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漫漫,人生的路是一個生不如死的路,有的人一出生就有個富裕的家,而有的一,人出生就被人各種的找茬,同樣一個女人!
女人長到20多歲的時候,一天小麗的奶奶說,麗啊你今年多大了,小麗說23歲,奶奶說該找婆嫁了!
小麗的家裡也不富裕,小麗心想找個富二代,人家也看不上自己,找個窮的吧,自己花錢,男朋友也不能讓!
還不如自己過的自由自在,說真的女人最好是晚婚,晚婚的人可能少很多的煩惱,沒有婆媳煩惱,也沒有和男朋友吵架的煩惱,一個要強的女人點會把自己氣個半死!
而別人還不清,女人什麼時候都不到指望誰,因為你指望的人,不一定能幫到你,小麗的男朋友小俊,是和小麗一個廠子上班的!
一天小俊看到了,漂亮的小麗,就對小麗說,小如果以後嫁給我,你就不用上班了,可現實就是就他的那點工資連自己上都養不了!
更別說小麗了,可是小麗昵被他說的話,感動了,小俊呢,在婚前,又是買花,又是請小麗吃飯的。
一天小俊說前面新開了,一家飯館,我們要不要去吃點什麼,小麗說好啊,小麗和小俊非常談得來!
在同年的年底,在父母的安排下,兩人很快結了婚,剛開始的時候,小俊也給小麗幾百塊的生活費!
小俊把剩下的錢,給了他的父母,只因為他們家的孩子比較多,所以呢,小麗也非常生氣!
後來小麗懷孕了,小俊更是一毛也不想出了,說什麼,她們吃的飯都是父母給的,所以得把錢給他父母!
可小俊不知道的是,她的婆婆根本沒把她當兒媳婦看,就連吃個雞蛋,也不讓她兒媳婦吃!
口水不留外人甜嗎,小麗在她們家吃了不少苦頭,又過了一年,她們的大女兒出生了!
她婆婆太喜歡,女孩,過5年後,她們的二女兒出生了,她婆婆更是連看都沒看不過孩子,一眼!
後果小麗實在受不了,她們一家子,於是呢,她和小俊就出去租房子住了!
說真的,當人要選擇結婚的時候,必須得有一套像相的房子,不然以後一定會吃不少苦的!
結婚後又要洗衣,又要做飯,又要看孩子,一個女人累死也干不完的家務,生不完的氣,女人必須得學會,好好愛自己!
因為一但要選擇離婚,你將帶不走她們家的任何東西,只有自己的身體是,其她都是身外之物,沒必要計較!
計較多了,傷人害自已,她們愛咱咋地去吧!所以女人必須好好保護好自己,才是正經事!
人之初性本善,日子久了,不用說也會看清,誰對自己好,誰對自已不好,一些女人為了孩子!
才選擇不離婚,其實離婚也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對雙方都好,就是對孩子可能會不太好。
在單親家裡成長的孩子,往往會不幸福,性格也不太好。所以說,人不離婚就不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