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算時間,他認識沈清有280多天,用手段把她接到身邊剛好180天。
去年夏天,他去一個餐館吃飯,偶然間看到了穿著員工服的沈清,未施粉黛,臉上乾乾淨淨,皮膚有些黃,整個人瘦巴巴的一看就是營養不良,不過就算這樣,也遮擋不住她精緻的五官。
大抵是和沈知初長得有那麼一點點像的原因,陸霆川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她。
餐廳員工服搭配的是短裙和絲襪,她雙腿纖細迎來了不少不懷好意的目光。
起初陸霆川也只是多看了她兩眼,沒把人放在心上,直到後面結帳,身後的吵鬧聲引起了他的注意。
碎掉的盤子,濺在身上的油,以及劃破的腿襪,沈清蹲在地上用手收拾地上的殘血。
高高在上的男人站在她跟前肆無忌憚的辱罵她,要她賠錢跟他走一趟。
沈清不敢抬頭,身體哆嗦的厲害,收拾碎盤子的時候還劃破了手。
男人充滿私淫的目光暴露了他的真實目的,不過是欺負弱小,看對方長得漂亮想要占為己有,故意惹事,在這之前就赤裸裸地打量了沈清不少眼,劃破的腿襪,應該也是出自他的手。
如果沈清真的跟他走了,那恐怕一生就完了。
沈清悶聲不做解釋,嘴裡只不斷重複三個字「對不起」
太窩囊了,陸霆川頭一次見到這麼窩囊的人。
陸霆川不想管的,可當看到那雙抬眸紅彤彤的眼睛,一下子就止住了腳步。
裡面夾雜了太多東西,委屈、不甘、還有求生......
陸霆川最終違背了本能,出手止住了。
那個時候的沈清膽子比現在還小,怯生生的說著感謝話:「謝......謝謝你。」
當時的陸霆川只說了一句:「眼睛紅的跟兔子一樣。」
睫毛微顫,紅著眼睛的沈清,不知不覺地就印在了他的記憶里,想忘都忘不掉。
回去後,鬼使神差的陸霆川派人調查了沈清的一切,名字,年齡,出生,從小到大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
心裡忽然生出想要把她留在身邊的想法。
為什麼呢?
當時的陸霆川給自己做出解釋的是:因為太像沈知初,就讓她成為沈知初的替代品吧。
想想以後厲景深要是看到他身邊站著一個神似沈知初的女人供自己隨意消遣玩弄,他的表情一定會變得很難看吧?
陸霆川不喜歡強迫,所以用了將近一百天的時間,讓沈清主動來到他的身邊。
起初他對這個窩囊廢還是很好的,就像養兔子一樣,帶她去她沒去過的地方,吃沒吃過的東西,旅遊,看電影......
那個時候的陸霆川多少還算有些良心和耐心。
沈清比他想像的還要好哄,哪怕他說了自己不是個好人,可她還是義無反顧的跟著他。
這輩子,沒人對她這麼好了,當時的沈清就是這麼想的,她在陸霆川身上感覺到了喜歡,原本對感情懵懂無知的她,也從喜歡慢慢變成了深愛。
可被深愛那個人,總是有恃無恐,慢慢的就失去了耐心,把壞脾氣一身暴戾對向那個深愛他的女人。
......
「你知道就好,可別跟厲景深一樣,守著一個死人,要死不活的樣子,你好好跟黎家人見一面,早點把事給定了,說不定在死之前我還能抱一下曾孫。」厲老爺子半闔著眼。
陸霆川從回憶里出來,
他豈會不懂厲老爺子是在給他一個繼承人的機會,倘若他和黎家的事成了,有了個孩子做保障,那厲家繼承人的位置百分八十的可能會到他手裡。
為什麼說百分之八十,因為還有個厲景深。
別看厲老爺子嘴裡諷刺他這個大孫子,實際上心裡一直念著他,只可惜厲景深不領情。
陸霆川:「我會好好把握住這次機會的。」
厲老爺子點頭,撐起拐杖起身,陸霆川眼力勁兒地伸手扶他。
「人老了就容易累,我要上樓休息了,你也去休息吧。」厲老爺子輕輕推開他,對外叫了一聲,「老何。」
何叔走進來,熟稔地扶住他的手走進電梯。
直到電梯門關上,陸霆川才收回目光,臉上半點笑意沒有。
他的人生從他到厲家的時候就已經被安排好了,他接受這樣的命運,只要能拿到厲氏主控權,聯姻又怎樣?
他這個人本身就不相信所謂的愛情和真心。
那些嘴裡說的愛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不過是嘴上說說而已,看厲景深說愛沈知初還不是把她一步步逼死了?
愛情不過來源於腦中的多巴胺等神經遞質,是它們就源源不斷地分泌的結果。
而人的身體無法一直承受這種像古柯鹼的成分刺激,這種刺激通常只會持續一段時間。
簡單來說,所謂愛情不過就是身體本能興趣,想要尋求快樂,可這種興趣是無法維持多久的。
所以為了一段短暫的快樂而放棄眼前唾手可得的金錢和權利,只怕會是傻子。
他啊......絕對不會淪為像厲景深那樣的人。
女人在他手裡要麼是可有可無的一件玩意,要麼就是可利用換來的籌碼罷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今後會做什麼,可不知道為什麼心裡有那麼一瞬間的變空。
他走出陽台,抬頭看著天上的繁星,忽然想起那個窩囊廢來。
沈清這會兒是不是已經睡了?
他不由自主拿出手機,這會兒已經十一點了,他快速發了一條簡訊。
「明天早上六點我要回去吃早飯。」短暫的一行字發完後,他放下手機,也不需要看回復,因為他知道沈清一定會安排好的。
沈清的生理鍾很準時,十一點前睡覺,早上四點會醒,有這樣的習慣完全是因為在農村的時候。
她有做不完的家裡活,每天放學回去就上下忙活,去田裡打農藥除草,砍柴,背柴......做一大家子人的飯,每天忙完這些還要做作業複習。
她算不上聰明,能成功考上理想中的大學,無非是比別人多了份努力和堅持。
家裡人嫌她晚上浪費電,農村里沒有路燈,她只能買蠟燭點亮火光看書。
早上四點起床,煮豬食餵家畜,還要做早飯,家離學校太遠了,她要六點出門,走一個半小時才能到學校。
日復一日這樣的生活早就習慣了,凌晨四點,沈清拿出手機,本來是為了看時間的,但一看到一條簡訊立馬就點了進去。
是陸霆川發來的簡訊。
很短的一句話,數了數十三個字,她卻來回反覆看了好幾遍,記在心裡,然後小心翼翼的回信。
——「好的,陸先生,我等你回來吃早飯。」
卑微的人,簡單的發條簡訊都是考慮對方的心情,短了怕人想不夠重視,太長了又怕人嫌煩。
沈清把簡訊發出去後,起身開始穿衣服,避開後背上的傷,可還是疼。
用煙燙出來的傷,先是一個個水泡,陸霆川直接用火摁破,傷口裡夾雜著菸灰,哪怕她已經用碘伏消了毒,但如果不小心還是很容易發炎。
單薄的體恤摩擦著後背的傷,沈清忍著疼開始下樓做早飯。
陸霆川一天之中最注重早飯,吃的多,口味也雜,用他的話來說,一日之計在於晨,早飯吃的好,那麼一天的精神都要好很多。
沈清老老實實的記住了他的話。
離六點還有兩個小時,沈清開始和麵包各種餡的小籠包,灌湯包,春卷,牛肉乾蒸,牛仔骨,蝦餃,再熬上一鍋熱騰騰的鮮肉粥,早餐就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