道,自己已經成了人類的目標。
它也不知道,自己這完全是屬於天降熊禍,某人說了自己老子需要一個熊皮護膝,一個感恩的老牛仔便準備用自己的皮表示一下心意。
它怎會想到,因為一個護膝自己這邊湊巧就要丟了小命呢。
哞!
或許是天意如此,並不想這頭棕熊今晚失去小命變成一雙護膝,就在這個時候,樹林裡的牛群中傳來了一聲哞的叫聲。
突然間這一聲哞聲打破了夜空的寧靜!
正是這一聲叫聲,一下子讓棕熊警覺了起來,能在森林中活成這麼大個的棕熊,不可能只憑運氣才長這麼大個的。
當它聽到附近不遠有一聲牛叫聲的時候,立刻判斷出這附近有人,而且這麼多年在這一片求生存,棕熊自然也明白現在是什麼時候, 有牛群在附近也就意味著有荷槍實彈的牛仔在守護著牛群。
於是就是這麼一瞬間,棕熊側了一下腦袋,本能的準備躲這時候的人類遠一點兒。
也就是在這同時!
砰!
老沃什扣動了板機,子彈噴著熊脖子便飛了過去。
子彈就這麼因為熊頭一擺,在熊的下巴上帶出了一道涼意,打開了旁邊的樹上。
因上子彈頭被老沃什用刀子刻出了十字線,這樣就成了簡易的達姆彈,所以這一槍打中了樹杆,一瞬間樹杆突然間像是天女散花一般,崩出了無數的木屑。
棕熊直接轉頭就跑,一刻也沒有停留,而且聰明如它直接往樹林裡鑽,根本不是沿著溪邊空曠的地兒跑。
看樣子也不是第一次躲子彈了。
等著老沃什舉槍再一次瞄準的時候,碩大的棕熊屁屁已經消失在了樹林之後。
放下了槍,老沃什嘆了一口氣:「唉!可惜了!」
「有什麼可惜的,跑了它一個我就不信遇不到熊了」簡恆對於失了一頭熊也沒什麼惋惜的,反正這邊棕熊、黑熊都不少,時不時的還能見到美洲獅什麼的,想要什麼皮,自己偷偷的去獵好了,跑了一個兩個的又算的了什麼。
就不信了,這些野生動物能集體轉移囉!
老沃什也就這麼一說,熊跑了就跑了唄,就像是簡恆想的一樣,這裡的熊多的是,不差這一頭兩頭的。
於是老頭收了槍和簡恆回到了營地各人幹個人的活,干好了之後,大家圍坐在篝火堆一旁,開始等著吃飯。
整天眾人也就這麼一點兒閒暇時光,多米尼克在吃飯前又一次自己彈唱了小支英文小曲,然後把吉他傳到老沃什面前的時候,老沃什這邊是死活不肯再唱了。
「讓吉恩唱一首吧,從來還沒有聽到他唱歌呢」科爾特給老子解了圍,點了簡恆的名。
簡恆一聽連忙擺手說道:「我?還是算了吧,我這個五音不全的人,這輩子是和音樂是不可能有什麼交集了」。
說到了這兒,簡恆轉頭看了一下吉姆還有賀業:「你們倆個誰會的,來一首?」
作為一個老美,吉姆就算是唱的不好,也是會玩吉他的,至於組樂隊,那更是太平常不過了,因此吉姆的吉他還是玩的相當不錯的,於是從多米尼克的手中接過了吉他,自談自唱了一首曲調比較舒緩的歌小情歌,聽起來感覺還不錯,比多米尼克還要唱的好一些。
吉姆唱完了,賀業這邊伸手接過了吉他:「我給大家唱一首中國歌吧,名字叫《洪湖水浪打浪》」。
一聽說中國歌,在場的所有人都提起了興趣,他們聽英文歌都聽的有點兒爛了,就想著換換口味呢,現在有人要唱中國歌,自然讓他們覺得有意思啦。
咚!
賀業這邊輕輕的撥了一下弦,找到了一點兒感覺,剛準備張口。
嗷!嗷!
汪!汪!汪!
不遠的地方傳來了一聲暴怒的熊吼,然後整個營地所有的牧牛犬都叫了起來,不光是牧牛犬,連所有的馬匹都有點兒焦躁不安起來了,顯然有野獸接近了牛群。
這下篝火旁的人哪裡還有什麼興趣聽歌啊,所有的牛仔都呼隆一聲以最快的速度翻身起來了,然後各自抄起了槍向著熊吼聲的方向奔了過去,一邊奔一邊開始給子彈上膛。
幾人站到了牛群的旁邊,手中握著槍分散了開來,以相互為依託站了好一會兒也沒有見到熊影子。
牧牛犬們叫了一會兒也相繼安靜了下來。
「走吧,熊沒有過來!」老沃什臉上並沒有表現出很開心的表情來,因為作為一名老牛仔,他明白,剛才自己沒有打中的熊記仇了。
雖然這個事情的機率很小,但是它卻實打實的發生了,今天大家遇到了一隻有智商並且知道復仇的熊。
眾人回到了篝火旁,這邊才剛剛坐下來,那邊熊聲立刻又傳過來了。於是營地又是一陣騷亂,牛哞馬嘶的好不熱鬧。
這一次老沃什對著做飯的雷明頓說道:「你做飯,我們四人分成兩組去看看,科爾特,你和多米尼克那個方向,帶條狗,吉恩,你和我這個方向……」。
老沃什的任務剛分配完了,四人便分成了兩開,各自抄著自己的傢伙,向著預定的方向奔了過去。
這一次自然又撲了一個空,那頭棕熊只是飛快的接近了牛群,然後在它自認為安全的距離上便自己轉頭離開了,它這麼做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鬧的大家不安生。
當然,如果它感覺人類對它的動作有懈怠的話,它也不介意衝進牛群之中,咬死幾口公牛,或者還能拖出一頭肥美的小牛來打個牙祭什麼的。
這可能是熊自己的打算,但是老沃什作為一個活了幾十年的老牛仔,對於熊挑戰人這樣的場面沒有經歷過,但是也聽別人說過,他自己也並不缺乏智慧對付這樣的熊。
熊的長處是嗅覺十分靈敏,但是聽覺和視覺要差的很多,所以說才容照被下風頭的人接近,因為風向會把人的氣息給帶走,只要氣味不飄到熊這邊,熊幾乎就等於是瞎子了。
來來回回幾次之後,老沃什便把自己的馬的汗墊掛到了牛群的下風頭,並且也讓簡恆幾人照辦。把原來呆在火堆旁的牧牛犬趕到了牛群間,這樣的話大家便都回到了篝火堆旁,安生的吃了一頓飯,不管是熊如何叫如何吼,大家就是安生的吃飯。
不得不承認,歲月活即便是活到了一頭熊的身上,那這頭熊也會有點兒異於常熊。
來來回回幾次之後,這頭熊就有點兒懷疑自己的嗅覺了,因為只要它靠近,立馬能發覺空氣中濃烈的,馬與人的混使氣息,使的它不敢向前。
但是幾次之後,每一次剛一接近就能如此近的嗅到這種氣味,比自己都要早,這讓它判定可能人類並沒有移動,這個結果讓它覺得有點兒奇怪。
野生動物,既使是最大的捕食動物的熊、虎和獅,最大的特點也不是勇猛,而是小心!因為它們明白,它們如果想活著,就沒有權力拿自己的命去冒不必要的險,更不會在有退路的情況下作困獸之鬥。
所有的野外動物心中都明白一個道理,一個好的身體,儘可能完整的身體,才是他們活下去的最好保障。
所以很快這頭大熊開始猶豫了,但是因為它心中又有點兒不甘心,所以它不住的繞著營地,在自己心理安全線外,不住的嘶吼著,咆哮著,發泄著自己的憤懣與不滿。
這個時候,老沃什已經慢慢悠悠的吃完了飯。
「聽著熊吼吃完一頓飯,也算是別有韻味了,好特別的體驗!」賀業衝著簡恆低聲來了一句。
簡恆笑了笑,也壓低了聲音說道:「這熊現在有點兒急壞了」
就簡恆從聽覺上來判斷,這隻熊現在正繞著下風頭一個扇形的區域內打著轉兒呢,想衝過來但是又不敢,要離開吧又有點兒不甘心。
「我去一下!」老沃什一邊吃飯一邊豎著耳朵聽,憑他的經驗自然也能聽的出簡恆聽出來的東西,只不過簡恆真的是憑聽力,而老沃什則是靠的經驗加上自己的判斷。
「我也跟你一起去」簡恆怕老頭有什麼閃失,因為這東西必經是自己先提起來了,怕老頭有個閃失。
老沃什擺了一下手:「人多反而不好,我準備繞到下風口去」
說完老沃什拿上了槍,並且帶上了他自己最喜愛的獵犬,騎上了馬背,然後就這麼沿著進來了道飛奔去了趕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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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