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陳自強】

  聽到這個名字,葉勁頓時眼睛一亮。

  他記得前世成龍的經紀人就是陳自強,而且港片黃金時代,很多明星都簽約在陳自強旗下。

  比如張蔓玉、鍾楚紅、鄭玉玲、張雪友、王祖賢、梁朝煒、劉嘉翎、梁嘉輝、劉清雲、吳君茹、李聯傑等等。

  稱得起是人強馬壯,幾乎能占據港星半壁江山。

  從這一點也能看出陳自強的能力的確出色,不然也不會吸引這麼多明星投靠了。

  因此葉勁當即拍板,請求吳思源做中人,幫自己聯繫陳自強

  ……

  吳思源辦事非常利落,很快就幫葉勁牽好線,搭好橋,定在君豪酒店的咖啡廳見面。

  來之前,葉勁已經從吳思源,以及其他圈內人那裡,了解到了一些陳自強的資料和口碑。

  陳自強四一年出生,六零年代出道,開始也是做演員。因為他為人海派,講義氣,所以圈內人緣很好。

  跟張沖、謝賢、秦祥麟、鄧光榮、沈殿俠等結拜為兄妹,合組【銀色鼠隊】。一人拍戲,全組支持,在香江娛樂圈也有一定影響力。

  只不過陳自強外形受限,沒有台緣,雖然演了很多戲,但一直星運不旺。所以最近兩年,就逐漸由台前轉到幕後,噹噹製片,噹噹導演,幫演出商組個演出,負責聯絡一下藝人等等。

  香江因為經濟繁榮,娛樂產業在整個大中華圈(香江、臺灣、南洋、歐美華埠)占據主導優勢,因此香江的藝人也很吃香。就算是二三線的小藝人,在外埠也很有市場,很多演出商喜歡請他們登台。

  像周閏發在八零年代初,還背著【票房毒藥】的罵名,都沒人敢請他拍電影時,在南洋卻依舊紅得發紫。

  很多演出商請他去登台唱歌,為此他還跟夥伴成立影舞者公司,專門負責接洽南洋的演出活動。

  陳自強也是憑藉自己在圈內的人脈、關係,所以幫演出商做一些牽線搭橋的工作。

  而從圈內人的評價來看,陳自強做事還是很公道的。跟他出去的藝人基本不會吃虧,該拿多少錢就拿多少錢,沒有額外的抽傭。而且如果藝人受了委屈,陳自強也會幫忙周旋,還是一個很講義氣的人。

  ……

  看過陳自強這些資料之後,葉勁對他的能力和人品還是感到滿意的。

  不過人跟人相處,從來不只是看人品和能力的,還要看彼此有沒有眼緣,能不能夠相處的融洽。

  畢竟藝人跟經紀人之間,基本上是朝夕相處。如果兩人互相看不順眼,那麼根本處不長久。正應了伏爾泰的名言,【使人疲憊的,不是遠方的高山,而是鞋裡的一粒沙子。】

  很多戀人分手、夫婦離婚,也未必是有不可彌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很可能只是日常小事的累積,逐漸磨滅了彼此的好感。

  而藝人跟經紀人的關係,某種程度上甚至比戀人、夫婦還要親密,所以更需要融洽相處,才能夠合作愉快。

  所以合作之前,親自見一見,談一談,看看有沒有共同語言,能不能夠融洽相處,還是很有必要的。

  下午三點鐘,葉勁提前五分鐘來到咖啡廳。

  「阿勁,這裡~」吳思源招招手道。

  葉勁隨即走了過去,就見吳思源身邊站著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國字臉,帶著一副眼鏡,相貌敦厚,讓人有種親切感。

  「阿勁,我來跟你介紹,這位就是陳自強。」吳思源笑著引薦道,「陳先生,這位我就不用介紹了吧。」

  「陳先生,您好!」葉勁主動伸手出來,同陳自強握了握手。

  「葉先生,您好!」陳自強也笑著跟他握了握手。

  「來,咱們坐下說話。」吳思源笑道,「陳先生,阿勁的事我已經跟你提過了。他現在走紅之後,每天要應付很多事,所以希望找個人幫忙打理。

  我知道你能力強、人脈廣,所以向阿勁推薦了你。阿勁看完你的資料後,也感覺非常的滿意。現在你們既然都到一起了,不如就好好的聊一聊吧。我還有事,就先走了。」

  葉勁和陳自強都點了點頭,目送吳思源離開。

  ……

  吳思源走後,葉勁跟陳自強互相對視著,你看我,我看你,隨後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陳先生,我感覺今天自己好像是來相親的一樣。」葉勁笑道。

  陳自強也笑著點了點頭,「我也有同感。」

  「葉先生,您覺得人跟人相處,最重要的一點是什麼?」他隨後又問道。

  「我覺得應該是【換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葉勁想了一下道。

  「葉先生,您的人生目標是什麼呢?」陳自強又笑著問道。

  「我的人生目標……」葉勁又認真想了一下,隨後說道,「應該是富甲天下,美女如雲吧。」

  陳自強一愣,隨後笑了笑,「葉先生,您還真坦白。」

  「因為我覺得藝人跟經紀人之間的關係,就應該像犯人跟代理律師一樣。」葉勁笑道,「只有坦誠,才能夠確保自己的權益。」

  如果自己真的聘請陳自強當自己的經紀人,那麼他不可避免要知道自己很多私隱,而且還要幫自己處理很多髒事。與其現在遮遮掩掩、文過飾非,倒不如索性大大方方,還顯得更坦蕩一些。

  陳自強哈哈一笑,葉勁這個比喻還真恰當。

  犯人如果要保障自己的權益,是必須要向律師坦白罪行。這樣律師才能夠提供最精準的法律服務,才能夠使犯人得到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判決。否則遮遮掩掩,以為可以逃過法律制裁,但等真的瞞不住時就晚了。

  同理藝人也是如此。藝人也是人,難免會犯錯。而且因為他掌握著更多的資源(名氣、財富、人脈、地位),使得TA也更容易犯錯,而且犯錯之後的影響也比較大。

  這些錯事,都將交由經紀人負責打理。能擺平的擺平,不能擺平也儘可能將影響降到最低。在這時候,藝人是必須要向經紀人坦白,才能夠讓經紀人心中有譜,拿出最好的解決方案來。

  比如某藝人被傳艶照外泄,其堅決否認真有其事,經紀公司自然按【造謠污衊】發律師函警告。

  結果律師函剛發完,轉過頭來,大批的照片就公布了。不僅經紀公司慘遭打臉,連藝人也因此星途黯淡。

  相反如果當時坦誠確有其事,公司以【男女正常戀愛】公關,後果未必會有這麼嚴重。畢竟兩人當時男未婚,女未嫁,就算戀愛曝光也沒什麼。

  倒霉就倒霉在第一時間矢口否認,結果貽誤良機。後來再說什麼,公眾都不再買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