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張角,左慈,于吉
春雨過後的山間,樹葉依舊流著殘留的雨滴,綠意盎然,清新怡人。
微風拂過,似乎還在沉醉著雨水帶來的清香氣息。
左慈在山坡的最高點,用他瞎掉的眼睛俯瞰遠處的風景,還有風景里的來者。
眾所周知,瞎子都是千里眼,這很合理。
「元放,你大限將至,怎麼還是這般悠閒?還是說你的七玄之道越發精進,對玉璽勢在必得了?」
不過轉瞬之間,那風景之中的來者已經行至左慈的身邊,那是一個同樣發須皆白的老頭。
不過不同於身材高挑且發須依然茂密的左慈,這個新的新的老頭不僅身材矮小,而且還有些禿頂。
這正是與左慈同一個時代的先天——于吉。
至于于吉口中的七玄,正是左慈的流派。
七玄者,顧名思義,這種流派有著七種玄妙的神通,玄一力大無窮,玄二目觀千里,玄三耳聽八方,玄四神行千里,玄五刀槍不入,玄六水火不侵,玄七神魂不絕。
最重要的莫過於玄七的神魂不絕,這神通極大的延緩了左慈的衰老,也讓左慈有足夠的時間謀劃自己的永生。
當然,左慈失敗了許多次,不僅僅是他收取的徒弟為此付出了代價,左慈自己也當然會失去一些東西。
左慈的眼是瞎的,耳朵是聾的,四肢是假的,就連身上這層皮,其實也已經與骨肉有所分離。
當然憑藉著七玄的神妙,失去這些東西,對於左慈來說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
但沒有人不渴望一個健康的身體,即便是先天武者也不會例外。
左慈已經渴望一個健康的身體太久了,但奪舍左助還是太過於危險了,如果失敗的話他必然神魂受損身死道消。
相反的如果得到祖龍玉璽,不僅能夠延緩他的天人五衰,而且不會像是奪舍一般隱患頗多,所以左慈來的很早,作為腦袋已經差不多掉了一半的人,左慈對於祖龍玉璽的渴望並不比龐薰兒少。
「干室老道,聽起來你的千幻最近長進頗多,想要和我過過手?」
于吉的流派為千幻,也算是上等流派之中的一種。
不過比起七玄的神妙,千幻的這種只擅長欺騙幻化的能力,在頂級強者的對決之中顯得有些略微不足。
于吉和左慈並不是沒有交過手,只是左慈可以非常大聲的說——他和于吉打bo5一次都沒輸過。
「伱們兩個還真有閒情逸緻。」
「都是半條腿踏進墳墓里的老傢伙了。」
「爭了一輩子還沒爭夠?」
瞬息之間,電閃雷鳴,有人言自天上傳出,其聲如雷,神威煌煌。
這便是于吉和左慈在等待的最後一位先天武者——張角。
驅雷掣電,身心如天,正是雷屬一道最強流派——天心。
只見一道雷光閃過,一身黃袍頭戴黃巾的老道自天穹而落,穩穩的踩在了山頂上。
和于吉左慈有著明顯區別的是,張角顯得更加年輕一些。
于吉左慈屆時行將木就之人,雖然用著各種方法維持著生命不息,但天道輪迴終究不是人力可抗,兩人都已經氣血衰敗,迎來了自己的小天人五衰。
但張角完全不同,他一頭花白的灰發依舊幹練,挺拔的身子骨依舊硬朗,氣血也相當充盈。
張角與于吉左慈並不是同一個時代的先天,他只能說是于吉和左慈的後輩。
作為一個人,張角肯定是一個老人了;但作為一個先天武者,張角還遠遠不算老,甚至正是當打之年。
于吉和左慈對視一眼,眼中都流露出了些許的忌憚之意。
拳怕少壯,武者一途也是如此,同時是先天境界,一個壯年先天和一個行將木就的先天完全是兩個概念。
就像是同樣是來此,只有張角可以用如此消耗巨大的方法裝逼,因為他的氣血和神魂都正值鼎盛,恢復極快。
「太平老道,你這般充盈的氣血屬實艷羨我等。」
「你的雷法看起來愈發精進了,哪怕是天下最強混血種的安心霖,也要畏懼三分吧。」
于吉和左慈雖然忌憚,不過臉上還是維持著友善,畢竟三人已經約好,在在接下來的爭奪之中,三人會是短暫的盟友。
畢竟接下來的對手都是血氣旺盛的頂級混血種,而于吉和左慈衰敗的氣血並不足以維持長久的戰鬥,有張角這樣一個氣血充裕不懼久戰的盟友,壓力能夠大幅度緩解。
伸手不打笑臉人,何況三人現在是盟友。
三人之間並沒有什麼仇怨,哪怕是于吉和左慈看起來有些摩擦,也不過是同一個時代的些許意氣之爭,這三人能夠相聚一堂,就說明關係其實還不錯。
畢竟真要有仇,大概率只有一個能活到今天。
「謬讚之話不必多言,元放老道你可知道始皇墓之所在?」
「嗯,已經算出來了,就在丹陽縣。」
張角灰白的眉毛微微一挑:「既然如此,我們還等什麼?現在便動身吧。」
雷屬一道的流派修行要求極高,不僅要天資過人,性子也要契合。
故而張角做事一直猶如他的性格一般,動若驚雷,恨不得下一刻就出現在始皇墓的門口。
「別急,自然是有異狀。」左慈開口阻攔道:「丹陽此時不比以往,徐州牧算是一個有能為的,早就已經率大軍駐紮在丹陽縣,那始皇墓入口估計已經讓她圍了個水泄不通。」
「徐州牧陶桃?」張角聞言微微一笑:「不過是一個血脈只有八成的混血種,這祖龍玉璽也不是她能覬覦的。」
「她率大軍屯紮丹陽,無非是約束前來的武者和半妖,估摸著不過是為了保護黎民百姓而已。」
「我等三人前去,定然會賣我等一個面子。」
張角扶了扶灰白的發須,並沒有將陶桃放在眼中。
倒是表達了些許的欣賞,張角性格不算淡漠,對於黎明百姓還算愛護,陶桃的舉動雖然是李長歌安排去做的,但是張角不知道,便將功勞歸結到了陶桃身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