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慶功宴3

  宴會大廳中間的席位上。

  作為新一城的大老闆,雷覺坤自然是要坐在主位上的。

  他的左手邊,坐著的是新一城的總經理--麥加,順著麥加排下去,則是其他如石天、黃擺寧等新一城高層。

  他的右手邊,則是如李茂文等的金公主院線的高層。

  至於《英雄本色》劇組的幾位主、配角和導演,則只能是坐在離雷覺坤最遠的地方了。

  今天這個場合,不僅來了很多影視圈的人,也有很多商界的名流被雷覺坤請了過來,所以他很忙。

  除了慶功宴開始的時候,他以老闆,也就是主人的身份,上去說了一番話之外,接下來的時間裡,雷覺坤基本上就沒怎麼在主桌上呆著。

  他都是忙著在各桌上應酬那些來自商界的朋友。

  雷覺坤既然不在,剩下的人也沒有敢充老大,顯擺自己。雖然大家也還是吃吃喝喝,說說笑笑的,但主桌上的氛圍還是顯得有些冷清。

  麥加眼睛盯著旁邊洪新寶那桌,摸了一下自己的大光頭,「他奶奶個熊,三毛他們在嘀嘀咕咕什麼呢?」

  「感覺三毛最近好像有事情。」旁邊的石天猶豫著說道。

  「有事?」麥加不屑地說道:「能有什麼事情?不就是想著再拍個大賣的片子,把今天《英雄本色》的場子再找回去嘍!」

  「不太像啊!」坐在石天旁邊的黃擺寧緩緩地搖了搖頭,「以三毛的性格,他如果真的是在攢新片子的話,那他早就過來和我們拼酒了。」說著,他又朝洪新寶那一桌努了努嘴,「可你看看那一桌,自從今天坐下來後,就沒怎麼動過屁股。」

  「對啊!」麥加又摸一下光頭,「以前這種時候,這死胖子早就過來拼酒了,今天這是怎麼了。」

  「既然想知道,那就過去問問嘍!」石天一邊晃著手中的酒杯,一邊笑呵呵地說道。

  「問問?」麥加一臉的驚詫,「問誰?問三毛?他會說?」

  一口乾掉杯中的酒,石天笑道:「那邊不是有個二五仔嘛!問問他嘍!」

  「對哦!」麥加獰笑了幾聲,「就問這個二五仔。」

  仿佛是為了回應他一般,麥加的話音剛落,就見那一桌的洪新寶、元標、武馬三人站了起來,向著洗手間的方向走去。

  看到這種情況,麥加三人立刻對視了一眼,趕忙站起來朝著洪新寶那一桌走去。而新一城剩下的三怪也是互相對視了一眼,卻只是相互碰了一杯,喝了一口酒,然後就沒有動地方。

  這種情況也充分反映了新一城現階段的情況,那就是貌合神離。

  雖然對外是號稱新一城七怪,給外界一種七人一體的感覺,其實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

  首先,各人所占的股份就不一樣。

  當時公司成立的時候,由於沒有資金,就把雷覺坤拉了進來。

  雷覺坤倒也豪爽,大筆一揮就扔出來一千萬,然後告訴這七個人,公司的日常運營我不管,隨你們折騰。但我要占51%的股份,剩下的你們分。

  對當時的七人來說,這自然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了,於是就屁顛屁顛地答應了。

  可對於怎麼分那剩下來的49%,這幾個人卻又各自動起了腦筋。

  麥加的腦子最活,也不知道他從哪弄來了一套二手的攝影器材。然後忽悠這幫人說,這是他專門去美國好萊塢托關係弄來的,是好萊塢現在最當用的器材。這套器材他打算作價300萬投到公司里去,所以他要占公司的30%的股份。

  其他人一聽,直接炸了!

  老大,你也真敢開牙啊?

  總共就他麼49%的股份,你一個人就要占30%,然後讓我們六個人分剩下的19%,你他麼怎麼不上天呢!

  經過一番糾葛之後,總算是讓麥加把股份降到了25%,其餘的六個人分剩下的24%。

  分剩下24%的時候,這幫人商量了一下,覺得咱也別動心眼了,還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來吧!

  啥是公平公正的原則?

  錢嘍!

  把24%的股份作價240萬,拿多少錢?占多少股份?

  最後的結果就是,石天把房子賣了,湊了90萬,占9%。

  黃擺寧也賣了房子,不過他的房子便宜點,只賣了60萬,於是他占6%。

  剩下9%的股份,其餘的三個人每個人湊了30萬,各占3%。

  至於曾小偉,這傢伙是屬於過路財神的那種人,從來就不知道存錢。

  平時手裡有錢的時候,他一般也都是吃喝玩樂,不把錢花乾淨不算完。

  結果就是,當知道需要湊錢買股份的時候,曾小偉直接就懵逼了。

  他當時渾身上下,掏吧掏吧,就能湊個一千來塊。

  已經把股份瓜分乾淨的六個人,看到曾小偉拿不出錢來窘迫樣子,正好是就坡下驢。

  這幫人很是四海地拍著胸脯說道:「矮子,拿不出錢來沒有關係的了。什麼股份不股份的,公司要是賺了錢,還能少得了你那份?」

  說實話,曾小偉當時聽到這話的時候,心裡是感動壞了。

  這都是我兄弟啊!

  .......

  於是,新一城的股權構成也就這麼確定了下來。

  剛開始的時候,公司規模還小,總共也沒有幾個人,也就真的是無所謂股份不股份的了。那個時候賺到了錢,把雷覺坤的那一份分出去後,剩下的錢真的是七個人平均分配的。

  甚至有幾次,由於曾小偉出的力比較多,儘管他沒有股份,反而分了最多的錢。

  可是後來,隨著新一城越做越大,再分錢的時候可就不這麼來了,而是完全按照所占的股份來分。

  這也好理解!

  錢少的時候,平均分也好,按股份分也罷,其實是差不了多少的,大家自然也就不怎麼在意了。

  可是,後來錢越賺越多,再平均分的話,占股份多的人貌似損失比較大的說。

  憑什麼啊?

  老子賣房賣地湊錢買的股份,和你少拿錢,甚至不拿錢的人分一樣的錢?

  那能行嗎?

  於是,在一次會議中,在曾小偉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其他的六個人已經是全票通過,以後再分紅就按照股份分,然後麥加就宣布:散會。

  不僅是分紅的問題,隨著公司的壯大,新一城內部的管理結構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

  公司剛成立的時候,有什麼事情,做什麼決定,基本上都是七個人一起商量著來。那個時候,曾小偉也算是決策層中的一員了。

  可是,到後來的時候,公司的大小事情卻基本上就由麥加、石天、黃擺寧三個人決定了,甚至都對外喊出了『新一城三巨頭』的稱號。

  當然,有時候這三人也會徵求一下另外三個人的意見,畢竟人家就算股份占得少,可也是股東啊!不能做得太過分了不是。

  至於曾小偉,這個時候已經完全沒有了話語權,徹底地淪為了打工仔!

  這也是剛才,麥加三人站起來朝洪新寶那桌走去,而剩下的三人卻安坐不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