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睜開眼就看到天花板上的燈,那麼明亮,像是太陽,看著很近,她伸手卻怎麼也碰不到。
想當初,陸霆川在她眼裡也是這麼亮。
陸霆川坐在一旁處理工作,並沒有發現沈清已經醒過來了,等他忙完轉身才看到沈清的眼睛是睜開的,她沒說話,眼睛也沒眨一下,看著上面的燈發呆。
陸霆川放下文件起身走過去,他伸手摸了摸沈清的額頭,不燙,沒有發燒。
「沈清只要你乖乖聽話,我們以後還是跟之前一樣,我雖然把你當成她的替身,但至少我對你不會像對她那樣狠。」
那她是不是該感謝他?乖乖聽話這四個字,就像是一道沉重的鏈子把她捆綁住,讓她呼吸不得,連張開手臂都做不到。
這四個字代表什麼?乖乖聽話做沈知初的替身,乖乖地被他拋棄,乖乖的承受所有痛苦?
沈清只是看似很乖,如果她真的是那種「乖乖聽話」的人,那她不會出現在這裡,她現在依舊在偏僻的小山村,聽話的接受父母一切安排,嫁人換彩禮,生孩子……
陸霆川又說:「我也不會留你太久,畢竟人總會膩。」
這是實話,他這個人不像厲景深,得不到的也要強行去得到。
厲家有個共同點,那就是高高在上唯吾獨尊,天生驕傲自負,當然也對應本身條件優越,周圍人都以他為中心,不喜歡被人反駁。
所以,當沈清說要離開他時,他會忽然生出厭煩感,這種感覺並不是感情,而是一種手中的小玩意兒脫離掌控那種失控感。
陸霆川一向把自己的感情認的很清楚。
愛情在他眼裡就是輕如鴻毛的存在,任何影響到他心情的東西都是阻攔他賺錢的障礙物。
所以,他不會碰感情。
沈清也認清了自己,她知道陸霆川的勢力有多大,她這樣的人能跑到哪裡去?
一不小心惹到陸霆川不快,那麼她就真成為視頻里的沈知初了。
沈清點點頭。
陸霆川摸了摸她的腦袋,看似親密無間,實際上是為了展現出他高人一點的姿態,沈清在他手裡就是供消遣的玩物。
這樣撫摸腦袋,簡直是在像摸一條聽話的狗。
「今晚你就不用做飯了,等會兒我讓司機送來。」
也只是今晚,明天的沈清還和之前一樣。
被沈清養叼的胃,就算是吃五星級廚師做出來的菜也覺得味道不對。
以沈清這樣的廚藝,就算不做藝人,專門在外開個小飯館那也是有錢賺的,再不濟就她照顧人的本事,真要當保姆傭人,少說一個月一萬,甚至更高。
陸霆川臨時接到了一個電話出去,沈清起身,從床底下拖出一個箱子,裡面零零散散裝著她來這裡時帶來的東西。
幾本書,幾個筆記本,幾支筆,還有一些零錢,少的可憐,沈清翻出一個筆記本,拿著筆低頭開始寫……寫了一會兒後,聽到外面傳來的腳步聲她趕緊放下。
……
睡了一晚,第二天的沈清依舊凌晨四點起床做早飯,跟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
去疤手術陸霆川就帶她去了一次,後面兩次都是她自己去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疤就去乾淨了,和以前一樣。
劇組那邊的戲也拍完了,小成本的校園劇,原本是定在24集的,因為陸霆川不滿意裡面的親密戲最後刪減到只有18集。
小提琴沈清也有在練,可她這雙手好似天生就不是拉小提琴那塊料,無論學多久,練習了多少遍,這拉出來的琴音跟鋸木頭沒什麼兩樣。
陸霆川的口頭禪從「難聽」轉換成了「難聽的要死」
一次練習的不好,陸霆川就會給懲罰,手裡拿著木棍打手心,絲毫沒看沈清因為練習拉小提琴而磨損的指尖。
這樣的生活,談不上好,也談不上壞,對比過去要好上許多。
沈清早就適應了這樣的生活,只是現在才知道她依舊沒有自尊而已。
八月十五中秋節,厲家大擺宴席,在這天宣布厲黎兩家聯姻的事,陸霆川和黎家小姐訂婚。
黎家小姐名叫黎芸,從她回國後,陸霆川就有意接觸,前兩個月一直製造各種意外偶遇。
黎芸起初聽到要和厲家那個私生子聯姻在家裡大鬧了一場死活不願意,她說服不了父母,就乾脆去找陸霆川說明。
哪知道,陸霆川的樣貌比照片上還要英俊,但是光有相貌是不行的,這個世上皮肉好看的人可不在少數。
真正吸引到黎芸的是,那天她的包被人搶了,是陸霆川冒著危險給她搶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