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紫絲帶媽媽

  蕭讓回到律所,立刻讓孫晴來自己辦公室。

  孫晴敲門進來:「老大,有事找我?」

  見蕭讓整理著桌上堆積成山的案卷,問:「寧稚這些天怎麼了?三天兩頭不見人。」

  「我讓她出去幫我辦點事。」蕭讓頭沒抬,「你之前的當事人里,是不是有紫絲帶媽媽?」

  孫晴點點頭:「是有幾個,怎麼了?」

  「她們後來都成功找回孩子了麼?」

  「沒有。她們有一個群,裡頭有兩百多位成員,成功把孩子帶回身邊的,只有一個人。」

  蕭讓手一頓:「百分之零點五的機率。」

  「實際上不足零點五。」

  蕭讓搖了搖頭。

  孫晴說:「紫絲帶媽媽,大部分是無權無勢的苦命女人。我所知道的,條件最好的一個媽媽,是混電影圈的,參與過歐美大片的那種程度。就她,都要不回孩子。」

  蕭讓放下手中的事情,招呼她到沙發區入座。

  「條件這麼好,還是要不回孩子。」

  孫晴嘆氣:「條件確實好,所以她現在一年能見兩次孩子。擱別的條件不好的媽媽,那是連孩子的面都見不到。」

  蕭讓燙洗茶具,準備泡茶:「說說這個案子。」

  「她是因為前夫家暴起訴離婚的,打官司期間,男方把16個月大的兒子強行帶回河北老家。官司拖了1年半左右才出判決,孩子被判給了男方。」

  蕭讓接下去說:「孩子被帶走的時候,16個月,官司歷經一年半,等判決出來,孩子已經超過兩歲,在男方那兒住了一年半,法官認為孩子習慣了男方那邊的環境,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則出發,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男方,而女方只獲得了探視權。」

  孫晴點頭:「是的。但男方從來都不配合女方執行探視權。現在孩子已經快十歲,見過媽媽的總時長不超過25小時。」

  蕭讓問:「每次都要走強制執行才見得到?」

  「是的。男方不讓她見孩子,她只能通過強制執行。申請遞到法官手裡,再去執行,正常需要半年時間,所以她每年最多只能探視兩次。這些年,她一共經歷7場訴訟,6次強制執行。都是我為她代理。」

  蕭讓夾一杯茶,送到孫晴手邊:「有足夠的財力,才能這麼走。沒錢的媽媽,請不起律師,連強制執行探視權都做不到。」

  「您怎麼突然好奇這個群體?您有當事人也是紫絲帶媽媽?」

  「羅薇薇的丈夫把孩子藏起來了。我懷疑他也是同樣的操作。」

  孫晴搖了搖頭:「那就麻煩咯。」

  她喝一口茶,笑問:「您怎麼會接這種案子?您以前不接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小案子的。」

  蕭讓吹著茶杯里的熱氣:「羅薇薇是寧稚的閨蜜。」

  孫晴拿著茶杯的手一頓。

  忽然想起那天,蕭讓和寧稚在辦公室里,他嘴巴沾的口紅,和寧稚常用的唇膏一個色號。

  孫晴駭然,卻也不敢問蕭讓。

  另一邊,在家裡的寧稚,用手機查閱「紫絲帶媽媽」,越看越難過。

  「每當佳佳回憶起被父親藏匿在大山裡的經歷時,都有一種深深的恐懼和孤獨感向她襲來。

  自四歲起,當同齡的小孩子度過快樂的童年時,佳佳卻被頻繁地寄養在陌生人家裡。起因在於父母感情破裂,為了不讓前妻搶奪孩子,父親把她藏在不同的親戚朋友家裡。

  小學的暑假,因為寄宿家庭沒有多餘床鋪,她甚至只能住在山上用茅草搭起的棚子裡。

  睡不著覺的漫漫長夜,她會害怕晚上有野獸突然沖向自己——附近幾塊種著農作物的田地會引來野豬。這時,只有對母親的思念,才能讓內心的恐懼消散一些……」

  這是一位被父親藏匿起來的女孩的經歷。

  她的父親告訴她:「你媽媽跟野男人跑了,她找你,是為了把你賣給農村的光棍收彩禮錢。」

  直到十八歲,佳佳見到姥姥,才知道媽媽一直在尋找自己,可媽媽已經在她十二歲那年因病去世了。

  她自四歲之後,再也沒見過媽媽。

  而她的媽媽,終其一生都在尋找她,直至病逝。

  沒有人知道,這位媽媽是帶著怎樣的絕望離開人世……

  天色不知不覺暗下來,寧稚沉浸在無助里,恍若未覺,直到蕭讓過來,才發現自己連晚飯都忘了做。

  「我忘記做飯了,要不我叫外賣吧?」

  蕭讓換拖鞋進門,看到她紅腫的雙眼,將她攬進懷裡:「怎麼了這是?」

  寧稚吸著鼻子說:「看紫絲帶媽媽的故事,太難過了。」

  蕭讓吻了吻她眉心,說:「知道有這麼一個群體就好了,不用去了解背後的故事。」

  寧稚哽咽道:「我好怕薇薇也變成那樣。」

  蕭讓摟緊她:「不會的。別瞎想。你去洗澡,我來做晚飯。」

  寧稚抬起頭,回吻他一下,回房間洗澡。

  蕭讓打開冰箱,把食材拿出來,做了簡單的三菜一湯。

  吃飯的時候,寧稚突然想起曾經在網上看到的一句話。

  「我讀得了聖賢書,卻管不了窗外事。心生憐憫是我,袖手旁觀也是我。我共情,卻又無能為力。這情緒像尖刀一樣刺痛我,犯罪的人不是我,受罰的卻是我。」

  蕭讓夾一塊羊肉給她,溫聲說:「既然選擇了這份職業,就學著克制情感。你產生的同情心越多,你受到的干擾就越多。理性看待這個社會運轉的規律。」

  寧稚嘆氣:「我儘量吧。」

  ……

  七天過去了,劉鵬還是不出現,更不交出孩子。

  羅薇薇再次報警,警方只能儘量幫她溝通,劉鵬又說孩子一個月後回來。

  蕭讓建議羅薇薇立刻起訴。

  羅薇薇同意。

  寧稚一邊幫她處理案子,一邊為她奔走工作的事情。

  如果羅薇薇有穩定的工作,對爭奪撫養權會更有利。

  寧稚來到人力總監辦公室,敲了敲門。

  總監邀請她進去。

  她人長得甜,見誰都笑眯眯的,在金誠人緣不錯,人力總監也很喜歡她。

  「小寧稚有什麼事兒啊?」

  寧稚笑:「我來打聽個事兒,咱們所里還缺財務嗎?」

  總監笑問:「怎麼?你有人要介紹進來?」

  寧稚嘿嘿笑了兩聲,遞上羅薇薇的簡歷:「是我老家的姐妹,學財務管理的,想來咱們所里工作。」

  總監接過,翻開第一頁。

  第一眼看年齡,合格。

  第二眼看學歷,蹙了蹙眉:「專科畢業?」

  寧稚訕笑道:「嗯。她學歷是差了點,不過相應的,她要求也降低了,所有福利,她都可以不要,就是給她一個班上,給她一份工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