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凝聚人心,身份猜測

  此時齊雲的舉動,可不是簡單的分肉。

  這是在建立等級秩序,和山匪們的榮譽感,激發山匪們立功表現的積極性。

  沒想到他的馭下手段,這麼高明。

  這不就是軍隊裡養精兵的法子嗎……

  不對!

  這怎麼看著……更像是養死士的法子?

  任思思愣神的功夫。

  齊雲已經把肉全分完了。

  當三十六個山匪一口米飯一口肉的吃起來,差點流下幸福的淚水。

  太香了!

  尤其是,這次齊雲親自調味,把鹽分放足了,肉的香味徹底被激發出來。

  每一口肉咸香可口,再配上米飯。

  這滋味,他們從未品嘗過。

  肉都分給了三十六個立功的山匪。

  剩下的山匪便用肉湯泡飯,搭配野菜吃。

  這對他們也是難得的美味,尤其是這次燉肉的鹽放的足夠,肉湯味道更是鮮美,連平常難以下咽的野菜,被肉湯浸泡後,都變得香甜可口。

  不過。

  他們看向那三十六個吃肉吃的滿嘴流油的山匪,都是難掩眼中的羨慕。

  如果再有機會,他們一定要好好表現。

  特別是張福,他瞄了眼小六子,有些難堪,也很慚愧。

  因為他被趙貴暗算,差點讓山寨易主。

  暗下決心,日後一定要在齊雲面前好好表現。

  一眾山匪中,三十幾個原來清風寨的山匪,大口大口吃著肉湯泡白米飯,將清風寨徹底遺忘。

  清風寨雖是大寨,但除了幾個當家還有十幾個小頭目外,底下的小山匪,過的也是勒緊褲腰帶的日子,勉強餬口而已。

  跟著齊雲混,顯然比跟著莊強好。

  眾匪狼吞虎咽,享受著前所未有的美味。

  不一會,飽嗝聲就此起彼伏。

  不知是哪個山匪嘀咕道。

  「這麼香的飯菜,要是有酒喝就好了。」

  「上一邊去,瞎嚷嚷什麼?你喝過酒嗎?」張福撇嘴。

  「就是沒喝過,才想喝嘛……」那嘀咕的山匪撓了撓頭,靦腆一笑。

  眾匪哄堂大笑。

  在大乾,釀酒工藝還很落後,十斤糧食也只能釀出不到一斤酒。

  酒是絕對的奢侈品。

  這世道,尋常百姓,餬口都很困難,想喝酒,那就是奢望。

  「想喝酒?」齊雲起身。

  「等山寨下一次慶功宴,咱們的桌子上,肯定會有酒!」

  「到時候,咱們一起喝個痛快!」

  喝酒,喝個痛快?

  眾匪不禁舔了舔嘴唇,都是感覺心口發熱。

  「喝酒能喝痛快,那不是城裡的貴族老爺才能過的日子?」

  「咱們也能過上貴族老爺的日子?」

  「……」

  「怎麼不能?」齊雲目光掃過一眾山匪,高聲道。

  「上山做匪,不是為了憋屈日子的。」

  「同樣是人,憑什麼縣城裡的貴族就能天天享福,我們就得吃苦受罪?」

  「那些貴族老爺享的福,本來就有咱們的一份,他們能享福,就是從咱們身上搶的!」

  「他們能搶走,咱們就能搶回來!」

  「咱們一起壯大山寨,把本就屬於咱們的東西,搶回來!」

  齊雲的一番話,聽得眾匪全都愣住了。

  他們還能去搶貴族老爺?

  在他們的固有思想里,貴族就是貴族啊,是生來高貴的,他們這些泥腿子生來就是低人一等。

  貴族享福是應該的,他們吃苦貌似也是理所應當。

  他們或許會跟同鄉的農戶攀比,甚至為了一畝三分地,爭的頭破血流。

  但從來沒有產生過與貴族比較的心思。

  現在齊雲告訴他們。

  貴族享福,就是因為他們在受苦。

  貴族享受的一切,都是從他們手裡搶走的!

  齊雲的一番話,似乎把他們心裡的某種枷鎖撬開了。

  院子裡,沉默片刻後。

  爆發出一浪高過一浪的高呼聲。

  「跟大當家壯大山寨,搶貴族!」

  「搶貴族,搶回咱們的東西!」

  「……」

  山匪們的吼聲,響徹虎頭寨山頭,在群山間迴響,好似激盪的洪流。

  日頭西斜,殘陽如血。

  虎頭寨大院裡。

  有一種叫做人心的東西,在凝聚!

  而凝聚的核心,就是人群中的齊雲。

  任思思看著人群中的齊雲,瞳孔巨震。

  他到底要幹什麼?

  進城搶貴族?

  要造反嗎?

  夜幕降臨時。

  簡陋但振奮人心的慶功宴,結束了。

  不用齊雲吩咐。

  小六子、張福組織眾匪,收拾院子,安排人手巡邏。

  一切都有條不紊的進行。

  不知不覺間,在齊雲的帶領下,兩人也快速成長起來了。

  齊雲滿意的點了點頭,與任思思一起回了寨主小院。

  屋子裡。

  昏黃的燈光下。

  任思思將記帳的木板靠在牆上,給齊雲報帳。

  齊雲一邊聽著,一邊在桌子上橫上一塊木板,用小刀在上面刻畫,為他增強山寨防禦的想法做設計圖。

  不一會,任思思報完帳,看著認真刻畫的齊雲,突然開口。

  「你到底是什麼人?」

  齊雲聞言,心裡咯噔一下,抬頭看向任思思,「什麼意思?」

  「你的馭下手段,根本不像是普通人,你做山匪之前,到底是幹什麼的?」

  聽到任思思的話,齊雲心底鬆了口氣。

  「你不是知道嗎,我和我弟弟,都是落榜的書生。」

  「你不願意說,就算了。」任思思顯然不信。

  齊雲瞄了眼任思思,「要說不簡單,你才不簡單吧?」

  「你是大戶人家出身吧?」

  「算是吧。」任思思應付了句。

  「不是普通的大戶人家吧?」齊雲試探。

  任思思眼神閃躲了下,「你想多了,」

  一提到這個話題,她似乎不願多談,站起身來,往外屋走去。

  「我給你燒水洗腳水。」

  看著任思思的背影,齊雲心中更好奇了。

  從前他還沒注意。

  任思思特別愛乾淨,幾乎每天都要認真清洗身體。

  這種習慣,可不是一般的大戶人家會有的。

  在古代,洗澡可不是件省力的事。

  打水,燒水都不方便。

  沒有下人伺候,每次都自己準備,甚是麻煩,更何況生產力地低下,能不幹活,每天打水、燒水,這根本不現實。

  普通的地主家裡,女眷七天清洗一次身體,就已經是很愛乾淨了。

  普通人家,一個月不洗一次澡,都是常事。

  任思思對洗澡這麼講究,顯然是從小被下人伺候出來的習慣……

  心中想著,齊雲繼續刻畫設計圖。

  許久之後,他手腕已經發酸,設計圖才堪堪完成十分之一的樣子。

  在木板上刻畫,實在太麻煩了,得趕緊弄到筆墨紙硯才行。

  還是得花錢啊!

  齊雲越來越急著把黃金換成銅錢了。

  這時。

  任思思自己已經洗好了,端著洗腳水,送到齊雲這裡。

  一邊洗腳,齊雲對任思思說道。

  「這幾天,我要出趟遠門。」